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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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7月2日馬太福音查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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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義人的禱告大有功效,可是我們不是義人啊?

這是匿名網友的疑惑。以下是問題內容與回答。

版主您好
聖經上教導: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
但同時又說沒有一個義人
問題:
我也不覺得自己配稱義人
這樣我們的禱告是不是就沒有功效了呢
有些不解
麻煩您了

聖經裏許多地方提到義人,但不是每一處的『義人』定義都一樣!耶穌說『—–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太5:45),在這段描述上帝的普遍恩惠的經文中之『義人』,指的是『行義的人』,也就是有好行為的人。
但是,如果想單單依靠自己好行為,就能在上帝面前站得住、得著永生的話,這種『義人』,就是保羅在羅馬書中所說的『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 3:10)。那麼,如何才能有那種『得救』的稱義呢?保羅說『人稱義是因(藉)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那麼,我們因(藉)信得以稱義,到底什麼是稱義?稱義包含兩個原素:被稱義的罪人罪得以赦免、以及神把義加給罪人(亞3:3-5)。所以罪人是因(藉)信稱義,而不是因(藉)信『成』義。
罪人因(藉)信稱義了,在上帝的眼中『視為義人』,必定自動行善『成』義嗎?不!我們只是恢復亞當犯罪之前『可犯罪可不犯罪』的中性自由(羅 8:2-6),並未達到未來在天堂裏『不可犯罪』的完全自由(來12:23)。當人藉著對耶穌基督救主的真信心,而在上帝面前得以稱義,並且順服聖靈帶領而不順服肉體,在生活上就會因為真信心而表現出相配搭之好行為,這就是雅各書作者所說的『有行為的信心』、『我便藉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若是自認為反正自己已經「是」義人,何必在乎是否「行」義,那麼就落入使徒約翰所說的『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約一3:7)。所以,雅各書中的『因行為稱義』,與羅馬書中的『因(藉)信稱義』,不但不衝突,更是相輔相成。
那麼,『———-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雅5:16)之中的『義人』,所指為何?在(雅2:21-25)提到人稱義是因著有行為的信心;而緊接著在(雅5:16)之前又說要『出於信心的祈禱——』(雅5:15);所以(雅5:16)之中的『義人』,就是指對上帝有信心而罪得蒙赦免之人。他與上帝之間因著耶穌基督而沒有罪的阻隔,上帝垂聽義人的禱告。
所以結論就是:照著我們自己的『好行為』,在上帝的眼中就像『污穢的衣服』,不配被稱義,『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但是靠著父神預備救恩、子神成全救恩、聖靈施行救恩,我們得以因(藉)信稱義,並因為真信心真得救而表現出相配搭之好行為。因著上帝的救恩,我們罪得蒙赦免,與上帝之間沒有罪的阻隔,上帝才會垂聽我們這些『義人』(稱義之人)的禱告。

Posted by 蒙恩罪人 at 2008年07月2日 10:05

蒙恩罪人弟兄已經做了很詳細的講解。
我再簡單提醒重點一下:
聖經一樣是講『義人』,但每個地方的意思可未必都一樣。
基本上,聖經講的『義人』,可粗分為兩大類:
1.一般人眼中好行為的人
聖經很多地方,描述到『這人是義人』,多半是這種情形,也就是說,是指這些人奉公守法、樂善好施、在國家社會裡是被公認的好行為者。
2.完全無罪的義人
在關於得救的事情上,所講的『義人』,多半是講這一類。
在這部分,全世界是沒有一個義人的,因為沒有一個是完全無罪的人。
但是,這些有罪的人,一旦接受主耶穌作為救主,則他們雖然還會犯罪,可是在上帝眼中,他們已經蒙耶穌基督代贖而成為無罪的義人了。
這兩類『義人』意思不一樣,所以我們閱讀時要小心,千萬不要混淆。
馬丁路得說得好:
我們到底是義人還是罪人?
答案是:
我們同時是義人,也同時是罪人。
我們是義人,因為我們的罪已經蒙主耶穌赦免,在得救的事上,我們已經無罪。
我們是罪人,因為我們肉體仍在,還會犯罪。但這卻不影響我們得救的份位,只會影響我們的懲罰與獎賞。(雖然,懲罰有時會非常嚴厲,但不會因此而不得救)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8年07月2日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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