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听过福音的外邦人,可以上天堂?
如果,连很多基本教义,都会有人提出质疑,而且还有各式各样的神学理论来支持这些质疑,
那么,我们真的应该更加戒慎恐惧,因为真的是末世了。
在过去,同性恋是罪,是很基本的基督教信仰观念。
但是,当越来越多神学家出来主张认为同性恋不是犯罪,越来越多信徒受到这种神学影响,也认为同性恋不是罪,这表示是非已经越来越不分、善恶已经越来越不明了。
同样的,没听到福音、没信耶稣,就不能得救,这是很基本很简单的基督教信仰,不是什么了不得的高深道理。
但是,当一大堆神学家出来提出各式各样的说法,认为没听到福音的外邦人也能得救、好行为的外邦人也是一种信耶稣,
而且还有越来越多基督徒竟然信下这种假道,
这也告诉我们:
越到末世,真理会越来越少,邪说与假道会大量横行,甚至会大量进入教会,许多信徒也都会被污染。
一样的,我这篇文章,要先排除婴儿和那些植物人、严重精神病患之类的无行为能力者。
我们单单考虑那些有行为能力、可以行使自由意志的人。
否则的话,会牵扯太远、讲都讲不完。
基督教的信仰,是要让我们放弃个人主权,回归上帝主权的。
我们对上帝主权与人的自由意志的思考,是必须在上帝主权之下思考,而不是把上帝主权拿来放在人的自由意志之下来思考。
很不幸的,太多人太高举人的自由意志,太爱人了。
爱到一个程度,愿意为了爱人,就牺牲上帝主权、甚至愿意扭曲真理。
但是这真的是‘爱’吗?
圣经里上帝的爱,从来就不是剔除公义的爱。
那种丧失公义的爱,只是溺爱、滥爱、而不是真爱。
上帝的爱与上帝的公义,是并存的。
因为太爱人了,所以,怎能舍得有人下地狱去呢?
天主教就发展出炼狱。
非常好非常好的人,死了之后就直接上天堂;
非常坏非常坏的人,死了之后就直接下地狱。
一般人没那么好又没那么坏,就先到炼狱去炼炼吧?
把罪炼干净了,就可以上天堂了。
这样的教义,多吸引人啊!
因为一般人都有机会经过炼狱炼净之后,就可以上天堂,而不用受地狱之苦。
但是,这样还不够爱人,还要更进一步发展:
灵魂在炼狱里面炼,还是太痛苦了。
所以,为了爱人的缘故,‘功德库’观念也可以加进来。
历世历代圣人所行的良善,都可以变成‘功德’,而且可以存进功德库去。
功德库里的功德,别人也可以支取。
炼狱里受苦的灵魂,我在世的亲人也可以将功德输出给他们,使他们减少炼狱苦难的时间,早日上天堂。
但是,行好事来累积功德,还是太慢了。
为了爱人的缘故,不忍心见到人受苦,所以,‘金钱奉献’也可以加进来。
到后来,干脆量化好了,直接买赎罪券来赎罪比较快。
这有什么错?
都是为了爱人的缘故,不是吗?
不忍心见到人在地狱受苦,所以有炼狱;
不忍心看到人在炼狱受苦,所以可以有功德库、功德输出给死人;
不忍心看到人辛苦赎罪,干脆用钱买券赎罪比较速成。
为了爱,有什么不可以?
天主教那些东西,没有圣经依据吗?
有!
他们可是会提出圣经经文的。
问题是,是正解经文吗?
不是!
是大量经文支持吗?
不是!
能解通全本圣经吗?
不行!
可是,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真理诚可贵,上帝价更高,若为爱人故,两者皆可抛。
但是,基督徒可以这样吗?
提出一些经文,可是却不是正解圣经,这是假的圣经依据,而不是真的圣经依据。
一看到有人提出经文,就以为这教义有圣经依据,是盲信、轻信、不认真查考检验的信。
好不容易,改教运动开始,马丁路得、加尔文,终于扫除一大堆天主教错误教义,让真理更清楚呈现出来了。
但是,“爱人”这个魔咒,从来就不会消失。
‘信耶稣才能得救’的教义,实在太辛辣了、而且不够“爱人”。
所以,天主教也好、基督教也罢、加尔文主义也可以、阿民念主义也行,
为了“爱人”的缘故,开始不断削减‘信耶稣才能得救’的教义。
怎样削减呢?
方法多得很,而且都有神学家鼓吹。
比方说:信耶稣是得救最好的一条路,不是唯一的一条。
在这种观念里,将原本唯一的一条得救之路,化成比较好走的得救之路而已。
比方说:其他宗教信徒,只要有好行为,也是信耶稣。
这种观念更厉害,将传统‘信耶稣’的观念,化成‘只要行好事’,即使信其他宗教,也都算是一种信耶稣。
比方说:从没听过福音的人,只要有好行为,也能得救。
这种观念认为,听过福音没信耶稣,确实无法得救;但没听过福音的不算,要不然这些人太可怜了。
我已经很明确讲了,圣经是原罪论,不是普救论;
拯救是建基在‘人皆有罪’的基础上,不是建基在‘人皆应被拯救’的基础上。
‘信耶稣才能上天堂’,‘没信耶稣不能上天堂’。
没听过福音的外邦人,因为没有信耶稣,所以上不了天堂,只能下地狱。
很多人很不服气,认为这是过度推论。
是吗?
是过度推论吗?
这是过度推论,还是教会两千年来所真正传承的真理?
我这篇文章,不做大量经文讨论。
因为,这种基本教义,如果要进行大量经文讨论,那还得了?
每种基本教义,都有大量经文支持。
很多时候我们会出问题,就是因为基本教义没弄清楚、没学好。
基本功不扎实,就很容易遇到各式各样的奇怪学说,就被引诱过去。
复习一个很简单的教义:TULIP(郁金香)
T:全然的堕落(全然的无能为力)
U:无条件的拣选
L:限定的救赎(必然的赎罪)
I:不可抗拒的恩典(绝对有效的恩典)
P:圣徒永蒙保守
这五点一定要背起来,因为它可以帮助我们判断很多错误的观念与教义。
以下我们就要使用这种简单的教义来判断没听过福音的外邦人的问题。
我们只需用第一点就可以了。
人是‘全然’的堕落,还是‘不全然’的堕落?
人是全然的无能为力,还是不全然的无能为力?
正确的观念是:
人是全然的堕落、全然的无能为力,还没重生得救的人,都已经是灵性死亡的人,没有一个例外。
罪已经污染我们的每一个层面,理性、良心、道德、感情、、、,全部都被污染了。
还没重生得救的人,是用死亡的灵性、有罪的眼镜,在看一切事物。
除非先被圣灵重生信主,否则的话,‘罪已经定了’。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约3:18)
信耶稣的人,就会被除罪;
不信耶稣的人,不是因为他们决定不信,所以才被定罪,而是他们只要还没进入信,都早就已经被定罪了。
全然的堕落教义,有很难吗?
全然的堕落教义,有违反圣经吗?
没有。
因为,这只是更清楚详细的原罪观念而已。
当亚当犯罪之后,罪就入了世界,全世界所有人都有了罪。
所有有罪的人,除非蒙圣灵重生信主得救,否则都只是继续留在罪中而已。
在罪里面的人,本来就已经被定罪了,不需要等到确定不信耶稣才被定罪。
请问,在这种观念之下,那些没听过福音的外邦人,是义人还是罪人?
是罪人!
罪人会下地狱还是上天堂?
是下地狱!
没信耶稣的罪人,可以因为好行为,就取得上天堂的资格吗?
不行!因为我们上天堂是靠‘因信称义’,不是靠‘因行为称义’。
认为异教徒可以靠好行为得救,是回到因行为称义的老路去,这是圣经严厉驳斥的。
至于更狡辩的认为异教徒行出好行为,也是一种信耶稣,更是虚伪的诡辩。
因为,换汤不换药,依然是在因行为称义的错误观念里打转。
旧约有律法的人,没有一个能靠行律法得著称义;
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自己的内心就是律法,一样的,也不会有人能行出自己内心的律法,因此获得称义。
换言之,没有人,没有一个例外,能靠着行出外在的律法,或是行出内在的律法,就能获得称义。
‘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3:20)
外在的律法,要让人知道自己无法行出外在的律法而知罪;
内心的律法,要让人知道自己无法行出内在的律法而知罪。
换言之,在审判的时候,不管你有没有听过福音,只要你没信耶稣,都一样有罪。
有听过福音的人不信耶稣,要用‘福音’来审判你;
有外在律法而不信耶稣的犹太人,要用‘摩西律法’来审判你;
没听过福音而没信耶稣的外邦人,要用‘内心的律法’来审判。
结果都一样,‘全部都有罪’,没有人能为自己做无罪开释。
因为,上帝很公义的会用适合你的律法来审判你,而这些全部都会宣判不照律法来行的人有罪。
很多人以为‘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就在神藉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祕事的日子’(罗2:14-16)这经文的意思,
是说那些没听过福音的外邦人,可以因为行出自己内心的律法而得到称义。
但很不幸的,这种读法是读错了!
这经文的意思,可不是说有人能靠行出自己内心的律法而得称义,
事实上,别忘了这经文的前一句:
‘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罗2:13)
看懂了吗?
‘行出律法的,才能称义’。
问题是,世上有人能行出律法而得称义吗?
没有!
‘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雅2:10)
有人能行出外在律法,从小到大,从没干犯过任何一条吗?
有人能行出内在律法,从小到大,从没干犯过任何一条吗?
‘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罗3:20),
既然没有,那哪有人会因为靠行出自己内心的律法,就获得称义?
‘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3:20)
看到了没?
外在的律法,会判那些要靠守外在律法得称义的人有罪;
内心的律法,会判那些要靠守内心律法而得称义的人有罪。
没有人能不靠信耶稣而得救。
没有耶稣基督的代赎,没有人的罪能蒙赦免,也没有人能靠自己的善行而到天堂去。
可是,就是有很多人实在太爱人了,
爱到宁可舍弃上帝的公义,爱到宁可背弃圣经的教义。
所以,高举‘上帝主权’的加尔文主义者,当爱人多于爱神时,他们就很容易主张:
上帝爱世人,因为舍不得看人下地狱受苦,所以上帝会施展主权救人上天堂,甚至会全部都救。
这也正是普救论的路线。
他们对圣经经文的解释,也常从这角度来解。
而高举‘人的自由意志’的阿民念主义者呢?当他们爱人多于爱神时,就会如此走:
上帝爱世人,那些从没听过福音的人,上帝不会那么残忍让他们下地狱,所以会拯救那些想上天堂的人。
问题是,当我们清楚原罪教义,清楚全然的堕落的观念,
我们还会以为这世上真有没被重生的罪人,能靠自己好行为上天堂的?
我们还真以为没信耶稣的罪人,下地狱是不公平的?
我还是要不厌其烦,再强调一次:
别忘了,圣经拯救的观念,是建立在‘全部皆有罪’,而不是‘全部皆无罪’的观念上的。
太多人已经忘记这种全部皆有罪,有罪就该下地狱是天经地义的基本观念了。
为了爱人,就将世人皆有罪的观念遗忘,对吗?
为了爱人,就认为没听过福音的人,不用信耶稣,单靠好行为也可以称义,对吗?
很多神学家,为了满足圣经对‘信耶稣才能得救’的唯一拯救之道的规定,
可是他们又企图要达成他们爱人的内心需求,
他们就搞出很诡异的:
即使你信佛祖,但只要行出好行为,一样是信耶稣。
说真的,如果读神学是让我们来玩文字游戏,那干脆不要读算了。
读神学如果不能让我们更深深认识上帝真理,反而让我们越读越不清不楚,那干脆不要念算了。
偏偏很多神学家,却拼命去玩文字游戏。
讲的是一样的基督教术语,但意思和两千年来的观念都不一样。
说真的,如果这样可以叫信耶稣,
那我们社会上‘同居’的人也可以说那叫‘结婚’。
反正也有婚姻之实啊?不是吗?
何必多一张证书和公开的仪式?
说真的,很多东西,是在自欺欺人而已。
同居等于结婚?
要不要去看分财产的时候,法律保不保护你这个同居者?
我们是这样玩弄上帝规定的?
当信耶稣明明就是要内心相信耶稣基督才叫信耶稣,
我们竟然可以说成信佛祖也是一种信耶稣?
我们竟然可以说行心中的律法也是信耶稣?
因行为称义也是信耶稣?
那这样诡辩的话,拜魔鬼也是拜上帝、强奸杀情人也是爱、作恶也可以成善了!
其实,太多人忘记一个很重要的观念:
虽然一样下地狱,惩处可不同。
听过福音而不信的人下地狱,处罚会比较重、痛苦比较大;
没听过福音而不信的人下地狱,处罚会比较轻、痛苦比较小。
天堂的奖赏也一样,是不同的。
真正信主的人,都可以上天堂。
但是,那些持守真理、认真尽本分的,在天上的奖赏大;
那些偏差连连、亏损严重的,在天上奖赏小,甚至仅仅得救而已。
没听过福音的外邦人可以上天堂?
不知道圣经里的遗弃教义吗?
‘哥拉汛哪,你有祸了!伯赛大啊,你有祸了!因为在你们中间所行的异能,若行在推罗、西顿,他们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太11:21)
主耶稣明明就知道推罗、西顿的人,一旦见到主耶稣所行的异能,就会批麻蒙灰、痛悔认罪、悔改信主。
可是,为什么祂就是不将异能行在那里,使他们有悔改信主的机会?
偏偏要将异能行在不会悔改的歌拉汛、伯赛大人身上?
请问,这不是遗弃、上帝就是不给推罗、西顿的人机会信,要不然是什么?
讲过了,还是要再讲:
圣经的遗弃论,是建立在原罪论,而不是建立在普救论上的。
忘记原罪论、忘记上帝公义,然后不断去发展上帝爱心、上帝爱人的教义,是会走入偏差的。
‘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做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做成卑贱的器皿吗?’(罗9:21)
所有的人,都是一堆要下地狱去的烂泥巴,上帝没有义务救出所有的烂泥巴。
有些人,蒙祂恩典,能被拯救;
其他的人,祂就任凭他们下地狱去。
‘这样,你必对我说:他为什么还指责人呢?有谁抗拒他的旨意呢?’(罗9:19)
圣经的回答非常强硬而严厉:
‘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神强嘴呢?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说:你为什么这样造我呢?’(罗9:20)
什么时候,只要我们以为上帝‘有义务’要救出任何一个人,我们就是对原罪认识不清、对人的无能认识不够、对上帝的恩典认识不足。
人,没有权力、没有资格,要求上帝必须施予恩典。
如果恩典是‘必须’、是‘应该’,那就不是恩典,而是应尽的义务与债务偿还。
圣经是这样教我们的?
上帝的恩典是这样的?
‘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罗11:6)
‘谁是先给了他,使他后来偿还呢?’(罗11:35)
没听过福音的外邦人,可以上天堂?
解得通全然堕落的教义吗?
解得通遗弃的教义吗?
阿民念主义者,能不能上天堂?
当然可以!只要他有信到那真正的耶稣基督。
但是,因为阿民念主义对真理认识不清、对真理的理解有偏差,他们会遭受很大的亏损。
天主教徒能不能上天堂?
当然可以!只要他有信到那真正的耶稣基督。
但是,因为他们对真理加上了太多严重错误的破布,他们遭受的亏损,会更大更严重。
灵恩派可不可以上天堂?
当然可以!只要他有信到那真正的耶稣基督。
但是,因为他们信仰偏差太大,用个人经验来建立新教义,所以,亏损会非常非常严重,甚至除了仅仅得救,什么都存留不住。
那么,没听过福音的外邦人能得救吗?
当然不行!就是这么简单。
拿到去天堂的机票,即使机票被弄脏弄皱,至少还有机票。
没有真正的机票,只有拿出好行为的伪票,再漂亮都没用、都不能登机。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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