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8:3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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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24日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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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写出具体人名、教会名时,请小心

很多弟兄姊妹在网络上发表言论(文章或回应)时,常常会轻忽一些危险。

请记住:

网络上的文字,是必须负文责的,是受法律约束的。

因此,提出具体的人名、教会名称时,必须先有心理准备:

1.我有明确的事证或资料吗?

2.我有上法庭被告的心理准备吗?

3.一旦上法庭,我的事证与资料站得住脚吗?

基督徒什么都不怕。

只要上帝要我们死,我们就该勇敢赴死。

但是,基督徒什么都不怕,不表示基督徒就可以不需用智慧。

上帝常常没叫我们去死,但有时我们智慧不足,反而会去找死。

提醒大家一下:

除非您想清楚我上面的提醒,否则不要随便批判具体的人名或教会。

要批判,或是要提出疑问,只需讲出事实即可,不需讲出真实的姓名与教会名称。

我们要批判的,是错误的道,不是反对某人、反对某教会。

我们是要对事,不是要对人。

没错,我的文章里,有些是有具体人名的批判。

但是,各位亲爱的弟兄姊妹,我可是按照上面的提醒想过了、资料也准备好了的。

请千万不要以为教会不会告人。

有!

异端教会会告人,

一些大教会也告过人。

基督徒要驯良像鸽子,这是我们的内心该做的事。

基督徒也要灵巧像蛇,这是我们生活上该尽的智慧与本分。

如果实在很想知道具体的人名与教会的评断,

就请私下发问,不要公开发问。

请点选右栏‘我要写信发问’即可。

但是,我还是希望,大家尽量针对事来讨论,不要随便举出具体人名、教会名。

因为,多半情形下,有没有提出具体人名与教会名,并不会影响我们大家讨论的内容。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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