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叫人「先信看看」,有聖經依據嗎?
這是非基督徒網友所提出的疑問。請各位熱心的兄姐,有空時幫忙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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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羊您好
我不是基督徒,但有好幾位基督徒好友,常常熱心的向我傳福音,其中一位建議我不妨先信看看,反正也沒有什麼損失,想請問這種講法有聖經根據嗎? 我個人是蠻驚訝的,信仰這麼重要的大事,怎麼能先信看看呢? 還是這也是一種正常的想法呢?
Posted by 非基督徒 at 2007年09月24日 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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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一:
您好:
最近我也發現許多基督徒,甚或教會傳道人傳福音時也有這種速食文化,
也許那是人的愛心所引發的迫切,但卻是不負責任,缺乏敬虔的做法。
基督教的信仰是一份委身,承應自己是個罪人,願意甘心悔改歸回主的生命裡,
從始接待基督成為你生命的主,順從聖靈的帶領,成為屬祂的兒女或義的奴僕。
是一份關係你自己永恆生命的結局的人生大事。
主耶穌在加利利傳道時,群眾跟隨的人甚多。
(有因為信祂是神的兒子,有的是認為祂是先知,有的是想看神蹟奇事,有隻求免費午餐俗世的祝福)
只是誰能得著生命,你可以自己思考。
祂就當著眾人說了一個講論:
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
你們那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
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見的人都笑話他,說:
『這個人開了工,卻不能完工。』
或是一個王出去和別的王打仗,豈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麼?
若是不能,就趁敵人還遠的時候,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條款。
這樣,你們無論甚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節錄路加福音十四章27-33節)
所以承認基督為主,接受新的生命和信仰,不是一件能拿來開玩笑的事情。
我們除了需要感性上的接受,還需要理性上的思量,而不能當一件產品拿來試用。
多說一點,論到付代價的問題,不是指你自己一股血氣的能為主做甚麼作甚麼或犠性甚麼;
因為人的血氣不能成就神的義,乃是你願意把自己交付給聖靈,由祂引領多少。
事實上基督徒的屬靈生命必有起跌,在主的引領下你必會明白了解自己的軟弱和限制,
直至你完全順服主後,被真理的靈所光照,體會主的大能,甘心樂意與祂同工,才能成就背十架的使命。
因為主曾應許說:
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
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
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
(節錄馬太福音十一章28-30節)
信仰,一方面我們必須存著敬仰的心,明白自己的罪人且是蒙恩;
另一方面我們也能存喜樂的心接受主的帶領,跟祂走美好的天路。
親愛的朋友,我願意你能多明白聖經和主耶穌的心意,更願意你能和我們一起經歷主賜下的豐盛生命。
我能見證的是,信徒所付的所謂「付價」,比將來就得的榮耀,實在算不得上甚麼。
我來了,是要叫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
(節錄約翰福音十章10節)
至於「先信看看」在我所知是沒有聖經憑據的。
然而我所重視的不是你能否駁到某些人的不是,所重視的是你能否得著永恆的生命與祝福。
回應二:
非基督徒您好:
歡迎您到這裡來。
您的疑惑,是很正確的;
而前面的網友們,也已經提出很正確的回答。
確實,信仰是很重要的大事,聖經也常用『婚姻』、『夫妻』來描述。
而人世間的婚姻,我們都不可能說「先娶看看、嫁看看再說」,更何況是信仰,豈能如此隨便?
以下,我們來思考一些東西。
基督徒常會傳福音。
但是,什麼叫『福音』?
字面上來看,『福音』就是…………………好消息。
什麼好消息?就是……………使人靈魂得救,使人獲得永遠的生命的好消息。
還沒信耶穌的人,都已經死了。
沒錯,我們的身體還沒死,但問題是,我們的靈魂已經死了。
我們做過多少錯誤的事?
我們所知道的善,有多少是『知而不行』?有多少是『知卻無力行』?又有多少是『知卻反其道而行』?
如果我們真正認真想、認真觀察,一定會發現我們是何等的無力與無助。
那麼,解救的辦法是什麼?
很簡單,就是………………信耶穌…………………相信耶穌為我的罪而死,我信了祂就能活。
福音就是好消息,
只要信耶穌,我們就能從死裡得生,獲得一個永遠的新生命。
基督教的術語,稱之為『重生』。
沒有信耶穌的人,無法獲得這個永遠的生命;
只有信耶穌的人,才能得到。
獲得這個新生命,有什麼好處?
好處多了!講都講不完。
簡單說:總不會有人以為躺在墳墓裡的死人,可以享受到什麼快樂吧?
活著的人,才能享受到快樂,不是嗎?
同樣的,獲得新生命的活人,才能享受到活人才能享受到的快樂與滿足。
獲得這永恆的生命的人,可以獲得什麼快樂?
好多好多!
比如說:
獲得像是泉水一樣源源不絕的『平安』;
獲得像是嬰兒躺在媽媽懷裡的『安穩』;
獲得像是一個二十四小時隨時提供幫助的心理輔導『張老師』;
獲得像是隨時提供人生指引與選擇的『領導者』;
獲得像是在艱難困苦中依然持有的『喜樂』、、、、。
對一個從未見過親生父母的孤兒而言,他們打從心底,就很自然會想要找到自己親生的爸媽。
這是人的本能。
同樣的,有位神學家說得好:
『人的心底,有一個地方,只有真正的上帝,才能填滿』。
除非我們找到那真正的上帝,否則,我們內心身處那塊地方,永遠會很渴很渴、永遠得不到真正的滿足。
因為,人世間,一切都在變動:
誰能保證夫妻的愛永不改變?沒見過家爆、外遇、、、嗎?
誰能保證父母子女的愛永不改變?沒見過虐兒、棄養、不孝、、嗎?
除了上帝保證祂會以『永遠的愛來愛』你,
除了上帝保證祂是永不變動的絕對真理,
除非我們將一切的根基,牢牢的鎖在上帝那裡,像堅固的錨一樣,否則,我們怎能在這混亂而變動的宇宙間,得到真正安身立命的定位呢?
但是,福音雖然就是好消息,
可是,它也有另一種層面…………………壞消息。
什麼壞消息呢?…………所有不信耶穌的人,都將得不到那真正的幸福,最終都將淪入永恆的痛苦裡去。
其實,所有還沒信耶穌的人,本來就已經活在痛苦裡了。
沒錯,很多人會說:我現在活得很快樂啊!
但是,且讓我做個小提醒:真的是『真正的』快樂嗎?
吸毒的人,吸毒之時,人人也都說他很快樂,但是,那是真正的快樂嗎?還是包著甜蜜的糖衣,最終會使你痛不欲生的毒藥而已?
我們夫妻現在很恩愛,很快樂啊!
可是,你確定你的丈夫或妻子,十年後會繼續愛你嗎?假使他(她)不再愛,那你現在的快樂呢?還能持續下去嗎?
誰,能保證自己現今擁有的快樂,將持續到永遠去?
當然,又有人會說,『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
嗯,確實很美。
但是且慢,真的那麼美嗎?
吸毒的人,也是『曾經擁有』,不是嗎?
可是,那曾經擁有之後,接踵而來的無盡的『天長地久』,是什麼?
是無盡的痛苦!
福音就是好消息,福音也是壞消息。
福音是好消息………………白白得來、不用錢買。
有什麼價值千億的稀世珍寶,是可以不用錢而得到的?有可能嗎?
誰會白白給你?
主耶穌所賜的新生命,卻是白白給,不用錢。
福音也是壞消息……………真有決心附上代價了嗎?
請注意,寶石送給你,的確是不用錢。
但是,你有決心要守住這寶石嗎?
你有決心要保護這寶石不被搶嗎?
你有決心願意為了持有這寶石,遭受許多攻擊與苦難嗎?
福音所要付上的代價,就是………………背起十字架!
不過,放心!
如果一個人擁有一顆價值一千億的寶石,他打死都願意附上那持守的代價;
同樣的,如果我們知道福音是何等珍貴,那我們豈有不願意心甘情願附上這代價的可能?
主耶穌也說:
其實,這十字架是好背的、是輕的,不是重得背不動的。
沒有一個真正愛孩子的媽媽(即使她自己是如何瘦弱),會被心肝寶貝的小寶寶重到壓得抱不動的。
沒有一個真正信耶穌的基督徒(即使他如何軟弱),會被跟隨耶穌的所要背十字架壓到累死的。
很不幸的,現今的許多教會與基督徒,其實是在「騙」……………騙人入教。
真正價值連城的好東西,不需要用騙的;
真正價值連城的好東西,不可能讓人隨便試看看的。
試妻?試夫?
先同居試看看,對味再結婚?
試用不合,包退包換?
人家試吃過的牛肉麵,同一碗再給你吃,你要嗎?
展示間被多人試用過的展示機(相機、電腦、、、),用一樣的全新價格賣給你,你要嗎?
真正高價的好東西,不怕你查驗,但是,不可能給你先試用看看再說。
你可以盡量查、用各角度、各種方法去查。
看各種證明文件、看各種專家評論、看各種負面批評、看那些批評是否真實、、、、。
上帝喜歡人家查祂。
聖經說:
『這地方的人賢於帖撒羅尼迦的人,甘心領受這道,天天考查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
大家都可以放心查、用力查、努力從聖經去查。
但是,不要用「先試看看再說」的角度去接觸。
因為,我心愛的女兒,我絕不願意她嫁給那種要先試試看她在各方面合不合用,然後才要娶她的男人。
那種男人,絕非好男人。
先懷孕再說,生生看,生了發現合用再養,這種母親,還算是人嗎?
先信看看?
上帝什麼時候起,變成那麼賤?那麼不值?
信仰從什麼時候起,變成那麼賤?那麼不值?
人與皇帝相遇,敢對他說:我先試看看?
在秦始皇面前、在凱撒大帝面前,那些被統治的臣民,有誰敢那麼不敬?
人在上帝面前,要先做的是………………跪下!
『祂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
對那些叫人先信看看、先試看看的信徒,我會認為他們:
熱心有餘,但對真理認識不足。
不過,推銷員對產品認識不足,不表示產品不好;
推銷員爛,不表示產品爛。
真正視貨的顧客,一定不會被這些推銷員的錯誤行為影響,而會真正認真去檢視商品到底好不好。
畢竟,獲得好商品,真正獲益的,是自己。
願上帝祝福您,幫助您。
回應三:
我們能在聖經裡,找到叫人『先信看看』的依據嗎?
就我印象所及,好像沒這種例子。
(客觀的理解:帶未信主的人查經、參加主日學等…當然還包括"你"要盡可能的回答未信主的問題,幫助他們清除理智上的疑問)
(主觀的感受:為未信主的人禱告,讓主親自來引導、光照他…讓他經歷主恩的滋味等…)
這些,都是可以的,但是,這可都不是『先信看看』。
我們可以對未信者進行很多的預工、很多的代禱、很多的幫助,但是,我們不應該,也不能使用『先信看看』這樣的說法來叫人信主。
簡單說,我們可以叫人『先聽看看』,但不能叫人『先信看看』。
可以叫人來教會聽道理看看、叫人來參加聚會看看、叫人讀一讀福音單張看看,
但是,講到『信』,就非同小可,不可隨便。
聖經裡的『信仰』,常是牽涉到『生死相許』的,這麼重大與生死相關的事,是不能『信看看』的。
再強調一次,『聽』可以試試看,『看』可以試試看,但『信』不能試試看;
可以來聽聽看道理,可以來看看教會聚會情形,但不能信耶穌試看看。
其實,這種『先信看看』的觀念,比較屬於阿民念體系的觀念,也比較像近代佈道運動所常用的人本觀念。
這種『先信看看』的觀念,意思是這樣的:
「這東西很好,就先試用看看吧?假使不合用,也沒損失,不是嗎?」
在這種觀念下,難怪決志者真正變成真正信仰的人,比例不高。
因為,這種『信』,實在太容易了、太廉價了,變成一種推銷員路邊發送的試用贈品一樣的下賤。
問題是,這樣的觀念,是不合聖經的。
我在前面的回應裡,也已經講解過了。
我們要做的,不是告訴人『先信看看』,而是告訴人『你要信』。
請留意這兩種差別:
一個是『推銷式的勸服』,另一種是『宣揚上帝的命令』。
聖經教導我們的作法,是後一種,而不是前一種。
一樣是希望人信主,但因為核心觀念不同,所以作法也開始會有重大差異。
那種『先信看看』的傳福音法,有沒有真正帶人信主?
當然有!
問題是,我常講一個觀念:
不要將上帝憐憫,當成上帝悅納。
不合聖經的作法,頂多只是上帝憐憫;
合聖經的作法,才是上帝悅納。
上帝的憐憫,真的很大,但是,我們還是要努力回歸上帝真理,這樣才能得到上帝真正的悅納。
人類墮落的理性,使我們很容易做出錯誤推論與歸因,結果反而已為錯誤的行為,才是成功的保證。
比方說:
宋尚節博士,是上帝重用的僕人。
他的福音事工非常成功。
他大量宣講『罪-悔改-十字架救贖』的福音,很多聽到佈道的人,都會為自己的罪痛哭認罪悔改信主。
可是,他講道解經時,常會亂解。
比方說,他講到主耶穌說的光與鹽的比喻,
他如何解『鹽』呢?
他說:
鹽就是氯化鈉,氯是有毒的,鈉是有毒的,但是,變成氯化鈉之後,就變成無毒的,而且可以調味助人。
這種解經法,是很糟糕的,我們千萬不能學習的。
我們如果知道聖經真理,認真查考聖經,我們就會發現,他福音事工的有效,主要是有真正傳出『罪-悔改-十字架救贖』的福音,然後上帝用這樣的道,使人悔改信主。
他福音事工的有效,可不是因為他那種天馬行空亂解經的方法所達成。
那部分的錯誤解經,是上帝憐憫,而非上帝悅納。
假使我們做出錯誤歸因,誤以為是那種天馬行空亂解經的現象,才是真正使佈道成功的原因,那我們當然會很自然去學習他那種解經法,在佈道時、講道時,天馬行空亂解一通,這會很嚴重。
但假使我們知道他真正的原因,是傳出正確的認罪悔改的福音,那我們當然就會很自然去學習他這部分。
也正因此,分辨出哪些是錯誤不合聖經,哪些是正確合聖經,就變成很重要的事。
因為,我們一旦真正知道對錯,就開始可以棄置那些錯誤的部分,然後效法那些真正正確的部分。
這才是正確之道。
有機會的話,我會分享最近讀一本靈恩派信徒寫的傳福音的書『點燃傳福音的火–我不能一個人去天國』。
作者傳福音的熱忱,令我很感動。
但是,我也很震驚發現,靈恩派信徒,上自國際級大牧師、下至那些很熱心的傳福音者,似乎都有某種『j為達傳福音目的,可以不擇手段』的態度,而且視為理所當然,甚至毫不覺得那是犯罪。
比方說:
為了傳福音而說謊騙人,幾乎是很普遍常用的情形,而他們都不以為意。
這讓我很害怕。
當一個運動,少數人有那種態度,也就算了,或許那只是個人行為。
但當一個運動,竟然可以使很多牧師與信徒,認為可以只要為傳福音,就可以就不擇手段,這就嚴重了,因為那表示有更核心的嚴重錯誤觀念,已經被建立了。
這可不是上帝悅納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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