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重生的人还有没有犯罪的可能性?
重生得救的人,仍是一生一世会犯罪的。待达至永不犯罪之日才被称义,一个得救的也没有了;心里蠢蠢欲动的歪念妄想,这已经是罪了!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壹一9)
不配的罪人竟得到荣耀上帝的启示,道成肉身施怜悯和拯救,是何等大的恩典!唯独圣经,因信称义!
王明道
我们现在所要讨论的问题并不是“得了重生的人还可以犯罪吗?”圣经对于这个问题已经给了一个很清楚的答案说:“断乎不可!”(参罗六1-2)我们的问题也不是“得了重生的人还愿意犯罪吗?”没有一个得了重生的人还愿意犯罪。一个人若愿意犯罪就足证明他未得重生。我们的问题,更不是“得了重生的人还应当犯罪吗?”这个问题简直不成问题。世界上没有一个人应当犯罪。我们的问题乃是“得了重生的人还能犯罪吗?”换一句话说就是“得了重生的人还有没有犯罪的可能性?”
许多虔诚的信徒因为不十分明白这一件事,以致自取了多少无谓的惧怕、忧愁、失望和痛苦。这些人是真实信主得了重生的人,他们在悔改信主的时候是那样的为自己的罪忧伤懊悔,那时他们恨罪到了极点,他们定意一生与罪断绝关系。他们决志再不犯罪,他们想他们既然这样恨恶罪恶,决志离弃罪恶,一定可以毕生不再犯罪了。不料过了一些日子,他们竟然犯罪,或老所犯的还是在人眼中看为重大的罪。他们在那时或者因此怀疑到他们自己重生的问题,恐怕自己还未得重生,不然,怎么会又犯罪了呢?如果他们听过什么人讲道说:“得了重生的人一定不能再犯罪。”他们更会信自己是未曾得重生了。他们既然以为自己未得重生(其实他们已经得了重生),自然要再去追求重生的经验。他们再去悔改,再去信主,再恳切的在神面前为罪自卑。他们想现在他们得重生了,今后可以不再犯罪了。不料过了一些日子他们又犯了罪。到这时他们真觉得莫名其妙。他们想自己到底有没有得了重生呢?若说没有,自己真有过重生的经验,若说有,怎么到如今还能犯罪呢?一个信徒走到这种地步是最容易失望跌倒的,或者他竟会完全疑惑他所信的道理来也未可知。
还有些信徒弄出一种比这个更危险的错误来。他们在得了重生以后偶然又犯了罪,便以为他们从此灭亡了。他们以为现在犯的罪再不能盼望得赦免。他们想现在犯罪乃是明知故犯,现在所作的乃是亵渎圣灵(其实亵渎圣灵是什么意思他们还不晓得)。他们以为已得重生的人如果再犯罪便不能再得赦免。这种错误的观念不知道害了多少信主的人。他们并未被神弃绝,但他们以为他们已经被弃绝,所以他们一生度著畏惧、绝望、痛苦、悲观的生活。他们自己的境况既然这样困苦可怜,自然更不能帮助别人、引领别人了。
圣经怎样回答这个问题呢?
“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壹一8-9)
这段经文中的“我们”是什么人呢?约翰这封信不是写给未得重生的人,乃是写给已经得了重生的人的。而且他不是说“你们”,乃是说“我们”,那是连他自己也包括在里面了。大概总不会有人说写那封信的老使徒约翰未曾得重生吧。他说:“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如果得了重生的人不能再犯罪,这两句话又怎样讲呢?往下他又告诉我们一个得洁净的方法,“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这里约翰叫我们知道我们有罪,但不必绝望,不必畏惧,只要我们能认自己的罪,就必得着赦免和洗净。同时我们在这一节经文中又可以看出得了重生的人仍能犯罪,正因为得了重生的人能犯罪,所以他们须要认罪,好得着赦免和洗净。容我们往下再读约翰所写的几句话:
“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约壹二1-2)
这一段话也是写给已经得了重生的人的。约翰说他写这话给他们是要叫他们不犯罪。既须要写这话给他们,叫他们不犯罪,可见他们是能犯罪的。正因为他们能犯罪,所以用得着约翰写这话给他们,帮助他们、提醒他们,叫他们不犯罪。但不幸有人犯了罪将怎样呢?约翰往下说什么呢?他说:“若有人犯罪,就显明这人不是属神的,这人未曾得着重生”吗?或说:“若有人犯罪,他就是明知故犯,再不要指望得赦免”吗?或说:“若有人犯罪,神必要取消他得救的资格,除掉他所得儿子的名分”吗?不是这样。约翰未曾这样说。这些说法是后来的人发明的。约翰所说的乃是:“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祂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
啊!这是何等宝贵的话!这话是怎样能帮助那些被罪打伤的信徒?怎样能安慰他们,使他们不致绝望,不致灰心?如果神的每一个孩子都清楚记得这话,将要有多少无谓的痛苦、畏惧、忧愁、失望都被消除?将要有多少被罪打伤的信徒立时就得着医治?
但也许有人以为圣经中有这一段教训真是极不好的,他们想这段经文岂不要使许多信徒有恃无恐的犯起罪来。他们想我们应当极严厉的警诫信徒说,若是得了救的人再犯罪,他们就是将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他们再没有得赦免的指望,这样方可以帮助信徒不敢犯罪。他们想如果讲得救的人犯了罪仍能蒙赦免,必要有许多信徒放胆去犯罪。那是何等可怕的事呢!
上面所说的这种思想是由于不明白圣经的道理而发生的。若是一个信徒真明白重生的道理,而且他自己也有过跟随主的经验,他必不会说这种话,也决不再有这种顾虑,他不但不说这一段经文有害,他正要因着这一段经文感谢神、赞美神了。
比方说我有一次住在一位朋友家中,一天早晨我用剃刀刮脸的时候失手将脸割破了一块。那一位朋友家中本来备有许多医药用品,他一看见我割破了脸,便立刻拿一瓶创伤药,取出一些来涂在我的伤处,并且他将一瓶创伤药送给我,又告诉我无论什么时候割破了脸,或是割伤了手,都可以随时涂一些在伤处,免得有什么毒物从伤口进去,以致染毒,发生危险。我的朋友又应许我,什么时候用完这一瓶药,他还要再送给我。我因为得了这样有用的东西可以避免受伤中毒的危险,便十分感谢我的朋友。以后我回到自己屋里打开这个瓶子一看,其中的药不少,我计算这瓶药总可以用一百几十次,于是我便拿起刮脸的剃刀来,向脸的左边右边横著著连割了好几刀,以后再取些药出来照着伤口的数目一一涂上。我喊叫说:“现在好了,我有创伤药了。我可以时常割破我的脸、我的手也无所顾了。”请问如果我这样作起来,看见我的人要说我什么呢?我知道他们一定要说我疯了。但我不会这样作,我决不会这样作。创伤药是有用处的好东西,我感谢著领受我的朋友的餽赠,我要保存这瓶药,以备我失手割破皮肉的时侯使用,但我泱不肯因为有药的缘故就任意去割破我的皮肉。割破自己的皮肉自己要受伤害,要感痛苦,除非是神经有病的人,试问谁肯这样作呢?
约翰壹书二章一、二节的话正像神给祂的孩子们的一瓶创伤药。祂看见他们有时因不留意以致受伤-犯罪,祂恐怕他们因受伤而染毒-失望跌倒,所以给他们这瓶药,叫他们在受伤的时候拿来涂上。创伤药是为人失手割破皮肉的时候用的,但没有人因为有了药便任意割破自己的皮肉,因为割破自己的皮肉自己要感受痛苦的。神给祂的孩子们的这一段恩惠的言语是为信徒弱犯罪的时候用的,但没有信徒因为有了这段恩惠的言语便去任意犯罪,因为犯罪在一个得了重生的信徒身上是最痛苦的事,比一个人割破了他的皮肉还要痛苦许多倍。我要将这瓶属灵的创伤药介绍给一切信主的人,我不怕他们因为听了这段教训去犯罪,因我知道真得了重生的人一定不肯故意犯罪。或者有一些并未真实悔改信主,并未得着重生的教友(注意我称他们为教友,却不称他们为基督徒),因为听了这一段经训就有恃无恐的去犯罪,但这并不足顾虑,因为没有得重生的人无论如何总是喜欢犯罪,就是没有这段经文,他们所犯的罪又何尝少一些呢。神的应许是为祂的孩子们(已得重生的人)预备的,未曾得重生的假信徒若去妄用神的话,那就不是我们所能禁止的了。
一个信徒犯了罪,正如一个人受了伤一样。人都不愿意受伤,然而人都免不了受伤。我们应当嘱咐我们的小孩子小心自己不要受伤,同时我们也当为他们预备治疗创伤的药品,使他们在偶然受伤的时候不至惊惶失措。我们可以将受伤的痛苦和危险告诉他们,使他们因此怀着戒心,谨慎自己,免得受伤。但我们万不可告诉他们说,人一受伤就立刻会因伤身死的。如果我们想必须这样警诚我们的小孩子,他们才不敢伤害自己,那样有一日他们偶然受了一些伤,那种伤并不致危及性命,但小孩子因惊恐过度却已吓得患了神经病,成了废人。那是何等愚昧的办法呢!
真得了重生的人都不愿意犯罪,然而他们却难免犯罪。我们那位有智慧又有慈爱的天父一方面在圣经中警诫我们不要犯罪,将犯罪的害处都指示我们,一方面又为我们预备了一些救急的药品,使我们在偶然犯罪的时候可以应用,免得我们陷入更大的危险中。可怜许多无知的信徒不知道从哪里听来一种道理,竟说信徒得了重生以后如果犯罪必定再不能被赦免,连他们所得的救恩与生命也要失去。其实犯罪的害处本来还没有这样大(自然犯罪是有许多害处的),这种错误的道理却把那些偶然犯罪的信徒吓得心灵患了重病,有的经过多日才得痊愈,有的一生差不多成了废人。这是何等可惜的事呢!
现在我们离开约翰壹书,来读哥林多前书中的几段话:
“奉神旨意,蒙召作耶稣基督使徒的保罗,同兄弟所提尼,写信给在哥林多神的教会,就是在基督耶稣里成圣、蒙召作圣徒的,以及所有在各处求告我主耶稣基督之名的人。基督是他们的主,也是我们的主。”(林前一1-2)
“你们仍是属肉体的,因为在你们中间有嫉妒、纷争,这岂不是属乎肉体、照着世人的样子行吗?”(林前三3)
“风闻在你们中间有淫乱的事。这样的淫乱连外邦人中也没有,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继母。你们还是自高自大,并不哀痛,把行这事的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林前五1_2)
“你们中间有彼此相争的事,怎敢在不义的人面前求审,不在圣徒面前求审呢?……你们竟是弟兄与弟兄告状,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你们彼此告状,这已经是你们的大错了。为什么不情愿受欺呢?为什么不情愿吃亏呢?你们倒是欺压人、亏负人,况且所欺压所亏负的就是弟兄。”(林前六1-8)
“人应当自己省察,然后吃这饼、喝这坏。因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因此,在你们中间有好些弱的与患病的,死(原文是睡)的也不少。”(林前一一28_30)
请问哥林多的信徒是不是得了重生的人呢?在这封信的起始保罗称他们为在基督耶稣里成圣蒙召作圣徒的。我们能说在基督耶稣里成圣的人还未曾得重生吗?未曾得重生的人能称为“圣徒”吗?从保罗所写的话中可以看清楚哥林多的信徒确是得了重生的人。但在这一封书信里,我们看见在这些信徒中曾见“嫉妒纷争”、“淫乱的事”、“彼此相争”、“弟兄与弟兄告状,而且告在不信的人面前”、“欺压人、亏负人”、“吃喝自己的罪”等等的事,这些明显的事实清清楚楚的告诉我们得了重生的人还能犯罪,而且有时还能犯很大的罪。
容我们再读另外一封信里的几段话:
“奉神旨意,作基督耶稣使徒的保罗,写信给在以弗所的圣徒,就是在基督耶稣里有忠心的人。”(弗一l)
“所以,你们要弃绝谎言,各人与邻舍说实话,因为我们是互相为肢体。生气却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给魔鬼留地步。从前伦窃的,不要再伦,总要劳力,亲手做正经事,就可有余分给那缺少的人。污秽的言语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随事说造就人的好话,叫听见的人得益处。不要叫神的圣灵担忧,你们原是受了祂的印记,等候得赎的日子来到。一切苦毒、恼恨、愤怒、嚷闹、毁谤,并一切的恶毒,都当从你们中间除掉,并要以恩慈相待,存怜悯的心,彼此饶恕,正如神在基督里饶恕了你们一样。”(弗四25-32)
保罗称以弗所的信徒为圣徒,为基督耶稣里有忠心的人,足证这些人不但已经得了重生,而且他们属灵的程度还很高。就是对这些人保罗写了上文所引的一大段教训。他劝他们“要弃绝谎言,各人与邻舍说实话”、“生气却不要犯罪”、“不可给魔鬼留地步”、“不要再伦”、“污秽的言语一句不可出口”、“不要啡神的圣灵担忧”。他父劝他们除掉“一切苦毒、恼恨、愤怒、嚷闹、毁谤,并一切的恶毒”。如果得了重生的人不能犯罪,保罗写这一大段教训不是完全没有意思了吗?我们不用劝诚一个哑巴儿童说:“不要说谎,不要骂人。”因为哑巴不会说话,他不能说谎,也不能骂人。我们也不用劝诫一个瞎眼的人说:“不要看诲淫的小说和引人犯罪的电影。”因为瞎子什么都看不见,根本不能看小说和电影。如果得了重生的人不能犯罪,保罗写这一大段教训不是和教训哑巴不要说谎、骂人,教训瞎子不要看诲淫的电影、小诡一样的毫无意义了吗?
岂单在以弗所书中有这一类的教训呢?在别卷书信里不也有许多这一类教训吗?使徒所写的书信没有一封是写给不信的人的。如果得了重生的人不能犯罪,这些教训不都成了毫无意思的“废话”了吗?不用说普通的信徒,提摩太是保罗所倚重的同工,保罗称他为爱的儿予,就是这样的一位圣洁忠心的神仆,保罗还是教训他“逃避少年的私欲,同那清心祷告主的人追求公义、信德、仁爱、和平。”(提后二22)若是提摩太还须要“逃避少年的私欲”,得了重生的人还能犯罪的真理,不是更加显明了吗?
容我们现在再看一段保罗自己的经验:
“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但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因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做,我所恨恶的,我倒去做。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愿意的,我就应承律法是善的。既是这样,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在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若我去做所不愿意做的,就不是我倣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倣的。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侯,便有恶与我同在。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原文是人),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罗七14_24)
无疑的,保罗这一段话是述谢他重生以后所经过的一种战争的经验。他已经得了重生,他里面有一个新人。那个由神而生的里面的人喜欢神的律。“因为按着我里面的人,我是喜欢神的律。”但他“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他“心中的律交战,把他掳去”,叫他“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他陷在一种非常苦痛的境况中,这种境况是他在未得重生以前所未曾经历过的。他定意要为善,但是竟做不到,他决心离弃恶事,但他竟离弃不了,他不愿意随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但他竟被它掳去。他失去了自由,他感到不可名状的苦痛和失望,以致他呼喊说:“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多少真实得了重生的信徒都能从心中响应保罗所说这段话。他们经验过这种战争,遭遇过这种失败,惑受过这种痛苦。他们中间也有许多人因为不明白这是新旧人的交战,竟误以为自己未得重生,所以才有这种苦况,如果再有人教训他们说得了重生的人必不能犯罪,他们更要想自己是未曾得重生了。其实这种经验正是一个证据证明一个人得了重生。未得重生的人不喜欢神的律,罪的律也不会掳他,因为他根本是完全服在罪的权下。每一个得了重生的人都有过这种战争的经验。有许多得了重生的人也长久茹苦含辛的在这种苦况中度生活。这种苦况是得了重生的人必定经历过的,然而他们不当长久在这种苦况当中生活。圣灵在圣徒身上的工作,就是要使他们经过这种战争而得着一种胜利的生活,正如保罗在罗马书第八章里所述的:“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罗八2)
有一段经文常被人误解,被人引用作为得了重生的人不能犯罪的证据:
“犯罪的是属魔鬼,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神的儿子显现出来,为要除减魔鬼的作为。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是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约壹三8_9)
有些人引证这段经文说,这里不是明说“从神生的,就不犯罪了吗?不是又说“他也不能犯罪”吗?那样这倒真希奇了!我们在上面所查的一切经训里,已经看见重生的人能犯罪,这里怎么又说不能呢?有些批评圣经的人又在那里振振有辞了。他们说:“啊,我们早就说圣经是不可信的,圣经中有许多彼此冲突、互相歧异的地方,这不是一个铁证吗?不用说新约与旧约有许多彼此不合的地方,也不用说不同的两卷书中有许多互相矛盾的地方,就是在同一卷书中,就有这样彼此冲突的说法。约翰壹书第一、两章中明说得了重生的人还能犯罪,第三章中又说‘从神生的就不犯罪,… 他也不能犯罪。’这不是清清楚楚的显明圣经中有许多错误吗?”不,圣经没有错误。若有错误,不是圣经本身的错误,乃是人弄出来的,或是译圣经的译错,或是解圣经的人解错,若是我们误解了约翰壹书三章八、九节的意思,我们就难免说这两节的话与别的经文互相冲突了。但我们若明白了这两节的真义,就晓得这两节与其他各段实在仍是相合不悖的了。
“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他也不能犯罪”,这是千真万确的真理。神不犯罪,所以神所生的人也不犯罪。我笃信这事没有少许的疑惑,但我们要问神所生的人是什么样式?我们这个看得见的外面的人是不是神所生的呢?自然不是。这个外面看得见的人是父母生的,是从肉身生的。“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一个人得了重生以后,他里面有了一个新人,这个人是被神所生的,是像神的,是有神的性情的,这个人不犯罪,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但那个外面的人却是从肉身生的,是能犯罪的,也是倾向罪的。一个人得了重生以后,那外面的人并未曾死去,乃是仍然存在那里,不过他里面却多了一个被神所生的“里面的人”。两个性情相反的人住在一处真是一件不幸的事。他们常常惹起争端,常常吵闹,这就是保罗所说:“因为按着我里面的人,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一个得了重生的人是有两个人的- 一个是外面的,一个是里面的。外面的人是从肉身生的,是污秽的、喜爱犯罪的,里面的人是从圣灵生的,是圣洁的、恨恶罪的,正是因为这个缘故,许多得了重生的人常感到保罗在罗马书第七章所说的那种困难:“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
许多实在得了重生的人因为不明白这个极大的真理,便陷在一种怀疑失望的苦境里。他们在悔改信主的时候,是那样的为罪忧伤痛悔,是那样破釜沈舟的定志要永远与罪断绝关系。他们想自己既然得了重生,有了新生命,并且又立定这样坚决的心志,从此一定可以完全脱离罪的束缚,作一个自由自在、圣洁无疵的人了。谁想到过了不多时竟遇着这样剧烈的战争,而且屡屡的遭遇异常苦痛的失败,这时他们真好似陷在五里雾中。他们心想若说自己未曾重生呢,却清清楚楚的有悔改得救的经验,若说自己得了重生呢,怎么现在竟会有这种剧烈的战争,而且又遭遇这种苦痛的失败呢?当他们陷在这种苦境中的时候,极容易受撒但的攻击,或是失丢信心,或是跌倒退后。只有真理的光能帮助他们看明白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我们若明白这新人旧人交战的事,便晓得信徒有这种剧烈的战争不但不足以证明他们未得重生,反倒证明他实在是得了重生。他们遭遇苦痛的失败就是因为他们那“里面的人”力量微弱,不足胜过那“外面的人”。他们已经得了重生,不该再怀疑到重生的事,他们现在所须要的就是求神“按着祂丰盛的荣耀,借着祂的灵”,叫他们“里面的人刚起来”(弗三16)。如果他们那“里面的人”能刚起来,制服他们“外面的人”,他们便要度著一种圣洁得胜的生活了。
或有人说,得了重生的人既然也能犯罪,并且有时还能屡次陷在罪中不能自拔,那样他们与未得重生的人不是完全一样了吗?我要回答这问题说,不是的。未得重生的人与得了重生的人固然都能犯罪,但他们对于罪的态度和犯罪以后的感觉却是完全两样。未得重生的人不但犯罪,而且喜爱犯罪。他们活在罪中非但不感觉痛苦,反倒引为幸事。他们愿意活在罪里,得了重生的人也犯罪,但他们却恨恶罪。他们不愿意犯罪,但他们却难免陷在罪中。当他们陷在罪里的时候,他们感觉到一种不可名状的痛苦。他们巴不得立时有人将他们从罪中救拔出来。他们喊著说:“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大约我们都看见过羊与猪这两种家畜吧。这两种家畜中间有一种极显见的分别-前者喜爱洁净,后者喜爱污秽。因为羊的性情喜爱洁净,所以祂愿意住在洁净的地方,吃洁净的食物,喝洁净的水。因为猪的性情喜爱污秽,所以祂愿意住在污秽的地方,吃污秽的食物,喝污秽的水。羊固然是喜爱洁净的,但他们如果不谨慎,也难免落在猪所喜欢居住的泥坑中,以致弄得全身都是污泥,看见他们的人若不仔细分辨,也许会拿他们当作了猪。虽然这样,羊总是羊,我们决不能因为看见他们落在泥坑中,弄得满身是泥,便说他们是猪,因为他们虽然落在泥里,但是他们并不喜欢在那个地方,他们虽然弄得满身是泥,但是他们并不愿意这样。当他们落在泥坑中的时候,他们感到一种深切的痛苦,他们发出求救的呼声来,巴不得有什么人快来,将祂们从这种污浊困苦的泥坑中救拔出来。猪却不是这样了,他喜欢在泥坑里,因此他们四处寻找泥坑,及至遇见这种污秽的地方,便立刻跑到里面去,在那种臭不可闻的泥水里找些污秽的东西,吃下去、喝下去,满足他们那种喜爱污秽的欲望。他们在那种污秽的地方不但不呼求人的救助,反得意洋洋。若有人想要将他从泥坑里救拔出来,他们倒要恨恶那人,用他们的利齿咬伤那人的手。
得了重生的人与未得重生的人所有的一个大分别就是这个。一个得了重生的人好像一只羊,他有神的性情,所以他喜欢洁净,不过,他住在这样一个处处都是泥坑、陷阱的罪恶世界中,稍有不慎,便会落到罪恶的泥坑里,沾染上一些罪恶。但一个得了重生的人落在罪恶里正像一只羊落在泥坑里一般,他会感到不可名状的痛苦,不住的从里面发出求救的呼声,他渴望从罪恶中得着释放和解救。一个未得重生的人就不是这样。他寻找机会去犯罪,以犯罪为乐。他在罪恶中正像一只猪在泥坑里一般的得意,如果有人哀怜他,设法救他脱离罪恶,他不但不乐意受那人的帮助,反倒以为那人要害他,是要羞辱他,是要损害他的利益和名誉,因此怒目相向,与那人为敌。这种情形我们不是屡汰的看见吗?
我在不明白这些真理的时候,以为凡品行好的基督徒才是基督徒,品行不好的就是假基督徒,现在我才明白这种判断有时是对的。品行不好的基督徒诚然有许多果真是假的,然而其中也有一些正像落在泥坑中的羊,陷在罪里,但是不愿意在那里。他们犯了罪是我们看见的,我们却未曾看见他们是怎样的感到痛苦不安,其实他们为此不知道落过多少滴眼泪,发过多少次叹声。他们尽力挣扎,要想脱离罪恶的束缚。他们几次的胜利我们未曾注意,但他们几次的失败却都被我们看见,因此我们便说他们是假基督徒,是未得重生的。请想他们冤屈到了什么地步!请问我们这种武断是不是合理呢?
察验一个人是否得了重生,不要只看他是否犯罪,更要紧的是看他对罪的态度如何。得了重生的人能犯罪,然而他们断不能喜爱犯罪。未得重生的人不但能犯罪,而且喜爱犯罪。这就是这两种人中间最大的一个分别。
不引领人到基督面前使他悔改信主得看重生,只去改良一下他的环境,帮助他去掉一些外面的坏习惯嗜好,盼望他从此以后,可以作好人不再犯罪,这正像把一只猪从泥坑里拉出来,为他用净水洗浴,然后预备一间清洁的屋子,叫他住在里面一样。当这只猪住在这间清洁的屋子里的时候,他的外面实在变清洁了。但有一日看守的人忘记将门关好,这只猪便立时逃出去,一直跑回他从前所躺卧的泥坑中,恢复了祂从前的污秽生活。里面的性情没有改变,只改变一些外面的事,是没有多少益处的。现在许多传道的人,所讲的那种“改良社会、提高人格”的道理就是为猪洗澡的办法。这种办法永远不会收什么真实的效果,惟有传扬基督耶稣的福音,指示人悔改得救的道路,帮助人信主得重生,才是彻底的办法。
得了重生的人仍能犯罪,不单是因为他们处在污秽邪恶的世界中,随时有试探和陷阱,也是因为他们里面有两个绝对相反的性情:一个是属地的,一个是属天的,一个是污秽邪恶的,一个是圣洁良善的,一个是在第一次生的时候得着的,一个是在第二次生的时侯得着的。这两个性情也就是我们以前所说的两个人-外面的人和里面的人。外面的人强过里面的人,里面的人便被外面的人制胜,里面的人过外面的人,外面的人便被里面的人克服。里面的人得胜掌权的时候,这个信徒就度著圣洁、高尚、快乐、满足的生活,外面的人得胜掌权的时候,这个信徒就度著污秽、堕落、痛苦、烦恼的生活。正是因为这个缘故,保罗写信给以弗所的教会说:“因此,我在父面前屈膝,(天上地上的各家,都是从祂得名。)求祂按着祂丰盛的荣耀,借着祂的灵,叫你们心里的力量刚强起来。”(弗三14-16)这是保罗为教会所奉献的祷告,这也应当作为我们每个信徒在神面前所发的呼求。
属神的人在世界上生活的时侯,常常遭遇三种仇敌的攻击。一个仇敌是他们的肉体,或说外面的人,一个仇敌是空中掌权的恶魔,还有一个仇敌就是这伏在撒但权下的世界,或说这污秽邪恶的社会。从人事一方面看起来,我们真是毫无得胜的指望。这三个仇敌中的一个就足能制服我们而有余,何况三个仇敌联合起来向我们进攻呢?这罪恶的世界在我们四面包围着我们,撒但从空中向我们进攻,找们的肉体在里面起来响应。这种情势拿现代战争来形容,正可以说四面被海陆军包围,空中又有飞机的轰炸,里面还加上第五部队的扰乱。可怜的基督徒!保守阵地尚且办不到,那里还提得到胜利呢!
感谢神,我们现在借着祂的话,确实的知道我们虽然处在这种四面受敌的境况中,却仍有得胜的指望,因为我们的元帅基督已经战胜了一切的仇敌。祂永远活着,祂要扶助我们,增加我们的力量。祂要率领我们与那些凶猛的仇敌作战。我们靠着祂不但能得胜,而且能得胜有余。只要我们信祂、靠祂、亲近祂、听从祂的命令,我们必能看见祂的恩典是够我们用的,祂的能力是在我们的弱上显得完全。那时我们必要像保罗那样说:“所以,我更喜欢夸自己的顿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因我什么时候顿弱,什么时候就刚强了。”(林后一二9-10)
(or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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