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8:3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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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2月5日预定论与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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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只救一些人,不救其他人”,这不公平?

请大家慢慢阅读吸收这篇文章的论述。

逻辑上,我们可分两类:

A、 公义

B、 非公义: 1.怜悯(好的非公义) 2.不公义(坏的非公义)

我们先复习一下这两个重要的基本观念:

非改革宗:上帝可以决定‘给’‘每个人’都得救的‘机会’。(重点在‘机会’、‘每个人’)

改革宗:上帝可以‘直接介入’,且‘保证’‘某些人’得救。(重点在‘保证’、‘某些人’)

基本上,这两条路线,各自有必须面对的解释难题。

有些难题,是阿民念主义轻易可解释,但加尔文主义却很棘手的。

也有些难题,是加尔文主义很容易解释,但阿民念主义很难解决的。

务要留意观察‘双方对各自难题的解释与答辩’,

其实,抓住这个比较的窍门,我们就不难在这两种理论中,看出哪方的解释比较合理且合圣经。

在前一篇文章‘上帝有没有能力‘保证’‘每个人’都得救?’中,

我们已经陈述过这两派理论的解释与说辞。

由于这样的问题,对主张预定论的人是很不利的,所以我也解释了预定论对此的答辩。

这篇文章,是继续回答预定论路线如何回复别人的攻击。

加尔文主义说:

1. 上帝‘有能力’保证每个人都得救。

2. 但是上帝不如此做。

3. 祂只保证‘某些人一定得救’。

4. 原因则是不知道。

对此,很多人心中马上冒出一句话…………这不公平!

既然你们理论说,上帝有能力这样做,但祂却只愿救一些人,这样对那些没被救的人而言,太不公平了。

这样会让上帝成为一个不公平的上帝,违反圣经。

没错,听起来好像有那么一点道理。

不过,事实上根本没理!

要回答这问题,有很多角度来回答。

我们今天要做的,是从逻辑角度来切入。

先复习一下简单逻辑。

‘若p则q’,亦即‘若~q则~p’。

我们今天要切入的,不是这种句子的分析,而是~q(非q)、~p(非p)的分析。

上帝不公平?

且慢!什么是‘公平’(fair)?

一、‘公平’(fair)是指‘平等’(equal)

所以‘不公平’是指‘不平等’。

如果所谓公平是指这个,那么,上帝确实一点都不公平!

因为,祂让人生在好国家,也让人生在烂国家;

祂让人生在有钱人家,也让人生在乞丐人家;

有人天生IQ180,也有人天生智能严重不足;

有人很会跳舞,有人很会画图;

也有人很会唸书,但其他都不会。

我们可以发现,上帝掌管的世界,根本没有‘平等’可言。

因为那种平等的世界,根本是另一种可怕的地狱:

所有的人都一样的高、矮、胖、瘦、外表完全一样、智商完全一样、性别完全一样、、、。

变成机器人大量制造,是不是?

所有基督徒,都会否认上帝是这种愚蠢的‘平等’的上帝。

圣经中的上帝,是向摩西显现,却不向其他国王显现;

是拣选以色列,却没拣选波斯。

上帝一直依其完美无误、绝对善良的心意,进行各种‘不平等’的处置。

每个基督徒都不该觉得上帝这样是‘不公平’的。

因为事实与圣经中所呈现出来的上帝,就是这样。

二、‘公平’(fair)是指‘公义’(just,justice)

多数人所谓的‘上帝不公平’,其实是指‘上帝不公义’。

上帝只拣选一些人保证他们得救,却放弃其他人。

乍看之下,这样的上帝好像真的很‘不公义’。

问题是,上帝是否真的‘不公义’?

我开始来说明改革宗的论述与逻辑:

1. 事实:每一个人都是罪人。

2. 公义:每一个罪人都必须被判死刑。

3. 上帝决定从全部的罪人中,拣选一些出来让他们得救。

4. 被拣选得救的人,他们得到上帝的‘怜悯’。

5. 没被拣选到的人,他们得到上帝的‘公义’。

6. 所以,不管被拣选或没被拣选,没有人得到上帝的‘不公义’。

请注意,这样的论述,是合理、合逻辑也合圣经的。

回到逻辑上来,‘p’和‘非p’的观念。

我们将‘公义’套进去就成了:

‘公义’与‘非公义’两大类。

一边是‘公义’,另一边是‘非公义’,不可能再有其他。

接下来是重点了。

非公义包括什么?

非公义包括了两种:

1. 怜悯

2. 不公义

怜悯可不是‘公义’,但怜悯也不是‘不公义’,怜悯是‘好的非公义’。

不公义不是‘公义’,不公义就是‘不公义’,不公义是‘坏的非公义’。

我再整理清楚给大家看,整个分类是这样的:

A、 公义

B、 非公义: 1.怜悯(好的非公义) 2.不公义(坏的非公义)

上帝不曾做过‘不公义’的事,也不曾做过‘坏’的事。

上帝是公义的上帝,但是上帝也是怜悯的上帝。

上帝拣选一些人得救,是上帝对他们施行怜悯,让这些人得到‘好的非公义’。

这些人原本是要被处死刑的,上帝却用慈爱原则去救他们,而不用公义原则去审判他们。

对这些人,上帝把慈爱原则给他们,把他们应该得到的公义原则,施行在耶稣基督身上,让耶稣代替这些人承受上帝公义原则下的审判与死刑。

所以,上帝在这些祂所拣选的人身上,同时实现了:

1. 公义原则:犯罪者要被处死刑。但已经由主耶稣代替这些人死了。

2. 慈爱原则:上帝拣选他们,让他们能得到‘耶稣处死’的好处。

请回去看上面我整理出来的分类,

这些得到拣选的人,他们得到上帝的‘公义’(由主耶稣代替受罚了),也得到上帝的‘怜悯’(好的非公义),但没得到‘不公义’(坏的非公义)。

然而,对上帝所没拣选的人,上帝任凭他们留在罪恶之中。

所以这些人所得到的,是上帝的公义原则。

没错,上帝没给他们获得慈爱原则,但我们可不能说上帝这样就是‘不公义’。

请回去看上面我整理出来的分类,

这些没得到拣选的人,他们依然得到上帝的‘公义’,

但他们没得到上帝的‘怜悯’(好的非公义),也没有得到上帝的‘不公义’(坏的非公义)。

所以,我们绝不可能说上帝对他们‘不公义’。

既然是慈爱、恩典、怜悯,上帝本来就没有义务让每个人都得到不可。

‘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罗9:15)

上帝本来就有权依其无误与绝对善良的旨意,自行决定如何使用祂的权力,

‘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做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做成卑贱的器皿吗?’(罗9:21)

上帝从来就没欠人什么东西,是人欠上帝东西。

上帝是债主,我们是欠债的人。

债主有权利决定免哪些人的债,欠债的人没资格要求债主完全都不能去讨债。

千万不要以为上帝欠我们,非得怜悯我们不可,否则就是没爱心。

‘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

‘被人免债’,是恩惠。

但不要以为债主讨债就是坏人,别搞错了。

债主用不法的手段讨债,当然是坏人。

债主用正规的法律途径讨债,是正常行为。

债主想怜悯哪些人,是他的自由。

没错,我们很希望上帝能怜悯‘每一个’罪人,但我们没权力命令上帝这样做。

上帝这样做一定有其原因,只是祂不告诉我们而已。

圣经严严警告我们,对上帝这样的决定,我们必须止步,不要再问下去:

‘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神强嘴呢?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说:你为什么这样造我呢?’(罗9:20)

更何况,我们怎么可能比上帝还更慈爱怜悯?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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