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问:如何与不敬上帝的朋友相处?
问题:请问我们该如何处理和“恶人”的关系——比如说同性恋、或者对上帝口出不敬之言的人的朋友关系呢?
因为是在成为基督徒以前就成为的朋友,而且关系也很密切,我是该远离还是该继续相处?
我以前本来是认为不必远离,而要持续为他们祷告并且努力作出好样式,
因为大家都是罪人,只是我被上帝拣选拯救了而已。
但看历代志下的时候也看到先知对约沙法说因为他与亚哈谢交好,所以神感到忿怒。
请问这种交好是说和他一起从恶吗?还是仅仅交往都不可以?
答:
1.请问我们该如何处理和“恶人”的关系——比如说同性恋、或者对上帝口出不敬之言的人的朋友关系呢?
答:
和这些未信者,一样相处啊!
只是不能去行他们的恶而已。
『我先前写信给你们说,不可与淫乱的人相交。
此话不是指这世上一概行淫乱的,或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若是这样,你们除非离开世界方可。
但如今我写信给你们说,若有称为弟兄是行淫乱的,或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骂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林前5:9-11)
2.约沙法与亚哈谢
答:
这点要很小心应用。
基本上,旧约的事例,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应用的。
请注意这两类经文的差异:
a.论述性经文
b.记叙性经文
论述性经文,几乎都可以直接使用,
记叙性经文,要很小心使用。
约沙法与亚哈谢的部分,我的解读是:
从事重大圣战时,必须与同信仰者进行。
好比说:一些属灵争战之类。
这观念,类似上面讲的那段经文:
与教外的人相处,以及和教内的人相处,状况是不一样的。
小小羊
#1 莉莉 寄信给 莉莉 于 2017/09/13 22:13
莉莉
小小羊弟兄: 青春期的孩子也问过我们这个问题,在学校有同学是其它信仰,甚至也许还有同性恋者。我先生和牧师的教导是:Be friendly, but not be friends. 当然作为家长,希望孩子和敬畏上帝的人在一起,我们自己也是。 因为和原来的非基督徒朋友在一起,他们的思想,价值观,异教信仰会影响我们,倘若我们不能影响他们的话。可问题是主耶稣对待罪人是到税吏家做客吃饭。如果友好但不是朋友,把握不好的话会很虚伪。 小小羊弟兄说的不行他们的恶的基础上,如何真诚的和他们相处,可不可以进一步的教导。谢谢!
#2 小小羊 于 2017/09/14 11:02
小小羊
莉莉姐妹问的,是个比较棘手的问题。
我下面讲的,不表示真理,参考一下便是。『Be friendly, but not be friends』,对此,我的想法比较不一样。
我持比较开放的态度———
要不要当好友,属个人领受,依个人信心大小而定。起码,主耶稣是税吏和罪人的『friend』。
(当然,即使是『朋友』,也有很多等级,所以不是这么简单)当然,『被污染』的考虑,是绝对正确的。
好朋友程度越高,被污染的可能性也越大。
但是,我还是认为,这是个人领受,
属于『相对领域』,不属于『绝对不行』的『绝对真理』。
有点像从事高危险工作(好比消防员、高楼层玻璃清洁工、、),当然危险性的机率高,但并非绝对禁止,不能去做。
(当然,这类比并不理想,只是简单使用)有些危险,是圣经严格禁止;
但也有些危险,是只有提醒,但并没严格禁止。摩西的岳父,并非希伯来人,而是米甸人,并且是米甸祭司。
这是异教徒,而且是异教祭司。
但是,他对摩西是友善的,也会称颂耶和华,还会对耶和华献祭。
他还对摩西的管理事工做出重大建议,并且被采用。
(出18章)大卫王也与亚扪王拿辖友好,而且还说拿辖是『厚恩』。
『此后,亚扪人的王死了,他儿子哈嫩接续他作王。
大卫说:「我要照哈嫩的父亲拿辖厚待我的恩典厚待哈嫩。」于是大卫差遣臣仆,为他丧父安慰他』(撒下10:1-2)问题是,亚扪人和摩押人,是摩西五经清楚写明『连后代子孙十代以上都依然不准进圣殿』等级的民族。
『亚扪人或是摩押人不可入耶和华的会;他们的子孙,虽过十代,也永不可入耶和华的会』(申23:3)
大卫和所罗门,也与外邦人推罗王希兰非常友好。
希兰供应给希伯来人大量物资,连建圣殿的木材,也是由希兰供应的。
圣经对那种友好关系,用『爱』来形容。『推罗王希兰,平素爱大卫;他听见以色列人膏所罗门,接续他父亲作王,就差遣臣仆来见他』(王上5:1)
简单举这些例子,未必就非常贴切。
但起码可以给我们一些亮光。
在这些例子中,我们可以看见,即使是『不信耶和华』的外邦人,
一样可以和他们当好友,可以互相往来,而且可以采纳他们的好意见。不过,有趣的是,摩西岳父、推罗王希兰,
他们虽然是外邦人,但起码:
1. 对希伯来人友善
2. 对耶和华信仰友善
引伸来用的话,大致就是:
1. 对我们友善、或愿意和我们当朋友、或愿意帮助我们
2. 对我们基督教信仰友善、或起码不攻击亚扪王拿辖和大卫王部分,圣经讲得很少,我们没太多资料。
但起码符合上面讲的『对我们友善、或愿意和我们当朋友、或愿意帮助我们』部分。
好玩的是,大卫王和亚扪王拿辖的友好情谊,却无法继承给亚扪新王。
大卫王和亚扪新王哈嫩,后来是兵戎相见的。所以我觉得,假使对方虽然不是基督徒,甚至拜偶像、同性恋、、、,
但只要对方知道我们是基督徒,反对拜偶像、反对同性恋,
却依然愿意和我们当朋友,并且不攻击上帝的话,
那我觉得和这些人当朋友,并非不可。
只是自己要知道不要被污染即可。好比说,假使对方是妓女,我是女生,对方很想和我当朋友,
而且也不会攻击基督教,那么,我是否就不能和她当朋友?好比说,对方是个酒鬼,对方很想和我当朋友,
而且也不会攻击基督教,那么,我是否就不能和她当朋友?套用部分『悲惨世界』的设定:
假使对方是不信主的小偷,是否我们就不能和他当朋友?以我自己来说,
我不认为基督徒就『一定要』和这些人当朋友,以表示爱他们;
也不认为基督徒就『一定不能』和这些人当朋友,以免被污染。
当与不当朋友,看个人领受与信心而定,没有标准答案。小小分享,提供参考。
#3 莉莉 寄信给 莉莉 于 2017/09/14 19:24
莉莉
谢谢小小羊弟兄的教导。一直觉得小小羊弟兄的教导很中肯。我个人受益良多。一个被神呼召的仆人,一定是能帮助到羊群的。耶和华的名是应当称颂的!
#4 小小羊 于 2017/09/17 17:35
小小羊
给丫宏 :对你写的,我有点困惑,所以,请回答下列问题:
1.所以,依你标准,[你信主之前]认识的同性恋者朋友(这是原发问者的问题),在你信主之后,就该分开,以免物以类聚?
2.所以,主耶稣不该去当税吏和娼妓的朋友,以免物以类聚? 或被人误解为物以类聚?
[不宜滥交朋友],当然是圣经教导。
[物以类聚],也是常见危险与状况。
可是,这就表示这两种观念就变成核心主轴?你说[从朋友群可以看出你是什么样的人],所以上面两个问题你要如何用你观念去回答?
#5 黑摸摸 寄信给 黑摸摸 于 2017/09/17 23:28
黑摸摸
不知道小小羊有没有听过通常台湾的大学生新生的迎新宿营中,会有一个活动叫夜教,就是在晚上十一二点的时候学长姐会扮鬼吓学弟妹,地点不拘可能是户外的较偏僻的地方像牧场或者建筑物内,我想作为基督徒的我不知道适合参与这个活动吗?第一当然是内心会惧怕这个我连鬼片都不敢看更何况是这个,第二是跟信仰更直接相关的是不知道这是不是交鬼或者异教的活动所以不应该参加,还是可以单纯把它看成是一般吓人的活动看自己的意思参加与否呢?另外当然还有因为觉得表明不参加不论是因为害怕还是这是基督徒不适合参加的,可能同侪之家会对我不满这样的恐惧我该怎么面对呢?真的好挣扎,谢谢小小羊的阅览,但不知道在这边作询问适合与否。
#6 YINYEE 寄信给 YINYEE 于 2017/09/18 00:05
YINYEE
在这里默默看文章一年多了..首次分享自己的部分,若我做的不合乎圣经原则,请务必指正我。我认识一对长辈,他们在某宗教组织(非基督信仰)当灾难危机心灵重建的工作。在我困难时也帮助过我。但是,由于他们有时在邀请晚辈吃饭时,会分享占卜,也会聊其他宗教的末世观点,还有一些非从圣经原则出发的心灵课题。尽管他们对我有恩,但是我一直听这些心里有点辛苦,就会有时会婉拒他们的一些邀请。渐渐的,他们也比较少邀请我了。
就在最近,其中一位长辈请我帮忙,帮他看看他的入学研究所的推甄书,给予合适的意见。我看了内容,大约是有关瑜珈、庄子思想溶入现代心理治疗的研究。首先,我也不认同基督徒该去碰瑜珈的部分。其次,记得小小羊也有分享过庄子思想也与圣经原则有些落差。最后,我的回应仅从学术观点出发(例如那些文献要多点,那个论点似乎要加强),就这样而已。 但老实说,心理很矛盾。一方面,不想这种研究落实;但一方面,他们又是对我有恩的长辈,确实想帮忙.
接着是我身旁另外的例子。我最好的研究伙伴(我跟他合作的研究,可以说是最顺利的,他也是我的好朋友)。然而,他其实是一位命理师。有一次几位研究者开会做不出决定时,忽然有位老师提出来卜算一下某计画的命运。我那位朋友就提供了这个服务。我当场反应不过来,一直在想该怎么办。最后,我在整个过程一句话都不出,不参与关于卜卦(例如要怎么问)的任何讨论,中间找机会把话题岔开,这样而已。
我深深觉得,跟这些朋友、长辈交往,若把信仰考虑进去,真的心理会很矛盾,有时会很累。若对方还保持尊重,这样的朋友还是交的下去的。若真的对基督教很排斥的话,恐怕真的很难建立关系了. (我还在寻求机会跟他们聊聊基督信仰。坦白说..有时候,我真的不知道如何把话题扯到去信仰,硬扯有点怪。)
#7 小小羊 于 2017/09/19 10:22
小小羊
给丫宏:我可能有点知道你的问题出在哪里了。
弟兄啊!你讲的,很多东西都是对的、是有圣经依据的。
可是,我读起来就是不对劲。
这个不对劲的问题出在哪里?
目前看起来,可能是这个——–
你太把自己极为有限的个人经验,做过度放大,
然后套用在大量复杂的人生状况里。
简单说,就是『以偏概全』圣经确实给我们一些原则,
但是,圣经给的原则,常常是『好几个面向』的,
或是『起码两个面向』的(积极与消极、向右或向左、、、)。
可是,你的回应却不然,
你常常把单一面向放大,做过度、过大的应用与解读,
却低估其他面向的存在,而且常讲得好像其他面向根本不存在一样。会产生这种情形,原因可能是出在你的人生经验有限,
却又做过大的解读。好比说,你说:
「而朋友愈是深交愈是知心,想必在想法和作为上是尽乎一致」,
你用这种基本预设当基础,
然后自然就做出这种推论与结论:
「当我原本在同志朋友中是认同同志的行为时,他们可以跟我很好相处,但如果我不认同时,你觉得那些朋友还会愿意接纳我吗?」你那个基本预设,应该是根据你自己个人经验得来。
但是你可知道,那个预设,是不完整的、不够正确的?
你讲的那种,是属于『同质性』的朋友,这当然存在,
但你可知道,也有不少好朋友,人家是属于『异质性』性质的?
别说是『朋友』,连『夫妻』都是,
谁说夫妻就一定要同质性,『想法和作为近乎一致』?
谁说夫妻不能是异质性,彼此个性不同、想法不同、、、,
但彼此互补,而且相处良好、彼此相爱?结果,你依据自己有限的、片面的经验,
扩大成整体性的解释,这样当然会出问题。谁说彼此本来是朋友,认同同性恋行为,
后来因为你不认同同性恋行为了,就一定当不成朋友了、对方一定会离开了?
确实很多朋友会因此分开,
但是,我们不要『以偏概全』,认为一定会分开,
因为,依然有没分开的。否则,你如何解释圣经句经文呢?
『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和他同住,他就不要离弃妻子。
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愿和她同住,她就不要离弃丈夫。』
(林前7:12-13)这是发生在『原本夫妻都不信主,后来其中一个信主了』的状况。
本来拜偶像,后来其中一个不拜了,而且反对拜偶像;
本来贪爱金钱,后来其中一个不爱了,而且反对拜金主义;
本来认同同性恋,后来其中一个不认同了,而且反对同性恋;
、、、、
依你的论述,反正他们一定会离开,一定会离婚,不是吗?
问题是,圣经已经告诉你——–未必!
只要对方依然愿意和你当夫妻,你就不要离开对方!
只要对方依然愿意和你当朋友,你就不需离开对方!
但是,圣经也讲得很清楚—–
假使对方就是要离去呢?
那就不用勉强,二人分开便是。
『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
无论是弟兄,是姊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林前7:15)看见你的论述和圣经论述的差异性了吗?
你的论述,有严重漏洞、过于以偏概全;
圣经教导,却是完整而充满智慧的。弟兄啊!
我们每个人的人生经验,都是有限的、不足的,我自己也是。
这时,要多读、多看、多听,以充实自己不足的人生经验。同时,就算自己人生经验不足也没关系,
不要太把自己有限的经验做过度的放大,变成以偏概全,
好像世界上都没有其他可能一样,然后用此来做出推论与教导。另外,要多训练自己充实『反合性』经文的检验与思考能力。
当你提出一个论点时,要训练自己去想一想:
圣经有没有看似「反面」的部分?
我的论点有没有漏洞?
能否经得起其他圣经论点检验?当然,我们自己能力永远都嫌不足(连我自己都是),
所以没有人敢保证自己论点一定无谬无误没有漏洞。
但起码,不管是透过自己,还是别人,
多读、多思考,
慢慢就会有进步。弟兄啊!讲这些,绝不是在责备你,
而是呕心沥血在提醒你。
我好希望上帝国能多很多很多优秀的基督徒。
我这几天很忙,打这篇回应,要花很多时间的。
若不是出于想帮助的心,我不可能吃饱没事干花这么多心力与时间来打这回应。我这篇讲的,对你的推论,可能是错误的。
不过,这确实是很多弟兄姊妹常见的状况,
所以我用这当示范,来帮助其他有类似状况的弟兄姊妹。另外讲一下我自己状况好了。
我中学时期的好朋友,没有一个是基督徒!
但是,他们都清楚知道我是基督徒,清楚知道我对某些议题的立场,
而且,他们也未必认同我那些立场,甚至有时还会开玩笑性的嘲笑一下。
但是,我们是好朋友。
他们不因为我是基督徒、因为我的立场与他们不同,
就不想和我当好朋友。但是,我不会因为自己有过这种经验,
就说立场不同、信仰不同,就『一定』可以继续当好朋友。
很多东西,我们多回到圣经来。
因为圣经让我们看见有分开的,有合在一起的。
对圣经越熟,越能让我们有智慧。愿上帝帮助我们
#8 小小羊 于 2017/09/19 21:03
小小羊
综合回应一下。一、 给黑摸摸
首先,这种迎新的学长姐『扮鬼吓人』活动,
我觉得可能和宗教信仰无关,纯粹属于好玩而已。
其实,除非是宗教性大学,
否则,迎新活动和宗教信仰恐怕不太有什么真正相关。至于要不要参加,纯属个人决定。
我换个方式来提醒:
不参加就不行吗?就说自己心脏不好,承受不了惊吓,这样就可以拒绝了,不是吗?
我个人非常强烈不认同当今很多大学的迎新活动。
明明是一种欢乐的、温暖的迎接新生,近年来却搞成严重走偏锋。
什么稀奇古怪的『整人』都出笼,以整人为乐。
把低级、恶劣当成欢乐,这是变态与病态。我自己的大学年代已经久远,我也不懂当今的学生文化。
我自己想法是:
大学了,起码已经十八岁以上,自己该有独立判断思考的能力。
有些东西,不需迎合众人。假使是我,我直接就会拒绝参加自己强烈不认同的迎新活动。
若是能行,要尽量与众人和睦。(罗12:18)
问题是,前提是『若是能行』。
很多东西,就是无法行,所以当然可以拒绝。基督徒要顺服权柄,
但我不认为系学会或班级有整我的权柄。我读大学的年代,不管是系学会或班上,没有『强制性』的迎新的。
一律自由参加。
同时,迎新活动也没有恶劣低贱的。
把男的变成色猪、把女的搞成妓女,这简直是闻所未闻、匪夷所思。我当时也没参加系上的迎新,只有参加过团契的迎新。
那时我们到野外去野营,泛舟,星期天早上团契辅导带领我们做礼拜。
活动中玩一些游戏,但绝不是整人。
到现在几十年了,我还记得当时情景。人,要有格。
我有我自己的格。
要我变成一个无格的随众媚俗之人,在那里被人恶整、或当色男妓女,
我不干!
我没多神圣,也绝不清高,但我绝不下贱。
我绝不去整人,但也不让我被人恶整。
我是上帝儿女,我是有尊严的,有上帝荣耀的。越想迎合人、越怕被人嘲笑排挤,越容易被人看不起。
越是顶天立地、勇敢坚持信念,人家越不敢看不起你。当然,假使有新生喜欢这种整人游戏、色情游戏,
那我没有意见。
反正,喜欢的人自己参加,不要强迫别人便是。
但假使强迫别人参加,我就反对,而且我自己会拒绝参加。小小心得,提供分享。
不是什么真理,参考一下便是。二、给YINYEE
1. 长辈部分
因为对方喜欢讲那些异教的东西,而且你也不喜欢听那些,
所以婉拒邀约,并没什么不对。
假使是我,我也会婉拒。
人家有恩于我们,我们当然要感谢并礼貌对待。
但是,这不表示我们就必须无条件接受对方一切行为。
有些我们不能忍受的,委婉拒绝,并非错误。至于对对方研究所部分给予协助,我不认为有问题,更何况对方有恩于你。
基督徒连异教都可以拿来研究了,遑论非基督徒?
基督徒不能进行的,是像违反医学伦理那种研究,好比二次大战时期日军和德军那种恶毒的人体实验。
至于其他研究,甚至异教研究,不需过度在意。
各种研究,都有其价值。
对异教徒而言,那是支持其宗教信仰的价值;
但对基督徒而言,那是使我们更知道对方错在哪里、对方想些什么的价值。
知道所谓「敌人」在信奉些什么,我觉得不错耶!
知己知彼,不是吗?
我写过基督教与佛教的比较,我能写得出这种东西,
表示我是对佛教有进行过研究的。
但是,大家不会认为我会因此变佛教徒,或支持佛教吧?
当然,话又讲回来,假使自己意志不够坚定,会被异教引诱,
那当然要远离这些。
否则,假使自己信仰够坚定,不会被引诱,则不用担心。2.朋友部分
那个场合,你那样的处理,很好啊!
我也想不出更好的处理方法了耶!你已经做得很好了,不要给自己太多压力。
不要被虚假的属灵重轭压死,那不是上帝给我们背的。
很多基督徒开口闭口神圣术语,讲得好像头上有光环、背上有翅膀。
也许他们真的是活在人间的天使啦!
不过,我只是在地上爬的虫,凡夫俗子而已。
圣经才是我判断的依据,那种超凡入圣的属灵高砲不是。税吏是主耶稣时代人人唾弃的罪人。
然后呢?
信耶稣之后就不能当税吏了?
上帝透过施洗约翰的口,说的可不是『不能再当税吏』,
而是『除了例定的数目,不要多取』(路3:13 )罗马士兵是当时许多人厌恶的工作。
所以信主之后,就不能再当兵了?
上帝透过施洗约翰的口,说的可不是『不能再当士兵』,
而是『不要以强暴待人,也不要讹诈人,自己有钱粮就当知足』(路3:14 )无限制打高砲的属灵高调,看似虔诚,其实只是虚假的重轭而已。
坦白说,我没见过有多少满口高调的人,真能行出他所讲的。你已经做得很好了,平平安安过日子便是,不要压死自己。
#9 YINYEE 寄信给 YINYEE 于 2017/09/20 01:47
YINYEE
谢谢小小羊的教导与鼓励。我会在成圣这条路继续努力,学习圣经的教导,不断省思自己。愿神继续赐智慧、力量给小小羊,持续浇灌这个园地,造就更多同奔天路的弟兄姊妹。
#10 淑均 寄信给 淑均 于 2017/10/13 20:15
淑均
小小羊弟兄您好。想请问,「教外的人和教内的人是不一样的」「若有称为弟兄是行淫乱的⋯」,是否表示如果对方是一个信徒,那就不可以和对方相交呢?
想请问一下如果这个朋友是一个名义上已决志信主的信徒,但行为上完全不像是一个得救的人,德行实在真的不好,不敬重上帝,而且还会嘲笑自己身边敬虔的信徒,教会自然早就没有上了。但也没有表示过自己已经离教。那么我们该把对方当作信徒还是未信者看待呢?是应该远离,还是应该一直关心,希望对方回头?
#11 小小羊 于 2017/10/14 20:32
小小羊
给淑君:『若有称为弟兄是行淫乱的,或贪婪的,或拜偶像的,
或辱骂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
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林前5:11)马太18:15-17 (四个步骤)
1.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
2.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
3.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
4.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所以,面对一个不像样的基督徒,
我们当然可以『不与对方相交』。
但是,假使想继续关心对方、带对方悔改,
所以继续与对方相交,可不可以?
当然可以!至于要不要去关心对方,
要看自己有无感动了。
请注意,对于教会中的犯罪者,
不是每个人都有一样的感动。
主耶稣也不是每个人都去救。但假使你有感动,
则可依据马太福音列出的四个步骤去做。至于你讲的这个人,
他目前是不认主的彼得,还是卖主的犹大,
我们不得而知。
也就是说,他是不是得救者,我们不知道。
但是,他目前的行为,我们可以很明确知道是犯罪。
所以,可以对他进行『不与相交』,
也可以对他『进行劝戒』。但是要注意一点,
不管是『不与相交』,还是最严重的『视同外邦人』,
只要『对方悔改』,我们就必须『重新接纳』。在林前,保罗要求教会将乱伦者赶出去。
后来,这乱伦者悔改了,
保罗又这样说:
『这样的人受了众人的责罚也就够了,
倒不如赦免他,安慰他,免得他忧愁太过,甚至沉沦了。
所以我劝你们,要向他显出坚定不移的爱心来。』
(林后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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