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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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4日教會,教會流行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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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教會說我褻瀆聖靈

問題:

我在一間靈恩教會,後來對教會教導開始產生疑惑,
所以我開始不參與某些靈恩的行為,也教導自己家人要檢驗與分辨,
不能隨便照單全收。
結果,教會開始講『褻瀆聖靈的不得赦免』(我確定很明顯是針對我),
弟兄姊妹也開始疏遠我。
(隱私已去除,內容有改寫)

答:
說真的,我常常會很痛心,也很無力。
動輒訴諸『違反權柄』、『褻瀆聖經』這種帽子,
已經成為靈恩派習慣使用的伎倆。
駁斥這些謬論,我常常駁斥到手軟。

那種感覺,很像什麼,知道嗎?
很像拿機關槍的美國士兵,
面對韓戰時,大量抗美援朝、如潮水一樣一波波湧來的中國士兵一樣的無力感————
輕而易舉就能把你們幹掉!但你們那麼多,我怎麼殺得完?

主啊!
救救我們這麼多的教會!這麼多身陷錯誤中的弟兄姊妹吧!

關於褻瀆聖靈,園地已經有好幾篇文章了,我應該不用再重複。
自己不妨搜尋一下,應該可以找到。

褻瀆聖靈這種指控,是很嚴厲的指控。
主耶穌也不過用在『法利賽人』身上而已,
而那些人,是從來沒得救、從來沒信過主的人。
褻瀆聖靈的罪名,從來沒用在『教會信徒』身上!
即使連假基督徒,也沒用過這罪名!

主耶穌不曾用褻瀆聖靈這罪名安在犯錯的『彼得』身上,
即使祂稱彼得為撒但!
『耶穌轉過來,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吧!你是絆我腳的;
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太16:23)

主耶穌不曾用褻瀆聖靈這罪名安在賣主的『猶大』身上,
即使這明明就是從來沒得救的魔鬼小孩!
保羅、彼得、約翰,不曾用這罪名安在任何一個教會信徒身上,
不管他們曾犯了多大的錯!

既然如此,為何靈恩派的信徒,可以這麼輕而易舉,
將這種嚴厲的罪名,安在任何一個肢體的身上,
只因這肢體講出他們不喜歡聽的話?
這是什麼樣的信仰?
是什麼樣愛肢體的心?
是什麼樣的硬心?

假使,連主耶穌、使徒們,
都不曾將這罪名安在任何一個『犯錯的』教會肢體身上,
更何況是『沒犯錯』的肢體呢?

主耶穌就是這樣被猶太人逼死的!
一個從沒犯罪的人,被當大罪犯處死!
事實上,猶太人連對於真正的大罪犯(如:巴拉巴),都顯示出所謂「愛心」,
但對於沒犯罪的主耶穌,卻是如此殘忍!

聖靈不能檢驗嗎?
看看使徒約翰怎麼說的:
『親愛的弟兄啊,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
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
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約壹4:1)

聖經就是上帝的話,上帝透過使徒約翰的口,告訴我們:
一切的靈,都必須被檢驗!
這也包括聖靈!
也就是說,聖靈一樣要被檢驗!
檢驗聖靈並非犯罪!更不是褻瀆聖靈!

反而這些靈恩信徒,敢面對十誡這警告嗎?
第三誡: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
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出20:7)
很多根本就不是出於聖靈的方言、各種現象,他們卻敢妄稱那是來自聖靈,
對這些人,上帝親口說:『我必不以他為無罪』!

你的被排擠,這只是開始而已。
後面,還會有更多的逼迫、羞辱、捏造壞話毀謗、惡意的指控、、、。
這些,恐怕都是遲早的事了。

『時候將到,凡殺你們的就以為是事奉神』(約16:2)

『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
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
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太5:10-12)

『你們要記念我從前對你們所說的話:僕人不能大於主人。

他們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們;若遵守了我的話,也要遵守你們的話』(約15:20)

願上帝加添力量給你,讓我們大家一起努力,都做個上帝的好孩子,效法耶穌基督的樣式。

有二句經文,是我很感動,也是深切自我勉勵的。
僅以此經文,來做為今天的結尾:

『你務要至死忠心,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啟2:10)

『證明這事的說:是了,我必快來!阿們!主耶穌啊,我願你來!』(啟22:20)

小小羊


#1 基督徒 於 2018/11/17 22:15

基督徒
既然上帝要人傳祂的福音,為何上帝自己不傳?

如果從天上有聲音說「那個某某人,你要信耶穌」,而那人拒絕了,上帝會怎麼樣?使徒保羅說過很多次,罪人的結局是死,沒有其他機會可以通過上帝十條誡命當中的任何一條,如果耶穌基督來是要找尋誰不信他就直接槍斃,又何必要走上刑場叫一旁觀看的門徒眼見上帝的兒子成為那被殺的羔羊?

我不能代表教會歷代聖徒發言,我個人所經歷的只有很小的一部份,不過我同樣認為「因信稱義」並不只是一種可以獲得救恩的眾多方法之一的選項,它是罪人借著基督耶穌並他釘十字架來到上帝寶座前的必要的條件,這和五旬節聖靈澆灌守候的門徒直至上帝的救贖工作在地上完成,也就是受洗的信徒乃是使徒根據同樣的命令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施洗而得救,屬於前後一致的主耶穌基督的教訓之核心。

若有人單憑個人經歷的所謂聖靈充滿的現象另立門派,這已抵觸了教會公認信條的三位一體神的教義,可以想見歷代大公教會將做出的決議是明顯不同於這個時代為了所謂教會合一的名義不顧靈恩運動和羅馬天主教是否任意為了宗派的存廢而混亂因信稱義重要性的作法。

我們不是根據發言人有多大的羣眾聲望來決定真理的是非對錯,每一位信徒在聖父、聖子、聖靈三一神面前都不能只為了那一次受洗的程序才承認這些重要的信經信條,因為這關係到信徒每日的信仰生活,以及在每一個人臨終之前還是要遭遇的良心的爭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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