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8:3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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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6日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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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到底我该不该当代理孕母

这是社会性议题,但回答者必须是本园地归正神学路线的弟兄姊妹。
本题不开放非基督徒,也不开放非归正神学路线者回应。

题目:到底我该不该当代理孕母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0111/37004725/人间异语:到底我该不该当代理孕母说明:
代理孕母是一个现代人会遇见的问题。
作者在这篇文章中有很好的讲述,描述她自己的想法、困境与挣扎。
大家可以从这篇文章中的多种考虑与论点,进行回应。
我提供一些方向做示范:
1. 代理孕母合圣经吗?不合圣经吗?理由与根据?
2. 如何辅导遇到这种困扰的姊妹?((为简化状况,我们设定对方是基督徒)
3. 这姊妹该如何回答她可怜姑姑的请求?
4. 其他、、、
(未必要每点都写,可挑任一点来写)

小小羊


 

抱歉,我的回答没有特别针对各别的题目,不知可不可以?

A.自私的动机
我想到的是拉结和利亚相争,各自利用辟拉和悉帕为自己生子(创世记30章)……故事中的姑姑,则是为了讨好丈夫、弥补自己的遗憾。这些动机都是自私的,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利用他人、不惜以不信实的手段满足自己。
这位姑姑如果爱小孩,领养即可;
如果爱甥女,直接资助她留学即可(更何况自己能力很好),更不会想要她付出这么大的代价;
而丈夫如果真爱姑姑,也在她无法生育的前提下(?)结了婚,自然不该期待要有一个亲生的孩子(文中看听起来是姑姑自己想要的)…况且外国人一般比较能接受领养;
说到底,姑姑爱的是自己,为了自己遗憾,不惜牺牲甥女的幸福,并以为用金钱就可以弥补。

B.伦理的问题
未来这当事人生的孩子,叫姑婆妈妈?叫自己的妈妈表姊?孩子也会长大,也会结婚生子,这问题将成为每一代的问题。

C.如何辅导
我认为姑姑顺服神的安排,接受自己不孕的事实,而不是以这么自私又不诚实(而且违法)的方式来满足自己。
反过来说,当事人也是一样,想出国深造,可以先工作赚钱、可以贷款,为了达成自己的心愿而当代理孕母,和卖小孩有什么两样呢?
在这样的前提下,如果她们是基督徒,我想我会告诉她们,我们蒙受神的恩典,不是是凭着生儿育女,不是凭著学历如何,乃是唯靠耶稣基督的救赎。神若叫我们无儿女,或许是要我们不要以儿女为偶像,是因为我们有能力可以去爱别人的儿女;若叫我们无法出国深造,或许也是叫我们不要以学历为偶像,在国内唸书是更好的选择。无论如何,神有最好的安排。

Posted by Luth at 2016年1月16日 12:43
看了这篇文章,觉得有很多的无奈在其中…

但是,怀胎十月,怎么可能不对腹中的小生命产生感情呢?

即使没有血缘或亲缘关系,母体却是亲自连接、喂养、保护这个小生命的,从一个月大到十个月大,从腹小到腹大,都在体内,
期间由生理的变化到心理的变化对两个生命的影响都是极大的,而生产对于母体来说更是一件生死交关的大事。

圣经未提及代理孕母的问题,是因古代没有这样的技术。
古代人怀孕,全都是母亲所亲生,而这也是自古以来天经地义的事情,自己的孩子自己生,而没有任何疑问的。

但圣经有一个唯一的例外,就是主耶稣。祂是马利亚圣灵感孕而生,祂是女人所生,却非男人所生。
这个情况与世界上所有的人的情况都不同,因为每个人的诞生都是来自两性所共生,而非单一性别即能完成。

而因着现今科学科技之进步,我们有着代理孕母的技术与观念,可以明白怀孕的母体未必一定与胎儿有直系血缘关系。
胎儿可以是母体亲自生的,却未必有直接的血缘关系,这与古代的情况是极为不同的,传统伦理道德的界线因此受到挑战。

耶稣是马利亚亲生的吗?明确可知的是,祂是透过马利亚为母体亲自生下的。
而自古而今,对于母亲和孩子之间亲子关系的确认也是直接来自“母亲怀孕生产出自己的孩子”这一行为来确定的。
我确定你是我的孩子,因为你是我亲自怀孕生产而出的,不管你真正的父亲是谁。

由以上的推想,虽然不能确定主耶稣与其生母马利亚是否有直系血缘的关系,
但却可以确定,母体的怀孕与生产,这一行为,对于生者与被生者之间的关系,有着举足轻重的伦理关系在内,
不是可以因为有这个超级技术而把健康的女体当成可以怀孕生产的工具来使用的。
而因此,这也涉及了人权问题。即如家族中的独子一般,健康可孕育生命的女性,都不会希望自己的身体被当成传宗接代的工具。

这文章的女孩子,她被姑姑的无奈与自己的梦想牵扯著而犹疑不决。
为何犹疑不决?因为她虽然未曾经历,却可以事先去想、去判断,这样做,是可行的吗?是对的吗?
如果孩子生下来,知道她是为了一笔钱而代孕生他,对这个孩子的感情、价值观会有什么样的影响?
而她,能割舍这份情感吗?
虽然于情、于己,似乎是那么需要去做这一件事,却又隐约觉得很不妥,那就表示这件事情有其根本的问题存在,不是按表面情况去做取舍的。

做之,违背伦常。这是违背伦常的一件事。

人实不应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不择手段,违背伦常。

我以为,她若拒绝姑姑,她没有任何的错。

反之,若是接受姑姑的请求,她必因此在身心灵方面承受违背伦常的矛盾与伤害。

Posted by 韵安 at 2016年1月16日 23:04
首先对新加入的读者表明我是男性,回应的对象也包括社会大众,若与各当事人亲身感受有差距请多包涵。

代理孕母的问题可能变得相当离散而多元,使得当事人愈发困扰。单从孕母本身的伦理关系来看,找不到非成为他人的代理不可的理由。

当孕母觉得有必要做出代理的选择,此必要性显然牴触了夫妻二人成为一体的神创造的目的。

用所谓现代的观点较不易理解,因为生育的次序是在婚姻之后的,做为一个女人,妳的孩子就是妳的孩子,从来都不必是别人的。

别人的理由会影响妳,例如对方说我想要一个孩子,妳也想要,妳就会想为什么别人不可以用妳的身体受孕。有无可能妳的想法会改变?我没有否定女人的生育权,但是妳也难以否认妳的想法会改变。

看出了其中的关系吗?法院是不是经常在审理孕母反悔的案例?这个孩子是谁的都不清楚,以后孩子的父母是谁也不清楚,因为法律契约做为父母是谁的证据力是相对薄弱的。

从男人的观点看这问题,一个身强体健脑聪目明的男性捐赠或贩售精子,对方生下来的孩子未来一定有怎么样的保证吗?对自己的配偶都不能保证了,更何况成为别人孕育的胚胎。当代科技提供了优生学的各种可能性,却难以给予任何确切的保证。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6年1月17日 23:14
哇!出一个这么劲爆的题目~~~

圣经中,第一个浮现在我脑海,很类似代理孕母的案例,就是夏甲
–撒莱对亚伯兰说:耶和华使我不能生育。求你和我的使女同房,或者我可以因他得孩子【原文作被建立】。亚伯兰听从了撒莱的话。

因为,一般而言,代理孕母所生的孩子,“名义上”不属于她的,而是属于这个“主母”的
但众所皆知,亲情就是亲情,没有什么名义上不名义上,就算是经果合法程序领养的孩子,也是一样

因为当孩子长大,想要探究自己的血缘时,都会让所有的关系人陷入亲情的挣扎之中!

而这一个案例,一个让我觉得更加困难的点,在于这两个当事人的关系
因为通常这类的案例,两个人彼此不会是熟识的,如此可以减轻一些可能的困扰

但这个案例,两个当事人不仅认识,还有复杂的亲情关系,才会让人觉得困难,因为牵涉到“情”,都是难以处理的,而是否出国留学,或者经济的问题,我猜,应该不是当事人第一优先考虑的

既然是在情的问题,那么在辅导上,就会更多先以同里的角度回应,不论是姑姑,或者是当事人

对姑姑而言,一个50岁的女人,思想仍是趋向保守的,因此,会有血缘观念,我不觉得讶异!再加上,经历两次的失败婚姻,我想,她原先可能都已经不预期会再有婚姻家庭生活了。

如今,有了这样的机会,再开心与感恩之余,她自然会期待可以将这个家庭建立得更加完整,这些观点,这些想法,是很自然,也很正常的,因为,那是她过去深深的遗憾!当有机会可能可以弥补这种遗憾时,我相信,没有人会潇洒地放弃!

这时候,重要的,就是她现在这个先生的想法了!
文中并未提到这个姑丈对此事的观点,想必,这位姑姑应该是没有和他提及此事吧!

而依据一般人对此事的理解,应该也不难想像这位姑丈的感受

所以,把他的感觉拉进来讨论,其实也是一个解决的方式

再来,这个女孩内心的挣扎也是显现出情的观点,包括对姑姑的情,对未来可能的孩子,那样的情,都让她陷入挣扎,我相信,姑姑对她真的是疼爱的,而她,也真的心疼姑姑所遭遇的一切。

辅导她的方式,就是先安抚她的情绪,认同她不太可能立刻就拒绝姑姑的困境
–毕竟,她才大三,怎可能要求她有多么成熟、理性,可以第一时间拒绝疼爱她的姑姑呢?

接着,再帮助她一步步看见若接受了,该如何面对后续的,她在意的“情”的问题

接受与否,其实外人都无法做对错的判断
如同我前面说的,两个当事人都认识,且都彼此存有相当的情感时,会让这个议题更加困难,因为在做决定的时候,除了自己的感受外,还需要考量另一个当事人的感觉,这是很难的!

我的建议就是,将那位姑丈的意见纳入,再试着厘清并让姑姑看见双方彼此可能延伸的情感问题,但在过程中,特别记着,在这个案例里,没有什么对错,只有怎么做,才能让彼此的情感都得到适切的满足!

上帝祝福大家!

 Posted by 枫 at 2016年3月8日 17:06
想请教枫

那么,如果姑丈没问题,姑姑也愿意让当事人有接触小孩的机会,甚至时不时予以照顾,说不定还愿意让孩子知道有两个妈妈(多元成家的概念)…每个人的情感都得到满足了,这个代理孕母就可以当了?

Posted by Luth at 2016年3月9日 11:18
才大三,怎可能要求她有多么成熟、理性,可以第一时间拒绝疼爱她的姑姑呢?
………………………..
拒绝疼爱她的姑姑的难度高?
还是叫她怀胎十月生小孩然后送给别人养难度高?
 Posted by 天路客 at 2016年3月9日 11:28
平安!

回应Luth

我不是很能理解您何以把多元成家的观点放进这个案例

就我所知,多元成家,是把父母改为双亲,夫妻改为配偶,让家庭的观点不再建立在一夫一妻的制度下

但这个案例,即便后来这个女孩同意当了代理孕母,所生的孩子,仍属于她姑丈与姑姑家庭关系中的儿女
在法律上,这个孩子的“父母”,就是女孩的姑丈和姑姑
而孩子的生母,是这个女孩,这是在双方同意之后,必然会产生的情形

之所以会让人无法接受,在于这个生母与法律上的父母,彼此是有亲属关系的,且是不平辈的
所以,若同意后,所有的人要面对的,是一个会在关系上产生的混乱

这跟您提到的两个母亲,是不一样的状况

因为,就算是合法的领养,也同样会有两个母亲,两个父亲的状况
在我担任社工的时候,个案得知自己是被领养时,也常常从他们口中听到,我的生母,我的养母
当彼此后来有机会认识,也互相探视时,我们看见的就是一个很美的画面,我相信,您也耳闻这样的新闻事件,但,我们不会因此说这个叫做多元成家

如果真的如您所列举的状况,这个姑丈同意了,姑姑也愿意让这个女孩有接触孩子的机会,甚至时不时给予照顾….

那,思考一下,我们真正反对的是什么呢?

这里并不是要姑丈和这个女孩发生性关系,然后为姑姑生一个孩子,而是
>带我到外国,用人工授精方式,为她生个孩子。

因此,这并没有牵涉到淫乱罪的问题

所以,我们真正反对的是什么呢?

应该是情感的问题,以及我们认知的伦理问题

这也是我上一篇最后面回应的
>但在过程中,特别记着,在这个案例里,没有什么对错,只有怎么做,才能让彼此的情感都得到适切的满足!

再回应天路客:

我看见的,是这个女孩在情感上的细腻与丰富

她其实已经看见了自己的状况

她也觉察了自己可能对这个孩子会有不舍
>小孩出生后,我也不知怎么面对,假如我舍不得孩子怎么办?

甚至她也看见了往后可能在婚姻上面对的困难
>万一以后我老公知道,他会接受我吗?

这些她都看见了,那,如果她是一个成熟理性的人,应该可以知道该不该拒绝,不是吗?

但,为何她还会那么挣扎呢?

因为,她还没有那么成熟,也还无法在两种情感中做绝对的取舍

想想我们自己大三的时候,在那个年纪,恐怕我们都无法可以快速地分辨、取舍两件都让我们感到挣扎与为难的事情
而如何在我们已经走过人生历练的时候
用自己现在的成熟,去要求一个才大三的孩子,做出跟我们一样的判断呢?

上帝祝福大家!

 Posted by 枫 at 2016年3月9日 15:10
回应枫

首先,我所指"多元成家的概念"并不仅针对"两个妈妈"部分,而是"如果姑丈没问题,姑姑也愿意让当事人有接触小孩的机会,甚至时不时予以照顾,说不定还愿意让孩子知道有两个妈妈"这整段描述。

多元成家的理念,目前阶段重点摆在"让家庭的观点不再建立在一夫一妻的制度下",但他们也主张"伴侣制度"、"多人家属制度",究其终极目的是解构整个伦理制度,讲白话一点,只要喜欢,谁要当家人都可以,随之而来的是"遗产继承、居住安排、家务劳动、子女扶养…等权利义务安排开放给当事人协商决定,而不是如婚姻制度般,由法律规范好一整套固定框架,当事人仅能遵循。"(可自行参考他们的网站)

我举多元成家,并不是要把这个案例直接套进多元成家来批判,我说"的概念",意思是这样的组合和多元成家有类似的危险--解构家庭制度、伦理制度,也就是你说的"关系上产生的混乱"。

我和你意见不同的地方,可能在于:"姑丈同意了,姑姑也愿意让这个女孩有接触孩子的机会,甚至时不时给予照顾…."这种情况,如果我没理解错误,你认为既然没犯奸淫罪(这其实还有讨论空间),那只剩下情感及伦理的问题。

那么,情感面看起来有可能获得满足,伦理面又要如何解决?伦理面也和情感面一样"没有什么对错"吗?

再者,情感面的满足,其实就是建基于各取所需、皆大欢喜,明明白白就牵扯到钱的问题,而且是法律都禁止的事,这动机不需要批判吗?违法的事可以做吗?

最后,大人的情感都得到满足了,那么孩子呢?若是知道妈妈为了出国读书而生下自己,然后对着姑婆叫妈妈,他有可能没有困惑、埋怨及缺憾?或者要瞒着孩子,那么女孩必须当孩子的表姊,当生母的感情不就得不到满足?恐怕每叫一次就痛苦一次吧。

Posted by Luth at 2016年3月10日 09:19
暂时,我们对这议题的开放回应就告一段落。
这篇考试,有很多领域可思考,
包括:辅导、代理孕母可不可以、、、。

在此,我只直接讲述‘代理孕母可不可以’这个部份。
因为,一切辅导,都必须先回到基本的条件来。
假使认为可以代理孕母,那么,辅导的方法,绝对会和认为不可以当代理孕母的辅导不同。

而我的答案很简单:
‘ICCP信仰宣言反对代理孕母’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57075976.html

因此,我们只能在这基本立场下,
进行相关的辅导。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6年3月10日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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