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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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24日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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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寫出具體人名、教會名時,請小心

很多弟兄姊妹在網路上發表言論(文章或回應)時,常常會輕忽一些危險。

請記住:

網路上的文字,是必須負文責的,是受法律約束的。

因此,提出具體的人名、教會名稱時,必須先有心理準備:

1.我有明確的事證或資料嗎?

2.我有上法庭被告的心理準備嗎?

3.一旦上法庭,我的事證與資料站得住腳嗎?

基督徒什麼都不怕。

只要上帝要我們死,我們就該勇敢赴死。

但是,基督徒什麼都不怕,不表示基督徒就可以不需用智慧。

上帝常常沒叫我們去死,但有時我們智慧不足,反而會去找死。

提醒大家一下:

除非您想清楚我上面的提醒,否則不要隨便批判具體的人名或教會。

要批判,或是要提出疑問,只需講出事實即可,不需講出真實的姓名與教會名稱。

我們要批判的,是錯誤的道,不是反對某人、反對某教會。

我們是要對事,不是要對人。

沒錯,我的文章裡,有些是有具體人名的批判。

但是,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可是按照上面的提醒想過了、資料也準備好了的。

請千萬不要以為教會不會告人。

有!

異端教會會告人,

一些大教會也告過人。

基督徒要馴良像鴿子,這是我們的內心該做的事。

基督徒也要靈巧像蛇,這是我們生活上該盡的智慧與本分。

如果實在很想知道具體的人名與教會的評斷,

就請私下發問,不要公開發問。

請點選右欄『我要寫信發問』即可。

但是,我還是希望,大家盡量針對事來討論,不要隨便舉出具體人名、教會名。

因為,多半情形下,有沒有提出具體人名與教會名,並不會影響我們大家討論的內容。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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