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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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9月8日罪、得救、因信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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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罪認罪,如何悔改?

得救之後,我們的身份是………同時是義人和罪人。

當我們信主,重生得救之後,我們稱義了,罪被赦免了。

那麼,這是不是表示我們再也不會犯罪了?

當然不是!

得救之前,我們的身份是………罪人。

得救之後,我們的身份是………同時是義人和罪人。

我們是義人:因為我們在上帝審判台前,靈魂已被宣告為無罪。從得救時開始,這樣的份位永不再喪失。即使我日後犯罪也一樣。

我們是罪人:因為我們雖然得救了,但肉體仍在。所以我們依然需要制服肉體的各種罪念與誘惑,我們依然常會面臨善惡之間的掙扎,依然在這樣的爭戰中努力向善。

這是很重要的基本觀念。

如果誤解了,會產生很嚴重的問題。

如果誤解了『得救之後,我們永遠是義人』的觀念:

那很容易會以為得救之後若再犯罪,靈魂又會沈淪,變成不得救。

如果誤解了『得救之後,我們依然是罪人』的觀念:

那很容易以為得救之後,我們在世上還活著時,就能達到永不犯罪的地步。

雖然,我們得救了,稱義了,

但是,我們依然會犯罪。

問題來了:

很多基督徒,一旦得救,就忘了自己依然是個罪人,開始以為只有還沒信主的人才是罪人。

所以,該檢討的,都是別人的罪。

至於自己的罪呢?

不用檢討了!因為自己已經稱義,不是罪人了!也不會犯罪了!

是這樣嗎?這樣對嗎?

任何一個基督徒,若忘記自己依然是個罪人,那表示他仍繼續在犯大罪之中。

因為,一個不認為自己有罪的人,如何會尋求赦免?遑論悔改歸正?

很多時候,我們腦袋中知道自己依然是會犯罪的人;

但事實上,我們常不知不覺中忘記這件事。

結果,我們花很多時間來研究解決別人的罪,卻不肯花時間來省察自己的罪。

這樣一來,我們不過是另一種無恥的法利賽人而已。

『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的禱告說:

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

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路18:11-12)

在神面前,我們開始以為:

1. 我不像別人那樣是個罪人。

2. 我行了許多值得誇耀的善行與宗教行為。

因為我不像別人那樣是個罪人,所以:

感謝主,我不像別人貪污;

感謝主,我不像別人當總統卻多次說謊;

感謝主,我不像別人公然支持一個不義的政權;

感謝主,我不像別人吃喝嫖賭;

感謝主,我不像別人沒信主,是個要下地獄去的人。、、、、

同時,也因為我行了許多值得誇耀的善事與宗教行為,所以,我會提醒上帝與眾人:

我在教會中常看顧弟兄姊妹;

我常探訪;

我帶領多少人信主;

我當長老、執事、小組長;

我禁食禱告四十日;

我每日禱告五小時。、、、、

但是,當我們忘記了,我們即使得救,依然是個會犯罪的人,

這時,我們也會忘了上帝喜悅的,不是那個法利賽人的禱告,而是那個只禱告『一句話』的罪人稅吏。

『那稅吏遠遠的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

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路18:13)

我們有多久沒在上帝面前這樣禱告了?

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我們還記得那種謙卑、痛悔的心嗎?

還記得自己是何等為自己的罪感到痛苦而尋求上帝赦免?

還記得自己污穢不敢站在神面前誇耀的情形嗎?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不要以為自己會說方言、會行神蹟奇事、會領人歸主、會多日禁食禱告,就表示自己是得救的人。

錯了!

很多這樣的人,一點都沒得救!

這也可能包括正在閱讀文章的你!

『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

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

奉你的名趕鬼,

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

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

我從來不認識你們,

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7:22-23)

得救之路,其中一條必經的道路,就是……認罪悔改!

不認罪,如何悔改?

不知罪,如何認罪?

如何知罪?

聖靈的重大工作,就是使人知罪認罪。

『他(聖靈)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約16:8)

每個得救的人,都有聖靈內住,不需再去求聖靈進來。

沒有聖靈的人,是不得救的人。

這種人,不會知罪。犯了罪,也不以為意,不知那是罪。

即使知罪,也不會認罪。就如賣主的猶大,知罪之後,是去自殺,而不是認罪悔改。亦或是不以為那是罪,甚至是狡辯合理化犯罪的行為。

聖靈如何讓我們知罪?

『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約14:26)

透過聖經………

自己讀經、自己心中浮現、、、、、;

別人的書籍、講道、文章,或是別人實際的提醒、、、、。

方式有很多,但都必須合全本聖經的觀念。

很多時候,其實基督徒不是不知罪,而是不認罪。

這是在違反聖經的提醒:

『不要銷滅聖靈的感動』(帖前5:19),

而且,不認罪的人,正在犯『任意妄為』的大罪。

『求你攔阻僕人不犯任意妄為的罪,不容這罪轄制我,我便完全,免犯大罪』(詩19:13)

為何不認罪?

不認罪的人,永遠都有理由!

問題是,當我們站在上帝面前時,我們那些理由,站得住腳嗎?

還是我們忘記了上帝是鑑察人心深處、沒有任何人能逃避上帝的面、沒有任何隱密處是上帝不知道的神?

『不要自欺,上帝是輕慢不得的』(加6:7),

拒絕認罪,原因其實很簡單………我們順服肉體,而不是順服上帝。

任何誇耀自己靈性很好,自喜有靈恩經歷的人,只要是個拒絕認罪的人,

那些誇耀與自豪,就都成了糞土。

若您是一個不知認罪悔改的人,那您真的確定您得救了?

難道您不怕自己是那個例子嗎?

『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

奉你的名趕鬼,

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

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

我從來不認識你們,

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什麼是真正靈性好的基督徒?

就是對小罪有大敏感的人!

而不是有靈恩、教會中當高位、很會講道、、、。

什麼是靈性不好的基督徒?

就是對大罪有小敏感的人!

而不是有靈恩、教會中當高位、很會講道、、、。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不要自欺,也不要欺騙上帝,因為無人能騙上帝的。

『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12:14)

我呢?您呢?

是哪種對罪敏感的基督徒?

一個得救的基督徒,若拒不認罪,又如何?

其實也不如何,未來會被上帝管教而已。

上帝的管教,唉!沒嘗過的、不知死活的,就自己看著辦吧!

但最好不要這樣比較好。

求主幫助我們,日日省察自己的罪惡。

求聖靈大大光照我們的內心隱密處,讓我們雖然痛苦,卻依然願意歸向光明。

也求主賜下力量,讓我們不消滅聖靈的感動,不僅能認罪,也能悔改。

願一切榮耀,都歸於那聖潔的上帝。

沒有祂,我們絕不可能聖潔。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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