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演艺界基督徒黄国伦离婚事件
这是某位网友提出的资料与看法。对这议题,我开放给大家自由发言。
但是,请不要有任何不敬的笔名与内容。对于不敬的笔名,我一律将笔名删除。
我们对于‘罪’,可以批判与讨论。
但是对于‘人’,请保持应有的礼貌与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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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国伦离婚了
而且显然有意与寇乃馨交往
事实上 从报导中看来
应该说已经当红粉知己一阵子了
连一个有许多感动见证的基督徒都有软弱
但为何黄先生与寇小姐胆敢在媒体透漏彼此的好感?
基督徒结婚的誓言
不是说无论生病 贫穷 或死亡 都不会舍弃对方?
黄国伦和寇乃馨传了多年绯闻,终于要修成正果了?黄国伦坦言,一年前已和前妻协议离婚,但和寇乃馨目前只到“知己好友”阶段,问两人到底有没有未来?两人很有默契的说:“不排斥!”
音乐人黄国伦因参与多个选秀、谈话型综艺节目走红,目前是三立《超级偶像》的固定评审。但鲜少人知道,他外型粗犷不羁,背后却一直有个红粉知己,他说:“乃馨确实是个有气质、灵性的美女,我们认识很多年了,但我才结束一段辛苦的婚姻,要走入下一段,必须要先把自己整理好,把许多棱角的部分修掉才行。”
黄一年多前协议离婚
黄国伦说,和前妻在一年多前协议离婚,过程非常辛苦,婚姻是痛处,也是个伤口,他花了一段时间才慢慢走出来。半年前,他在演艺圈还是个没没无闻的幕后音乐人,有综艺节目找他当评审,他很抗拒,“如果不是乃馨一直鼓励我,我开始上小S、蔡康永的《康熙来了》受到注目,事业也不会一帆风顺。”
对未来 有默契等时机
寇乃馨说,黄国伦是个温暖、善良的人,“我确实很欣赏他,但我跟他两家人都是虔诚的基督徒,爸妈对离婚的人还是非常抗拒,如果我们要在一起,还有很多问题要克服,所以未来的事,真的很难说,但我对他,并不排斥。”
双方都相互吸引,也都不断赞美对方,圈内传两人已经交往,黄国伦说:“她有很多追求者,我要追她,也不一定追得到。”但问寇乃馨黄有没有追求过她?她不好意思的说:“这问题,你该去问他,我不知怎么回答。”黄笑说:“就等天时,地利,人和吧!”
你知道黄国伦的故事ㄇ…?
因 为 “ 我 愿 意 ” 而 成 为 炙 手 可 热 制 作 人 的 黄 国 伦 , 两 年 多 以 前 , 从 事 室 内 设 计 的 老 婆 , 突 然 得 了 罕 见 的 “ 多 发 性 功 能 神 经 硬 化 症 ” 这 种 怪 病 , 无 法 写 字 、 智 商 降 到 小 学 三 年 级 , 黄 国 伦 说 : “ 每 个 星 期 教 友 们 都 来 医 院 看 她 , 帮 她 祷 告 , 我 们 也 决 定 不 实 用 类 固 醇 , 我 和 我 太 太 一 起 祷 告 , 幸 运 的 是 , 主 没 有 遗 弃 我 们 , 经 过 两 个 月 , 我 太 太 的 病 奇 蹟 式 地 好 了 。 ” 病 情 控 制 住 后 , 黄 太 太 辞 去 高 新 的 工 作 , 开 始 投 入 “ 美 丽 新 世 界 基 金 会 ” 的 工 作 里 , 以 不 支 薪 的 方 式 , 服 务 众 人 , 黄 国 伦 说 : “ 因 为 我 太 太 觉 得 , 他 的 生 命 是 上 帝 给 的 , 剩 下 的 时 间 , 就 是 要 作 上 帝 的 工 作 。 ”
黄 国 伦 回 忆 , 当 初 老 婆 的 病 征 是 “ 无 时 无 刻 都 感 到 晕 眩 、 想 呕 吐 ” , 后 来 发 烧 、 讲 话 大 舌 头 , 无 法 走 路 , 甚 至 一 度 神 经 功 能 退 化 到 无 法 提 笔 的 地 步 , 面 对 这 种 “ 怪 病 ” , 黄 国 伦 与 太 太 看 遍 名 医 , 除 了 食 用 类 固 醇 控 制 病 情 外 , 几 乎 束 手 无 策 。 由 于 病 情 严 重 到 可 能 瘫 痪 或 死 亡 , 当 时 夫 妇 两 分 秒 都 感 觉 到 死 亡 的 脚 步 就 在 身 边 。
爱 妻 的 病 , 因 为 虔 诚 的 祷 告 得 到 控 制 , 黄 国 伦 近 来 连 出 了 两 张 专 辑 “ 挣 扎 ” 、 “ 带 领 我 ” , 以 流 行 的 各 式 乐 风 赞 美 主 。 黄 国 伦 笑 著 说 : “ 大 家 看 我 很 虔 诚 , 但 事 实 上 一 开 始 我 看 不 起 基 督 徒 , 觉 得 只 有 软 弱 的 人 才 信 主 , 也 批 评 圣 经 , 不 管 我 妈 妈 怎 么 跟 我 传 , 我 就 是 反 讽 她 , 跟 她 吵 , 说 什 么 都 不 信 ! ”
黄 国 伦 回 忆 当 兵 时 , 为 了 逃 过 去 教 会 的 命 运 , 每 个 星 期 放 假 不 回 家 , 宁 可 在 外 面 住 旅 馆 , 求 得 耳 根 清 净 ; 但 因 在 赢 内 受 到 长 官 的 欺 压 , 一 度 想 一 了 百 了 , 后 来 以 修 佛 、 吃 素 的 方 式 , 硬 是 跟 母 亲 唱 反 调 , 寻 求 宗 教 慰 藉 。 突 然 一 个 下 午 , 母 亲 敲 他 的 门 , 看 著 黄 国 伦 忧 郁 的 脸 , 问 他 : “ 我 带 你 祷 告 好 不 好 ? ” 就 这 样 , 母 子 在 客 厅 跪 著 , 虔 诚 地 祷 告 。 黄 国 伦 说 : “ 就 在 一 瞬 间 , 刚 硬 的 心 变 的 柔 软 , 我 突 然 听 到 上 帝 的 声 音 , 就 这 样 , 我 成 了 基 督 徒 。 ”
与 朱 约 信 同 事 基 力 音 乐 灵 魂 人 物 的 黄 国 伦 , 两 人 因 属 不 同 教 会 , 常 在 理 念 上 有 不 图 , 黄 国 伦 说 : “ 我 们 有 时 吵 起 来 , 都 吵 到 快 打 架 了 , 可 是 我 们 沟 通 的 方 式 很 特 别 , 手 牵 著 手 , 一 起 祷 告 , 就 和 好 了 。 因 为 “ 我 们 是 上 帝 的 仆 人 , 上 帝 要 我 们 和 好 。 ”
….
牧师对新人做“婚约问答”,这是一个承诺,在上帝的面前许下,而新人以“我愿意”(I do)回答,表示对彼此婚姻关系的认同和发自内心的意愿。
“你是否愿意接受这男子(女子)为夫(妻),在婚姻誓约中共同生活。不论贫贱富贵,不论疾病与健康,你都爱护他、安慰他、尊重他、扶助他,终生忠贞不渝,绝无异心?”
我愿意。在上帝以及今天来到这里的众位见证人面前,我(全名)愿意娶(嫁)你(全名)作为我的妻子(丈夫)。从今时直到永远,无论是顺境或是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我将永远爱着你、珍惜你,对你忠实,直到永永远远。
在完成誓约后,牧师由捧戒指的孩童手中接过戒指,牧师高举戒子说:“宝石是珍贵质材做成,代表纯净圣洁;戒指圆圆,化表圆满,没有结束的永恒。当你们彼此交换戒指时,我们祈祷,你们的爱也是如此天长地久、纯净以及圣洁。愿 神借着这个婚姻的记号,赐福你们的婚姻。”
新人交换信物后,由牧师宣告:“新娘(全名)与新郎(全名)已经在上帝及众人面前立下神圣的誓约。因此,我宣布他们成为夫妻,奉父、子、圣灵,阿门。”并请新郎揭纱新娘子的面纱。然后,接着对新郎说“新郎,你可以亲吻你的新娘。”。
见证说的美好 人人会说
但隐藏在背后的 是对生病发妻的遗弃?
还是真的婚姻走不下去?
报导说黄与寇传了"多年诽闻"了
表示他们情谊在"模糊地带"好几年了
而黄的太太 是多发性硬化症
是一种自体免疫疾病 目前无药医 只能症状治疗
到后来 渐渐的外貌上会有很多改变
因为打类固醇变肥变丑
还有疾病进展到甚至变笨 变呆 大小便失禁 平衡失调
如果他是因为这样而遗弃发妻 (但当然对外一定说法是个性不合吧?)又寇也敢嫁
婚姻的誓言:不论贫贱富贵,不论疾病与健康,你都爱护他、安慰他、尊重他、扶助他,终生忠贞不渝,绝无异心?
我不是灵命成熟的基督徒
当然在现实生活不敢那么白目的问牧师问教友
只好在网络上问
这是我对这两位公众人物基督徒的真正的看法与疑问
Posted by *某位网友 at 2007年12月13日 05:46 at 2007年12月13日 20:26 at 2007年12月13日 20:34
(小小羊说明:由于笔名不敬,所以我删除笔名。请发言者自取一个庄重一些的笔名来发言)
回应一:
个人初步的意见是至少显示了教会最好不要以婚姻讲座吸引人信主,也不要替人介绍结婚的对象,因为婚姻本来就是在于神的意念而非人的意念,神以祂的意念配合的是人不能以自己的意念分开,我还是相信这个圣经的原则。
对于基督徒的婚姻辅导与初信者灵命造就这两件事要分别看待,婚姻本来在圣经上就不是罪人重生得救的必要条件,传福音也不是基督徒得救的原因,这几件事情之间的因果关系如果混淆,就很容易成为在灵界的争战当中魔鬼、世界与肉体交相攻击的焦点。
我们得救不是倚靠善行或是经验,唯有倚靠救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宝血。两性之间的婚姻关系在这个时代确实比人们所以为与想像的更加艰难。
回应二:
"婚姻本来在圣经上就不是罪人重生得救的必要条件,传福音也不是基督徒得救的原因,
得救不是倚靠善行或是经验,唯有倚靠救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宝血"
…………………………………….
这么说
有婚前性行为
或者 嫁非基督徒嘛是没有关系的意思吗?
我罪比较重 常常看到一个事件 心中很容易出现批判质疑的想法 也就是"轻易论断人"的罪人
只是社会待越久
越知道有些话 心里想想就好
别轻易拿出来告诉别人或问别人
如果想被赶出教会 不妨白目随心意乱发问想法比较快
受了很多教训后
所以我现在在教会都当乖小羊
但是这些疑问想法从来没有获得解决
像之前看瑜珈老师LuLu
她本身是基督徒好几年了
但她新婚丈夫黄仲昆是因为去年被误会吸毒
进而生命低潮 透过她才信主受洗而结婚
而在黄仲昆成为基督徒前
她就已经跟他交往同居七年(从她参加的谈话节目得知)
最后 她也可以得到天父这莫大的爱与恩典
神感动未信主的丈夫配与她
那教会宣导的"真爱要等待誓约"也不是一定要遵守?
反正 天父爱我们很深很深
犯罪也没关系
最后 终究会得到神的恩典?
回应三:
首先,我要先回答一下路加网友的看法。
我一样很反对指名道姓讨论一个人。
所以,在我自己写作的文章里,非必要时,我几乎都不会提出具体姓名。
但是,为何这次我同意这篇提出真实姓名的讨论?
1.这是网友公开在我们这园地提出的发问,不是我自己的写作,而这议题确实具有教导性的价值。
2.黄先生与寇小姐都是演艺界人物,他们属于公众人物,很多东西都已对外界曝光,而且这些资料也轻易就可以在公开的杂志媒体里找到。
针对公众人物提出已经被报导的公开消息进行讨论,我个人认为是可以的。
3.基督徒公众人物的见证,是有影响力的。相反的,基督徒公众人物负面的行为,也是有杀伤力的。面对杀伤力出现时,我们必须有好的教导,否则很多信仰还不稳固的信徒真的会因此而跌倒。
现今太多教会只报喜不报忧、刻意回避教会界负面的消息,这并不妥当。
另外,这是我个人的一个感受:
别人爱主不爱主,我们其实不知道。
我不太认同我们轻易就用‘爱主’、‘虔诚’、‘属灵’、‘敬虔’、、、这类高贵的词汇放在一个信徒身上。
我读过一篇报导,文中用‘虔诚’二字来形容一位在十七岁时染上爱滋病的同性恋基督徒。文中没提到当事人有任何认罪与悔过,只有要大家包容。
在这种情形下,这样的形容,我觉得真的不是很理想。
我绝对同意我们要怜悯罪人,但是,当一个罪人不认为自己所做是罪时,真的是爱主?真的有敬虔?
回到离婚、婚外情、再婚的议题上来。
我发表过好几篇文章,已经表明我们这园地的态度与立场。
‘信仰与婚姻’http://www.xiaoxiaoyang.net/?cat=11离婚,除非是因为另一方淫乱,或是因为不信主的一方要离去,否则的话,我们实在无法找到圣经依据说可以离婚。
违反圣经规定下的离婚,都是犯罪。
婚外情,不管有无发生性行为,也是犯罪。
犯罪,就要知罪、认罪、悔改。
任何不知罪、不认罪、不悔改的行为,都属不当。
身为基督徒,‘离婚是犯罪’、‘婚外情是犯罪’这是很基本的常识。
除非一个基督徒都不读经,都不读书,都不祷告,
否则的话,不可能连这些是罪都不知道。
我相信,黄先生离婚,必定有苦衷。
但是,身为基督徒,我们本来就是在各种痛苦中努力按上帝的旨意行。
做到了,是应该的;
做不到,我们要自觉羞愧。
上帝显明的旨意,一点都不远,就写明在圣经里。
圣经说不可离婚,我们就不要去碰离婚,即使这很艰难也一样。
圣经说不可离弃你幼年所娶的妻,我们就不要因为另一半疾病、贫贱,就离开对方。
圣经说即使离婚,也要努力看还有没有机会和另一半和好,而不是打算可以和婚外情对象结婚。
我不是说黄先生离弃妻子,也不是说黄先生与寇小姐就要结婚,而是借此机会告知这园地的信徒我们的立场。
我会很震惊的是:
犯罪的人,似乎一点也不觉得这是罪。
犯罪的人,似乎不太会觉得羞耻。
我们都会犯罪,即使信主以后一样会犯罪。
离婚是罪,婚外情是罪。
我们没离婚,没有婚外情,但我们一样会犯其他罪。
我们并没比离婚者神圣。
对于已经认罪悔过的人来说,我们必须包容与接纳。
但是,对于没有认罪悔过迹象的人而言,我们必须责备这罪行。
太多信徒,以为信耶稣是件很简单的事。
太多信徒以为福音就是我信耶稣就可以,然后我可以保有我过去的错误观念与生活方式。
我曾读过一篇文章,发言者是位大教会信主几年的基督徒。
她就认为,婚外情、随意的性行为,并没有什么不可,只要两情相悦就好了。
她同时也说,其实他们教会里很多人也是这样认为的,只是不敢讲出来而已。
大家都是去做礼拜,唱唱跳跳、快快乐乐就好了。
信仰只是一种寄托。
我们到底是传什么样的福音?
信的人到底以为信耶稣是怎么一回事?
另外,我要谈谈现今流行的见证。
其实,个人性的见证,真的是要很小心的。
我们可以多见证主耶稣,因为主耶稣不会犯错。
但是,很多见证其实是在见证自己,而人是会犯错的,这些见证有一天都会成为很严重的反讽,造成很大的杀伤力与很不好的影响力。
其实,我就有好几次经验:
见证者刚好是我认识或相处过的人。
这些人其实私下或过去的行为很不好,是公认行为不佳者。
但是,在公众面前,大家却讲见证讲得非常动人。
我不会因为一个人的坏行为而跌倒。
但是,如果很多人知道这些见证者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时,会不会因此而跌倒?
事实上,教会实务里,因此而跌倒的例子实在太多了。
在某个离开基督教的人所组成的网站里,他们有很多文章,就是严厉在批判基督徒的虚伪与不实:
表面上都很虔诚,讲得都很好听,其实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
为什么要请知名人士、演艺人员来做见证?
其实,当然是希望借着这些人的名气与名号,来发挥更大的宣传威力。
但是,别忘了,这种见证,是带有杀伤力的。
如果不知道,或是忘了这种隐藏的杀伤力,并不是智慧的表现。
民国六十几年时,那时的布道会很流行一种模式:
邀请演艺界人员来布道会现场做见证。
明星、歌星只要宣称自己是基督徒,只要能请得来,就做见证。
后来,副作用开始出来:
这些明星歌星,又一个又一个去拜偶像、离开基督教。
这时,越来越多的人感到错愕,感觉脸上被很狠的打了一巴掌。
这种流行的布道会结合演艺人员见证的模式,后来逐渐消失。
不过,日光底下没有新鲜事。
历史正不断重演。
这种公众人物或知名人士(演艺人、政治人、作家、、、)的见证有没有吸引力?
当然是有。
但是,我们也将会逐渐看到杀伤力出来。
一个人有没有好见证?
真的很难讲。
有些负面的批评,其实只是看事情角度的差异而已。
但也有很多负面的东西,是连不信者都看不下去的。
我举个例子好了,主角都不是我:
1.有人说某位医师很烂,因为他裁员减薪,但却依然对外奉献。但其实他那些看起来“烂”的行为,换个角度来看,并没有什么不妥。因为当整体医疗环境不佳,导致经营困难时,裁员减薪并没有不当。而奉献部分,与员工无关,纯粹是该位医师个人私领域金钱使用,别人没资格置喙。
2.在基督教医学中心里,有位基督徒很认真传福音。但值班时,却不管护士如何呼叫,就是不起床处理病患紧急状况。平时的医疗处置都乱七八糟,同事很怕与他共同照顾病人,也很怕接他的班,因为都准备收他留下或捅出的烂摊子。
这位基督徒的行为,不管是基督徒同事或非基督徒同事,都非常不以为然。
在第一个例子里,那种见证,其实并不是真正的坏见证。
但在第二个例子里,那种见证,就真的是坏见证。
在离婚、婚外情部分,这绝非什么好见证。
特别是在妻子罹患重病之后的离婚(虽然病情有改善),连一般不信者都未必能认同。
至于婚外情、离婚以便与婚外情对象结婚部分,更是基督徒的坏见证,会使许多初信者、信仰不坚者受到很大的冲击。
如果今天黄先生与寇小姐不是公众人物,我们没资格对没曝光的私事发表任何公开评论。
然而,当他们身为公众人物,很多事情也曝光,甚至他们也发表公开的看法,而这些东西是具有杀伤力时,我们就可以出来公开评论。
‘犯罪的人,当在众人面前责备他,叫其余的人也可以惧怕’(提前5:20)
打算邀请演艺人、公众人物做见证,我们要小心。
这不是只有电视台要注意而已,而是连我们自己教会、团契邀请这类公众人物时都必须谨记在心的观念。
演艺人、公众人物的基督徒,自己更要谨言慎行。千万不要忘记自己基督徒的身份,做出使主蒙羞的事。
太多公众的演艺人、政治人、文化人、、这些基督徒的公开行为,会令我摇头。
我们信仰不一定很好。
但是,信仰不好,可以不需到公开的场合与媒体去暴露出来,羞辱主名。
在其他网站有位曾当过空姐的网友,她的签名档是四个大字:
洁‧身‧自‧爱
她描述过空姐那行业里,很多人非常乱七八糟,而且是乱到令人难以想像的程度。
但是,她坚持不管别人如何乱,她依然要洁身自爱,不受污染。
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基督徒,但是,我真的很认同她的观念:
洁身自爱。
也仅以此四字与大家共同勉励。
愿上帝帮助我们。
另一篇文章,或许大家也可以参考一下:
‘为什么我们要认真面对反面或负面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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