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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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9月1日未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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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關於婚姻對象與神的預備

這是一位匿名網友的問題。

由於這問題,應該也是許多未婚弟兄姊妹共通的困擾,所以徵得發問者同意,以匿名方式,公開張貼,以幫助大家進行分享與討論。

歡迎有空的兄姐,熱心幫忙回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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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己過適婚年齡、仍在等待中的姊妹,我深信神必為我有最好的預備。但我想問的是:神是一早已為我預備了特定的一個人,然後安排我們相遇;還是沒有指定對象,任由我們在沒違背真理的情況下自由尋覓?

若我喜歡了一個未信的男子,我可以怎樣將他放在禱告裡?

~~~~~

回应一:

平安!
「姻緣天註定」是大家耳熟能詳的一句話
只是,這個「天」是誰?
月下老人?愛神邱比特?還是我們所信的神?
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太十九6
從這段經文可以看出,婚姻,是神所配合的
何時配合?
從創世以來就配合好?還是臨時抓兩個人,覺得不錯就配合在一起?
您所信的神是哪一個呢?^_^
該如何為這位未信主的男子禱告?
那要看您禱告的重點囉~~
求神使他信主,好讓我們可以成為夫妻?
求神使他信主,因為這是一輩子的福分?
謝謝神讓我們相遇,他還未信主,求神讓我有智慧知道如何帶領他~~
主啊!我知道自己有許多的不完美,求神幫助我,讓我可以有好的行為
不至於影響他來信靠祢!
倘若祢的旨意是帶領我們成為夫妻
我們感謝祢,期望可以使用我們,為祢做美好的見證
帶領更多的人來信靠祢!
即或他不是祢為我所預備的那位
我也感謝祢
也藉著我們認識的這段期間
保守他成為祢的孩子
因為那是一生的福分!
願上帝祝福您!

回应二:

基本上,這是一個關於『預定與自由意志』、『人的本分與神的主權』方面的問題。
在這部分,有許多弟兄姊妹會有類似的困擾。
很不幸的,教會在預定論方面的教導又常非常缺乏,使弟兄姊妹非常迷惘。
藉此機會,以下我就做一些解說。
問題一:神是一早已為我預備了特定的一個人,然後安排我們相遇;還是沒有指定對象,任由我們在沒違背真理的情況下自由尋覓?
答:這是一個非常標準的問法。
但很不幸的,這樣的問法是錯的。
這並不是發問者的錯,而是教會教導的虧欠,也是我們這部落格成立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彌補教會的不足。
對於上帝預定,有四個重要分別,一定要背起來:
一、 上帝主動
1. 上帝計畫:上帝計畫主耶穌救贖大功。
2. 上帝引導:上帝引導亞伯拉罕去迦南地。
二、 上帝非主動(請記住,並不是被動)
3. 上帝許可:上帝許可魔鬼去害約伯。
4. 上帝任憑:上帝任憑法老王的心剛硬。
另請參閱這文章:
『關於預定論。一些被嚴重誤解的觀念』
另外,上帝旨意有很多分類,其中有兩個很重要的分類,也要背起來:
1. 上帝顯明的旨意
2. 上帝隱密的旨意
這部分,請先閱讀這二篇文章:
A、『關於上帝旨意的一些分類』
B、走偏了的『尋求神的旨意』
接下來,我開始要回答發問者的問題了。
1. 神是一早已為我預備了特定的一個人?
答:是的。
2. 然後安排我們相遇?
答:未必。
你們相遇,一定是在上帝的預定之內,但是,是屬於上帝主動預定的領域,還是上帝非主動的預定那一類,我們就不得而知。
因為,這幾乎都是屬於上帝隱密的旨意領域裡,我們常無法知道的。
但我們可以保證,你們相遇這件事,上帝全部都知道,而且完全掌握住狀況。
大衛和拔示巴相遇,不可能是上帝主動預定的領域,而是上帝非主動的許可、任憑。
波阿斯和路得的相遇,當然是上帝主動預定的領域。
一般而言,違反真理的,當然不是上帝主動預定的領域;
而合真理的,我們就很難確定,事實上,常常是事後才知道。
3. 還是沒有指定對象?
答:如果上帝預定你今生是要結婚的,那祂一定有指定對象,不可能沒指定。
如果祂預定你今生不結婚,那當然就沒有指定對象。
問題是,雖然有為你指定對象,但那是屬於隱密的旨意,我們對其內容常不得而知。
靈恩派信徒常認為他們常可以用各種技術得知這些隱秘的旨意內容,甚至以為一定可以得知,但那是錯誤觀念。
我們千萬要記住:
上帝對其隱秘的旨意,可以選擇告訴我們,也可以選擇不告訴我們。
而不告訴我們的機會是很高的。
但是,祂保證,如果我們願意順服,那聖靈一定會引導我們。
不過,請千萬記住,『引導我們』和『告訴我們』可有相當大的差距。
『引導我們』,是指在我們尋求對象時,即使我們不清楚對象是不是這人,但上帝會給我們個人指引和幫助。
『告訴我們』,是指告訴我們某某人就是我們結婚的對象。
而且,我還要做大聲的提醒:
不要以為聽到具體的『告訴』,就以為那真是上帝告訴你。
事實上,很多時候,那都是假的、錯的。
在靈恩派裡,這種悲劇太多了:
牧師說、長老說、我自己聽到上帝說『某某人就是你的對象』,結果結了婚,才發現大錯特錯。
4. 任由我們在沒違背真理的情況下自由尋覓?
答:不太對。
請再回去看上帝預定的四種狀況。
事實上,沒有任何人是能脫離上帝預定的內容的。
也就是說,即使是上帝許可、任憑,那依然是在上帝預定掌管的範疇之內,不是完全無人管的自由狀態。
有一種理論,叫自然神論。
那種理論說:上帝創造之後,就完全由受造物自己去運作了,祂完全縮手不理。
但那是錯的。
上帝依然時時刻刻掌管一切,沒有任何一個原子的運行,是脫離上帝掌管的。
也就是說,即使看起來,好像是你的『自由』去決定做什麼事,但那個自由,也是在上帝掌管之下的。
至於『沒違背真理』部分,是這樣的。
上帝顯明的旨意,都顯示在聖經裡了。而上帝要我們遵守這些顯明的旨意。
所以,沒違背真理之下去做事,是正確的。
但是,即使我們違背真理去做事,上帝依然可以『許可』、『任憑』我們去做。
所以,這問題如果意思是指:
當我認真遵守真理,認真禱告尋求,而上帝又沒有明確告訴我答案時,我是不是可以依照自己判斷來決定?(當然,前提是我願意時時順服聖靈的帶領)。
如果問題是這樣,那答案是:YES。
綜合以上來說,在對象選擇上,觀念應該是這樣的:
1.如果上帝預定我今生會結婚,那祂一定會為我預備對象。
2.可是我不一定知道對象是誰。
3.但是上帝保證,如果我遵守祂顯明的旨意,願意順服祂的引導,那祂一定會引導我去找到這對象。
4.上帝預備的對象,未必是我本性所喜歡、一見就鍾情的對象。
5.上帝不會強迫我們去愛、不會拿刀架在我們脖子上逼我們去愛。
6..但我如果願意順服上帝的帶領,那我到後來一定會真心愛上這對象。因為聖靈會在我心中動工,使我對對方的愛情發動。
7.假使我不願順服,也不願遵守上帝顯明的旨意去找對象,上帝也不會拿刀架在我脖子上強迫我去遵守。
8.但是,上帝有時會攔阻(如巴蘭。參閱民數記22-24章),但未必一定都會攔阻。
9.不過,當我選擇錯誤時,聖靈一定會發出提醒的聲音,只是那聲音可能很微弱,而且可能會被我消滅。
10.假使我不順服,那也依然是在上帝預定的裡面,因為上帝掌管一切,沒有一分一秒例外。可是,不幸的後果,是要由信徒自己承擔,不能歸罪給上帝。因為那並不是上帝主動『計畫』、『引導』的預定,而是非主動的『許可』、『任憑』的領域。
11.我順服上帝的引導,結婚一定會幸福(但未必是世人眼中的幸福);
我不順服上帝的引導,結婚未必會不幸(因為有時上帝大施憐憫,有時則是在世人眼中很幸福)。
12.但是,最好不要不順服上帝。
我們在選擇對象時,要不要禱告?
答:當然要。
可不可以懇請上帝顯示出祂隱秘的旨意到底是什麼?
答:當然可以。
但是請記住,上帝未必會明確告知。
但祂保證一定會帶領。
那麼,假使上帝並未明確告知,那我們可不可以在遵守聖經真理的情形下,用自己的判斷、小心尋求上帝引導之下,做出決定呢?
答:當然可以,而且就是應該這樣做。理智也是上帝賜予的,而且是尊貴的人類才有,其他動物並沒有。
只是使用理智來做判斷時,一定要遵守聖經真理,也要隨時留意聖靈帶領。
因為聖靈帶領,常常是因人而異,而且差異很大。
但聖靈帶領,是上帝對每一個屬祂的人的保證,也是絕對會實現的應許。
二、 若我喜歡了一個未信的男子、、、
唉,這就是大問題了。
基督徒和不信者結婚,可不可以?
基督徒和不信者談戀愛,可不可以?
我將不信者帶領成基督徒,之後再結婚,可不可以?
有時間的話,請閱讀這分類夾中的每一篇文章。
『信仰與婚姻』
簡單一些的話,請閱讀這篇文章:
『基督徒可以找非基督徒結婚嗎?』
我只簡單提醒一些東西:
1. 最好不要和不信者結婚。
我說這話,不是要加重軛,而是真的為了大家的幸福。
基督徒和基督徒結婚,未必幸福;
基督徒和非基督徒結婚,未必不幸,但是,真的有很多是不幸。
2. 未婚戀愛階段,當然可以和不信者談戀愛,進而帶對方信主。
但我要提醒:萬一感情放下去了,而對方後來決定不信主呢?
您這時候要分手,還是要結婚?
分手的話,分得下去嗎?
這時,真的要看個人了。
我是很軟弱的人,如果是我,我會分不下去。
所以,雖然我很想很想談戀愛,但我在婚前談戀愛階段時,就決定除非找到基督徒姊妹,否則我不願意談戀愛,也願意因此而終生不娶。
我的例子,不適用在大家身上。
大家都要自己決定取捨,自己衡量自己的信心大小,自己衡量自己願意附上的代價與後果。
願上帝幫助每一位還在尋求終生對象的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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