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8:3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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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4月10日预定论与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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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离‘全然堕落’与‘拣选’教义的遗弃论,是恐怖大怪兽

我绝对承认,对许多误解者而言,‘预定论’已经是相当程度可怕而令人畏惧的教义,而预定论里面的‘遗弃论’更是可怕且令人畏惧到极点。

但是,上帝主动启示给我们的教义,我们不该避而不提。

‘你们也知道,凡与你们有益的,我没有一样避讳不说的,或在众人面前,或在各人家里,我都教导你们’(徒20:20)

‘因为神的旨意,我并没有一样避讳不传给你们的’(徒20:27)

有太多太多的教会、神学体系,根本没办法尽量将圣经里上帝的真理阐明出来。

很多教会很重视灵性、很重视传福音,但一讲到基督徒如何在世界尽文化使命、如何面对政治议题与权柄,就几乎都只能支支吾吾,或是只能拿出一些断章取义的经文来讲,而无法从全本圣经整理出完整的正确观念。

许多教会与信徒,非常认真读经祷告,但是,一被问到许多议题,要不是不知如何将信仰与议题做结合,就是回答得支离破碎,自己脑中的圣经观念乱成一团,矛盾连连。

正确的信仰,正确对上帝真理的认识,绝对会让我们越来越有智慧,越来越不矛盾。

当我们要学习时,除了归正神学一贯的‘重视全本圣经’、‘重视总原则解经’、‘重视用全本圣经来面对所有信仰问题’、‘重视反合性经文’的立场之外,

我们很难找到有任何一个体系,能这么详细完整提出合乎全本圣经的解答的。

我们高喊归正神学,不是因为这是单独属于哪一个教派的神学,而是因为这是一个真正能正确解通全本圣经的神学。

许多宗派,都有各自着重的特色与焦点。

但是,当进入完整的教义项目时,许多宗派却无法提出完整的信经、信条与教导。

毕竟,要用全本圣经发展出大规模合圣经的系统教义,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

归正神学,却在这方面有非常良好的体系,这可以大量补足各教会教派在整体性基督教教义发展上的不足之处。

而且,归正神学不仅没有占为己有,反而乐于给我们主内所有的弟兄姊妹使用、学习、效法。

我们都可以留在各自的教会、各自的教派里,

但是,我们要不断用那些归正神学所重视的原则,不断检验各种教导与教义,然后不断修正偏差,回归上帝真理。

回到正题来,‘双重预定’,是我们归纳全本圣经,用全本圣经检验之下,不能不承认的上帝真理。

既然是上帝真理,那我们就只能去除自己厌恶,回归到上帝那里去。

我们不是求上帝站我们这一边,

而是要求自己能站上帝那一边。

要上帝站在人自己那一边的,都有可能会因人的私心而出错,因为,人是有误的;

但当我们不断要求自己要去站上帝那一边时,我们就可以尽量克制人的私心,减少出错的机会,因为,上帝是无误的。

双重预定里,遗弃的经文,我们已经介绍过了。

请参阅:

双重预定中的‘遗弃论’,有圣经依据吗?

我们必须介绍遗弃论,因为那是圣经所显明出来的真理;

但是,我们在教会不讲太多遗弃论,因为,圣经也讲不多。

圣经多讲的,我们也多讲;

圣经少讲的,我们也少讲。

但是,我们不能用个人喜好,硬把圣经中显明的真理,避而不讲、或硬说圣经没讲。

这次,我们要讲脱离‘全然堕落’与‘拣选’教义的遗弃论问题。

阿民念主义反对双重预定、反对遗弃论。

当初,召开多特会议,在讨论阿民念主义的五大主张时,

阿民念主义代表,一开始就要大会讨论‘遗弃论’。

这是很厉害的招数,因为,遗弃论一旦没讲好,副作用会很大很大,而且会严重偏离圣经、亵渎上帝慈爱。

问题是,多特大会代表要求应该先从更基本的‘人到底是不是全然堕落’的教义来开始讨论起,但阿民念主义者对大会这样的决定却抱怨连连,认为大会在为难他们。

但是,当我们综观全本圣经,我们怎可能割除‘人类全然堕落’、割除‘拣选’这些经文,然后直接讲‘遗弃’呢?

那种脱离全然堕落、脱离拣选,然后产生的遗弃论,很容易变成恐怖大怪兽,也很容易使上帝变成恶毒残忍的神。

然而,不仅在几百年前的多特会议是这样,

在后代,甚至在今天,反对加尔文主义的人,也常常割除加尔文主义坚决主张的全然堕落与拣选,然后针对遗弃论痛加批判。

这样,真的非常不公道,也不合圣经。

因为,加尔文主义主流明明就没有讲那种大怪兽的遗弃论,可是却被人说是那样讲,这样被冤枉,实在很委屈。

事实上,制造出那种邪恶遗弃论大怪兽的,不是加尔文主义,反而是反对者自己误解而创造出来的。

我不知道,有那个基督徒可以接受这样的遗弃论?

“上帝对一群无罪的人,进行预定,然后把他们预定定罪。”

或是,

“对一个愿意信主悔改的人,只因上帝遗弃他,他就必须下地狱。”

别说这样的观念在圣经找不到依据,

连用脑袋稍微想一下都知道我们所信的上帝根本就不是这种上帝。

事实上,连圣经都不用,我们都可以轻易就说:

这种上帝一点都不公平!不公义!不合理!

这种遗弃论,连正常脑袋所能理解的基本说理都过不去了,我们何必浪费时间还去找圣经驳斥?

任何重视全本圣经的人,可能归纳出这种遗弃论吗?

难道不断高喊‘唯独圣经’、‘回到圣经’的加尔文以及加尔文主义者,圣经都不念、或是喜欢断章取义解经,只为了高举上帝主权,就不管三七二十一硬要提出这种吓人可怕的观念?

我们不要太低估加尔文对圣经的熟悉程度!

他写作基督教要义,引用圣经好几千节,而且很多都还不是大家耳熟能详的经文,现今有多少神学家、牧师、信徒有这样的功力?

别忘了,当时还没有圣经搜寻工具,加尔文要读圣经读到何等熟的程度,才能这样引用自如?

当我们知道要批判的对手,是这样的熟悉圣经之人的时候,我们是不是该尽量谨慎小心为宜?

再来,加尔文死后的后代的加尔文主义各种信条、会议,开会成员历时好几年的反复检验、讨论、研经,然后竟然会得出那种根本就无法从圣经找到依据的遗弃论吗?

我们绝对可以批判错误,但是,不好把这些历代圣徒想得太愚蠢,更不该把别人没有主张的东西,拿来批判一番。

事实上,上面那种可怕的遗弃论,不需要反对加尔文主义的人出来批判,连加尔文主义者自己也不接受,而且也轻而易举就可以批判那种遗弃论的错误。

我们要讲遗弃论,就要讲正确的。

加尔文主义讲的,是‘消极遗弃’的遗弃论,而不是‘积极遗弃’的遗弃论。

我们该探讨的,是消极遗弃的遗弃论,有没有违反圣经之处,是不是需要有修正的地方,而不是拼命在那种根本早就被弃置的积极遗弃的遗弃论里做文章。

假使,遗弃论是站在‘人类无罪’的角度来进行,

那么,上帝对一群无罪的人,进行预定,然后把他们定罪下地狱,这确实非常不公平。

问题是,世上有这种‘无罪之人’吗?

基督教不管什么教派,基本立场岂不都是接受‘人皆有罪’的观念?

在圣经里,我们找得到除耶稣基督外,有‘人皆无罪’,或有人‘生而无罪’的经文吗?

圣经是如何说的?

‘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约3:18)

不是要等到主耶稣来,等世人决定信不信主耶稣,然后才被定罪;

事实上,不信的人,罪早就已经定好了,不需主耶稣再来定他们有罪了。

一个有罪的人,不需再被判一次有罪,因为,这是多此一举。

有罪的人,还没信主之前,罪早就已经定好了,不是等到他听到福音决定不信主,那时才被定罪。

所有的世人,不用等到信主,罪就已经被定好了。

他们需要的,只有‘唯靠拯救’而已,不是‘再被定罪’的问题。

当然,最后审判的时候,所有的人都会被进行审判。

但我们这里讲的,不是那种终极审判的时候,因为那时已经没有人能再悔改信主,可是现在世人还有机会悔改信主。

这种‘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的观念,就是加尔文主义五要点第一点‘全然的堕落’所讲的重大意义:

所有的人,没有一个例外,都生而有罪,都该下地狱。

没有一个无辜的人,也没有一个无罪的人。

再来,‘有罪的人,不能上天堂’这也是所有基督徒,都承认的基本教义。

不能上天堂,就只有另一条路,就是‘下地狱’。

除非你是天主教,认为还有炼狱之类,否则的话,不是天堂,就是地狱。

当然,有些基督徒认为还有‘居间状态’。

这无妨,反正,到大审判之后,一样是只有‘天堂’与‘地狱’两个选项,没有任何例外。

当基督徒都接受‘有罪的人,不能上天堂’,

那么,意思的反面,岂不是说‘有罪的人,都要下地狱’?

否则难道还有基督徒,对有罪的人的去处,还有其他选项可言?

没错,讲‘有罪的人,不能上天堂’,这话比较好听;

讲‘有罪的人,都要下地狱’,这话比较难听。

但是,当圣经明明就有使用这种辛辣的言词时,我们又如何能拒绝,而只专挑人们喜欢听的好话讲呢?

主耶稣自己也这样讲:

‘凡骂弟兄是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太5:22)

‘你们这些蛇类、毒蛇之种啊,怎能逃脱地狱的刑罚呢?’(太23:33)

‘当怕那杀了以后又有权柄丢在地狱里的’(路12:5)

我不是说传福音时都要讲这么辛辣的话,

但是,当我们说人家讲这种辛辣的话不对时,最好要先检查看看人家有没有圣经依据比较好。

假使人家讲的,明明就是有圣经依据,这时即使我们不喜欢、或是这作法与我习惯不同我,我们也不能说人家错误。

现代的“福音”,常常习惯性的用“各种好话”来吸引人信耶稣。

比方说:

合圣经的,像:

信耶稣很好,可以赐你平安、赐你力量、、、、、。

不合圣经的,像:

信耶稣很好,保证病得医治、家庭美满、夫妻幸福、成功发财、、、、。

但是,让我们去看圣经好了,新约圣经里被传讲的的福音,又是哪一种?

是不是‘你有罪,要悔改’?

为什么要悔改?

有人会从‘你若悔改,可以得到好处’的角度传,

但圣经也有人从‘你若不悔改,就会下地狱’的角度传。

事实上,很多改革宗的教会,传福音的方式就是对人传讲‘你有罪,要悔改,否则会下地狱’的福音。

你可以不喜欢,但你不能说这样的传福音法违反圣经。

这种‘人皆有罪’的观念,是归正神学在讲到救恩时非常非常重要的基本观念。

去除了这种‘人皆有罪,都只能下地狱’的观念,根本就不是基督教的观念。

我要再强调一次,

假使‘人是无罪’的,那么,上帝遗弃你,让你下地狱,确实是不公平;

但是,假使‘人是有罪’的,那么,上帝不救你,结果你依自己本性下地狱,这也只是你罪有应得的必然结果而已,不是上帝硬把你丢进去的。

除了很多人会自动忘记‘人皆有罪,都只能下地狱’的基本观念,

此外,还有一种错误的观念,也常发生在批评遗弃论的人的观念里:

‘上帝‘应该’要救每一个人’。

太多人一直认为上帝就是爱,所以上帝‘当然应该’要救每一个人才对。

这种观念,很多基督徒都不知不觉中存在自己脑海里。

问题是,这种观念,真的经得起全本圣经检验吗?

上帝‘应该’要救全世界每一个人?

上帝‘有义务’要救全世界每一个人?

这种观念,真的经得起全本圣经检验?

我已经在下面这些文章里,提出很多圣经经文,也讲解很多给大家看,让大家知道‘上帝可没要救全世界的人’。

请参阅:

双重预定中的‘遗弃论’,有圣经依据吗?

当‘神愿意万人得救’遇到‘很多人终其一生没机会听到福音’时

事实上,那种‘上帝要救全世界的人’,才是错误观念;

‘上帝并没要救全世界的人’,才是正确观念。

那种‘上帝要救全世界的人’、‘上帝应该要救全世界的人’,几乎都是违反圣经的过度推论。

最严重错误的,就会推成‘普救论’,认为‘不管信不信耶稣,上帝出于慈爱,都会拯救全世界的人’。

基督徒绝对不接受这种观念。

但是,很多基督徒虽然不接受这种错误的普救论观念,但是,却一样存有‘上帝应该要救全世界的人’的错觉。

让我们来想一个问题好了:

上帝‘有义务’(或‘应该’)要救全世界的人吗?

让我来反问:

‘凭什么’,全世界的人有资格要求上帝这样做?

凭我比别人乖?

凭我们比别人好?

凭上帝欠我们,所以祂不能不给我机会?

法官按照法律规定,判处那些触犯唯一死刑的犯人死罪时,我们能说这位法官没爱心吗?

相反的,假使法官面对明明就只能判死刑的犯人,擅自判他无罪,我们才会觉得这法官不公义,不是吗?

假使国家规定,连续强奸杀人魔,只能判处唯一死刑,这时法官依法判处这杀人魔死刑时,我们能说这法官没爱心?还是该称赞这法官秉公处理、大快人心?

相反的,假使法官面对这连续强奸杀人魔,竟然擅自判他无罪,而你正是受害者家属,你的妻子、女儿就是被这人强奸凌虐至死,你会觉得这法官很有爱心,值得称赞?还是觉得这法官不公不义、毫无是非真理?

我亲爱的弟兄姊妹们,请不要以为那触犯唯一死刑的强奸杀人魔是别人,

不!

假使您觉得那是别人,不是我,那表示您对救恩还是认识不够清楚。

事实上,不是别人,就是我们自己!

我们自己就是那个可恶到极点的连续强奸杀人魔!

在上帝面前,我们每一个都像那连续强奸杀人魔一样污秽肮脏、可恶到极点!

请不要以为我们比那连续强奸杀人魔圣洁,别忘了,在上帝面前,我们任何人的善行与品德,都像污秽不堪的破烂衣服而已,哪有什么价值可言?哪有什么价值可以拿来获得称许?

我们能想像一个连续强奸杀人魔,在法官面前,理直气壮说:

我可没那么坏!

因为,我只强奸杀九个人,可没像别人强奸杀十个人,所以,我比他们好,不该判我死刑!

亲爱的弟兄姊妹们,大家可以领悟到我在说的东西吗?

强奸杀九个人,和强奸杀十个人,在公义的法官面前,在‘强奸杀人,唯一死刑,不管杀多少人都一样’的公义法律面前,有什么可以拿来骄傲与自夸的?

因为我只有强奸杀九个人,所以我是好人?

这种可笑又荒谬的话,我们觉得这合理吗?

如果我们觉得这个自夸的强奸杀九人犯的说法不合理,而我们却又以为在公义圣洁的上帝面前,我们没这些强奸杀人犯坏,那就表示我们对救恩的观念,还差得远了。

假使没有拯救,所有人类只有唯一的一条路可走,就是唯一死刑了!

上帝绝对公义,上帝也绝对慈爱。

正因为上帝绝对公义,所以祂一定要惩罚坏人;

正因为上帝绝对慈爱,所以祂愿意从全部该死的坏人里面,捡出一些人来施予怜悯。

我们并不是好人,一点也不是。

我们是坏人,和那些不蒙拣选的一样,都是坏人。

我们得蒙怜悯,不是因为我们比那些不蒙拣选者圣洁、伟大、干净,

纯粹是上帝浩大的爱,如此而已。

为什么上帝拣选我们,不拣选其他比我们好的人?

我们不知道。

但我们绝对可以知道,债主免我们的债、上帝怜悯我们,是债主与上帝,赐给我们这不配得的人的浩大恩典。

如果我们认为有人值得得到上帝慈悲怜悯,那表示我们对圣经还是不清楚。

有谁值得上帝怜悯的?

有哪一个有罪的人,是值得上帝怜悯的?

如果我们还以为有人值得上帝怜悯,那表示我们还是一样以自己行为自夸,不知自己罪孽深重、下地狱才是实现公义。

债主本来就没义务要免除每一个欠债者的债;

上帝本来就没有义务要拯救每一个有罪的人。

欠债的人,是自己欠的,可不是债主逼他欠的;

犯罪的人,是自己犯的,可不是上帝逼他犯的。

欠债还债,天经地义!

犯罪被罚,天经地义!

欠债者,只有资格哭求债主慈悲怜悯来免债;

犯罪者,只有资格哭求上帝慈悲怜悯来免债。

问题是,没被圣灵重生的人,有哪一个会依照自己本性去哭求赦免?

台湾今天卡债非常严重。

有多少卡债族,会对自己欠债不还钱的行为,表达深深的悔意,恳求银行慈悲怜悯的?

通常不太多!

比较常见的是什么行为,知道吗?

就是…………怪东怪西!怪社会!怪银行!怪别人!、、、反正就是不太会去怪自己。

是银行害我,是银行利息太高、、、、、。

这就是人类堕落败坏的理性,很自然就会产生的各种理由。

奇怪了,银行拿着刀子架在你脖子上,逼你一定要去借钱?

借钱时,银行没给你合约书,没让你亲笔盖章签名?

借钱时,你不知道银行利息很高,银行都没告诉你,你也连问都故意不去问?

不过,这也没有什么,因为人类始祖亚当夏娃,就是用这种‘责任都是别人的,我没有责任’、‘都是你们害我的,不是我自己’的理由,来搪塞自己吃下善恶树果子的罪行。

欠债不还的人,讲得很理直气壮,不是吗?

犯罪无力救赎的人,讲得很理直气壮,不是吗?

真的有理吗?

欠债不用还,那我拿钱去放在银行生利息的人,银行把我辛苦工作所赚的钱拿去借给你,结果因你不还而让银行倒闭,使我这无辜者血本无归,这叫公平正义?

我不是说我们不要对卡债族怜悯,请千万不要误解。

很多卡债族,真的很可怜。

但我在这里所要表达的重点是:

那些借钱去吃喝玩乐,然后卡债连连,在还不出卡债时,竟然还大言不惭,指责一大堆人,就是不会检讨自己,而且还认为欠债免还,理所当然。

这种人,才可恶。

上帝的公义,就是要惩罚坏人。

上帝的慈爱,就是要从完全不配的人里面,拯救出一些来。

所以,上帝透过刑罚祂自己最珍贵的儿子,来达成祂对公义的要求;

也透过祂宝贵儿子的死,能拯救那些祂所拣选的人得以进天堂。

假使上帝对祂所创造的人,全部都任凭他们行恶下地狱,这样的上帝确实比较没爱心(但可不是不公义);

可是,当上帝对祂创造的人,竟然愿意派祂自己最珍贵的独生爱子来为罪人死,要拯救一些不配的人上天堂,我们就不能说上帝没爱心。

我再讲一次:

有哪一个应该下地狱的罪人,有资格要求上帝‘应该’要对他施行拯救,带他上天堂?

有哪一个只能判处唯一死刑的连续强奸杀人犯,有资格要求法官‘应该’判他无罪,让他无罪释放?

上帝对全世界都该下地狱的罪人,决定只救一些,让这些人得到祂儿子的代赎,却放弃其他罪人,我们能说上帝不公义吗?

法官对全世界只能判处唯一死刑的连续强奸杀人魔,决定只赦免其中一些,让这些人能得到代赎(不是全部不用付代价,而是这些人可以用其他方式付出犯罪的代价),却不赦免其他,我们能说这法官不公义吗?

一个病人生必死的重病,结果医师不在身旁,他死了。

请问,他死亡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医师不在’,还是因为‘自己生必死的重病’?

哪种才是他死亡的主要原因?

他能怪医师不在,所以他才会死?

这种堕落的理性,难道不知道假使他没生不治的重病,就算医师不在,他也绝对不会死?

忘记是自己生必死之病,医师没让你生必死的重病,然后对自己的死亡对医师怪东怪西,合理吗?公义吗?

一个自己犯罪,触犯唯一死刑,必须下地狱的人,结果因为上帝不救他,他就下地狱去了。

请问,他下地狱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上帝不救他’?还是因为‘他自己犯罪,触犯唯一死刑’?

他能怪上帝不救他,所以他才会下地狱?

这种堕落的理性,难道不知道上帝可没叫他去犯罪,是他自己用自己的自由意志去犯罪,自己去触犯唯一死刑的罪的。

没错,上帝确实没救他,但是,假使他无罪,他也不需上帝救,就可以靠自己上天堂,不是吗?

忘记是自己去犯罪,不是上帝叫你去犯罪,然后自己因为犯罪而被处罚下地狱,还对上帝怪东怪西,合理吗?公义吗?

圣经明明就有规定:只要从出生到死,没犯任何一条罪,就可以上天堂。

即使没有上帝,假使有任何一个人做到,他就可以上天堂。

问题是,世界上有这样的人吗?

太多人批评遗弃论时,严重忘记‘所有人都是罪无可赦的连续强奸杀人犯’,也严重忘记‘连续强奸杀人犯是没有资格要求、也没有资格认为法官应该要赦免他的’。

任何一个正确了解圣经中对遗弃论教导的人,根本不敢批评上帝的遗弃不公,只敢低头哭泣感谢上帝为什么愿意这样怜悯我,如此而已。

我还是要强调再强调:

1. 所有的人,都是只能下地狱的罪大恶极之人。

2. 所有的人,没有一个有资格要求上帝‘应该’要拯救他。

3. 上帝从来就不欠任何罪人什么东西,上帝也没义务要拯救任何一个罪人。

4. 所有的罪人,唯一公平的对待,就是一起下地狱去。

5. 所有的人,下地狱,完全都是因为自己的罪所导致的必然结果,不是上帝将无罪的人丢进地狱去。

6. 所谓‘恩典’,就是‘不配得而得’。既然是恩典,主人就有权力依自己主权决定施恩给谁、不施恩给谁。

7. 当上帝拣选一些必须下地狱的人,使他们得蒙耶稣基督救赎,这是上帝怜悯,不是上帝欠这些人、更不是上帝必须还这些人恩情债。

8. 当上帝不拣选其他罪人,结果那些人下地狱,上帝也没有亏欠他们,因为他们得到公义的审判,也就是为自己依自己自由意志所犯的罪大恶极的罪被判刑下地狱。

9. 当我们正确认识‘全然的堕落’、‘无条件的拣选’,之后,我们就会知道‘上帝遗弃’,一点都没有不公平。

10. 当我们继续用错误的认知,忘记‘人都有罪,只能下地狱’,忘记‘只能为自己犯行被判处下地狱死刑的人,没资格要求上帝‘应该’拯救他’,就会做出错误对遗弃论的批评。

11. 当我们真正认识人的可悲无能、神的浩大神恩、拣选与遗弃的可畏可敬,我们就只能对上帝在我们这不配的人身上所施行的拯救,发出‘唯独恩典!唯独恩典!唯独恩典!’的感激哭泣。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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