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问:缴税就已经等于十一奉献?
有牧师说,十一奉献主要不是奉献给上帝的礼物,而是税,以资助以色列的国家预算。这样的说法,对吗?
问题:
小小羊弟兄你好:
我个人是支持十一奉献的也有十一奉献
但有一些牧师是不持支十一奉献的
例如有位牧师就反对十一奉献, 他的理由如下:
“整本圣经一贯地只教导两种奉献:给予政府(总是强制的),并给予神(总是自愿)。
一些人误解了旧约的什一奉献的性质, 以至了这个问题引起了极大的混乱。十一奉献主要不是奉献给上帝的礼物,而是税,以资助以色列的国家预算。
由于以色列是一个神权政治的国家,利未祭司是担任公民政府的角色。因此,利未人的十分之一(利未记 27:30-33)相等于今天的利得税(INCOME TAX),第二次的一个十分之一奉献的是给需要由国家节日的开支上(申命记 14:22-29)。法律也把较小的税金加在人民上(利未记 19:9-10;出埃及记 23:10-11)。所以总给需要的以色列人并不只于百分之十,而是超过百分之二十。所有这些钱是用来给国家运作用的。
除了上述的奉献外,其他的奉献纯粹是自愿的(见出埃及记 25:2;历代志上29:9)。每个人按他心中的意愿去给,没有指定的百分比或金额。
新约信徒从未被命令十一奉献。马太 22:15-22和罗马 13:1-7告诉我们在教会时代唯一的要求给予的,是支付给政府的税款。有趣的是,我们目前在美国支付20至百分之三十的收入税,这一个数字和当时的要求的很相似
给予我们奉献给上帝和他的工作的指引是在哥林多后书 9:6-7:
9:6 “少种的少收,多种的多收”,这话是真的。
9:7 各人要随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难,不要勉强,因为捐得乐意的人是 神所喜爱的。”
请问小小羊对该种教导有什么看法??
答:
他讲错了!
就是这么简单!
旧约的十一奉献,并无法类比成政府税。
别忘了,旧约的‘祭司利未人’体系,和‘君王政府’体系,二者常常是分权的。
十一奉献,是给祭司利未人体系(利未支派)的,君王政府体系(犹大支派)是无法取用的。
大卫王能拿奉献给圣殿的钱来作为国库支出、个人收入吗?
旧约关于十一奉献的教导,很清楚是与交税给政府这件事区隔开来的。
所以,不能因为我们必须缴税,然后就认为不须守十一奉献,
因为,十一奉献和缴政府税,根本就是两回事。
小小羊
回应文章1:
撒母耳将耶和华的话都传给求他立王的百姓,说:管辖你们的王必这样行:他必派你们的儿子为他赶车、跟马,奔走在车前;又派他们作千夫长、五十夫长,为他耕种田地,收割庄稼,打造军器和车上的器械;必取你们的女儿为他制造香膏,做饭烤饼;也必取你们最好的田地、葡萄园、橄榄园赐给他的臣仆。你们的粮食和葡萄园所出的,他必取十分之一给他的太监和臣仆;又必取你们的仆人婢女,健壮的少年人和你们的驴,供他的差役。你们的羊群,他必取十分之一,你们也必作他的仆人。那时你们必因所选的王哀求耶和华,耶和华却不应允你们。(撒上8:10-18)
还没有君王体制以前,本来就要献十分之一分别为圣作为上帝所用.
以色列人要求撒母耳立王时,撒母耳提到的王要征收十分之一可不是把上帝的十分之一转手给王,当时原本就有十一奉献了,也就是说王要另外收取十分之一供政府所用,以色列人要求立王所要付出的代价就是所得只剩八成(一成十一奉献,一成纳税)
事实上还不只,王还可以取百姓土地财产,征劳役,这可是十分之二以外的,而且还是没有定额的,也就是说,遇到好王少征一些,遇到坏王是能夺走你一切的!
今天哪个牧师敢说缴税跟十一可以混为一谈的,他是夺上帝的供物!不但不用正意解经,还屈从人的软弱,败坏信徒叫信徒连最低标准都不用作的!
假使真的在经济上有软弱,献斑鸠也可以,但说实话,我不太相信今天说这种话的人全都是因为经济上软弱,其实他们是心灵软弱,被罪所綑绑,刚好这个牧师说了迎合人的话,今天讲这种话的牧师,敢不敢向信徒要求并说明上帝更期望更喜悦的乃是全人奉献,时时刻刻为主而活?
所以弟兄们,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罗12:1)
是!上帝的确看重人的内心,的确喜悦自愿性的纳贡,然而今天想把纳税当十一就可以免了的心态,这是该隐所行的,还是亚伯行的?
愿我们真真切切的明白神的话语,而不是为了私欲把上帝的话打折扣!阿们!
回应文章2:
给GreenAir:
我把原本要给教会的十一奉献挪出四分之一每月固定捐给这个单位,请问若分成好几份给不同教会或单位也都算是十一奉献吗?
答:
是的!
十一奉献用途非常广,学而行弟兄已经帮我讲了:
十一奉献的精义,起码有:
a. 给圣工人员养生(含福音机构)
b. 为圣工用途
c. 济助贫困
奉献给红十字会,属于‘济助贫困、慈善用途’,
奉献给其他教会,属于‘为圣工人员养生、圣工用途’。
都合乎圣经十一奉献用途的精义。
2.给学而行:
一般来说,先主内的,然后主外,是不是圣经原则?
毕竟资源是有限的,亲疏有别,是不是先应照顾主内?
答:
是的!
原则上是先主内再主外,但不是绝对,因为要看状况而定。
另外提醒一下,基本上,十一奉献即使是对其他教会或福音机构的奉献,依然属于‘主内’。
但是,原则顺序依然是:
1.先自己教会
2.再其他教会或机构
3.非教会或机构的慈善
慈善亦同!
1.优先对自己教会内的信徒慈善,
2.之后是其他教会或机构或非自己教会弟兄姊妹的慈善,
3.再来才是对非基督徒的慈善
请注意,这是‘优先级’,不是‘奉献比例’。是一种优先顺位的考虑,不是顺位高的所占奉献比例就一定要比较高。
有时自己教会已经很有钱,有时自己教会对金钱管理不当,有时圣灵感动、、、,
中世纪时的有些教会,遇见灾难瘟疫时,有时甚至全教会有钱的东西都拿去变卖,去救济贫困。
所以,大致原则抓住即可,不须拘泥于细节。
但假使自己教会经很穷,牧师薪水都付不出来了,依然信徒依然大量奉献都对外,那就很不理想。
3.给Evie:
十一奉献是用来供给牧师和教会使用的
答:
不对!
十一奉献的精义里,我已经讲过了,是包括‘济助贫困、慈善事务’的。
你可能来我们园地不够久,对我很多文章也可能没读过。
仅摘录其中一段:
“‘每逢三年的末一年,你要将本年的土产十分之一都取出来,积存在你的城中。在你城里无分无业的利未人,和你城里寄居的,并孤儿寡妇,都可以来,吃得饱足。这样,耶和华你的神必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申14:28-29)
‘每逢三年,就是十分取一之年,你取完了一切土产的十分之一,要分给利未人和寄居的,与孤儿寡妇,使他们在你城中可以吃得饱足’(申26:12)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十分之一给从事圣工的人、孤儿寡妇这些慈善的事。
当然,有些人会说,这里的十分之一,是另外一个十分之一。
但这属于解经上的争议,我们不深入。
但我们确实看到,圣经明明白白讲,十分之一,是可以进行济贫这类慈善。”
4.针对提出缴税就已经等于十一奉献的牧师
其实,这位牧师,是John MacArthur,是位知名的好牧师。
这牧师的名字,前几天的回应里,Rex有提到他的名字。
他不是新派,而是保守的福音派的。
但正如我当初回应Rex弟兄里稍微有提到的,他不是每个领域的看法都正确,我们要用全本圣经来分辨。
归正神学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观念就是:
假使这人讲的合圣经,我们就必须认真听;
假使这人讲的不合圣经,我们就必须回到圣经,而不是因为这人名气大就傻傻跟。
因此,即使伟大如奥古斯丁、加尔文、马丁路得,依然有些观念与教义是在众教会检验之后被弃置的。
其实,以牧师而言,鼓励信徒十一奉献,对牧师是有利的。(起码收入会比较好)
John MacArthur身为牧师,讲出这种缴税等于已经十一奉献,对他自己是比较不利的。(起码收入会比较不好)
或许他是为了避免信徒被当今灵恩派很多虚假的属灵重轭压垮,所以他这样讲。(我乱猜的)
因为,他本身非常反灵恩派,写过‘舌音运动的迷思’这本严厉批判灵恩派的书,而灵恩派普遍很看重十一奉献(当然用很多错误理由与错误解经)。
不过,他在缴税等于已经十一奉献部分的论点实在太偏离圣经、论述太过薄弱、轻易就能用圣经来驳斥。
所以,我们不能跟,也不能采用他这论点。
1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