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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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29日教會流行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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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關於牧師娘的一些問題

這是「沒得選擇」網友所提出的疑問,希望各位熱心的兄姊,有空時盡量幫忙回答,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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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好了,這正是我新發現的網路,想要上來尋找的問題和適宜的解決方案。

我今年初剛換到一個只有30人的小教會,剛開始還能適應,只是台語講道還需要調適,因為台語講道我是有聽沒有進,但是不能適應的是該教會的牧師娘,她給我的感覺是支配慾很重的人。

例如她會叫我不要看屬靈書籍,要多禱告才能靈跟靈的接觸,卻要求我聽一堆莫名其妙的講道錄影帶,剛進教會她炫耀說有去追求聖靈的心靈醫治之類,我還好心糾正說聖靈不需從外面去追求,因為祂已內住成為立約的憑據。另有一次在崇拜中,她從座位後面抱住我,這是哪門子的讓人不知所措的打招呼?諸如此類等等。

爾後有機會跟其他會友詳談,才知過去6年來很多人是因這位牧師娘而離開這間教會,前一位牧師牧會時聽說有100多人,目前也有會友反應牧師娘有時講話不得體,該會友還幽默的問我是不是牧師娘來騷擾我?好家在,雖然我不能在神面前稱義,但也不全是我個人的問題。

我想請問的是:

1.這種狀況下,到底應該怎麼處理比較適當?

2.教會制度到底賦於牧師娘什麼權責 (合乎聖經)?

3.可不可以去什麼機構申訴,可不可以請求更換派任牧師?

不想再背另一次黑鍋 敬上

Posted by 沒得選擇 at 2007年10月29日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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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一:

一、請先參考這幾篇文章,以及文章裡面的分享和討論:

1.發問:關於教會偏向錯誤的靈恩路線

2.發問:不固定在一間教會,有什麼不好?

3.發問:該離開現在這間教會嗎?

二、有些東西,無關真理,像:牧師娘講話不得體、牧師娘一些肢體接觸。

該如何做,有時很難講。我也不多說。

有些東西,和真理有關,像:一些所謂的追求聖靈之類。

您的表達與講解,是正確的。

對一個重生得救的基督徒而言,聖靈已經內住,不需外求。

某些靈恩派或五旬宗,會將洗禮分成兩階段,一階段是單純的得救,另一階段是聖靈的洗。

更激烈的靈恩派,會認為沒有說方言(他們認為這是得到聖靈的表現),就沒有得救。

歸正神學拒絕這樣的觀念。

重生得救就是一次,不需加上什麼說方言之類,聖靈已經內住,不需外求。

三、至於教會制度,聖經賦予牧師娘什麼責任?

其實,聖經沒講太多。

換言之,牧師娘是可以完全不參與教會事工,而且這樣也是合聖經的。

只是大家都已經習慣牧師娘也要參與教會事工而已。

請參閱:

牧師的家等於教會,所以必須開放?

四、可不可以去什麼機構申訴,可不可以請求更換派任牧師?

我不認同這樣的作法。

除非您是教會長老。

平信徒沒有權力直接要求撤換牧師,頂多只能向長老反應您的想法,由長老去決定。

請留意,連執事都沒權力更換牧師。

執事只是『執行者』而已,只有長老才有『監督權』。

在聖經裡,長老是很大的,所以不要亂選。

因為他們要『監督全教會』。

平信徒可以提出各種建議與批判,但沒有直接管理教會的權力。

平信徒所提的各種建議與批判,長老與牧師完全可以不接受。

不接受時,平信徒可以選擇離開該教會,但不得非得逼大家接受自己的看法與建議不可。

審判時,平信徒的審判會較輕。

但如果是長老,這非同小可。

必須善盡管理教會(包括監督牧師)的責任。

如果牧師已經偏離真道,長老沒有提出制止,那就嚴重了。

上帝追討的罪,會很大。

所以,不要以為自己被人選為長老,就洋洋得意,要知道,這是戒慎恐懼的開始。

更不要以為只要年紀大了、年紀到了,就理所當然要當長老。

事實上,只要你沒有『監督教會的能力』,即使你已經是元老,也沒資格當長老。

這裡所謂的監督,不僅是教會庶務而已,連真理都要監督。

但可惜的是,一大堆長老,連真理都不清不楚,牧師講錯了也不知道,這都很危險的。

如果身為長老,牧師犯錯時,屢次勸誡不聽,這時確實該動用權柄,更換牧師。

但我再強調一次,平信徒無權力可以直接這樣做。

除非長老決定之後,訴諸會員大會表決。

而你如果是會員,可以在全教會眾多會員裡,有一票的權力,如此而已。

回應二:

教會的體制,基本上,可以分成兩大類:

1.主教制

2.長老制

這不是絕對的分法,因為還有很多變形與折衷。

但基本上,大致都可以從追溯到兩大類去。

中世紀天主教會,主要就是採主教制。

現今的聖公會也是。

另外,很多國語教會體系,也多採用偏向主教制的體制。

主教制的特色,是強調牧師權柄。

教會上面,有時有監督體系(以天主教為例,比如樞機主教,教宗則又更高)(基督教則有各式各樣的名稱。但是,有很多名稱並無實權,像浸信會聯會,對各教會的權柄並不是很大)

這類教會的長執會,有時只是執行單位,甚至只是虛設而已。

好處是便於遂行權柄與牧師意志,

缺點是教會內部難以監督牧師。

這種教會,大概不太可能會友能趕走牧師。

長老制比較類似現今的民主政治,是代議政治。

改革宗體系的教會,多半採用這類制度。

如台語長老會。

這類制度,牧師位階不過是長老的其中一位而已,牧師雖然受很大的尊重,也有很高的權柄可以提出各式各樣的建議與計畫,但是,小會(具有實質權柄的長老群所組成)一旦否決,牧師必須遵守,不得違抗。

教會之上常會有中會、總會進行監督。

中會、總會並無法完全控制各教會,但是,是有權柄可以處理各教會內部爭議的(如:當牧師與教會發生爭執時)。

教會內部的長執會,絕非虛設,而是真正有實權的,特別是長執會裡的小會。

這種長老制,

好處是避免弊端、集體監督考核。

壞處是牧師權柄有限,很多時候難以遂行其意志。

這種教會,會友常能趕走牧師。

主教制比較類似舊約體系,我們或許可以想成『君權神授』、『上帝透過祭司治理』的觀念來理解。

長老制比較類似民主代議政治,觀念是『全然的墮落,沒有一個義人,所以,一群人的監督與領導,會比一個人領導好。因為一個人領導,除非天賦異稟,否則一旦犯錯又無人監督,事情就嚴重了』。

而這群具有實權的人(長老),是由全體會友普選產生,所以這群長老是具有民意代表基礎的。

其實,最好的制度,在世界上根本不存在。

這種制度,就是上帝直接領導(神權直接統治)。

問題是,這樣的國度與教會,只有在天上才存在。

地上有罪的人,是無法讓這制度順利進行的。

換言之,我們只能在不好的制度裡面,常識找出比較好一點的制度而已。

主教制與長老制這兩種制度,都有優缺點,沒有絕對的好或不好,都會因為人的墮落而產生各種弊端。

以我個人立場,我會覺得長老制比較好一些些。

人在擁有權柄時,墮落的速度真的很快。

絕對的權力,會帶來絕對的腐化,教會內亦然。

觀諸教會歷史,我們就會一次又一次看到這樣的寫照。

長老制會犧牲一些效率,但至少可以避開很多弊端(包括真理的弊端,以及行政上的弊端)。

有一篇文章,或許可以參考一下:

尋求「最好的」總統?

在現今台灣的教會裡面,我們可以留意一下,發生嚴重弊端的,多半屬於主教制的教會(即使對方名義上是屬於長老制也一樣。我們要看的是實質,而非表面上的制度)。

因為這種教會會很強調權柄,而且缺乏監督機制。

而採取長老制的,弊端少很多,但通常比較缺乏積極性。

簡單介紹一些觀念之後,我們再來看思佳姊妹的問題。

這種教會,可能採用主教制,而非長老制。

在聖經裡,『執事』本來就只是執行任務而已,並無監督管理教會的權柄。

聖經中,真正具有管理監督教會權柄的,是『長老』。

一間教會,將長老取消,只剩執事,我不知道原因是什麼(因為沒有人能勝任長老?因為牧師不喜歡長老管他?),但可能是走主教制路線。

在這種教會裡,是很難監督教會牧師的。

當然,當牧師講錯了,每一個會友都有權利

提醒牧師。

但是,請千萬記住,

會友只有『權利』,沒有『權力』。長老才有權力。

這是我們要謹記的分寸。

對會友而言,頂多只需詢問上帝我是否該告知牧師而已,假如上帝要你告知,那你告知之後,牧師不接受,責任與你無關。

但對長老而言,這非同小可。當牧師講錯,長老是『一定』要告知牧師(會有不需『一定』),牧師不接受時,『一定』要進行處理的。

上帝給教會裡各職分的責任,人人不同,追討與審判也不同。

所以,當一間教會只有執事,沒有長老,

那麼,當然就沒有人有『權力』監督牧師講錯,只有會友有『權利』告知牧師而已,而且會友是可以不施行這權利的。

以上是簡單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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