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什麼是『屬靈感染力』?
問題:我想問屬靈感染力是什麼?
怎樣才能散發出這樣的感染力?
團契中肢體流失情況太嚴重了,
牧者說是因為我們沒有感染力,不能吸引團友回教會。
(隱私已去除)
答:
你不妨問一下講出這辭彙的人,問問他『屬靈感染力』是什麼意思。
否則,我也無法知道他是什麼意思。
我覺得,一個基督徒發出『馨香之氣』,就是一件很美好很重要的事。
什麼是馨香之氣?
就是結出聖靈的品德的果子。
這種氣質,會讓人羨慕。
『因為我們在神面前,無論在得救的人身上或滅亡的人身上,都有基督馨香之氣』
(林後2:15 )
另外,也可以是『讓人想效法』的氣質。
有些基督徒會特別讓人想效法,或是開始去效法。
這時,就會越來越多人受此人影響。
這也是一種感染力。
但是,人家想效法,這是一種自然的,不須刻意去做的;
反而滿腦袋想主動去感染別人的,常常是最不能真正感染人的。
你有好品德、你有上帝來的特質,
你不用去強調什麼感染力,它就是會自然發生。
越要強調什麼感染力,常常是嚴重背離聖經的成功神學路線的搞法。
至於你們牧者說的『因為我們沒有感染力,不能吸引團友回教會』,
好像是指『吸引人來教會』的意思?
其實,要吸引人,方式多得很,但卻常常都是不合聖經的。
一般來說,只要有吃又有玩,大家聚會很High,參加者常常就會很多了。
另外,很會和人聊天打屁、狐群狗黨,也都會吸引很多人啊!
不良少年群體常常就是這樣,不是嗎?
但這樣好嗎?對嗎?
不去要求聖經規定的『品德的果子』,
以此來吸引人、使人效法,
只在那裡想些『人數增長』的東西,這是走錯路,
我們不要去效法這種路線。
不是套個神聖外衣,說『屬靈』感染力,就表示那種想法是合聖經的屬靈。
要認真看一下對方講述的真正內容。
不確定時,就直接問對方那個辭彙的意思。
很多講屬靈的,真正看重的並不是屬靈,而是屬世。
屬靈感染力?
『屬靈』我看是假,『人數增長』才是真。
小小羊
#1 Brandweer 於 2017/10/15 17:26
Brandweer
小小羊弟兄 平安,這是Brandweer弟兄。
「讓人想效法」的氣質,此種說法,自身有小小觀點。若有不妥,懇請刪除或不予刊登。
部分異端,異教,「非信仰領域」行為,品德,極其符合聖經,好於基督徒,而基督徒(或自稱基督徒人士)行為爛爛,品德爛爛。如神父,牧師性侵。此時,基督徒絆倒人,以爛品德,使人遠離信仰。被絆倒者,絆倒者,皆於類似事件有罪。
而品德,行為本體,基督徒與非基督徒定義不一。如耶穌基督被視為品德爛爛,理由為「不實現禱告,不消滅災禍,非有求必應」。而聖經規定,古早味傳統聖詩,甚至古典音樂,被今日年輕人視為「老古板」,不尊重個人自由,不自爽自嗨。
且社會中,基督徒對他人無權柄,此時,閉口不提基督信仰,僅僅顯出「馨香」,或「氣質」,並無法與行為道德良好之異端異教競爭,搶得靈魂。他人提出宗教議題之機會缺缺,對外福音難上加難。
已知,聖經並非如此膚淺。「好行為」或「好名聲」並非處處皆得到認可。連主耶穌基督,亦遭潮流排斥。
不知你我「是否需要」贏得搶救靈魂競賽,若有需要,需用何種方法(維繫「自身好行為」,或相對領域一律讓路他人除外),吸引一般人對基督信仰,有更多好感。
感激不盡!
–Brandweer弟兄
#2 王易滕 寄信給 王易滕 於 2017/10/15 23:48
王易滕
今天有到一個靈恩派的教堂, 在士林很有名, 不過聽到一半, 我就逃出來了, 在裡面, 一直有很不歡喜的感覺, 強調信主後業績成長的見證, 而牧師又強調要出來宣教, 這讓我精神錯亂, 不過在剛剛又不小心看到老鼠會害人的故事, 我心中超有感覺, 這不就是老鼠會的宣傳方式嗎, 為何把基督教用老鼠會的方式在宣傳, 這感覺真的很不好, 我有試圖影響靈糧堂的朋友,但發現很難, 我怕我自己會被他們影響, 又怕因怕怕我去朋友的闗系而妥協, 還是決定去找新的教會, 目前是到XX長老教會聽主日, 其實心中很難過, 受洗容易, 要找到合適的教會難, 在此只能向阿爸父禱告, 阿門
#3 Ramie 於 2017/10/17 00:26
Ramie
抱歉因為樓上弟兄提到靈恩派
想請問 Neil T. Anderson這位作者是靈恩派的嗎?
他的著作 《勝過黑暗 》《逃避試探 》《擊開捆鎖 》在團契間頗有名,想請教小小羊他的書籍是否能安心閱讀呢?
謝謝您
#4 小小羊 於 2017/10/17 08:52
小小羊
先回答Ramie的問題。對於尼爾‧安德生,我不了解,也沒讀過。
但是,他應該是靈恩派。
他的理論架構,是來自靈恩派的屬靈爭戰架構。有篇文章,可參考:
《擊開捆鎖》書評
(我不是說這篇文章所有論點我都同意,
是這篇文章的資料,已經足以使我們判定尼爾‧安德生是靈恩派)
#5 Brandweer 寄信給 Brandweer 於 2017/10/17 15:24
Brandweer
小小羊弟兄 平安,補充,羊兄曾有對我講過,人生首要目的,為榮耀上帝,而非傳福音。工作比福音重要。此處,小弟已無疑問。
已知,「轉化七大山頭」為錯誤,基督徒人數,幾乎於任意地點,皆為「劣」勢,難以贏得民調。耶穌之國,不屬世界。
羊兄亦有講過,「多數人」就是喜歡「黑暗」。而「沉默的戰士」,有「微微小燭光」,只能影響「少數」人,拯救「少數」靈魂。縱然自身無法拯救靈魂,若傳福音行動,使得他人對基督信仰,「了解,尊重而不認可」,或「只取道德行為,停止自以為是,了解而不反對基督信仰,然不認同耶穌基督為唯一救主,將聖經視為與論語,禮記同等之聖賢書」,亦遠遠好於集體抵制。此乃「為那城求平安」之「平安」也。
我本人,對異教信仰,態度即為了解(含閱讀他種信仰經書),尊重,而不認可。必要時,當然可走為上,避開誘惑,伺機而動,而非時時待宰。然他種信仰,若於「非信仰」領域,帶來醉酒,縱慾,失去節制,侵害他人私人財產,焚書坑儒,毀滅合乎聖經傳統文化,竊聽私人通訊等壞(不合聖經)行為,甚至使得自身「證件所寫」之族群身分(實際第一認同,毫無疑問,為「基督徒」三字)蒙羞,他人單單憑我族群,即對我嗤之以鼻,則我「無法再尊重」此種「行為」,只得反對。
而困惑正在此。放縱慾望,失去節制,對方「並無」視之為「壞」行為。聖經定義好壞,與一般人定義,有一致之處(普遍恩惠),亦有不一致之處(如印度部分地點以「丈夫已死,妻子存活,則妻子需陪葬」為合乎道德。羅馬帝國曾以「人與人決鬥,自相殘殺,取悅官民」,或「把無辜人士做成火把點燃,取悅官民」為符合道德)。而道德,風俗,隨時間推移,必然改變,並不可成為檢驗標準。
此時,想挽回此類「基本假定」錯誤,且「無視邏輯,無視講理」之人士,幾乎任何論述(縱然未有論述不良),皆為徒然。
再次強調,已知,地上國不等於天上國。權柄有限,則不得越位。
如何做,方為恰當?已知,基督徒應團結一致,主內合一,不可停止聚會(亦有「分散作戰,門徒四散」等經文)。
若自身以為,自身無但以理等人之「抗誘惑力,極高智慧」,可否走為上,以恰當方法,前往「誘惑更少,更易找到歸正神學社群」之國家生活?感激不盡!
–Brandweer弟兄
#6 基督徒 於 2017/10/17 23:00
基督徒
很多時候要求教會成員去找來更多的新人這樣的「異象」本身已經偏離了「聖而公之教會」的本質屬性,因為即使動機是出於拯救失喪靈魂的熱誠負擔,真正聽信福音的外邦人下一個決定未必是去你我的教會宗派報到。一個非法移工因為偷竊被判刑,在牢里悔改信主,出監後一般是返回原居留國,而不一定要留在牧師的地方教會。如果傳福音的目的是為了擴張宗派的組織規模,海外宣教就必須在各地插上所屬教會的旗幟,這反而抵銷了別的宗派教會的宣教努力。
靈恩運動並不能藉由「靈恩化」全球的教會消除偏差的福音宣教行動觀念,只有承認當初以增加人數的工作績效決定屬靈狀況的診斷藥方是有害的,方能回到全本聖經的精要旨意。
再講得更清楚明白,教外人士以實際出走的行動來表明不願意成為和你們(我們)教會一樣的人,這個結果是更具殺傷力的,智慧人不應該找這種不必要的麻煩。
畢竟你我都不願意永遠在監獄辦團契聚會,有罪犯因為真理而得到了永遠的自由,我們都應該為她(他)高興。
#7 王易滕 寄信給 王易滕 於 2017/10/17 23:52
王易滕
小小羊弟兄好:我先介紹自己的家庭環境, 我哥是出家人, 家中以前信佛道, 還有一貫道, 西藏密教, 各種改運, 風水, 祭改, 符咒等都碰過了, 還認了一位會通靈的乾媽, 不過, 家中也不平安, 所以最後在老師及同事介紹下信了主,最後我影響了我父母及兄長, 全都歸主名下, 所謂神棍, 專門趁人之危, 趁火打劫, 這種事我都遇過, 以前, 我會問我老爸, 你在拜啥, 你說你是佛教徒, 為何你不讀佛經, 就像現在基督徒不讀聖經, 其實就是如聖經中所說的拜巴力, 求錢, 求事業求瘋了, 想跟上帝談條件, 這是不智的
或許是我從小早就看破這些靈煤的手腳了, 我算是在靈糧堂中的怪腳, 我只讀聖經, 弟兄送我很多靈恩派的書, 我都丟了, 因為我免疫力太強, 還氣走一個區牧, 因為我都用聖經的話回他, 他快瘋了, 我建議他, 要當區牧, 最好先搞懂聖經, g1,g2,g3班我也不上, 特會重來沒去過, 不過, 我算是特例吧, 因為看過太多傳統宗教的花樣, 靈恩派的花樣, 都是學這些巴力教來的
不過, 我這周因為生病, 來不急到長老教會禮拜, 所以就近到靈糧堂去禮拜, 一小時後實在聽不下去, 只好逃出來, 我以前不會這樣不舒服, 現在會這樣, 或許是上帝要我到別的教會去吧, 現在只能誠心向天爸禱告, 讓我找到一個好教會, 阿門
#8 小小羊 於 2017/10/18 11:21
小小羊
給Brandweer弟兄一、教外人品德比教內人好
教外確實很多人行為比基督徒好。
但是,基督徒要努力培養出好品德,也是聖經規定,
這是每個基督徒應盡的本分。
別的基督徒的壞行為,或是異教徒行為比我們好,
都無法成為我們自己不追求好行為的理由。至於好行為的標準,基督徒與非基督徒雖然定義未必相同,
但是,也有不少是相通的。
聖經講到這種普遍恩惠、普遍啟示領域時,
講的是—–
身為基督徒,假使沒有半個未信者認同你有好品德、好行為,你就有問題。
主耶穌當時雖未必人人認同祂有好行為、好品德,
但還是很多人承認祂行為好品德好。我是個德行不怎樣的基督徒。
但是,我曾在工作場合,聽到有客人說我像耶穌。
他不是開玩笑,而是很認真的說,而且是正面的意思,不是諷刺。
我當然不像耶穌,我德行差遠了,
而且,我也沒對他傳過福音,他也沒因我而信主。
但講這例子,是要說,假使沒半個人認為你品德好,
有時,我們就必須檢討自己一下了。
會不會自己不好相處?
會不會自己管過頭?
會不會自己意見太多?
會不會自己很多工作該做的事都沒做好?
會不會自己很多品德還有待加強?、、、、、、、
我不是說你可能有這些情形,請不要誤解。
我要表達的是很多時候,假使教外人對我們評價不佳,而且不是涉及教義問題,這時我們確實要小心檢討一下自己行為是否有需修正之處。
我遇過很多基督徒,真的很難相處或是品德有問題耶!
上面寫的,都是我遇過的很多基督徒的狀況耶!
以前在某大公司工作時,我曾在值班時,
聽到別單位的好幾個同事,抱怨他們自己單位某個基督徒同事:
傳福音很認真,工作卻偷懶、值班不盡責、事情都亂做、、、。再者,好行為好品德,『本來就不能』帶人得救。
再講一次——本來就不能!
是『福音』(罪-十字架-因信稱義)才能帶人得救。
好行為好品德,只是福音『預工』(鬆土)而已,
可以使人減少對基督教的敵意、歸榮耀給上帝、吸引人、、、。
其他類型的福音預工本來就可以很多樣化,不需人人仿效;
但好行為好品德,卻是上帝規定,所以人人都要努力追求。簡單講,不用管能不能吸引到別人,
基督徒就是要努力使自己有好行為好品德的馨香之氣,
因為這是上帝規定,人人都要遵守,屬於『絕對真理』。
這種好行為好品德馨香之氣的追求,是每個基督徒,終其一生,
都要努力去做的事。再者,雖很多基督徒沒多少好行為好品德的馨香之氣,
但是,並非完全沒有。
我自己活到這一把年紀,起碼見過好幾個令我感佩的馨香基督徒。
他們都不是什麼知名的偉人,
只是名不見經傳的學校老師、小小教會的牧師、只能看懂羅馬拼音聖經的沒受過教育的老姊妹、、。
對我來說,他們都是雲彩般的見證人。
沒錯,他們也是罪人,也會犯錯,
但是,我在他們身上,也確實看見令我激勵的馨香之氣。即使基督徒馨香之氣常比不上外邦人的好品德好行為,
但只要有馨香之氣,並不表示就沒有人會受基督徒的好行為好品德吸引。
誰會受吸引,是上帝主權,我們無從僭越;
但自己努力成聖,培養出好品德好行為,是我們自己應盡的本分。二、贏得搶救靈魂競賽
這是一個很嚴重的錯誤觀念!
我很困惑,
因為假使我們認真學習加爾文主義,那我們不該有這種觀念才對。
『人的本分,神的主權』,這是很基本的觀念,不是嗎?
傳福音是本份,
但是,多少人會信,那不是我們的事,是上帝決定的。
既然如此,又如何有競賽問題?多想一個問題吧?
為何主耶穌在世時不去埃及、去中國傳福音,拯救靈魂避免下地獄?
搶救靈魂不是很重要嗎?
既然如此,身為聖子上帝,為何不去救這些人?
幾億人耶!
只肯去救巴勒斯坦地區的猶太民族以及少量當地外族人,
為什麼?園地多次講過的加爾文主義五要點『TULIP』,
其中第三點『限定的救贖』講的是什麼?
——–上帝並『沒有』要拯救全世界『每一個』人。
並且,這包括『遺棄論』耶!
—–有些人,上帝沒有要救。『神愛世人』,
並不是神『同等愛』全世界『每一個人』(沒有差別),
而是不分種族、性別、年齡、身份、、、(沒有分別)。
有人生在富貴人家、基督教的美國;
有人生在貧困之家、從來沒聽過福音的原始部落;
他們會一樣嗎?我另一個很困惑的點是,
為何你這麼所謂「積極」,滿腦袋想著傳福音呢?
『人生最重要的事,不是傳福音,而是榮耀上帝』,
這是園地多次講過的觀念啊!
一個上課努力教書的老師,比一個上課打混卻拚命傳福音的老師,
更能榮耀上帝、得神喜悅。
我不是說傳福音不重要,而是基督徒有一大堆重要的事要去關心去做,
不需要把傳福音放在過度的順位。
當學生,就好好努力讀書學習,不要滿腦袋想去傳福音;
上班族,就好好努力工作,不要滿腦袋想去傳福音。
你敢給一個幫你心臟開刀,需要高度專註,卻滿腦袋想著傳福音的外科醫師開刀嗎?
從你的回應到目前為止,你應該被很多現實生活上的事情困擾著。
把這些處理好,應該都比傳福音重要,不是嗎?至於傳福音的方法,唉!你問錯地方了。
這裡,講述的多數是『道』,不是『術』。
我傳講的,是各種教義觀念,不是技術。
教導技術的地方,太多了,不須這園地。
而且,我也不是多會傳福音技術的人。現實生活里,我從小到大,好像從來沒帶任何一個人信主過。
但是,有沒有人被我深深影響過?
有!而且應該不少!
起碼,我當主日學老師,我的教學與風範,
就給許多學生留下很深的印象,是他們可能終生都不忘的程度的。
講這雖然很汗顏,但這就是一種馨香之氣。
所以,我這一個沒帶半個人信主的人,還算個像樣的基督徒嗎?我真正帶人信主,是我進行網路事工以後,這已經幾十歲了。
而且,這些因我而信主的人,很多是在實際生活里,別的基督徒無法帶他們信主的。
這裡面有不少,是高學歷、有很深思考力的高知識份子。
實體教會帶不了這些人信主,但卻是我帶他們信主的。
所以,我就從不像樣,變成了不起了嗎?
當然不是!保羅撒種,亞波羅澆灌,唯有上帝才能使之生長。
有個屬靈前輩,講過一個觀念(數據來源我不知道):
一個基督徒能信主,通常是經過二十幾個基督徒接力傳福音過的。
也就是說,我們可能是第一個撒種,卻看不見果效的;
也可能是中間接力者,看不見果效的;
也可能是最後一棒,看見收割成果的。
最後一棒,沒有特別了不起;
第一棒和中間棒,也沒比人家差。
照上帝恩賜與帶領,努力盡本分就是,不用去羨慕人家最後一棒收割的。弟兄!假使你不能建立正確觀念,繼續被錯誤觀念綑綁,
你絕不可能獲得屬靈的真自由!想學習傳福音方法,網路資料很多、各種書籍也很多,可以去找適合自己的。
有本叫『蕃薯傳道達人』我覺得還不錯,可參考一下。另外,適合我的傳福音方法,不表示適合其他人。
我很會使用文字,但實際生活的講話我並不在行。
我的文字有特殊風格、語氣、論述力,也不是人人都有辦法學,
即使學,也未必有用。上帝有上帝的時間表,有上帝揀選的智慧,非人所能干預。
主耶穌三十歲以後才開始出來傳福音拯救世人,
三十歲之前祂並沒辦法傳福音拯救什麼人。
但這不表示主耶穌三十歲之前人生無意義、沒有榮耀上帝。
我在年輕時傳福音從來沒帶人信主,
老了之後才透過網路帶人信主,而且即使帶人信主,也沒辦法為我自己實體教會增添任何一個人。
不管是我年輕時、我現在;
不管我有沒有為自己教會多增添一個人;
上帝對我的要求,是努力盡本分,而不是我帶多少人信主。你對於傳福音,可能已經太在乎於『使人信主』這種『結果』的關注了。
你若不能跳脫這種在意,你怎可能獲得平安與自由?
教會歷史上最偉大的教父奧古斯丁,他媽媽為他禱告很多年,他才信主的。再講一次:
保羅撒種,亞波羅澆灌,唯有上帝才能使之生長。做好該做的事,其他成果,交給上帝決定。
其實,我覺得,你不用再去關注『傳福音』議題,也不用再問此類議題了
(其他議題可以問可以分享,傳福音的不用再問了)。
先去把自己生活、、、、搞好再說。三、『基督徒應團結一致』、『分散作戰,門徒四散』?
至於你說的『基督徒應團結一致』、『分散作戰,門徒四散』,
這根本就是錯誤觀念!
『合一』不等於『團結』!
基督徒當然要合一,但基督徒不需要團結!
園地的弟兄姊妹來自四面八方、各個國家,我們在主里彼此合一;
但是,我不會叫大家要團結。
團結,要做什麼?
台灣基督徒需要和中國基督徒團結?要做什麼?
台灣基督徒要和美國基督徒團結?要做什麼?
民進黨基督徒要和國民黨基督徒團結?要做什麼?
靈恩派基督徒要和福音派基督徒團結?要做什麼?而『分散作戰,門徒四散』,這一樣是有問題的觀念。
因為,使徒行傳里,福音能從猶太人,開始外擴到撒馬利亞人、外邦人,
就是因為耶路撒冷教會受迫害,『門徒四散,福音廣傳』(徒八章)。
當時,可沒說要團結、不能分散作戰。
而且,還單兵作戰呢!
傳福音的腓利對曠野埃提阿伯太監傳福音(徒八章),
去傳福音給眼睛無法看見的保羅的亞拿尼亞(徒九章),
都是單兵作戰耶!
他們各自領受上帝帶領,不需報告教會,自己就單兵作戰去了。至於要去哪個國家、要去哪個地方生活,
這屬於『相對領域』,沒有標準答案,
公開的回應區,也不太容易有什麼很能特別針對你個人性的建議。
使徒行傳里,耶路撒冷教會被迫害,
基督徒有人決定留下,有人決定離開;
民國三十八年中國大陸被無神論共產黨取得政權,
基督徒有人決定留下,有人決定離開;
台灣中美斷交時,
基督徒有人決定留下,有人決定離開;
一九九七香港回歸中國,
基督徒有人決定留下,有人決定離開。
這都沒有標準答案,自己去尋求上帝心意,照自己狀況,
能在上帝審判台前站立得住即可。
別人根本也沒辦法給些什麼建議,畢竟每個人需求、忍受、狀況各自不同。
#9 Brandweer 於 2017/10/18 11:32
Brandweer
小小羊弟兄 抱歉,Sorry,是自身觀念錯啦。求主讓我煞車。
我不能「總是」想到傳福音,我要求主讓我「切莫」,「切莫」過度關注「傳福音」相關議題,與結果。「深深影響」乃更好之管道,縱然「毫無」結果,亦可。原來如此。
而自身所說之「團結」,乃「彼此守望,彼此交流,溝通,跨教會聯絡,恰當表達」之意,而非內部相爭,自損八百。類似「教堂聚會,異質性禮拜,而非基督徒與基督徒,於相對領域鷸蚌相爭」,乃「團結」之本意。
至於「門徒四散,單兵作戰」時期,無法達到「彼此聚會,溝通」之意。
或許,小弟仍年少,做事或頭腦中想法失去平衡,乃常有之事。求上主讓我及時煞車,避免延續不當念頭,切莫偏差。
感激不盡!
–Brandweer弟兄
#10 小小羊 於 2017/10/18 17:11
小小羊
很好!你終於搞懂重要觀念與盲點了。不過,你解釋的『團結』,依然是錯誤觀念。
有需要『彼此聚會』、『一起聚會』嗎?
園地弟兄姊妹來自四面八方,有需要彼此聚會、一起聚會嗎?
即使是同一個都市,教會那麼多間,基督徒有需要大家都在同一間教會嗎?教會有『有形的教會』和『無形的教會』。
有形的教會:實體的各地方的教會
無形的教會:古往今來所有基督徒的總成基督徒必須加入這兩種教會,
但是,對於『有形的教會』,有時有些實際特殊狀況,
好比生重病、馬上就要死的十字架上信主的強盜、被關在監獄、、、,
有時就無法加入具體的有形教會,或與弟兄姐妹一起參加實體的禮拜。有形的教會與無形的教會,二者各有特點與限制,
我們不能隨便誇大任何一種,或把任一種拿來套在另一種上,
或對任一種有錯誤的期待與要求。以園地弟兄姊妹而言,我們都是無形教會的群體之一,
在各自的有形教會聚會。
我們沒有必要、沒有義務、更不應該,要求大家都要在同一有形教會聚會。你講的「彼此守望,彼此交流,溝通,跨教會聯絡,恰當表達」,
這些狀況有些是在有形教會,有些要在無形教會,
有些是有形無形二者均可,也有些和教會根本無關。
所以,請下工夫去思考有形教會與無形教會的問題。
我們不要把無形教會的東西,拿來放在有形教會上,然後要求大家遵守;
也不要把有形教會的東西,拿來放在無形教會上,然後要求大家遵守。
並且,不要把『相對』當成『絕對』,
把『自己個人的期望與想法』拿來當成『絕對真理』,然後要求大家遵守。你講的那些東西,並不適合用『團結』這辭彙。
並且,『團結』這辭彙,常常是一種『作戰』觀念,
但這不是正統的教會論領域常常會用到的觀念。(除非是靈恩派屬靈爭戰觀)
請放棄這種『團結』辭彙與想法。你整段關於教會論的看法與論述,其實大量不合聖經。
請重新學習這領域的正確教義。我知道你不是靈恩派,
但你講的這些團結、教會的觀念,其實和靈恩派的觀念非常像。
現今教會、網路上很多資料,其實都充斥靈恩派的教導。
假使我們自己沒有提高警覺,很容易不知不覺中就吸收錯誤的觀念而不自知。
不過不用擔心,在這裡,反正假使講錯了,我也會作出提醒與糾正。
把錯誤觀念改掉便是,不用擔心。
#11 Brandweer 於 2017/10/18 19:38
Brandweer
小小羊弟兄 平安,不知 羊兄可否允許小弟再次小小解釋。很抱歉,自身誤用辭彙,願放棄「團結」二字。若有不合聖經,或再次誤用辭彙,懇請 刪除或不予刊登為好,「切忌」荼毒其他園地弟兄姊妹。
已知,園地弟兄姊妹來自四面八方,當然不需「彼此聚會」。
已知,同一都市,教會有多間,亦不需「彼此聚會」。
自身對之,「毫無疑問」,「絕對反對」「要求大家都要在同一有形教會聚會」之想法。自身有閱讀凱波爾之〈教會論〉一書譯本。其有提到,有形教會成員「未有全部重生」。「這些肢體向耶穌基督表顯他們的忠貞;並承認耶穌基督為他們的頭,這就是有形教會的榮耀」,「有形教會的榮耀不應在乎外表」。且「基督之教會,於相對領域,或『可容許的差異性』為多元。」
更有「不可極端分歧(要每一個教會、每一個全眾成為他自己宗派的一員),或極端聯合(其他所有的教會根本不配稱為教會,教義差異只是小事,漠不關心真理)」。
另補充提出類似說法之個人背景。
自身所敘述之情形,主要為:如,在海外A城市,有來自不同地點,不同國家,不同體制之華語社群,如香港人,台灣人,新加坡人,與狹義中國人。此時,「同一間」教會之內,多種背景之華語人士,不可因各華語社群間固有之矛盾,導致分門別類,結黨營私(如同彼得為猶太人,不與外邦人同桌吃飯,被保羅狠狠斥責?)之情形。
小弟經歷有限,不同華語族群彼此衝突(甚至位於教會內。當然,「斥責自身證件所寫族群」之人士,多有論述力強,追求公義,「總體」道德標準較高,守護合乎聖經傳統文化,節約用錢之特徵),已使小弟求學海外期間,深受鄙視,悲傷不已。進而閱讀各信仰之經書,發現歸入基督名下,可解此圍。而教會禮拜,正為異質性,禁止分黨,結派。
當然,凱波爾亦有寫道,
「只有基督教會能接納社會各種不同階層的人,不厚此薄彼,這就是基督教會的榮耀。」「主的兄弟雅各在他的書信中就極力掃除貧富間的區別,他主張:「卑微的弟兄升高,就該喜樂;富足的降卑,也該如此」(雅一9~10),他又說:「我的弟兄們,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便不可按著外貌待人。若有一個人帶著金戒指,穿著華美衣服,進你們的會堂去;又有一個窮人,穿著骯髒衣服也進去;你們就重看那穿華美衣服的人,說,請坐在這好位上。又對那窮人說,你站在那裡,或坐在我腳凳下邊。這豈不是你們偏心待人,用惡意斷定人么」(雅二1-4)。到現在還有些教會以不同的價格將座位出租,前面的好位就租給有錢的人,後面較差的位子就給窮人,在教會中這樣的事萬萬做不得。有些教會選舉長老、執事的時候,只考慮有錢的人,那些貧窮的信徒從不在考慮之列,這也與真基督教會背道而馳。」「一些受過高深教育的人,與那些未受過高深教育的人,若都信了主,他們就都有資格做基督教會的會友,教會的門向大學教授或教育程度低的勞工,同樣都是敞開的。神不但用受過高深教育的保羅,他也用教育程度較低的其他使徒,然而保羅在形容自己時竟說:『我在使徒中是最小的』(林前十五9),這並不是虛偽的謙抑之詞。」
個人以為,凱波爾亦好像有寫,族群,國籍,地域紛爭,不得影響主內合一。不知此是否正確。若有不合乎聖經,或有關注「某些點」過多,導致偏差,懇請羊兄再次指正。
感激不盡!
–Brandweer弟兄
#12 小小羊 於 2017/10/18 20:23
小小羊
給Brandweer:你講的那些,只要加上『同一間教會內』,
就沒有大問題了。用字遣詞與上下文,請多留意。
單單『教會』,要小心是『廣義』還是『狹義』,
甚至是『自己教會』。公開的文章,必須小心謹慎進行用字遣詞,
盡量避免引發誤解的文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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