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信耶稣的天然欲望(自由意志)吗?
人的灵性,到底只是‘重病’,还是‘已死’?
溺水的人,到底是‘即将’溺死,还是‘已经’溺死?
对于基督的救恩,到底是‘人有能力自己伸手来接’,还是‘必须神使人已死的灵性活起来’?
人的本性,有‘身体的本能’(天然能力)与‘灵性的本能’(道德能力)。
当我们探讨信仰上关于自由意志的观念时,我们主要是在讨论人的道德能力。
这种道德能力,包括了行善与信主。
而所有的诫命,归纳起来,只有两条:
1. 最大的诫命:‘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太22:37)
2. 第二大的诫命:‘要爱人如己’(太22:39)
所以,所有的‘道德’、‘善行’,我们都可以归到这两条诫命里去。
而‘信耶稣’、‘爱上帝’,就属于第一条诫命。
爱上帝的一定会信耶稣,不爱上帝的一定不会信耶稣。
因此,以下的讨论里,我们会混用这些名词,把‘信耶稣’、‘道德’、‘行善’、‘良善’、、、、、混在一起讨论。
不过,我们这篇主要还是针对‘有没有能力信耶稣’这件事来做讨论。
我会用另一篇文章,来讨论‘有没有能力行善’的问题。
在亚当犯罪之前,人确实是拥有行善与行恶的自由意志的。
他可以选择犯罪,他也可以选择不犯罪。
那时人类的自由意志,是健康正常的,没有生病,不受罪恶污染。
但很不幸的,在亚当犯罪之后,罪就入了世界。
‘原罪’,是基督徒所接受的。
早在西元几百年的时代,伯拉纠和奥古斯丁,就已经针对‘人的自由意志’和‘神的主权’进行大规模的论战。
伯拉纠的理论里,有一项很重要的,就是:
人没有原罪。所以亚当之后的人,依然拥有绝对不受污染的自由意志。
奥古斯丁则相反,主张:
人有原罪。在亚当之后的人,都已经被原罪綑绑。
教会历史上,在一次又一次的讨论与圣经检验中,
‘人有原罪’,一直被认为是正确的教义;
而‘人无原罪’,则一次又一次被判定是异端或错误。
其实,有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可以用来质疑‘人类无原罪’的观念……………
婴儿为什么会死?
‘罪的工价乃是死’(罗6:23)
‘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5:12)
圣经告诉我们的是:人会死,因为人有罪。
那么,如果婴儿没有罪,那他为什么会死?
婴儿根本还没能力犯出罪,那他到底有什么罪,所以他会死?
如果没有原罪观念,那我们会很难解释婴儿死亡。
但在原罪的教义下,婴儿死亡是很容易解释的:
婴儿有原罪,但没有本罪(自己有能力犯出的罪)。
本罪是罪,原罪也是罪。
婴儿会死,因为他虽然没有本罪,可是他有原罪,所以他会死。
问题来了:
人的原罪,到底对他的自由意志影响有多大?
亚当犯罪之后的人类,还拥有不受罪恶污染、还拥有纯净自由可善可恶的意志吗?
身为基督徒,我们会同意,也会承认:
人的自由意志,已经受罪恶污染,也受罪恶影响。
但是,影响程度有多少?
阿民念主义者、自由意志主张者会认为:人的自由意志,虽受罪恶影响,但还有一些些行善的能力在,还能单靠自己意志做出信主的决定。
归正神学主张:人的自由意志,在原罪的影响下,已经没有能力行出任何善,根本没有能力单靠自己意志做出信主的决定。
我们都会承认,人的自由意志,在犯罪、行恶的事情上,是拥有完全的自由意志的。
但是,分歧点在于:
人的自由意志,在行善与得救的事情上,虽然不像犯罪、行恶那样拥有完全的自由意志,但是,在行善这方面不完整的自由意志,到底是‘重病’,还是‘已死’?
我们的自由意志,到底被原罪綑绑到什么程度?
如果我们要信耶稣,那么,我们心中必须先有信耶稣的欲望。
但是,还没重生的人,心中会有这种欲望吗?
人有这种信耶稣的天然欲望吗?
人可以单靠自己的自由意志产生出这种欲望吗?
上帝对亚当说:
‘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2:17)
亚当确实吃了,但他没有死啊,还活了好几百年,并没有马上死,不是吗?
亲爱的弟兄姊妹们,上帝的话,就是真理,句句都定准。
上帝明明就是说:‘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意思就是吃的那天就会死,不是几百年以后以后才会死。
请问,当亚当吃下善恶果的时候,他到底什么东西死了?
他的身体死了吗?
当然没有!因为亚当在犯罪之后,还活了好几百年身体才死。
那么,是什么死了?
是灵性死了!
身体的死,是灵性死了的必然结果而已。
原本人的灵性是活的,身体也会活到永永远远;
可是亚当犯罪之后,人的灵性就死了,身体也会死。
我们接下来看这四句经文:
‘没有‘寻求神’的’(罗3:11)
‘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罗3:12)
‘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他叫你们活过来’(弗2:1)
‘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弗2:5)
我们得到什么样的观念?
我们如何解释这些经文?
是‘没有寻求神的’,还是‘有寻求的,但还没寻到’?
是‘找不到任何一个行出任何一丝丝善的人’,还是‘可以找到有行出一丝丝善的人’?
是‘在过犯罪恶之中死了’,还是‘在过犯罪恶之中生重病’?
是‘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上帝叫我们活过来’,还是‘当我们在过犯之中生重病时,上帝帮我们康复起来’?
归正神学说:
是死了!不是重病而已!
我们的灵性,在道德能力上,已经死了,死在罪里面了。
灵性已死的人,只有犯罪的自由意志,已经丧失行善的自由意志了。
没有一个人有寻求神的欲望,
没有一个人有行出任何一丝丝的善,
死人不会寻找神,
死人不会行出良善,
死人没有能力自己活过来,死人也没有活过来的欲望,死人更没有活过来的自由意志,因为,已经死了,就像人的身体如果死了就不会动,也没有能力动一样。
人的灵性能活过来,纯粹是上帝的力量,与人的自由意志无关,因为,死人根本已经丧失了自由意志。
是上帝找人,不是人找上帝。
是上帝自己使人活过来,不是人自己有意愿活过来。
死人是没有意愿可言的。
我们再看这句经文:
‘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赐,没有人‘能’(can)到我这里来’(约6:65)
这句经文的意思,是说:
1. 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赐,没有人‘被许可’(may)(be permitted to)到我这里来?
还是说:
2. 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赐,没有人‘有能力’(can)(be able to)到我这里来?
由于中文的‘能’、‘可以’这两个词汇我们常常混用,所以有时比较无法精确描述出那种意思。
因此,我们在此要借用英文来进行分析。
英文的can和may,意思是有不一样的。
Can:是指‘be able to’,意思是说‘有ability(能力)去做什么事’。(able,ability是同字源)
May:是指‘be permitted to’,意思是说‘被许可去做什么事’。
‘有能力’和‘被许可’,意思差异可不小。
这句经文的希腊原文‘dunamai’,圣经翻译成和‘can’有关的,共计185次,译成‘may’(或同类的might)共计18次。
但不管如何译成英文,我们解释这句经文,是要解成‘有能力’,还是解成‘被许可’比较合理?
身为基督徒,我们几乎都不可能解成第一种解法:
‘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赐,没有人‘被许可’(may)(be permitted to)到我这里来’,
因为,这和圣经整体观念不合。
主耶稣从来没拒绝、也从来没有不许可人家信祂。
即使没有天父的恩赐,连那些根本没得救的法利赛人,主耶稣也没禁止他们信祂。
我们只能解成第二种解法,才会合理,也才会合乎全本圣经:
‘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赐,没有人‘有能力’(can)(be able to)到我这里来’。
类似的经文还有:
‘然而,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没有能力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林前2:14)
‘你们为什么不明白我的话呢?无非是因你们‘不能听’(没有能力听)我的道’(约8:43)
一旦我们接受这样的解法,我们马上面临一个严重的问题:
若没有上帝的恩典,人有能力靠自己到主耶稣那里去吗?人有能力去信耶稣吗?
没有!
换言之,人能到主耶稣那里去、人能信耶稣,是靠上帝恩典。
但是,这又引来另一个严重的问题:
是靠到什么程度呢?
是‘人有意愿得救,人只要愿意伸出手接救生圈,接着上帝的恩典(救生圈),就可以到耶稣那里去(之后才重生)’?
还是‘人根本已经丧失得救的意愿,人根本已经死亡,没有能力接住任何救生圈,只能靠上帝的恩典(使人的灵性从死里复活)(先重生),才能到耶稣那里去’?
请再回去看清楚,圣经说的,是‘人的灵性已死’,还是‘人的灵性只是生重病’?
圣经说的很清楚,人的灵性已死了!从亚当犯罪的那一天起,就死了!
灵性已死的人,根本不能行善,根本不追求神。
若是如此,为什么还一大堆人继续坚持那种‘上帝给我恩典,但我必须用自己还活着的自由意志,是自己决定接受,然后我才能得救’错误观念呢?
看不见归正神学的观念才是正确的吗?
‘我是已死的人,我追求神的自由意志已经死了,是上帝给我恩典,我才能信耶稣得救’。
可是,圣经确实有‘生病’这样的经文啊,不是吗?
‘康健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太9:12)
‘无病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路5:31)
然而,这样的经文,并没有限定是‘人生重病,但还活着’。
没错,这些经文确实可以这样解,但不是只有这种解法。
如果罪人只是重病还没死,那如何同时合理解通我们上面和下面讲的那么多的‘罪人灵性已死’经文?
相反的,用‘罪人灵性已死’的解法来解这种生病的经文,并不会很难。
因为,‘人生重病,但病死了,需要更厉害使他复活的医师’一样可以解得通。
耶稣基督是可以使身体已死的人复活的神,耶稣基督也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大最厉害的医师。
这医师行出使心灵生重病已死的人复活的神蹟,并不难理解。
我们继续探讨下去,来看这些经文: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约3:16)
我们都同意,一切的人,只要信耶稣,都会得救。
但问题是:
为什么一样听到福音,为何有人愿意信,有人到死都不愿意信呢?
我们都承认,能信耶稣得救,是上帝恩典。
但是,为什么有人得着这恩典,有人没得着?
阿民念主义、主张自由意志者认为:
是因为我们自己的‘信’,是因为我们用自己的自由意志下了‘信’的决定,是我们决定‘伸出手来接受救生圈’,所以我们才得着恩典,才能得救。
很常被引用的经文是: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弗2:8)(前半句),
但是,下半句呢?
‘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弗2:8)(后半句)
圣经说的意思是:
我们得救是出于恩典,也因着我们的信,但这全部都不是出于我们自己独力产生的自由意志,而是出于神。
我们的信主的自由意志,已经死了,我们信主的那个‘信’,也是上帝给的。
类似的,还有这句:
‘到我这里来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6:44)(后半句)
信耶稣的,都能得救。这大家都没意见。
但是,前半句呢?
‘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约6:44)(前半句)
我们开始要分析这句很重要的经文:
‘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约6:44)
这经文显示,如果上帝没有先‘吸引’人,就没有人能信耶稣。
这经文的‘能’,和‘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赐,没有人‘能’(can)到我这里来’经文的‘能’解法相同,都必须解成‘有能力’,不能解成‘被许可’。
再来,很重要的问题是,这经文的‘吸引’二字,是指什么?
这字的希腊原文是‘helkuo’,圣经共出现8次,英文全部译成‘draw’(拉)。
希腊文的意思是指‘被无法抗拒的更高能力所迫使’(compel)
中文对这字有时译成‘吸引’,有时译成‘拉’、‘拔’。
我们看一些例子:
‘西门彼得带着一把刀,就‘拔’出来’(约18:10)
这是指‘彼得‘吸引’那把刀,那把刀就自愿被吸引出来’?
还是指‘彼得的能力比刀还大,刀无法抗拒,被彼得‘拉’出来(或‘拔’出来)’?
‘使女的主人们见得利的指望没有了,便揪住保罗和西拉,‘拉’他们到市上去见首领’(徒16:19)
这是指‘抓住保罗他们,‘吸引’他们到市场去’?
还是指‘这些人用比保罗他们更大的力量抓着保罗,‘迫使’他们到市场去’?
回到‘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经文来。
这里的‘吸引’,
是指‘若不是上帝吸引人,然后人用他们的自由意志,决定被上帝吸引,否则没有人会信耶稣’?
还是指‘若不是上帝用祂至高无上的主权,‘拉着’、‘迫使’那些灵性已死的人,否则没有人能信耶稣’?
当然,这里译成‘迫使’不是很理想,因为上帝并不强迫人做什么。
但是,请大家抓住这字汇那种‘那种胜过本人的外力介入’的意思。
解释到这里,大家还以为那种‘虽然我快溺死,但是我自己用自由意志决定接受救生圈,所以我才能信耶稣得救’的观念是正确的吗?
大家有没有发现这种归正神学的观念才合全本圣经?
归正神学认为:
‘我已经溺死了,是上帝使我灵性从死里复活,然后我才能信耶稣’。
很常被提出的质疑是: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约3:16)这经文似乎暗示‘人有能力信’、‘人有决定信或不信的自由意志’。
但是,看清楚一些,这经文根本没办法做出这样的推论。
这经文只告诉我们:
信耶稣,就会得永生。
但这经文没告诉我们人自己有没有能力信;
这经文也没告诉我们人自己有没有决定信或不信的自由意志。
事实上,如果我们把这经文解成‘人有能力靠自己的自由意志决定信主’,那如何解通其他‘上帝必须先动工,使死人重生,然后这人才有能力信主’的经文?
我们继续看经文。
‘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3:3)
‘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约3:5)
请问,这经文的意思是说:
先重生,然后才能见或进神的国?
还是说:
先见或进神的国,然后才重生?
更简单常见的说法是:
是‘先重生,然后才悔改信主’(重生在信心之前)?
还是‘先悔改信主,然后才重生’(重生在信心之后)?
几乎很多基督徒都不假思索,马上就可以答出:
是‘先悔改信主,然后才重生’(重生是在信心之后)。
只有归正神学的信徒才会说:
错了!
是‘先重生,然后才悔改信主’(重生是在信心之前)。
如果还看不出‘先信主,然后才重生’(重生是在信心之后)错在哪里的,请再回本文前面的经文解释,一条一条看下来。
忘记人的灵性,在亚当犯罪时,已经马上就死了吗?
忘记人的灵性,已经死在罪恶之中了吗?
忘记死人是不会动、不能动,正如灵性已死的人,他行善、认识神的自由意志已经不存在了吗?
忘记死人是没有能力回应任何信耶稣的呼召的吗?
忘记死人是没有能力伸出手来接受救生圈的吗?
忘记死人必须先复活,才能有力量信耶稣的吗?
‘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3:3)
人如果没先重生,根本就看不见神的国。
心灵已经死,心灵的眼睛已经瞎了,看不见神的国,看不见神国的好处,
这样,怎么去信耶稣?
要信耶稣,必须先有信耶稣的欲望,
也就是说,会觉得信耶稣是好事,而这种欲望很强,所以才会信。
看不见信耶稣的好处,如何能信呢?
人要信一个他根本不知道好在哪里的东西,甚至要人去信一个他根本就不知道这
是什么的东西,可能吗?
人必须‘先’重生,上帝使人已经死亡的心灵复活,这人眼睛才会开,才开始看得见神的国,才开始知道神国的好处,才会有信耶稣的欲望,才会悔改信耶稣。
这句也类似:
‘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约3:5)
人若没‘先’从圣灵重生,就不能信主进到神的国。
而这些经文都显示,不是先见到神国、先信主进入神国,然后才重生;
而是先重生之后,才会见到神国、才会信主进入神国。
继续看经文。
‘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属肉体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欢’(罗8:7-8)
这里的‘不能’和前面一样,都是‘没有能力’,而非‘不被允许’。
神的律法两大总纲:
‘爱神’和‘爱人’。
灵性已死的人,根本就‘没有能力’去服神的律法,根本就‘没有能力’去遵守律法中的爱神规定,根本‘没有能力’信耶稣,而不是‘还有一点点能力’去爱神,‘还有一点点能力’去信耶稣。
另外,还没重生得救的人,是属肉体的,根本不能得神的喜悦。
请注意,‘信耶稣’,会不会得神喜悦?
当然会!
‘信耶稣的决定’,会不会得神喜悦?
当然会!
‘信耶稣的欲望(或念头)’,会不会得神喜悦?
当然会!
若是如此,人在重生之前,就有信耶稣的欲望,就可以用自己独力产生的自由意志做出信耶稣的决定,就能行出信耶稣的行为,
那表示还没重生的属肉体的人,已经可以行出得上帝喜悦的事了。
那这经文说‘属肉体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欢’(罗8:8)就讲错了,不是吗?
下面的经文,紧紧扣著上面的经文,继续做出解释:
‘如果神的灵住在你们心里,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罗8:9)
‘基督若在你们心里,身体就因罪而死,心灵却因义而活’(罗8:10)
我们当然是重生之后,才有圣灵住在我们心里。
当我们被重生之后,我们的身体,因为原罪,依然会死;
但是我们原本已经死的心灵,却被重生而活着。
只有先被圣灵重生,使我们已死的心灵复活过来,圣灵内住我们心中,我们才开始有能力服神的律法,才有能力行出上帝喜悦的事,才有能力信主耶稣。
当然,有人坚持人有自由意志可以归向神。
但问题是,人真的有这样的意志吗?
人真的有这样的自由意志吗?
单单上面的经文,已经可以让我们看见人根本没有,因为人的灵性已经死了。
不仅如此,我们还可以看这些经文:
‘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约3:19)
人心中爱的是什么?是爱黑暗,不爱光。
人心中的自由意志,是不爱光的。
耶稣就是光,人既然不爱光,怎会去就光?怎会去信耶稣?
‘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约5:40)
罪人的自由意志,是‘不肯’(不愿意)。
当然,有人会说,是法利赛人才不肯来得生命。
问题是,忘了上面的经文已经说了‘全世界都没有任何一个寻求神的’、‘没重生的人根本就没有能力服神的律法’吗?
在亚当堕落后的人,已经只剩爱罪恶的自由意志,已经丧失爱光的自由意志了。
事实上,
猪若有变成人的自由意志,
人若有长出翅膀飞的自由意志,
这种根本就违反天生本能的自由意志,不就是空话吗?
这种自由意志,算什么自由意志?
丧失了自由的意志,还能称为自由意志吗?
当人的意志只剩下犯罪的自由,丧失了行善的自由,
这时,人的意志,根本不是真正有意义的自由意志,而是‘被罪奴役的意志’而已。
这才是人类的真实状况,
人的可悲程度,是到这么悲惨;
人的无助,是到如此的严重。
不是重病!而是死了!
这也正是韦斯敏斯特信条九章三节的描述:
‘人由于堕落在有罪的状态中,已经完全丧失一切行任何关乎得救的属灵善事之意志力’
‘他既是一属血气的人,与善完全相反,又死在罪中,就不能凭自己的能力去改变自己的心,或预备改变自己的心’
除非人了解自己灵性已死,否则,对上帝的拯救之恩所发出的感谢,总是会少那么一些。
讲了这么多,重点却很简单:
1. 在亚当犯罪之后,人类灵性已经死亡,丧失了寻求神的欲望本能,人类在这部分的自由意志已经丧失,只剩行恶的自由意志了。
2. 若无圣灵先重生,没有罪人能悔改信主。
我亲爱的弟兄姊妹们,我讲的东西,合不合圣经,自己可以去查考。
如果对我说的有疑惑、不明了的地方,欢迎随时发问。
但我必须说:
其实,除非你真心愿意信服上帝的话,
否则,即使我讲得再清楚明白,你也不可能接受。
因为,这篇文章讲的道理,是‘唯独恩典’的道理,是否定人有任何一丝丝良善本性的道理。
这种神本的道理,只要你还有人本的观念在里面,你就很难听得下去。
因为,这道理太苦了。
不是很难懂,不是没经文,不是没道理,不是没把阿民念主义驳倒,
而是因为太苦了,苦到难以下咽。
若不靠着圣灵的力量,绝对没有任何一个人听得下这种道理,绝对没有一个。
因为,我们的本性,根本不可能让我们真正由心灵深处发出这种‘人算什么,你竟顾念他?世人算什么,你竟眷顾他?’的赞叹。(诗8:4)
对人而言,人是很重要的,怎么能承认‘自己算什么’呢?人怎么可能‘看无自己’呢(台语)?
人本主义岂不是不断强调自尊、自信?
教会岂不是不断教导‘你很重要’的道理?
但是,对于每一个真正明白这道理的人而言,他只能从内心最深处发出这样的感恩:
上帝啊!
我算什么,你竟眷顾我?
我这么不配,你竟然拯救我?
我不过是死人、是垃圾、是粪土,为什么你竟如此爱我?
我们确实会有自尊自信,但是,完全是因为上帝先拯救我这死人;
我们是很重要,但是,完全是因为上帝施恩给我。
如果你不能接受,我不会说你没得救。
但是,你观念的错误,会让你受很大的亏损。
如果你愿意,请祷告求圣灵帮助,开你的眼睛,使你明白上帝那奥秘的真理。
愿上帝帮助每一位真心寻求认识祂真理的人,赐他们智慧与悟性,能明白祂的话语,而从中发出由衷的感恩与赞美。
阿们。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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