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8:3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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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25日教会流行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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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可以抽烟吗?可以嚼槟榔吗?

很多基督徒一听到这个问题,几乎不假思索就会说出答案:

不可以!

问题是,拿得出圣经依据吗?

圣经里,有没有什么地方直接告诉你不能抽烟、不能嚼槟榔?

圣经根本没这种东西!

且慢,大家马上会说,因为抽烟、嚼槟榔伤身体,而且经医学证实,

基督徒要爱惜自己身体,所以当然不能抽烟、嚼槟榔。

不错!这样的理由很好,也有圣经依据。

但是,熬夜、加班、垃圾食物、、、,也都对身体不好,而且经医学证实,

可是,你会把熬夜、加班、吃垃圾食物、、、的信徒当成有罪的、次等的信徒吗?

恐怕不太会吧?

然而,我们却轻而易举就把那些抽烟的、嚼槟榔的信徒,当成灵性不佳、次等信徒,不是吗?

有人会抗议:

抽烟、嚼槟榔不好看。

这理由非常好!

基督徒本来就不能单顾自己,也必需顾虑别人(腓2:4),

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罗12:17);

众人评价不佳之事,要小心避免去做,以免羞辱主名。

可是,因为垃圾食物吃多而肥胖,好看吗?

因为工作长期熬夜、压力大而面黄肌瘦、脸色不佳,好看吗?

为什么我们不会‘定罪’这些人,却会去定罪抽烟者、嚼槟榔者?

讲到这里,很多人会以为我支持抽烟、嚼槟榔。

我必需说:

您搞错了!

我不抽烟、也不嚼槟榔,而且反对这些行为。

可是,我不是在为这些抽烟者、嚼槟榔者辩护吗?

亲爱的弟兄姊妹们,我常会用一些夸张的方式、用很特殊的问题与角度,来刺激大家思想一些看似理所当然的事。

很多东西,我们太轻而易举视为理所当然。

问题是,我们未必真的认真去想过,更没有真正认真去将之与信仰做结合、用圣经来进行检验。

结果,假使有人提出质疑,或是从不同角度做出论述,我们几乎毫无招架之力。

我们的信仰,常常只成为陈腔滥调,而不是真正一切敌人所敌不住、驳不倒的。

‘因为我必赐你们口才、智慧,是你们一切敌人所敌不住、驳不倒的’(路21:15)

许多弟兄姊妹,真的很敬虔,也很爱主,真的是‘信我所知’,

但问题是,却常不是‘深知我所信’。

太多教会已经做出一种错误教导,给信徒一种错误的观念,就是:

只要信,不用知。

他们已经认为任何知识都是死的,都不需要去追求。

只要信,就够了。

所以,我们的信仰,很容易就变成迷信宗教,成为靠神蹟奇事来表演的宗教。

没有认真弄懂物理、数学这些科学,就发明得出火箭上太空、人类上月球?

那些不在乎知识只在乎信的,通常也是民生落后、人权最差的地区,像中东基本教义派回教国家一样。

问题是,上帝真的要我们只要信,不用知?

别搞错了!

只要信不用知,那上帝何必赐下圣经?

想过这问题吗?

上帝直接从天上给人感觉、给人神蹟奇事、给人异象,直接与人心心相映即可,

何必给人圣经?何必要人认真读经?

读圣经时,不用知?不需用到理性?

所以我们天纵英才,凭信心弃理性,就可以读懂一切反合性经文、正确理解圣经意思?

我们太容易毫不思索就相信一切牧师、教会、信徒的教导。

问题是,假使我们自己不认真去检验,我们哪知对方教对教错?

当然,我不是叫大家动辄怀疑一切教导,

而是要大家读经时要认真思想、不断检验一切理论与观念。

基督徒能不能抽烟、嚼槟榔,这问题只是一个例子罢了。

基督徒确实不宜抽烟嚼槟榔。

主要理由确实是:

1. 伤害身体

2. 社会观感

而这确实都是圣经观念,也是正确的。

但是,有一个很严重的部分,却是大家常忽略掉的:

不能轻易定罪。

圣经定罪的,我们千万不要轻易说无罪;

圣经没定罪的,我们千万不要轻易去说有罪。

‘不太好’是一回事,

‘有罪’又是另一回事,

二者要区分清楚。

基督徒不抽烟、不嚼槟榔,确实比较好;

基督徒抽烟、嚼槟榔,确实比较不好。

但是,绝对没不好到我们可以因为一个基督徒抽烟、嚼槟榔,就认为他灵性不佳、信仰不好、是教会中低人一等的人。

我们都不是那么良善与完美,

我们都是罪人。

有很多行为,不是犯罪,但确实不妥。

基督徒抽烟、嚼槟榔,确实是比较不佳的行为,

但我们不抽烟、不嚼槟榔,也不表示我们的灵性就比他们高、信仰就比他们好、肉体就比他们坚强不软弱。

我们不支持基督徒抽烟、嚼槟榔,

但我们不对那些抽烟、嚼槟榔的基督徒视为肮脏的族群、灵性低落的族类。

抽烟、嚼槟榔不是犯罪,所以我们不要轻易去定罪。

但抽烟、嚼槟榔确实不好,所以我们不支持这样的行为。

我们求上帝帮助他们,也求上帝帮助我们。

不是出于我们高他们一等,

而是因为我们都是有罪的、软弱的人。

愿上帝帮助我们。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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