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8:3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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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8日教会流行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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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错误的见证内容,不是助力而是阻力

见证,是好事。

可以帮助许多人坚固信仰,也是传福音的利器。

但是,在很流行的见证狂潮之下,我也必须当只乌鸦,提醒一些东西。

我们在进行见证的时候,真的要很小心,

有时,错误的见证,其实并不是在帮助圣工,而是在毁坏圣工。

我相信,很多时候,做见证的人,真的只是出于一颗爱主、热诚传福音的心而已。

但是,这并不能回避我们必须不断回归正道的责任。

‘他们向神有热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识’(罗10:2)

这种有热心,但没有真知识的见证,是我们必须努力修正与避免的。

错误的见证,伤害是很大的、副作用也是很惊人的。

1.首先,见证人可能不知道某些见证的内容其实都是犯罪(如:离婚、再婚、说谎、、、),然后,还误把这种犯罪当成上帝恩典。

结果,竟然变成将这种犯罪的行为,“归荣耀”给上帝、“感谢上帝”使我能犯罪。

这种见证,会变成非常荒谬。

2.再来,这种见证,有时会使人误以为这样做是对的、是上帝喜悦的、是大家可以效法的。

对于那种已经身陷类似的罪行,希望能找到借口来回避认罪悔改的人,这样的见证,刚好成为很好的不需认罪悔改的借口。

对于已经在考虑犯罪、对犯罪很心动、打算犯罪的人,这样的见证,更具有鼓励效应,使人可以放心去犯罪,因为,连某某人也都是这样做。

我们别忘了,见证很大的一个效果,就是会让人有那种‘有为者亦若是’的模仿效应。

可是,这种错误的见证,一旦让人以为可以这样仿效,那变成鼓励大家犯罪。

3.还有,这种错误的见证,会使还在学习的信徒,不知何为对、何为错,对真理与教义产生很严重的困惑。

当这种错误的见证出现,可是又没有人讲出错在哪里、教导正确的教义时,很多认真读经祷告、渴望遵循真理而行、但各种观念还不是很完整的基督徒,反而很容易因此而不知如何是好。

这时,这些信徒很容易产生这些问题:

是我误解圣经吗?

是圣经这些教导有什么条件或限制,是我不知道的吗?

这些人这样的行为,是正确的吗?

基督徒本来就可以这样做,只是我圣经不熟,所以不知道而已?、、、、、

有许多信徒心中产生这些疑虑时,根本不敢问人,因为怕被人笑、怕被人说不虔诚、怕被人说是论断人。

结果,就是将疑惑放在心里。

长期下来,有些人疑惑得解,灵命或得成长;

但是,也有很多人,越来越无法忍受这样的情形、或是对信仰产生严重误解,之后终于失望离开信仰。

以上,都是针对已信者、慕道友的部分来讲。

下面,我要讲对于一般不信者的影响。

4.有些不信者本来就有相当好的行为,也律己甚严、道德标准很高。

但他们原本就对基督教很反感,或是本来就很瞧不起基督徒。

对这些人而言,基督徒这种错误的见证,更深深落实他们反基督教、不屑基督徒的借口。

5.也有些人,对基督教并没有什么反感,但这样的错误见证,可能让他们以为基督徒本来就可以这样做,这会使不信者严重误解基督信仰的教义。

6.当然,也有一些人,会因为基督徒“不会食古不化”、终于可以“跟上时代潮流”,而非常高兴与满意,甚至因此而觉得信耶稣也不错,更进而信主。

但是,我们难道真以为用这种方式使人对基督教有好感、或是使人因此而能信主,是件正确的好事吗?

因为认同这种错误见证而信主的人,有多少是真正愿意放弃自己罪行而来信主的呢?

会不会只是吸引来一群‘只是嘴巴信主,行为与内在继续照旧犯罪’的人而已呢?

当一个人觉得我可以信耶稣,但不需悔改修正我的罪行、我可以继续维持旧人犯罪原状,这样的话,根本就不是真正的信主,当然就不可能得救。

7. 不管跌倒者是基督徒或非基督徒,一旦使信徒跌倒或离教,未来别人要再带这些人回到信仰,或是要对这一些人传福音,都会变成难上加难。换言之,被错误的见证所绊跌的人,这些见证都成了福音的阻力,而非助力。

以下,我要用一些实际例子,来和大家一起思索。

透过实际例子,我们比较容易掌握住一些观念。

这些例子,大家可能亲身听过,或是听人说过。

事实上,这样的见证例子,并不会太少见。

见证例一、感谢上帝让我离婚再婚

在这例子里,我们讲的,不是那种合乎圣经规定下的离婚,而是违反圣经的离婚。

像是:

非因配偶犯奸淫罪而离婚,而且,离婚后,配偶并未再度结婚,可是自己却再婚。

这种也很常见:

因为自己婚外情而离婚,离婚之后,与婚外情对象结婚。

当事人很高兴为此做见证,感谢上帝帮他找到好配偶,使他可以再婚。

但事实上,在这种“见证”里,离婚是罪、婚外情是罪、再婚是罪。

结果,变成为犯罪的事做见证。

见证例二、感谢上帝让我找到已婚的同居人帮助我

有位姊妹,本身已经离婚。

后来信主了。

信主之后,认识一位有妇之夫,这位男士私下暗中与她有婚外情同居事实,也帮助这位姊妹的经济生活所需。

这种“见证”,一样是个错误的见证。

上帝绝不可能主动差已婚男士来与妇人同居帮助她的经济所需。

事实上,与已婚男人发生婚外情,根本就是犯罪。

上帝绝不是那种‘作恶以成善’的神。

见证例三、感谢上帝让我可以找到资金

这是知名大牧师的见证。

当教会需要大量资金时,该牧师前往某银行要求见经理。

经理室的秘书询问该牧师有无事先与经理预约,该牧师谎称有。

之后,如愿与经理见面谈融资事宜。

该牧师向经理提出条件:

如果你借钱给我们,我们教会会友会成为你们存款客户。

这例子,很多信徒一点都不觉得奇怪或有什么不对。

但事实上,这是个很有问题的见证。

因为,这里面犯了两件罪:

1. 说谎:明明就没与经理预约,却谎称有,欺骗秘书。

2. 擅自替教会会友作主:事实上,有哪间教会的牧师,有那种权柄与权利,可以在未经教会会友同意的情形下,就擅自将教会会友当筹码,与银行谈条件?

见证例四、感谢上帝让我祷告实现

这是另一个大牧师的见证。

该牧师要搭机时,因为携带物品违反规定,遭柜台办事人员制止,该牧师不断与办事人员争执。

该牧师找主管之后,主管通融。

然后该牧师很得意的向办事员炫耀,自己的上帝有多厉害,没有人能挡住祂。

一样的,这个见证例子,很多信徒也一点都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事实上,这见证也犯了两个错:

1. 明明就是违反规定,还不断与人争执:这会给人基督徒是不守法、不守规定,还以为自己很对的误解。

2. 主管通融之后,竟然还以上帝之名向办事员炫耀:我不知这位办事员,以后听到基督徒传福音时,会是什么感想?基督徒都是以神之名、乱七八糟的无耻之徒?而且犯错还洋洋得意,向人炫耀?原来基督教的上帝就是专门成全错误行为的神?

我不是说大家都不要做见证,请千万不要误解。

但是,令我很担忧的是,很多见证已经出问题了,甚至是犯罪了,可是很多见证者与信徒却一点都不以为意。

明明我们对耶稣基督的信仰,会使我们的行为与道德越来越好;

可是怎么这时代却好像有点颠倒,‘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好像成为可以被许多基督徒接受的行为准则?

明明圣经就是说:

‘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5:16),

‘你们在外邦人中,应当品行端正,叫那些毁谤你们是作恶的,因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在鉴察的日子归荣耀给神’(彼前2:12)

可是为什么我们有些见证却已经变成开始鼓吹行恶,甚至成为圣经所警告的这类行为?

‘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们受了亵渎’(罗2:24)

‘且指著神夸口;既从律法中受了教训,就晓得神的旨意,也能分别是非,又深信自己是给瞎子领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是蠢笨人的师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在律法上有知识和真理的模范。你既是教导别人,还不教导自己吗?’(罗2:17-21)

我们应该品行端正,可是,我们的见证内容,是品行端正吗?

我们的好行为,应该可以使毁谤基督徒是作恶的人,能归荣耀给神,

可是我们的见证,却反而使那些认为基督徒是行恶之徒的说法更被证实?

我们相信我们所信才是唯一的正道,我们的见证是盼望能领人能走向生命之光,

可是,我们所行竟然与不信的外邦人一样坏,甚至还更坏?

错误的见证,一点都不是在荣耀神,而是让神被人亵渎!

亲爱的弟兄姊妹们,我们千万要谨慎啊!

做见证,是好的。

但是,做见证,也是要小心的。

做见证的人,要时时准备修正自己信仰与观念的偏差;

听见证的人,不要随便就动辄阿们阿们,连错误连连的见证也在阿们阿们。

以下,是我个人感想而已,不是真理,也不是人人都必须这样做。

由于做见证已经是很普遍的行为,电视媒体也很多见证节目,

这些见证者,很多都相当年轻,或是顶多中年而已,不少是知名人士、头衔很漂亮的人。

我觉得,有时,不一定要找那些有名有头衔的人,但最好请年纪已经很大的老信徒来做见证,可能比较好一些。

很多初信的、年轻的、中年的信徒,其实,人生还很长。

这些人未来信仰状况会如何?能否坚守信仰到老?信仰是否真得经得起漫长年日且众多人的检验?都还在未定之天。

有些,后来犯大罪了、离教了,结果,反而使这类信徒的见证,成为很负面的讽刺。

相反的,许多老弟兄、老姊妹、老牧长,不一定很知名,也不一定有什么响亮的头衔,但他们真的在人生的大风大浪与种苦难里,一生坚守信仰,

他们或是没有犯大罪,或是犯大罪跌倒之后能认罪悔改,这都被许多人检验过,也经得起检验。

这些人来做见证,副作用会少很多。

反而那些知名的年轻或中生代人士的见证,很容易因为这些人后来不好的行为,使主蒙羞。

‘初入教的不可作监督,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罚里’(提前3:6)

‘寡妇记在册子上,必须年纪到六十岁,从来只作一个丈夫的妻子,又有行善的名声,、、、、竭力行各样善事’(提前5:9-10)

‘至于年轻的寡妇,就可以辞她;因为她们的情欲发动,、、、所以我愿意年轻的寡妇、、、、,不给敌人辱骂的把柄’(提前5:11-14)

这些经文,虽然与‘年纪、信仰资历与做见证’无直接关系,但是,真的可以给我们一些提醒。

我自己很少做见证。

因为,我觉得自己虽然年纪已经有一把,但毕竟还不够老;

我自己虽然很努力行出好行为,但依然是个会犯罪的罪人;

我虽然努力追求成圣,但我不知道在未来漫长的年日里,是不是会跌倒绊倒许多人;

所以我很少做自己的见证,我只敢尽量传讲圣经真理。

主耶稣不会错,圣经真理不会错,

但是,我是人,我会错。

与其将时间花在传讲自己的见证,使众人将兴趣放在我自己身上,还不如多传讲不会错的圣经真理,这样可能比较好一些。

我自己有没有好行为,不需我自己去见证,那些睁大双眼看着我一言一行的员工、客人,他们自己会去见证。

说真的,我看过太多做见证的人,日后他们不佳的行为,使他们之前的见证,都成为很大的讽刺,也使众多人跌倒,

这样的事,实在令我心惊胆战。

我自己犯罪也就算了,我更怕主的神圣名号被外邦人羞辱。

当我犯罪使上帝名号被人羞辱时,我真的会惭愧到无地自容,觉得自己罪孽深重。

我必须再强调一次,我这样的想法不是真理,纯粹是我个人想法而已。

而我这样做,也绝不表示那些年轻就做见证的人是错误的。

各人持守从神来的领受便是。

只是,我想我的想法与提醒,可能会给大家一些亮光也说不定。

‘你们在外邦人中,应当品行端正,叫那些毁谤你们是作恶的,因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在鉴察的日子归荣耀给神’(彼前2:12)

愿我们都是做出这种美好见证的人,

而不是使神的名在外邦人中被亵渎的见证者。

阿们。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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