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8:3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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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16日预定论与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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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行善的自由意志吗?

‘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是什么意思呢?

是说世上没有任何一个行出百分之百的善的人?

还是说世上没有任何一个行出百分之一的善的人?

这问题,是属于全然的堕落领域的问题。

亚当犯罪之前,人类具有行善的自由意志,也具有行恶的自由意志。

换言之,有可以犯罪,也有不犯罪的自由意志。

但是,在亚当犯罪之后,人类还有这种可善可恶、可犯罪可不犯罪的自由意志吗?

亚当犯罪后的人在行恶、犯罪上具有自由意志,对基督徒而言,这无庸置疑。

但是,在行善上面呢?

一个还没重生得救的人,还有没有这样的自由意志?

我们已经说明过了,人的自由意志,是会受本性与欲望影响的。

人有天然能力的本性(生物本能),也有道德能力的本性(灵性本性)。

在探讨自由意志的问题时,我们针对的重点,是在道德能力这种灵性本性上。

人有行善的道德能力吗?

人有行善的灵性本性吗?

人行善的自由意志,到底受本性影响到多大?

这种自由意志,是:

1. 已经受严重污染、已经严重受损,但仍然有一丝丝的能力,可以行出良善?

还是:

2. 已经死亡,根本没有能力行出任何良善?

加尔文主义五要点的第一点‘全然的堕落’(全然的败坏)(Total depravity),很多人就在这绊脚石上跌倒。

有些人,是望文生义,以为这是指‘所有的人在日常生活中都是无恶不作、无法不犯的江洋大盗、强暴犯、杀人犯、、、’。

但这是错误的,因为‘全然的堕落’教义不是说人是这种堕落与败坏。

另外有一些人则认为,‘人类虽堕落,但依然有一些善良本性’。

不管是哪一种,只要不能接受‘全然堕落’这个最基本的教义,就很难接受TULIP其他四点。

TULIP是指:

1. Total Depravity(全然的堕落)

2. Unconfitional Election(无条件的拣选)

3. Limited Atonement(限定的救赎)

4. Irresistable Grace(不可抗拒的恩典)

5. 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圣徒永蒙保守)

如果接受了第一点全然堕落的教义,其他四点也不会太难接受。

事实上,如果弄清楚且接受这一点,那么,所有关于这五点的疑惑,几乎都会消失殆尽。

我们探讨过许多关于自由意志的议题,其实,都还是在五要点的第一点上面打转。

正因为这教义非常非常重要,所以我们才会花很多时间从各角度来进行分析与观念介绍,以帮助大家能掌握住这个非常非常重要的圣经真理。

我们要先区分清楚这两种看来差不多,但意思差很多的观念:

1. Utter Depravity(极度的邪恶)

2. Total Depravity(全然的堕落)

什么叫‘极度的邪恶’?

意思是指人已经坏到所有行为都是杀人、放火、强盗、抢劫、、、这类道德沦丧的恶行。

但事实上,我们都清楚,根本没有人坏到这么坏。

杀人魔王希特勒,他还有很多罪并没有犯,比如说:他就没有杀母亲;

大犯人陈进兴,他虽杀很多人,但也没杀自己妻子小孩。

在这种定义里,其实,每一个被国家判死刑的犯人,永远都可以找到比他们更恶的人。

很多人以为五要点的Total Depravity(全然的堕落)就是指Utter Depravity(极度的邪恶),但这是望文生义,因为‘全然的堕落’根本就不是指‘极度的邪恶’。

什么叫‘全然的堕落’(全然的败坏)?

我们先说全然的堕落教义不是指什么,然后再来说这是指什么。

太多人对加尔文主义‘全然的堕落’教义的指控,根本就是搞不清楚状况、根本就没先弄懂这教义在说些什么,然后用这教义根本就没说的东西,一直批判。

全然的堕落,不是指‘所有的人都道德沦丧,变成强暴杀人魔’;

全然的堕落,不是指‘所有的人都一样坏’;

全然的堕落,不是指‘人的身体都已经死亡’;

全然的堕落,是指‘罪已经浸透到人的每一个层面,连理性、感情、意志、良心、道德、、、全部都被污染了,从里到外,没有任何一丝丝干净的地方了’;

全然的堕落,是指‘人完全不能行善,完全没有能力行善,完全没有意志行善,完全不能爱神,完全没有得救的欲望,也完全不能在得救的事上做出任何行动’。

全然的堕落,并没有否定人的自由意志。

人即使已经全然堕落,依然有自由意志,只是只剩下犯罪的自由意志,而没有了行善的自由意志。

但这不表示人就没有自行独力做出决定的能力,而是指人已经没有办法做出任何圣洁的决定。

所以,‘Total depravity’(全然的败坏)(全然的堕落)又可称为‘Radical corruption’(极其败坏)(广泛性的败坏),也可称为‘Total inability’(全然的无能为力)。

我们看圣经:

‘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罗3:10-12)

‘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是什么意思呢?

是说世上没有任何一个行出百分之百的义的人?

还是说世上没有任何一个行出百分之一的义的人?(百分比甚至可以更低)

阿民念主义认为是第一种解法:

这世上,确实没有人能行出百分之百的义,但是,还是有人多多少少行出百分之一些些的义。

归正神学认为是第二种解法:

这世上,根本就没有任何一个人,有行出任何一丝丝的义。

到底哪一种解法才正确呢?

我们继续看这经文:

‘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是什么意思呢?

是说世上没有任何一个行出百分之百的善的人?

还是说世上没有任何一个行出百分之一的善的人?(百分比甚至可以更低)

前面义人那一段,我们还能说两种解法都有可能;

后面行善这一段,我们还能说第一种解法有可能吗?

如果真有人能行出一些些的善,那为什么圣经要说‘一同变为无用’呢?

这些能行出一些些善的人,还是有一些些的用啊,不是吗?

这段经文干嘛把人扁到那么低呢?

是圣经说错了,还是我们没弄清楚圣经的意思?

对人而言,要接受‘人非圣贤,赎能无过’这种观念,一点都不难。

但是,要接受‘人是全然的堕落,没有一个一丝丝义的人,没有一个行出一丝丝善的人’,就很难很难。

因为,这样把人扁到太低太低了。

而且,这明明就和我们自己经验矛盾:

每天,我们都还有在行善;

每天,我们都可以看到有人在行善;

不是吗?

公共汽车让座给老弱妇孺,不是行善吗?

孝顺父母,不是善行吗?

我们先来思考一个问题:

强盗杀人集团,他们内部有没有‘忠心’、‘诚实’、‘分享’、‘勇敢’、、、这些美德?

黑道帮派内部,有没有这些美德?

诈骗集团内部,有没有这些美德?

请问,当这些人行使这些美德的时候,他们是在行善吗?

大家有没有发现,他们在集团内部里所有的美德,根本就完全无用!

因为,他们那些美德,全部都拿来行恶而已,不是真正的行善。

上帝诫命的总纲是哪两条?

1. 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

2. 要爱人如己

请问,有那个没信主得救的人,他们的任何“善行”,会遵守第一条最大的诫命吗?

有那个没信主得救的人,他们在“行善”的时候,会为爱真神而做?

请再回去看看上面那一段黑道帮派、诈骗集团的例子,他们因为违反国家法律,所以那些内部的德行全部都变成无用;

同样的,我们人类因为违反上帝最大的律法‘爱神’的要求,所以我们所有的人类内部的德行,全部都变成无用。

没信主的人,会为了爱神,所以让座给老弱妇孺吗?

没信主的人,会为了爱神,所以孝顺父母吗?

在他们的动机与目的里,根本没有‘为了真神而做’的观念。

这样,这世上真有行善的人吗?

真有行出一丝丝真正善的人吗?

没有!

这也正是圣经所说的:

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

大致上,这样的说明,应该已经很够了。

但我们要更详细作更多的分析。

我们会说没有任何一个行出一丝丝善的人,基本上有三大理由:

一、 绝对标准与相对标准

世人眼中的‘善’,和上帝眼中的‘善’,一样吗?

世人眼中的善,是相对标准;

上帝眼中的善,是绝对标准。

上帝的标准,是很高很严的,

有那个人能行出这种标准的善呢?

上帝审判人、判断人,是用属祂的绝对标准来判断,还是用属人的相对标准来判断?

‘我们今日在这里所行的是各人行自己眼中看为正的事,你们将来不可这样行’(申12:8)

世人眼中的善,是‘各人行自己眼中看为正的事’。

问题是,你认为是善,我不认为;

我认为是善,你未必认为。

这样,大家都用相对标准在看事情而已。

后现代主义就因此认为,干脆‘你对、我对、他也对、通通都对;你好、我好、他也好、通通都好’,这样就天下太平。

这种观念,一样也影响了教会。

很多信徒开始都认为什么教义都对、什么观念都好,反正自己喜欢就可以了。

结果,是非善恶不分,真理歪理不明。

但对基督徒而言,我们岂能接受这样打糊涂仗的观念?

岂能用爱与包容来模糊上帝的绝对标准?

在行善的方面,

上帝对善的绝对标准是什么?

爱神加爱人!

而在上帝对善的这种绝对标准之下,有谁真正行出一丝丝的善呢?

‘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以外,没有一个良善的’(太19:17)

二、 内在动机与外在行为

当我们在说自己行善,当我们在说别人行善,

我们其实只是根据人的‘外在行为’做出这个判断而已。

至于一个人做出这些行为的‘内在动机’呢?

上帝判断我们,岂是只根据外在行为,而不看内在动机?

如果上帝只看外在行为,那下面这种就是大善行:

‘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路18:11-12),

而这种就是没价值的,不值得称赞:

‘有一个穷寡妇来,往里投了两个小钱’(可12:43)

事实上,我们都清楚,在外在看来“良善”的行为下,有多少内在动机根本就是污秽不堪的。

还没重生得救的人,做出外表看来是“善”的行为,内心动机就是正确的吗?

是真正出于善的动机吗?

是出于为真神而做的动机吗?

有多少人其实是出于‘利己’的动机在做出外在的“善行”?

外在的善行,是可以有很多利己的好处的:

博得美名、获得称赞、带来商业利益、、、、。

我们不是说每个人外在的善行都出于自私,但是,我们也从来就无法否认人心那种自私的念头的存在。

更重要的是,没重生的人,根本不可能真正出于爱神这种真正正确的动机而行善。

这种动机错误的善,根本就不是善,连一丝丝都不是。

三、 普遍美德与特殊美德

‘普遍美德’(一般道德)是指:

公正、诚实、忠心、友爱、分享、扶持、孝顺、、、、。

这些美德,是普世都有的,不分基督徒非基督徒。

这是属于上帝赐给普世人类的普遍恩惠的其中一种。

我们都会同意,世人确实可以行出普遍美德,连黑道帮派、诈骗集团也可以行出这些美德,而且搞不好还更遵守。

这些美德,也都是中性的,本身没有对错。

这些美德的对错,要加上其他条件才能判断,不能单独拿来判断。

如果这些美德是用在杀人帮派内部,那当然是错的;

如果这些美德是用在服事上帝,那当然是对的。

‘特殊美德’则是指:

爱真神、敬畏真神、、、、。

这种美德,是属于上帝特殊恩惠里的一种,

只有重生得救的基督徒才有,非基督徒是没有的。

当然,‘普遍美德’在一般情形下,可以避免人类很快就被各式各样的邪恶、强暴、杀人、抢劫、、、毁灭。

但是,这依然是严重不足的。

因为,千万不要忘记,对上帝的标准而言,简单说起来就是这两条:

一、 爱神

二、 爱人

而且,第一条是最大也是最重要的。

可是,没重生的人类,根本就不可能行出第一条。

换言之,世人都不过是像强盗集团那样,只是在行出普遍美德而已,根本没有人能行出任何一条符合特殊美德标准的善行。

在自由意志部分,我们之前的文章也引用圣经多次说明过了,

人的灵性是‘已经死亡’,不是‘重病’而已。

‘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他叫你们活过来’(弗2:1)

‘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弗2:5)

当亚当犯罪之后,

人已经丧失了行善的自由意志,

只剩下行恶的自由意志而已。

人的自由意志,已经成为罪恶綑绑的奴隶,丧失了不犯罪的自由了。

如果我们清楚知道什么叫‘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什么叫‘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

什么叫‘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

什么叫‘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

什么叫‘自由意志’,

那我们现在还会认为,没重生的人,有行善的自由意志吗?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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