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十一奉献来‘试探’神?糟糕的解经!
解经时,应该对全本圣经先有正确的观念(或称‘总原则’),之后再来对个别经文做出解释,这样比较不会误解经文意思,也比较不会出现异想天开、或是特立独行、语不惊人死不休但却违背圣经意思的解经。
‘万军之耶和华说:你们要将当纳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仓库,使我家有粮,以此‘试试’我,是否为你们敞开天上的窗户,倾福与你们,甚至无处可容’(玛3:10)
因此,就有人说,我们可以用十分之一来‘试探’上帝。
问题是,在‘试探’这用语上,普遍属于比较负面的。
而圣经里的原则,也是相当清楚的:
1. 上帝不试探人
‘神不能被恶试探,他也不试探人’(雅1:13)
2. 人不准试探上帝
‘不可试探主你的神’(太4:7)
‘也不要试探主,像他们有人试探的,就被蛇所灭’(林前10:9)
3. 魔鬼和人心的私欲,会试探人
‘受魔鬼的试探’(太4:1)
‘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雅1:14)
4. 上帝只会试验、试炼人(不会试探人)
‘神要试验亚伯拉罕’(创22:1)
‘他试炼我之后,我必如精金’(伯23:10)
5. 上帝可以把不好的试探,变成好的试炼
‘忍受试探的人是有福的,因为他经过试验以后,必得生命的冠冕’(雅1:12)
另例如:约伯的苦难是魔鬼的试探,但上帝借此试炼他。
因此,我们解经时,不好做出一些违反圣经整体总原则的解经出来。
以‘试探’而言(tempt),这与玛垃基书十一奉献的‘试试’(prove、try),意思是很不一样的。
既然圣经总原则已经是‘人不准去试探上帝’,那如何能做出‘十一奉献是人唯一能试探上帝的方式’这种结论呢?
有时,讲的人可能不是故意的,或许是为了加强印象才故做惊人用语;
或许是别人这样教,他也这样学;
也有可能他真的不清楚全本圣经的观念。
但是,传讲道理,还是要尽量符合圣经整体的原则比较好。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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