约翰福音8:3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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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2月23日罪、得救、因信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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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罪”与“罪人”,要分开处理

恨罪,爱罪人。

但是,我们却常常颠倒了,变成‘爱罪,恨罪人’

神对于罪,从不宽容。

神对于罪人,却是百般怜悯。

这二者,是截然不同的。

因此,当我们在面对事情时,也常需将‘对罪严格,对罪人怜悯’的观念,

谨记在心,

而不能‘对罪宽容,对罪人严厉’。

1、对罪人:我们必须怜悯,

因为,我们所有人都一样,只不过是罪人。

他们的罪,并不比我们重。

对犯下罪行的纳粹,我们的内心,需饶恕。

对同性恋者,我们必须怜悯。

2、对罪:我们不能轻忽,必须就事论事来进行检讨。

错的,就要指正。

对的,就要鼓励。

在对“罪”进行讨论时,如果错用对“罪人”的宽容态度来面对,

就易产生是非不分,善恶不明的严重结果。

这件事对不对?对是哪里对?不对是哪里不对?是应该被彻底讨论,而不能含糊带过的。

对纳粹所犯的罪行,必须检讨追查,才是公义的社会,应有的反省及表现。

对同性恋者的罪,我们无法和稀泥,为了使当事人好过一些,就硬说那不是罪。

公开的错误,需要公开的认罪。(像政府的错,不能私下表示抱歉了事,必须公开道歉)

私人的错误,可以私下解决。(像被害家属,可以私下饶恕死刑犯)

没有对罪的认知,就没有认罪,

没有认罪,何来真正的宽恕?

信徒得救,是必须承认自己是有罪的人,必须先认罪,然后才能求赦免。

不认为有罪,如何得赦免?

但很不幸的,我们常会掉入另一种情形:

对罪,常太过轻忽,但却美其名叫“包容”、“合一”、“爱”。

对罪人,常太过严厉,还不到最后审判日,我们已先判定谁得救不得救。

同时,也常会‘严以律人,宽以待己’,对自己的罪,轻忽随便。

其实,把‘罪’和‘罪人’分开处理,说来容易,其实很难。

这需要不断的自我要求,不断的追求成圣,不断的求主加添力量,

然后我们才能逐渐像主耶稣一样:

恨罪,爱罪人。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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