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问:利未人献祭还继续存在?
这是Paul弟兄所提出的疑惑。请各位热心的弟兄姊妹,有空时尽量帮忙回答。谢谢大家。
小小羊弟兄:您好!
有一处经文不明白,请教您:
“耶和华如此说、大必永不断人坐在以色列家的宝座上‧祭司利未人在我面前也不断人献燔祭、烧素祭、时常办理献祭的事。耶和华的话临到耶利米说、耶和华如此说、你们若能废弃我所立白日黑夜的约、使白日黑夜不按时轮转‧就能废弃我与我仆人大所立的约、使他没有儿子在他的宝座上为王‧并能废弃我与事奉我的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约。天上的万象不能数算、海边的尘沙也不能斗量‧我必照样使我仆人大的后裔、和事奉我的利未人多起来。”(耶33:17-22)
这里是否在保证利未人在神面前的献祭是永远的?
如果利未人的献祭是永远的,那就抵触了希伯来书第八章的说法:“先前的条例、因弱无益、所以废掉了.(律法原来一无所成)就引进了更美的指望、靠这指望我们便可以进到 神面前。”(来8:18-19)这里明显的是说:神借着麦基洗德等次的祭司来取代掉利未人的祭司。
这样的冲突,您如何解释?谢谢!
Paul 敬上
耶稣设了比喻说明天国的奥祕,天国好像一粒芥菜种,有人拿去种在田里。这原是百种里最小的,等到长起来,却比各样的菜都大,且成了树,天上的飞鸟来宿在他的枝上。信同一位神的不会彼此询问你信的神是怎样的神,但是神在各人身上的工作或有不同,若是在相同之处才有合一就很难有合一,在相异之处就更难有合一。所以唯有在道成肉身的基督里才有真正的教会合一。
废除前面的条例在圣经上是用肯定清楚的语气,没有多大的争议;设立新的条例是神起誓立的,并且是照着更尊贵的收纳以色列先祖献上的十分之一的麦基洗德的等次为永远的大祭司,这表示利未亚伦支派的祭司领受的律法确实不是以色列人得救的根源。使人知罪的律法可以显明神是不离弃以色列人的神,但是就如同今日教会若还是要以人的传统制定规条,反过来否定了神的诫命,就是在以人为神了。人的知罪与神的救恩是不同层次等级的东西,不能说是因为好像人知罪认罪了就得救,神的知道是在人之前就先知道了,因此今日基督徒若是能发挥一点先知的功能,也是因为神而不是因为人。
基督耶稣为大祭司不是麦基洗德定的,而是神在他之前的预定,我不要说争论谁为大是很无聊的事情,有时候意见不同的双方目的都可能真的是为了真理而争辩,我说神的旨意真的是很大。新的命令作为神的诫命要遵守的是爱,这个爱如果又限制在种族的遗传方面就回到了犹太人的宗教传统,所以是要爱人如己,那个人的意思就是同为人又非同自己。这不是说教会的爱的形式是不是被全世界人类接受的问题,很多时候宣称没有传统的教会跟随世俗的潮流,就形成了最可怕也最危险的敌基督的传统,德国的哲学以至于法国的文学与艺术正在走这一条路,以为可以从形式的更新转进到归正之路,却否定了神的形像样式,就形成了以坚固的堡垒抵挡神的人的形式,这样我们看见的就不是神的荣耀却是人的堕落。回到亚理士多德的传统是不是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就算是回到苏格拉底那里还是在以人与自然以及人与人的对话为终极价值,基督教信仰的传统是建立在神话语启示的根基上,是道成肉身的基督而不是堕落的人,是十字架而不是人或世界的荣耀。
新旧约存在的差异在人看来是冲突,然而神的良善纯全的旨意是未曾改变的,这对于犹太人是不是不公平?若是要按照神的公平就无人可承担神公义的忿怒,不按照神的公平就还是要灭亡,这样看来人类只有一条路可以走就是神的道路。基督作王不是要建立政治或军事的王国,而是在神的国为王,这个国是神的公义圣洁的国,神的城是永恒的城,神的国永不动摇。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08年02月12日 20:55
这是一个很艰深的问题。我也不确定自己的解释是否正确。
暂时我所能找到的资料,归纳之后,提出一些我个人心得分享:
一、 关于‘祭司利未人’,是一种人,还是两种人?
也就是说,是‘祭司、利未人’共二种人,还是‘祭司利未人’是合为一种人?
因为,假使这是一种人而不是二种人,很多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二、 一些版本分析
我们用耶33:18来分析,看各版本的看法如何:
A、 无特别指明
‘祭司利未人在我面前也不断人献燔祭、烧素祭,时常办理献祭的事’(和合本)
‘祭司利未人’(吕振中译本)
‘the priests the Levites’(KJV)
B、 二种人
‘祭司、利未人’(新标点和合本)
C、 一种人
‘利未支族将永久作祭司’(现代中文译本)
‘肋未司祭’(天主教司高译本)
‘the Levitical priests’(RSV)
‘the priests, who are Levites’(NIV)
事实上,原文圣经就是旧和合本的译法,没有清楚讲明。
正因为这样语意不详,会造成我们阅读时的困扰,所以其他版本会分成两种译法,
一种就是视为两种人,另一种则是视为一种人。
而我们也很清楚看见,主张‘祭司利未人’是一种人的译法,占大多数。
当然,比较多译本支持的译法,未必就表示这就是真理。
但是,当不同教派学者,分析研究之后得出的答案都差不多时,我们确实是可以参考。
三、 我个人认同‘祭司利未人’是‘一种人’的译法
让我们用经文搜寻工具去搜寻‘祭司利未人’这词汇时,会出现很多经文。
当然,大多数的情形下,我们还是无法从搜寻到的经文看出端倪。
但是,下面这句经文或许可以给我们一些亮光:
‘祭司利未人和利未全支派必在以色列中无分无业;他们所吃用的就是献给耶和华的火祭和一切所捐的’(申18:1)
在这里,我们很清楚看见‘祭司利未人’和‘利未全支派’是分开讲的。
这样的话,表示‘祭司利未人’是一种人,也就是‘身为祭司的利未人’。
另外,唐佑之博士的‘耶利米书注释’,也主张‘祭司利未人’是‘一种人’的说法。
事实上,严格来讲,不管是祭司也好、利未人也好,都属于利未支派。
但是,利未人是不能当祭司的。
当祭司的,必须是利未支派中的亚伦体系,才能当祭司。
换言之,当我们读到‘祭司’的时候,这词汇并不是指一般的利未人,而是特指亚伦体系的祭司。
所以,假如我们将耶利米书这经文的‘祭司利未人’当成一种人的话,那么,更正确的说法就是‘身为祭司的利未支派的人’。
回到耶利米书33章整段经文来看,他应该是在指‘君王制度’和‘献祭制度’,也就是‘大卫的约’和‘利未的约’的恢复。
在当时,北国以色列早已亡国,南国犹大也已经亡国,所以,不管是君王也好、献祭也好,那时都已经崩溃瓦解了。
但上帝做出保证,未来将会重新恢复君王与祭司。
事实上,这也是在耶利米时代关于将来的弥赛亚的预言。
在新约很多经卷里,都已经很清楚指明耶稣就是大卫的子孙、是君王、是旧约所等候的弥赛亚。
而在新约的希伯来书里,已经指明了耶稣就是旧约祭司制度的成全,祂就是永远的大祭司。
也就是说,在新约里,耶稣基督同时实现了旧约对‘君王’以及‘祭司’的恢复,祂一人同时身兼君王与祭司的角色,这也是上帝对大卫的约和利未的约的实现。
所以,耶利米书第33章的第一种解法:
可以将‘大卫后代’和‘祭司利未人’(18节)视为对未来‘耶稣基督’的预言。至于22节‘利未人’部分,则可视为‘信徒’,因为‘信徒皆祭司’。
另一种解法:
是将‘大卫后代’视为对‘耶稣基督’的预言;而‘祭司利未人’部分,则可视为对‘信徒皆祭司’的预言。
如我们所知,每一个信耶稣基督的人,都是祭司。
耶稣基督本来就永远活着,而信耶稣的人也很多很多,就像天上的万象、海边的尘沙那么多。(22节)
以上这两种解法,都不会破坏旧约与新约相关经文的一致性。
由于找得到的耶利米书的资料很有限,不像新约的资料那么多。
所以我一自己找到的资料,分析出来的东西就是上面那一些。
实在无法保证一定正确,参考参考便是。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8年02月13日 11:36
犹太人相信以利亚要来复兴以色列,耶稣说你们口中说是遵行先知的训诲,实际上你们的心已经远离神,特别是那些有权势的犹太人不能忍受有人用这种语气说话,认为耶稣是不敬虔的人。彼拉多怎么审判耶稣?他的王不是听从以色列的先祖传下来的诫命,只要可以平息动乱就交给犹太人的大祭司审判,这时看起来是大卫的国权以色列的宝座被审判,实际上是人间的不公义审判公义的神。
大卫论基督是最特别的,因为基督是大卫的主,当他说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他是在说神在创世之前预定的旨意,就是在讲弥赛亚要降临为以色列的君王,这个君王得胜仇敌不是在讲征服者的治理和审判,而是要拯救以色列余民,又要将这福音传给外邦,这是新约的信息。新旧约之间少了希伯来书就不能整合在一起。这样以色列要走哪一条路?神的启示与智慧是从天上祂的宝座降临,不是从地上生出,摩西被拣选作以色列的领袖有神迹奇事随着他,这表示神特别恩待那时候的在神的国事奉神的百姓。
今天神的儿女要求的不是要弥赛亚再一次降临被钉十字架,而是要求神的国降临,拿撒勒人耶稣的心志是完全符合全本圣经启示的总原则,是谁如此将他的话语启示下来?就是这一位神。因此这最大的神迹不是要荣耀哪一位圣徒,而是要使神自己得着荣耀。这样再看耶利米书这一段话,君王要施行公平和公义,神不是要借着先后条例的对比表示神原来没有怜悯却离弃以色列,被掳的人不仅归回了而且还复国了,这也真的表示神对于犹太人存的意念是良善的。那么神要复兴的是祂怎样的作为?不是要以色列继续等待再一次的大卫的王国,也不是要用傲人的财富和埃及人对抗,埃及现在也已经不是当时的埃及。圣灵降临福音也传到外邦,现在犹太人和阿拉伯人之间的纷争不是神需要负责的事情,神还有祂的工作要继续,这对于我们而言诚然是好的消息。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08年02月13日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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