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獻得可蒙悅納
『要獻得可蒙悅納』(利19:5)
『你們不可獻上,因為這不蒙悅納』(利22:20)
太多人已經以為,只要為了傳福音,即使犯罪行惡也無所謂、違反聖經也無所謂。
也太多人以為,只要有愛心、一切包容便是,教會裡有任何假道、任何罪行,反正都無所謂,都是做聖工。
問題是,上帝真的喜悅這樣的事?
要探討這部分,有很多角度可以切入。
我們今天只用一個很少被講到的角度來提醒:
『獻得蒙悅納』vs『獻得不蒙悅納』。
獻祭時,是要獻給上帝的。
獻給上帝的東西,因個人能力、財力有別,上帝並沒全部都要求大家一定都要獻出同樣的東西。
問題是,上帝要我們獻好的給祂,不要我們用隨便的心態來獻。
有些信徒,把家中不要的東西拿到教會去,美其名叫「奉獻給主」。
這真的是奉獻?
還是將教會當垃圾場,然後又希望博取美名?
我不是說不能將二手的東西獻給主、奉獻到教會來。
而是我們真的要很謹慎小心自己內心的動機,真的敢對上帝說:
「主啊,我將這好東西獻給你」?
美國有一個很感人的真實小故事:
一個小女孩,家裡很窮,住在破爛的地方,也沒甚麼玩具和學用品。
她很希望去念主日學,但因教會教室容量很小,有時她無法進去,只能坐在教會外面哭泣。
她的生命不長,小小年紀就生病死了。(在經濟貧困的區域,有多少小孩能健康長大?)
死後,牧師去她家探訪,在她非常寒酸破爛的個人用品中,發現一個從垃圾堆檢來的破爛小錢包,裡面有一張小紙條,還有五十七分錢(連一塊錢都不到)。
紙條寫著:
「這是獻給上帝的,要讓我們小小的教會能建得大一點,使更多的小朋友都能上主日學」
當牧師在講台上,講出這件事,唸出那段小紙條的內容時,
從此之後,奉獻大量湧進,那些奉獻讓他們蓋了一間大教堂、容納數千人的大禮堂、一間醫院、還有一棟主日學大樓。
破爛的東西,誰說不能拿來奉獻?
貧賤的東西,誰說不能拿來奉獻?
窮寡婦奉獻兩個小錢,蒙主悅納(可12:42);
小朋友奉獻五餅二魚的晚餐便當,蒙主悅納(太14:17)
但是,請注意再注意我的提醒:
你真的是獻出最好的了嗎?
假使你有能力,可是卻拿爛東西出來獻,還敢講自己奉獻給主,請小心獻得不蒙悅納!
『蒙悅納的,不是自己稱許的,乃是主所稱許的』(林後10:18)
蒙不蒙悅納,不是自己自欺欺人、自欺欺上帝就行得通的。
不要以為自己所獻的,就是了不起,就一定蒙上帝悅納。
沒這回事!
蒙不蒙悅納,是要由上帝決定,不是我們自己可以擅自用私意決定的。
當我們奉獻,當我們從事聖工,請千萬小心,不要以為自己有奉獻、做聖工,上帝就悅納。
當我們不遵照上帝規定來奉獻、不照上帝規定來做聖工,即使做再多,會蒙悅納嗎?
輕則所做皆成空,重則被上帝擊殺而亡。
『若有人用金、銀、寶石、草木,禾秸在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它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林前3:12-15)
不管是對自己靈魂的工程,還是對團體的聖工,都是一樣的道理。
『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利10:1-2)
『到了拿艮的禾場,因為牛失前蹄,烏撒就伸手扶住神的約櫃。神耶和華向烏撒發怒,因這錯誤擊殺他,他就死在神的約櫃旁』(撒下6:6-7)
貴為大祭司的兒子、未來的接班人;
善意如烏撒出於好心;
上帝一樣擊殺!
請不要以為可以隨便用不合聖經的東西來從事聖工、拿我心裡感覺的善意來幫助上帝。
請千萬不要搞錯了!
上帝要人用祂喜悅的方式來服事祂,不是用我們自己想出來不合聖經的方式來服事祂。
當然,上帝並沒叫我們當死板版、甚麼創意都沒有的人。
像製作會幕、聖衣、各種聖工的工匠比撒列,上帝可是聖靈充滿他,讓他有智慧可以做出、想出各種精巧的好作品。
『我也以我的靈充滿了他(比撒列),使他有智慧,有聰明,有知識,能做各樣的工,能想出巧工,用金、銀、銅製造各物,又能刻寶石,可以鑲嵌,能雕刻木頭,能做各樣的工』(出31:3-5)
問題是,在發揮創意前,必需先謹守上帝的規定:
『要謹慎做這些物件,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出25:40)
這種『照著上帝指示』的描述,在製作各種聖工用品時,大量出現在經文裡,可見上帝對這部分的看重。
換言之,必需『先』『符合上帝規定』的前提,『之後』才能在這根基上『進行創意發揮』;
不能顛倒過來,先發揮創意,然後才去聖經硬找經文來附和;
甚至連經文都不找,反正用『聖靈已經啟示我』這類主觀經歷來為自己行為護航。
知道為什麼上帝對以色列人在製作會幕、聖衣、燈臺、約櫃、各種器具、、、、,會先有詳細規定嗎?
原因之一就是:
假使不這樣規定,反而完全讓人自由發揮,有無可能變成用腦袋去想出偶像崇拜,然後用這樣的方式來製作這些東西?
舊約以色列人愛拜偶像,事蹟太多了,不用多題。
在此,我要提醒一個很可怕的例子:
連神聖的東西,都可以被拿來當成褻瀆神的工具。
摩西製作了銅蛇,只要仰望銅蛇,被蛇咬的就好了。
『摩西便製造一條銅蛇,掛在杆子上;凡被蛇咬的,一望這銅蛇就活了』(民21:9)
這個救人的銅蛇,被以色列人辛辛苦苦保存,從摩西出埃及記開始,他們就歷盡千辛萬苦保存攜帶,連士師記長期被異族欺凌的漫長年歲都沒有破壞,還一直保存到大衛、所羅門輝煌的王朝之後,繼續保管下來,歷經南北分裂、諸王戰亂,還沒有弄壞。
問題是,也是這寶貴的銅蛇,竟然也是被以色列人當成偶像來膜拜、燒香獻祭,直到被希西家王毀滅為止。
『他廢去邱壇,毀壞柱像,砍下木偶,打碎摩西所造的銅蛇,因為到那時以色列人仍向銅蛇燒香。希西家叫銅蛇為銅塊(或作人稱銅蛇為銅像)』(王下18:4)
連當初是正確敬拜神的好東西,都可以被拿來當錯誤的偶像膜拜,引發上帝的憤怒,
更何況連聖經依據都沒有、錯誤越過聖經的敬拜與服事,上帝會悅納嗎?
上帝不箝制人的自由,但祂要人願意順服在祂面前,在祂規定的根基上,發揮自由與創意,這樣才能蒙神悅納。
否則的話,按照人類墮落的理性,一旦沒有事先的規範與限制,真的很容易就用偶像崇拜的方式來服事神,而且還以為這樣很好。
問題是,現今有多少人有按照聖經來從事聖工的觀念?
有多少人對傳福音會小心謹慎自己所行是否越過聖經、違反聖經、甚至傳出錯誤的假福音?
我們已經犯大罪了,還沒有警覺!
願上帝憐憫我們!
小小羊
沒有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