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基督徒可能要自我了斷——從自閹談起
閱讀之前,請先做好心理準備。
這議題很少人談起,而且,我講的也不表示真理。
但是,大家可以自行用聖經,去反覆思想我講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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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要講一下,我所謂的『自我了斷』,不是說去自殺,請千萬不要誤解。
基督徒不可自殺。
所以,不管遇到何種狀況,自殺都不該,也不可以是選項。
我所謂的『自我了斷』,其實是指『自我犧牲』——
犧牲自己的某些部份,以避免相關人受害。
『有生來是閹人,也有被人閹的,並有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
(太19:12)
所謂的『閹』,是指『閹割』,也就是當太監。
上帝當然不是叫我們去當太監,
或是去自我閹割,把生殖器割掉。
主耶穌講的『自我閹割』,是指『不結婚』。
『有些人是生來就不能結婚的,
有些人不能結婚是因為人使他們這樣,
也有些人是為了天國的緣故自願這樣的』
(新譯本)
我把『自閹』做擴大應用,包含下列兩種狀況:
1. 不結婚
2. 不生育
以下我講兩種不幸的狀況。
我們都不希望遇到這類事情,
但萬一遇到了,有時,就真的要考慮自閹,以免造成更大悲劇。
一、 同性戀
不管同性戀是先天還是後天,同性戀性行為就是犯罪,更別提同性結婚。
我們相信上帝能醫治,使同性戀者變成異性戀。
假使能這樣,我們滿心感謝主。
但是,萬一不管如何禱告,我們還是改變不了那種同性戀的傾向呢?
我們就是無法對異性產生性慾望,只對同性有性慾望呢?
這時,請強烈考慮自閹———不要去和異性結婚。
這種婚姻,大量都是悲劇,而且是會傷害無辜配偶的悲劇。
有時,就讓不幸,在我們自己身上終止,不要再去傷害無辜者了。
同性戀傾向,並不是犯罪。
假使我們改變不了,
那麼,我們不僅不能去發生同性性行為,
也不能硬要去和異性結婚,傷及無辜者。
因為,本來沒去和異性結婚,這沒有犯罪;
可是一旦硬要去和異性結婚,結果使對方不幸,那反而是犯罪。
沒辦法愛異性配偶、沒有或很難對異性配偶有性慾望、、、,
這對一個無辜的配偶而言,是很不公平的。
所以,萬一我們是同性戀者,而且改變不了性傾向,
那麼,就考慮自閹吧!不要傷及無辜!
二、 重大遺傳疾病
這種狀況,未必不能結婚。
事實上,很多時候,依然可以有很幸福的婚姻。
但是,問題出在孕育後代部份。
由於是嚴重的遺傳疾病,自己未必發病,可是後代卻有很高機率發病時,
有時,真的要很認真考慮自閹——–不要生育下一代。
(註:不是說懷孕之後要去墮胎,而是一開始就不要懷孕)
當然,有人會說有很多成功產下健康下一代的案例,
但是,基督徒不是喪失理性,完全靠運氣度日的。
面對機率,我們就是要認真嚴肅去面對。
以唐氏症而言,通常與基因遺傳『無關』,這和其他遺傳疾病不同。
唐氏症和孕婦『年齡有關』,年齡越高,孕育出唐氏症寶寶的機率越大。
以唐氏症而言,1/1000、1/500、1/250的機率,差異是很大的。
以台灣而言,1/250就已經算高危險群了。
什麼是1/250的機率?
簡單講就是生產250次裡面,有1個『可能』會是唐氏症。
這還只是單單講唐氏症部份而已,
還不包括因孕婦年齡高引發的各式各樣的胎兒染色體疾病。
所以,假使年齡太高,產前檢查呈現出高染色體異常的機率時,
有時,可能就要考慮自閹————放棄懷孕。
畢竟,產下唐氏症或其他染色體異常寶寶,對寶寶而言,是一個很辛苦的人生。
假使是年輕產婦,明明已經機率很低,卻生出染色體異常寶寶,
這絕不表示我們去賭、去試探上帝;
但是,假使年齡很高,產檢呈現出高機率,
我們卻硬要懷孕,結果生出染色體異常寶寶,
坦白說,我覺得,很難說沒有試探上帝的嫌疑。
但是,就算是被列為高危險群的1/250機率,
比起某些重大基因遺傳疾病,還是小巫見大巫。
有些遺傳疾病,機率是1/4、1/2的。
假使連1/250,我們都覺得是高機率,
更何況是1/4、1/2?
不要小看生四個會有一個生出重大異常、生二個會有一個生出重大異常的狀況,
事實上,1/4的機率已經是1/250機率的60幾倍,
1/2的機率已經是1/250機率的125倍,
我很難相信這不是賭博!不是試探上帝!
其實,只要你賭輸了,生出異常小孩,這孩子就是可憐一輩子!
而且,這種1/4、1/2,是屬於超超超高的機率,
比唐氏症那類更高太多太多倍了!
當然,重大的基因遺傳疾病,有時,隨著醫學的進步,狀況會有很大不同。
過去難以治療的某些遺傳疾病,現在變成可以有良好治療或是控制。
這時,就算生出這類寶寶,也比較沒關係。
可是,還是有很多重大基因遺傳疾病,是無藥可治,也無法有良好控制的,
這時,我們面對這種超級高機率的重大基因遺傳疾病,
真的要認真考慮自閹——–不生育,讓這些基因就在我這代結束,不再傳下去了。
再講一次——–有時,就讓這些不好的基因在我這代終止,不要再傳下去了。
有些十字架,可能是我們終生要背的,求上帝賜我們力量,
好比同性戀性傾向。
但是,也有些十字架,未必是上帝要我們去背,而是我們硬要去試探的,
好比超高機率的重大基因遺傳疾病生育。
有時,就讓不幸,在我們這代終止。
有時,就不要讓我們的不幸,再去影響其他無辜者,像是配偶或孩子。
有時,我們已經有幸福的婚姻,但因為有超高機率生出重大基因遺傳疾病的孩子,
就讓我們珍惜上帝恩典,滿足於現今的幸福就好。
這是個很悲痛的議題,
內容也很殘忍。
但是,或許可以給大家一些思考方向。
另外補充說明一下,我絕不是說生出畸形兒就是試探上帝,
更不是說畸形兒就是上帝咒詛、刑罰、、、、。
事實上,就算生出畸形兒,我們一樣要好好養育、疼惜。
但是,我們捫心自問,我不相信有人會在懷孕生產的事上,
祈求上帝賜下畸形兒的。
就像苦難未必就是上帝咒詛、刑罰,
而且我們遇到苦難一樣要靠主得勝、勇敢前進,
但是,我不相信我們沒事會主動祈求上帝賜下苦難給我們。
我不講打高砲的屬靈高調鬼話,
裝出一副超凡入聖的樣子,講些神聖不食人間煙火的偉大術語。
我講的,是很實際可能遇到,會去真實面對的困境。
有時很悲痛,但就是勇敢背起十字架,靠主的力量前行,
過我們今生在世寄居的日子。
願上帝幫助我們
小小羊
如果夫妇有基因缺陷,却又想要孩子,可以考虑领养弃婴,孤儿,这算是基本上两全其美的方式了。
綜和回應一下。1.因為年齡太高,產前檢查出現問題,就放棄懷孕, 你的意思是要墮胎嗎?我是不是沒有理解你的意思?還是年齡太高,索性從一開始就不要懷孕?
答:
我講的絕對不是第一種—-墮胎,
我講的是第二種——一開始就不要懷孕。我剛剛又檢查一次文章,
發現我這部份描述可能語意不明,
所以我剛剛已經在文章中補上了一句話,以避免誤解:
(註:不是說懷孕之後要去墮胎,而是一開始就不要懷孕)基督徒不隨便墮胎的。
(由於墮胎是複雜議題,在此不說太多,以免偏離文章主題。)但再此重申一次,我講的『考慮自閹—不要生育』,
指的是『一開始就不要懷孕』,
不是『懷孕後發現有問題再去墮胎』。2.我現在的牧師他們就有一個唐氏兒,以前的主日學老師有兩個唐氏兒,他們都在懷孕期間知道了是唐氏兒,沒有放棄懷孕,是對神的敬畏,不可殺人
答:
唐氏症的成因複雜,有些是未明原因,有些是已知原因。
先講已知的部份,
唐氏症和母親年齡有重大關聯性(和父親年齡關聯性較低)。
20歲母親懷孕有唐氏症的機率大約是1/1200,
30歲母親懷孕有唐氏症的機率大約是1/750,
45歲母親懷孕有唐氏症的機率大約是1/20,再看自然流產機率:
30歲以下母親自然流產率7~15%,
31~34歲母親自然流產率8~12%,
35~39歲母親自然流產率17~28%,
40歲以上母親自然流產率34~52%,(以上數據各研究報告有差異,但大原則大同小異)
我不知道看到這種年齡數據,我們有什麼感覺?
自然界的狀況告訴我們:
人類的母親,生育不宜太晚,
年齡假使超過40歲以上,
已經很容易自然流產,也很容易生出畸形兒。那麼,高齡就一定不可以懷孕生子嗎?
當然可以!
撒拉不就是高齡產子,而且生下健康寶寶以撒?
重點是:
1.我們清楚風險嗎?
2.我們願不願意承擔風險?我在說什麼?
我說的是有些弟兄姊妹,刻意不理會高齡母親生出異常小孩的危險,
一廂情願認為上帝必保守,
這是僭越上帝主權。
這種是試探上帝。
(也曾有罕見疾病家長明知高機率生出異常兒,但依然一生再生,結果每胎都是異常,
之後到媒體哭訴自己多可憐、無法養育、、)可是,假使夫妻都清楚高齡懷孕的危險,
而且假使懷了異常孩子,也願意生下來,
好好照顧養育,
那麼,即使高齡,一樣可以懷孕生育。
這種不是試探上帝。這是唐氏症部份。
可是,假使是某些黏多醣症,或是嚴重地中海型貧血呢?
有些是隱性基因遺傳,
一旦父母兩人確認同時帶有此隱性基因,
生出異常孩子的機率已經高到1/4了。不是每種黏多醣、地中海型貧血型貧血都是這種高機率生出異常兒的狀況,
但假使很不幸的,就是夫妻都帶這種隱性基因,
我真的強烈建議—-讓這種不幸的基因,在這代中止吧?不要再傳下去了。3.領養
答:
要不要領養,沒有標準答案。
亞伯拉罕本來想領養,但上帝禁止;
可是我們信耶穌成為上帝兒女,是上帝領養我們。上帝唯一親生兒子、獨生子,是耶穌基督;
我們信耶穌成為上帝兒女,不是親生兒子、沒有神性,我們是『嗣子』(領養的子女)。
我們和耶穌基督同為上帝兒子,但屬性不同。所以,要不要領養,要看上帝對每對夫妻的帶領而定。
假使是我,我在年輕時是會考慮領養,
但我現在年紀大了,看多狀況後,
我們夫妻假使沒有生育,我們不會領養小孩。
主要原因是——基因。基因太可怕了!
我見過太多家扶中心愛心家庭照顧的孩子,
小時候真的非常可愛,
愛心家庭也很認真照顧(可以排除後天不好好照顧的因素),
可是,隨著年齡漸長,很多奇怪表現就是會自動產生(好比非常破壞、非常暴力傾向、個性陰沉、)。
後來去查,會發現這些孩子原本家族就有這些情形。假使是自己親生的,那就認了,
反正是自己夫妻的基因;
假使不是自己親生的,那就很麻煩,
因為會不知道是自己後天養育不好、教導不力,
還是因為這孩子他們家族天生基因那樣。另外,也有研究顯示,
中止領養的並不少見,甚至很多都中止領養。
近年台灣的數據,甚至經高達1/3被中止領養。
這是大悲劇,對領養者與被領養者都是悲劇。
所以,我們假使要走領養路線,
要對領養失敗的狀況,小心做一些認識與評估。
有篇論文,可以參考一下:
『兒童及少年被終止收養及試養失敗
之原因及因應策略探討』
http://www.sfaa.gov.tw/SFAA/Pages/ashx/File.ashx?FilePath=~/File/Attach/702/File_1201.pdf請注意,我不是說領養不好,請不要誤解。
我說的只是我個人的一些觀察與看法。以上不管是不要懷孕,還是領養問題,
我講的全部都不是絕對真理,只能供大家參考一下而已。
再強調一次—-不是絕對真理。
如果婚姻家庭美滿幸福者必定榮耀上帝,基督徒家庭生育率又高過平均值,現代交通運輸及資訊傳播科技如此先進,這個世界不是早就基督化了嗎?但事實的真相可能是幸福家庭成長的小孩比一般人更有能力犯罪,教會因為有較豐富資源培育下一代而有較多年輕且計劃生育的夫妻聚集。
例如台灣在1950至70年代接受美國經濟援助,引進較高水準的醫藥保健科技資源,以國家資本建設官方的公教體系,不少原本受過高等教育且計劃生育的年輕夫妻經由此一管道接觸了基督教信仰,就可能產生高過平均值的較優秀的下一代。
但在教會長大的信徒未必察覺如此的差別,反而接受自己後天的努力必定可以成就所有的理想之典型官方教育理論,包括20世紀流行的「進化論」。但是隨著生物基因遺傳科學的進步,以及對於人類歷史的重新理解,當代人發現生育優良的後代並非每一個人都有平等的機會。
未來更可能有大罪人的集團遂行各樣恐怖的暴力行動,基督徒家庭不合聖經的背十字架苦行將使自己與教會更難以承受這個世界突如其來的衝擊,反而偏離了正統的信仰。
歷史上人類的壽命並不長,父母的角色作用的時間也很短,雖然同血緣的家族可能有特別的政治經濟影響力,這並不能證明人類的歷史是被生育的關係決定的,如果父母本身的信仰就有所偏差,對下一代正面的影響就更微弱。
以極少數成功的特例維護基督徒家庭價值,是不是更容易形成條件交換式的救恩論?然而個人對於上帝至聖真道的回應是更重要的,甚至決定了這個人是誰。婚姻家庭之於一個基督徒終究不該是沉重而使人痛苦的十字架。
給莉莉:不好意思,園地很早以前就封閉一切信箱,
不再接受信件發問了。我已經太忙,沒辦法再提供這部份服事了。
我現在只接受『和文章相關』的回應發問,
不接受任何與文章無關的發問。有篇文章,你可以參考一下:
『園地不再提供發問服務』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49866594.html
我是一直未確診的亞斯,也就是說,我一直不清楚我到底有沒有這疾病。
周遭人給我的回饋讓我覺得我是亞斯,也有人直接指出我是亞斯,但沒有醫生敢確診。這樣不確定自己有沒有這疾病的狀態下,可以結婚嗎?
我可以生育嗎?(因為自閉症會遺傳,但也不是100%會遺傳)
給朱思義:
基本上,我文章寫的很清楚,
是『重大遺傳疾病』。假使要『沒有任何病』才能生小孩,
那我們沒有任何一個人有資格生小孩了。亞斯柏格並不算是重大遺傳病。
更何況,你連是不是都還不確定呢!但是,我反而要提醒另一個問題,
就是很多『人格問題』,其實都是『犯罪』。
這時要注意的,不是『遺傳』,而是『改正罪行』。
好比自戀人格,自戀就是犯罪。
有這種人格的人,要努力從聖經裡知道哪些是罪,然後靠聖靈的力量努力改正。
我是不是没有理解你的意思?
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