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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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5月15日未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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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為什麼浪子回家比喻中的哥哥不能生氣?

這是米姑網友的疑惑,請各位熱心的兄姊,有空時盡量幫忙回答,謝謝大家。

對不起 我要問一個對大家來說可能很簡單的問題

可是我一直不懂 所以上來請教大家

關於浪子回頭的故事我相信大家都知道

我不懂的地方是

為什麼哥哥不能生氣??或委屈??

我個人是覺得他委屈是很正常的阿~~

因為爸爸都是哥哥在服事 照顧

弟弟只會花天酒地 然後錢花玩了才知道痛

雖然他有悔改了

但是對於哥哥的角度來說

他不滿不是很正常 很合乎人性的反應嗎??

為什麼哥哥不能委屈呢??

這點是我不懂的地方

也請大家教我

謝謝

Posted by 米姑 at 2008年05月15日 20:40

hihi 米姑
妳指的浪子的比喻是在路加福音15:11-32 對吧.
( 聖經查詢 http://www.o-bible.com/b5/hb5.html
[要用 ‘兒子’找才找得到, 因為和合本聖經的新約裡沒有‘浪子’])
(另外好用的網上資源 http://www.ccmlit.org/ResourceCenter/ )
我在一年之前聽過Chuck Smith 牧師(Calvary Chapel of Costa Mesa)說
其實那小兒子不是指未信者, 而是指信了又離群的信徒,
雖然他更以前也都那麼解釋(那小兒子是未信者,)
可是到後來才覺得應該要這麼解釋這段聖經(小兒子其實是拿神恩典去世界亂花的信徒.)
在那個比喻裡,其實兩個兒子都是浪子.
一個是行為上實際離開了; 另一個是,行為上忠心,可是心裡面離開了的浪子.
既然說大兒子是行為比較忠心的信徒,
我覺得這個比喻就可以跟馬太福音20:1-15裡, 工人工價的比喻相像.
“大兒子”就像做了一整天工的工人(或做了好幾年的免費工工人,)
拿一樣的工價當然他會不高興.
誰不會?
可是神注重的是 內心的沒有離開.
工人的工價的比喻指出, 得救都是一樣的. 所以一整天下來每人都是拿一樣的救恩(一整天的工價.)
可是大兒子像是信主已久的人, 常與主同在,神一切的好處,都是他的 (用 路加15:31 的意思.)
[不過,我們可以高興的是, 除了救恩, 跟主同工 是有與主同在的喜樂+平安.
還有到最後,(林前 3:13-15)各 人 的 工 程 必 然 顯 露 . 因 為 那 [末後審判的] 日 子 要 將 他 表 明 出 來 …這 火 要 試 驗 各 人 的 工 程 怎 樣 。 人在那根基[基督]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救恩以外]的賞賜. 人 的 工 程 若 被 燒 了 、 他 就 要 受 虧 損 . 自 己 卻 要 得 救 . 雖 然 得 救 乃 像 從 火 裡 經 過 的 一 樣 。]
希望這樣混亂次序寫,妳看得懂.

Posted by Mint at 2008年05月16日 01:20

關於路加十五章浪子的比喻,小弟尚未能嚴謹地詳查解經書,
只能將初步的想法與各位兄姊分享,還請大家不吝指正:
1. 恩典 vs 工價:
什麼是恩典?我原不配得的,卻得到了,就是恩典!
羅馬書十一章6節:「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
什麼是工價?我以行為來賺取、本來理所當然應得的,稱為工價。
羅馬書四章4節:「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
當那浪子對父親要求分他『應得』的那一份家業時 (路加福音十五章12節),浪子並未認知到,那一份家業並不是他應得的,因為他並沒有做什麼來賺取那一份家業。這浪子將繼承父親家業的『恩典』,當成了自己理所當然的『工價』,只因為是他父親的兒子!當浪子將恩典浪費殆盡、又過著豬一樣的生活時,這時他發現自己的父親原是厚賜恩典的(路加福音十五章17 節),他發現自己『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父親』(路加福音十五章18節);而自己更需要歸回父親那裏去求恩典,因為『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路加福音十五章21節)。當浪子被管教、因而了解到什麼是『唯獨恩典』時,他才真正地歸正、真正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
反過來,大兒子是如何看自己呢?其實,大兒子就如同浪子在歸正之前一樣,未認知到自己所領受到的是多大的恩典:『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路加福音十五章31節);反而認為以自己的好行為,卻未賺到應得的工價:『我服事你這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路加福音十五章29節)。大兒子雖沒有浪費恩典,但是從對神的認識、信心、及順服神主權的角度來看,其實仍在流浪,尚未歸正;與馬太福音二十章 1-15節『葡萄園的比喻』中早到的雇工類似。
2. 公義 vs 憐憫:
上帝是絕對公義的上帝,上帝也是有憐憫不輕易發怒的上帝。
上帝如何以無窮的大能及智慧,將那絕對公義與豐富的恩典與慈愛相調和,原是人測不透的奧密。我們只能憑信心相信並知道上帝有絕對的主權與智慧:『要恩待誰就恩待誰;要憐憫誰就憐憫誰』(出埃及記三十三章19節),上帝絕對不會錯!
當我們以上帝的公義來捆綁上帝的慈愛,或是以上帝的慈愛來捆綁上帝的公義時,實際上是犯了不信上帝的惡心。
所以,大兒子想到自己做工得要死,從來連隻山羊羔都沒有;小兒子吃喝嫖賭吞盡了產業後全身空空回家,父親反而又為他穿衣穿鞋配戒指外加宰肥牛犢;想到做父親的不照著公義行事,反而施憐憫,就生氣『不肯進去』。只是這厚賜恩典的父親,又以恩典呼召大兒子,你的心歸正吧,不要再流浪了。外表看起來,這是大兒子以父親的公義來捆綁父親的慈愛;其實骨子裏,是大兒子認為父親的公義比不上自己的公義要來得更『公義』!這正是不照著生命樹的原則知善惡,而照著善惡樹非上帝的原則來知善惡之罪性寫照。蒙恩得救的人,仍只是披著義袍的罪人,我們是否也曾大聲向上帝回嘴:『我發怒以至於死,都合乎理!』(約拿書四章9節)?
3. 自義 vs 神的義:
當大兒子數算自己的義:『我服事你這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的同時,也數算這個不配成為自己弟弟的不義:『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之時,相對於浪子只呼喊:『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令人想起路加福音十八章9-14節法利賽人和稅吏的禱告,有異曲同工之妙。耶穌說,我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自以為義),斷不能進天國(馬太福音五章20節)!人的自義,在神的眼裏『像污穢的衣服』一般(以賽亞書六十四章4節),神加給人的義袍,卻如珍珠般的珍貴 (馬太福音十三章46節)。
如此看來,浪子真心向父親悔改,就如同耶穌所說的:『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路加福音十八章14節),要比大兒子的自義,更要為義了。其實,我們那裏能有義?我們所有的,只是悔改並信『稱罪人為義的上帝』,我們的信『就算為義』。
4. 愛:
事實上,路加福音十五章全部信息,包括迷羊、失錢、浪子的比喻,都在說同一件事,就是上帝愛靈魂的心。律法的總綱就是愛,包括了愛上帝以及愛人如己。當大兒子不認識上帝的恩典、並為自認的工價來追討上帝,又認為自己的公義比上帝的公義更公義時,並因怒氣不願接近上帝,很難想像他真正完全做到『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當大兒子連自己的弟弟都不願承認,只願稱『你這個兒子』,並且對浪子的歸正完全無任何喜悅,很難想像他真正完全做到『愛人如己』。
5. 浪子的比喻,實際上說的也是我們這些蒙恩的基督徒,雖得救卻又常遠離上帝的心意。感謝上帝永遠的恩召,即使我們再背逆,上帝也必管教我們,為得是使我們不斷地歸正,有永遠得救的確據。

Posted by 蒙恩罪人 at 2008年05月16日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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