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曾為『隱而未現的罪』禱告過?
『誰能知道自己的錯失呢?願你赦免我隱而未現的過錯』(詩19:12)
基督教,是認罪的信仰。
知罪—認罪—悔改,是每個基督徒,都必須做的事。
當我們知道自己犯罪了,就必須認罪悔改,這大家都知道。
問題是,有時,連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所作所為是犯罪,這時如何認罪悔改呢?
不『知罪』,就很難『認罪』,更別提『悔改』了。
但是,不知所行是罪,這樣,還算是『犯罪』嗎?
是的!
俗話說,『不知者無罪』,
但請注意,在聖經裡,不知者可不是無罪,而是仍是有罪。
只是,
『明知故犯』(明知這是罪還去犯罪),懲罰較重;
『不知而犯』(不知這是罪,而誤犯此罪),懲罰較輕。
『以色列全會眾若行了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甚麼事,誤犯了罪,是隱而未現,會眾看不出來的,會眾一知道所犯的罪就要獻一隻公牛犢為贖罪祭』(利4:13-14)
『若有誤行,是會眾所不知道的,後來、、、祭司要為以色列全會眾贖罪,他們就必蒙赦免,因為這是錯誤』(民15:24-25)
『但那擅敢行事的,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的,他褻瀆了耶和華,必從民中剪除。因他藐視耶和華的言語,違背耶和華的命令』(民15:30-31)
這種不知自己所行是罪,因為不知道這是違反聖經而去誤犯的罪,
我們可稱之為『隱而未現』的罪。
『誰能知道自己的錯失呢?願你赦免我隱而未現的過錯』(詩19:12)
身為基督徒,我們都必須承認,這是我們每個人都會犯的罪。
因為,實在沒有人能宣稱自己完全懂聖經、完全清楚上帝善良純全的心意。
我們都願意在成聖的路上,不斷靠聖靈的力量治死自己的肉體;
我們都願意犯罪之後,認罪悔改。
但是,有時真的是因為不知道那是罪,而不是我們故意去犯。
一個比較屬靈的人,不是不犯罪的人,而是對小罪有大敏感的人;
一個比較屬肉體的人,不是犯很多罪的人,而是對大罪有小敏感的人。
當然,
對小罪有大敏感,通常犯的罪就會比較少;
對大罪抱持小敏感,結果通常就是會犯很多罪,
這是很簡單的道理。
問題是,我們是哪一種呢?
『人一切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為清潔;惟有耶和華衡量人心』(箴16:2)
這豈不是我們自己的寫照嗎?
我們豈不是常常認為自己所行是正、所做是清潔?
然而,真正知道這一切、能審斷這一切的,
是那深知人心隱秘處、那令人無從躲藏的聖潔上帝。
而我們,真能逃避上帝的面嗎?
『我坐下,我起來,你都曉得;你從遠處知道我的意念。
我行路,我躺臥,你都細察;你也深知我一切所行的。
耶和華啊,我舌頭上的話,你沒有一句不知道的。
、、、
我往哪裡去躲避你的靈?我往哪裡逃、躲避你的面?』(詩139:1-7)
當我一次又一次看見信徒言行不一、說一套做一套,
我內心真是痛。
我的弟兄啊!你可知道,這樣的行為,你每講一次,就是為自己增加一次的罪?
當然,每一次看到別人的罪,也每一次讓我省察自己有沒有犯同樣的罪。
主啊!鑑察人心的主啊!萬軍的耶和華啊!
我的心,是否潔淨,讓我能坦然無懼站立在你面前,接受你的查驗?
當我們留意那些聖經裡的偉人、留心那些歷史上的信仰巨人,
我會一次又一次看見,他們是何等認真去認識上帝的話,然後是何等用心用上帝的話去省察自己。
然而,我們自己呢?
如果我們不讀經,我們如何能知道這是不是罪?
即使我們讀經,但如果錯解聖經,那會將很多罪視為無罪,也將很多不是罪的視為罪。
如果我們不留意聖靈的聲音,那我們如何能留意到那隱而未現的罪?
即使聖靈提醒,但我們如果硬著心,那聖靈的感動也會被採在腳底、一次又一次被消滅,直到我們將犯罪視為合理。
我們,是否曾懇求上帝讓我們知道自己有哪些『隱而未現』的罪?
沒有任何一顆願意追求成聖的心,是上帝不悅納的;
也沒有任何一句上帝的話,是會落空,或是不帶能力的。
『求你攔阻僕人不犯任意妄為的罪,不容這罪轄制我,我便完全,免犯大罪』(詩19:13)
主啊!求你也這樣攔阻我!
『耶和華我的磐石,我的救贖主啊,願我口中的言語、心裡的意念在你面前蒙悅納』(詩19:14)
主啊!你知道我對你所存的心,
求你悅納,求你憐憫,
『願我口中的言語、心裡的意念在你面前蒙悅納』
阿們。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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