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问:关于乱玩女人的坏男人悔改信主,后来娶了好女人的见证
问题:以下的两个事例,如果我们是这个事例里面不满的一方,
我们应该要怎么处理这个不满的想法呢?
如果代入第二个男人来看的话,真的或多或少会不满。
也许这个男人嘴里也会说:“因我所遭遇的是出于你,我就默然不语。”
但是当我们作为一个人,实在不是圣人的时候,
我们的心里或多或少还是会有点自怨自怜吧?
(小小羊说明:例子太长,以下直接带入例子并回答)
例子一、一个坏男人,年轻时放荡,乱玩女人(不止一个),
然后还让对方怀孕,再让对方堕胎。
然后之后真心悔改,到了教会娶了一个处女当老婆。
因为是真心悔改,年轻时候的罪再也不犯了,以后甚至出书写成见证。
答:
坦白说,我对这类见证,非常非常保留。
以下说的,是我个人看法,不是真理,
大家听听便是。
我觉得,‘不是每种’见证,都可以公开拿出来讲的。
就算公开,也顶多只适合低调性的于小团契、小组型态,
不适合高调性的到处讲、受访问、甚至出书。
有些悔改见证,其实应该闭嘴沉默,或是简单带过。
园地常提到ICCP或COR信仰条文。
他们针对这时代的偏差,提出很多很好的条文,可供参考。
COR在婚姻议题的‘建议’事项里,
提出一个很严厉的建议——
不合圣经离婚或再婚的牧师,即使已经认罪悔改,也没资格再当牧师。
他们没资格站讲台教导,请去找其他工作。
我不详细讨论这观念。
但是,这建议确实给我很大的震撼和思考空间。
我觉得,这种观念,未必要采用,但值得深思。
这和例子一有什么关系?
COR这部分观念,和我个人一些观察与想法雷同—–
见证,是一种教导。
进行教导,品德条件要更严格。
这不是说我们就是圣人,不会犯罪,
但是,有些罪,社会观感很差的时候,基督徒出来当领导者或教导相关,
我真的很不以为然,未信者的社会观感常常也很差。
好比说,许多基督徒支持的爱家盟的领导者之一,自己就是外遇离婚。
一个不爱家的人在讲爱家庭?
一个外遇的人在讲一夫一妻?
坦白说,我觉得,这种人根本没资格出来讲相关议题。
当个私下支持者就好,不适宜当领导者。
毕竟,社会观感很差。
基督徒当然不是凡事以社会观感为主要考量,
但是,基督徒也不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完全不管社会观感。
有时候,某些行为社会观感很差时,可能要低调一些为宜。
当然,有些行为,社会价值观认为可以,可是那行为明明就违反圣经,
这时即使社会观感还好,基督徒一样不行。
因为,不是只有‘社会观感’,还有‘基督徒观感’要考虑的。
有个弟兄,原本就是基督徒,但离婚再婚多次。
后来这次婚姻,终于悔改了。
一样的,到处作见证。
一般社会不会认为离婚再婚多次有什么不可;
可是,敬虔的基督徒若对此不在意,我很难相信。
坦白说,我个人对此种状况,观感实在很差。
不合圣经离婚又再婚,即使已经悔改,低调一些便是。
不要大辣辣到处去作见证、接受访问。
我不会说这种作见证的行为一定错。
但是,我个人,确实强烈反感。
有时,这很容易变成一种社会笑柄,羞辱主名。
别忘了,你伤害过的当事人,都还活着、还要生活过日子。
你不觉得是笑柄,可是被你伤害的前妻们,搞不好因为你的张扬,
成为别人八卦、品头论足的对象。
对前妻方而言,你真以为她们的亲戚朋友没人知道你曾是那些前妻的丈夫?
你这样到处讲,真的觉得这样没关系?
不是到处大辣辣作见证,才叫认罪悔改。
认罪悔改,有时,是‘举目望天都不敢’,羞愧到无地自容,
只敢低调,不敢高调,才叫认罪悔改。
回到例子一来。
我觉得,这弟兄,根本不该到处高调作见证。
他当初伤害过的那些女生,应该都还活着,还在社会上生活过日子。
被你伤害过的、始乱终弃的女生,就算不是基督徒,
假使看到你这高调的见证,内心会感觉如何?
这些你过去伤害过的人,都已经堕胎了,所以当然不是路人甲这种关系。
你对这些人,内心会有歉疚吗?
很多基督徒满心想帮助人、想带人信主。
这是好事。
在这种观念下,很多人就想到处作见证。
但是,有没有人想过,这种所谓的见证,是否有副作用—-
社会观感很差?造成受害者二度伤害?、、、
我自己觉得,有时,作见证的人,自己已经不觉得羞耻。
当然,信耶稣之后,上帝赦免我们,我们不需要再被罪恶感捆绑。
但是,不需要再觉得羞耻,和已经没有羞耻,二者是有差异的。
‘你们现今所看为羞耻的事’(罗6:21),
信耶稣之后,很多过去不觉得羞耻的事,现在开始会觉得羞耻了。
这不是因为主耶稣赦免,就会丧失的。
假使悔改信耶稣之后,真的觉得过去的事是羞耻的,
那么,会那么高调到处讲过去的羞耻事吗?
坦白说,有时,我会觉得,那些犯过大罪的人讲见证的时候,
我觉得,他们好像是很光荣在陈述过去的辉煌战绩,
而不是充满羞耻在泣诉过去可耻的错误。
但愿我的感觉是错误的,但我真的有时是这种感觉。
这种感觉,令我很不舒服。
当然,我还是要再强调一次,以上是我个人感想,
不表示真理,只是提供大家另一个思考方向。
例子二、另一个男人,是从小就是教会长大的,
从小连看女生几眼都怕动淫念要认罪悔改。
然后在教会一直暗恋着自己喜欢的女生,祈祷了几年,上帝好像都没有开路。
但是最后这个女生被上面的男人或者类似上面的男人给追到了。
答:
这个例子里,‘没善尽本分去积极主动,却抱怨上帝’的部分,
我就不多说。
我要分享的,是另一个角度。
我学生时代时,在大学团契里,
有时,会来漂亮的女生。
还不是基督徒,只是因各种原因来聚会一下,甚至连慕道友都还不算。
常常,就很多热心弟兄会来关心这女生。
这有什么问题?
热心接待新来的人,有什么不对吗?
确实没什么不对。
可是,我困惑的是,为什么假使是姿色平庸的女生来的时候,
团契里很多弟兄却不太会来关心这新来的女生?
之前的热心,好像消失了?
今天,假使是一视同仁,不管姿色美丑,一律热心关心,
那么,我会说这是真的热心。
可是,当出现这种姿色美丑会影响热心的现象时,
我会很坦白讲,假的啦!
关心是假,想接近美女,甚至看有无机会变女朋友是真啦!
即使是年轻时,我很迟钝,也很木头,
但我心灵的眼睛还是在。
现在活一大把年纪了,眼睛已经老眼昏花,
但心里的眼睛还是有点亮的,甚至更亮。
不管是年轻,还是现在,
我不是单单眼见、耳听那些表面的虔诚行为、表面话,就以为那是真的。
坦白说,基督徒,也是一般男人和女人,
一样喜欢美女,不喜欢丑女;
一样喜欢帅哥,不喜欢丑男。
这是人性,也不是犯罪,没有关系。
但是,假使让这种‘美丑’影响你挑选配偶,而忽略更重要的信仰与品德,
我会很坦白说——瞎眼的基督徒!
不要以为那些外在表现虔诚的基督徒就不是瞎眼基督徒。
请回去看看我前面说的团契事例。
也不要以为姊妹就不会是看重外貌的瞎眼基督徒,只有弟兄才会。
很多时候,虔诚,只是表面而已。
一个真正敬畏上帝的基督徒姊妹,
遇到一个过去严重犯罪的花花公子,即使此人现在悔改了,
一样会谨慎小心的。
有没有悔改,要一段时间观察的。
特别是对那些‘惯性犯罪’的人。
我们都有不同的罪恶本性。
有些人,就是很花心;
有些人,就是很会开空头支票;
有些人,就是很会浮夸吹牛;
有些人,是同性恋。
真正悔改信主之后,圣灵会帮助我们改进。
但是,因为我们肉体仍在,所以我们依然终生都要进行灵肉争战。
肉体,依然会引诱我们去犯罪。
一个过去到处与人上床,甚至把女生肚子搞大堕胎的花花公子,
悔改信主之后,坦白说,我不认为他这种本性,就会马上完全消失。
基督徒姊妹要嫁这种人,要很小心谨慎、长期观察,
不要轻易就以为对方已经不会再花心。
坦白说,一个男人要当花花公子,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当的。
通常,要不是外貌很帅,要不就嘴巴超甜,要不就是很有钱。
更甚至,这些特质还常常多种兼具。
否则,会一大堆女人愿意和这人上床,才怪!
一般社会年轻人之间,有句俗话—–‘人帅真好,人丑性骚扰’:
帅哥俊男不小心碰到女生身体,女生常会笑着说没关系;
肥宅丑男不小心碰到女生身体,女生马上大喊性骚扰。
事实上,真相常常更残酷:
只要是帅哥俊男,别说是‘不小心’碰到,就算是‘故意’碰到,
女生也常会说没关系的。
更别提帅哥俊男追求女生了,只要他们肯追,成功率通常是很高的。
因此,男人会喜欢美女,女人一样会喜欢帅哥。
一个人帅、嘴巴甜、多金的花花公子,
就算认罪悔改信主,这些特质,并不会因此消失。
所以,例子二的姊妹,搞不好,也是喜欢上这前花花公子的外在。
假使真是因为这样,
那么,我会认为,上帝是在眷顾这没娶到姊妹的弟兄。
因为,这姊妹不配!
上帝没应允我们的祷告,
有时,是因为祂知道很多我们不知道的事,会看见人心隐密处。
因此,上帝出于保护敬畏祂的人,就不让我们和不合适的对象结婚。
请不要以为我在乱讲。
我亲眼见过,一个看似虔诚的乖乖姊妹,
她的丈夫,是不是基督徒未知(但很可能是),
但却是会和工作上接触的女性客人打情骂俏的。
坦白说,连我们这种旁人都会观察到她丈夫根本不是正派男人,
可是,她自己却不知道?
还是所谓虔诚,都比不过男人帅?
敬虔?真的敬畏上帝?
我看多了啦!
很多,不少都只是表面而已,
内心与各种观念,其实和一般未信者,没太大不同啦!
当然,我这些论点,有点暗黑。
事实上,这姊妹可能真的是信仰很好,能接纳大罪人的属灵人;
而之前的花花公子也确实可能信主之后完全不再有任何不良本性影响。
因此,同样的,我分享的,只是个人感想,不是真理,
大家听听就好。
小小羊
#1 主爱 于 2020/06/06 22:39
主爱
几年前一位艺人(坦言我不知名气有多高)
他是师母弟弟 突然娶漂亮的医师为妻到处参加节目见证当艺人生活混乱交很多女友
神还如此眷顾他 娶到爱主医师妻子当时牧师看法与小小羊一致
虽然勇敢说出过去荒唐生活
能得收入高美丽妻 多蒙神恩
师母制作很多见证光盘送人牧师却跟我说 他反对上节目作见证
没有考量伤害女生 有本事一一道歉
要看小舅子是一生忠诚爱主
不再犯淫乱 才是得胜
不能凭他认为娶处女妻 就见证
忘记过去伤害许久女生这位牧师神学观念很正确 可惜被已有灵恩混淆强势师母主导教会运作
很感谢牧师当时常常鼓励我 生命要长时间观察
生命末了是否依然爱主
#2 Yeeman 于 2020/06/06 23:36
Yeeman
弟兄您好,看完这篇文章有一个相关/类似的问题想要请教一下,就是关于明星/艺人的见证的问题,不知道您是否方便在这里回答?有不少的艺人曾经公开作见证,但是之后又跌倒犯罪。有人会认为教会/福音机构应该慎选作见证的对象,我是非常同意的。
但同时我会想到一个问题:如果我就是一个艺人基督徒,那该怎么做才是对的呢?
虽然不排除可能有一些艺人并不是真的得救,见证有可能只是为了吸引基督徒的粉丝。但如果我是一个真信主的基督徒艺人呢?我真的非常感谢神的恩典,也想让很多人知道神如何拯救了我,那么作见证不是理所当然的吗?我会因为知道自己是著名的基督徒,跌倒会让天父蒙羞,更加谨言慎行。但这个见证,我到底应不应该做?那些作了见证以后又跌倒的艺人弟兄姊妹,在作见证的那一刻,也不会料到自己之后会再次跌倒吧。那么如果是艺人基督徒,到底该如何看待“作见证”这件事?
(我自己作为一个普通人,其实有点怕让同事知道自己是基督徒,虽然也不会故意隐瞒。因为害怕做错了任何事都会让上帝在外邦人眼前蒙羞,不过我这种想法大概也是不对的⋯)
#3 Yeeman 于 2020/06/06 23:51
Yeeman
抱歉补充一下,我的问题𥚃针对的艺人见证不一定是小小羊您正文里面那种“过去玩了一堆女人”那种公开的话会伤害到无辜者的见证(虽然艺人见证也有这种的),就是自己的不涉及他人隐私的得救见证。
#4 主爱 于 2020/06/07 00:36
主爱
To:Yeeman 你在问我嘛?
我以上留言刚好与小小羊此主题相关
戒此回答 若不妥 请小小羊删除致于“见证” 个人刚信主见证多超爱与人分享喜乐
直到一次分享后,基督徒老师回好“xxx主耶好爱你,真羡慕”,自此我不轻易作见证,因为当下被光照
我见证并非高举耶稣。
现在逢些困难更不敢随便分享在最后时刻粮食进来此见证,免有让人误解之意。您提到艺人常常在节目提及已经信主解除等见证。
个人不太像年轻时看到他们分享马上告知慕道友,因为许久艺人在超灵恩教会,短期间瘦几十公斤女艺人,见她在教会见证信主经过,未结婚与人同居,牧师为何不勇敢教导。
棒球员夫妇欠债说谎又上报,妻子常上节目自称基督徒,去上灵异节目。并非评断,个人不像年轻时随便将哪位名人信主消息转告非基督徒,确实有辱主名。
我们只管谨言慎行,尊守圣经教导。
我曾经在一职场吃饭祷告被取笑,几年后一同事主动问我想信耶稣,我带他就近教会,参加他受洗每次见面就分享家人谁谁也信主,最后一次见面家家族三十多人信主。
儿子女儿信仰非常坚定,他不是我骗到教会参加福音聚会信主。纯粹在工作期间坚持我尊主为大,吃饭每被取笑。相信圣灵在他心中工作。以上是我对见证的心疼看法
#5 Yeeman 于 2020/06/09 14:12
Yeeman
感谢小小羊弟兄另开专文回答,也感谢主爱弟兄的分享。
#6 小小羊 小小羊 于 2020/06/11 09:01
小小羊
主爱姊妹的回应很好,非常感谢。其他补充,我写成正式文章,
以便其他弟兄姊妹搜寻:
#7 基督徒 于 2020/06/11 22:25
基督徒
我个人对相关的议题相当反感,过去的怪事如今皆成为笑谈,但总是在想到教会的社交公主、王子就笑出来这也实在不厚道,所以就要求自己必须从客观公正的立场看这件事,同时也保证不针对个人进行打击。首先我不得不说,婚前守贞从来不是不重要的,但男方认为这样还能娶到处女证明上帝很伟大,我是认为这并不太适合成为见证的主要体裁,毕竟在女方认为我是处女表示我吃亏到底、以后你都必须让我一步棋的情况下,这会陷入自义的危机,不可不慎。我这样的立场在教会内部和社会上不信的人们群体当中是一致的,但我宁愿在一起查经也胜过四处宣传这立场的好处,这表示我也不会排斥坚持认为处女之身最重要的人的反驳意见。
台湾前总统陈水扁推轮椅温馨接送夫人吴淑珍,还替她按摩纾缓病痛,这不知感动了多少人。但我在教会看见的却是另一番光景,我真的不想叫任何姐妹读了我的文章顿时感到心中刺痛,但我只能说人的内心可以找出千万个理由,在上帝的面前却都显得渺小。我相信陈水扁也曾经很感恩自己可以娶到有钱人家的千金,不过婚姻关系当中仍有平等相待的原则不该偏废,往后发生的事是否也关系到彼此身份上的认知?
然后就有很多“音乐会”出现,不是爱好音乐的内行人变多了,而是众人皆发现自己遭受冤屈很久了,开始集体认同“医治释放”的必要。基本上抗罗宗新教徒可以从天主教徒对神父告解的心灵辅导仪式获得启发,这表示从对人的同理心及饶恕一个人有助于信心的修补与建造,不过也有人不断犯罪而沉浸在这过程当中,这也是必须谨慎的。
另外,新婚夫妻可以见证上帝救了我们不死,但不适合见证彼此的誓约有多么坚贞,毕竟夫妻不发生外遇犯奸淫是基本要求而不是神迹。现在我想起初信那时为何三不五时就有人关心我,原来是因为担心我的见证又失效了,新婚夫妻也禁不起外人每年都探询小俩口离了没。
#8 小小羊 小小羊 于 2020/06/30 09:36
小小羊
针对这议题,大家有很好的分享与疑问,
我也因此发表几篇相关文章。
但是,我内心依然有个缺憾,觉得没有讲出这部分,
这些批判就不够完整。因此,到这篇文章,这部分议题,我觉得,才算比较完整讲清楚。
#9 Christopher 于 2020/07/03 01:01
Christopher
对不起,我今天再去看,发现我自己看错了。书中作者原来是两个,做的事情是两个人做的。一个是有滥交,一个是让女朋友堕胎。后来结婚的是前者。我说成一个人做的就好像把对方的罪加重了。书中虽然有见证部分,但是这本书主要内容是叫我们不要去过淫乱生活的。
现在说清楚,是不想把对方的罪说重了。虽然我没说是谁,但既然真有其人,我还是澄清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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