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8:3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 »
2007年01月2日预定论与自由意志

12,710 views

你真爱神吗?从“不信主的人能不能上天堂”谈起

您亲爱的爸爸、妈妈、哥哥、姊姊、弟弟、妹妹、、、,只要没信耶稣,就不能上天堂?

您,能接受吗?相信吗?

我们要努力,所以我们才能得救,或是保守住得救的份位。

这样的观念,在教会中,常可听到。

非基督徒,则认为除了信耶稣之外,只要努力行出好行为,条条道路通罗马、许多道路上天堂。

问题是,这样的观念,是正确的吗?

其实,这问题的核心,是回到很基本的一个大主题上………‘神的主权’与‘人的自由’。

我们相信上帝的主权。我们相信上帝是无所不能、无所不知、是至高至大、掌管宇宙的神。

我们相信人有自由。人可以自由决定、有自己的意志、可以决定接受与拒绝。

问题来了:神的主权与人的自由,二者之间的关系呢?

上帝主权大到让人没有自由意志?上帝拿刀子架在人的脖子上强迫人去做事?

或是人的自由大到超越上帝主权?人决定要怎样,上帝也莫可奈何?

基督教历史上,这样的问题,不是今天才出现,而是已经出现快二千年了。

基本上,可分两条路线:

一、 从人的自由意志出发

伯拉纠、半伯拉纠、阿民念(亚米纽斯)、约翰卫斯理。

这路线是从人的自由意志着手,再来思考上帝的主权。

二、 从上帝主权出发

奥古斯丁、马丁路得、加尔文、爱德华兹。

这路线是从上帝主权着手,再来思考人的自由意志问题。

而这两个出发点,各自产生不同的思考与解经出来。

历史上,也有多次大型会议中的众信徒对这两种路线的观念与结论,做出评断。

结果是,从人的自由意志路线出发所得出的观念,除约翰卫斯理以外,都被教会会议判为异端,

包括伯拉纠、半伯拉纠、阿民念,都已被判定是异端。

约翰卫斯理则依循阿民念路线,做出一些修正,而不完全是原本阿民念的主张。

相反的,那些从神的主权角度出发所得出的观念,一次又一次,被教会肯定为正确。

其实,‘上帝主权’与‘人的自由’这两种路线,又可以更简化成一个核心议题……‘神’与‘人’,那个大?那个重要?

爱‘人’比爱‘神’多一点的,很容易走进阿民念主义中去。

爱‘神’比爱‘人’多一点的,比较容易接受加尔文主义。

有些东西,说难也很难,说简单也很简单。

掌握住核心与窍门,很容易就能了解一些观念。

了解这些知识之后,接下来的差别,就在于自己愿不愿意去相信,并让这些知识成为信仰的一部份了。

许多东西,不在于圣经没讲(其实圣经讲得很清楚),而在于我们不肯破碎自己原有的观念而已。

人比较大,还是上帝比较大?

当然是上帝!

人比较重要,还是上帝比较重要?

当然是上帝!(不过,已经开始会有人认为二者都很重要了)

既然上帝比较大,那人的自由意志,能大于神的主权吗?

当然不能!

可是,您真的相信?真心相信?

我们做个测验吧,做了之后,您就知道自己在说谎………………

没信主的人,无法上天堂。您相信吗?

如果您依然回答相信,那请您思考这更尖锐的问题:

孔子、孟子没信主,很多原始部落没听过福音,这些人能上天堂吗?

1.可以?

因为‘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罗2:12)

‘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罗2:14)

‘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罗2:15)

若是如此,为何我们那么拼命要传福音?

不信主的人,单靠他们的良心做事即可,审判时,上帝也不一定判他们下地狱啊?

2.不可以?

那您不觉得上帝很残忍?连先圣先贤、无辜且没机会听福音的原始部落,只因没信主,就要下地狱?

我必须提醒一下,终极审判之后,没有上天堂,就是下地狱。

不要以为还有其他地方去。

接下来,再问更尖锐的问题:

您亲爱的爸爸、妈妈、哥哥、姊姊、弟弟、妹妹、、、,只要没信耶稣,就不能上天堂?

您,能接受吗?相信吗?

您爸爸是个好爸爸,妈妈是个好妈妈,他们那么疼你、行为是那么良好,众人都公认他们是好人,却只因为没信主,就会到地狱去受苦,

您,真的相信吗?真的接受吗?

原谅我这样说,能真心相信‘上帝比人大’的,没几个!

‘神比人大、神比较重要、上帝永不误事、上帝是绝对公义的’,这些东西,大家多半说说罢了。

真的碰到切身的人,很多基督徒都会‘爱人比爱神多一些’。

现在,知道为何自由意志路线的市场,永远历久不衰了吗?

知道为何强调上帝主权的拣选与预定观念,虽然有大量圣经经文支持,大家还是不肯听下去了吗?

重点很简单:我们爱人,胜于爱神。

其实,这正是证明我们是罪人,我们是全然败坏的人的一大证明。

因为,凡没有爱神大于爱人的,都不是正确的,都是错的。

圣经明明规定:

要先爱神,才有资格谈爱人。

没先爱神,所有的爱人的行为,都是假的,都不合圣经,而是用人类被罪污染的爱去爱,而非用神的要求去爱。

‘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太22:37-38)

看到上帝如何说了吗?什么是‘第一’、‘最大’?

是‘爱神’,而不是‘爱人’。

那么,爱人呢?

‘其次也相倣,就是要爱人如己’(太22:39)

上帝已讲明了,‘爱人’是排在‘爱神’之后,因为,有‘其次’这个描述。

不先爱神,不先照神的标准来做,还谈什么爱人呢?

同时,知道传福音的急迫性了吗?

知道对自己未信主的家人、自己好友、同事、、、、,传福音的重要性了吗?

小小羊

日志信息 »

评论已关闭。        

相关日志 »

没有评论

抱歉,评论被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