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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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我寧願有耶穌和享受世界

問題:我很喜歡『我寧願有耶穌』這首詩歌,也常感動到淚流滿面。
但這首歌卻又引發我一些問題,不知道算不算是『聖俗二分』的想法。
因這樣的歌,會讓我覺得,似乎我要刻意地捨掉一些我可以享樂的權益(像是錢財用在吃美食等等)。
另外有一首歌『主耶穌,我羨慕活在你面前』,當中的歌詞:
『不讓我心快樂,若我在愛慕、在感覺或思想無你的事物』。
這歌詞也的確讓我困惑,我們在所謂「俗世」的享樂中,怎麼可能隨時感覺或思想神呢?
(隱私已去除,內容有改寫)
答:
你難道沒有過享受美食、看見美景時,內心感動,然後感謝上帝讓你能享受這一切的情形嗎?
寧願有耶穌,不是基督徒只能清苦度日、不得享受,
而是基督徒不以這些享受為主人,並且當上帝收回時,也不怨天尤人。

我們對於『這世界非我家』和『這是天父世界』這種兩個國度的議題,
要有正確觀念。

『我無論在甚麼景況都可以知足,這是我已經學會了。
我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樣處豐富;
或飽足,或飢餓;或有餘,或缺乏,隨事隨在,我都得了祕訣』
(腓4:11-12)

『不論什麼景況』,
意思就是不管是有能力享受物質世界,還是沒能力享受物質世界,
都『可以知足』、都『知道如何處』,
懂嗎?

你可以盡情享受你能力所及的(請注意,是你能力所及的),並且對上帝保持感謝之心即可。
當然,奢華、浪費,那本來就不行,我就不多說。

『我所見為善為美的,就是人在神賜他一生的日子吃喝,享受日光之下勞碌得來的好處,因為這是他的分。
神賜人資財豐富,使他能以吃用,能取自己的分,在他勞碌中喜樂,這乃是神的恩賜』(傳5:18-19)

假使經濟狀況不好,沒能力享受物質生活,也沒有關係,不會怨天尤人、嫉妒別人,這樣就可以了。

十誡第十誡:
『不可貪戀人的妻子;也不可貪圖人的房屋、田地、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申5:21)

小小羊

 


詩歌本身也有生命,也可能被賦予不同的時代意義。

最遭糕的情況是把每一首歌最狹隘的象徵集合起來見證一個偏頗的聖經解釋,就完全走樣了。

聖經的正解結合優美的聖詩,而不是為了市場經濟把迎合流行風味的雜貨打包成套餐,做出來的結果就會比較好一點。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4年12月11日 22:25

 

常常把物質聖俗二分
卻更常把聖火與俗火不分
求 神饒恕
Posted by 貧乏 at 2014年12月11日 22:54

我寧願有耶穌,勝於金錢。 我想這個歌詞沒什麼大問題。耶穌大於金錢嘛。但是如果說「我只要有耶穌不要有金錢」,恐怕有點把耶穌和金錢完全對立意思了。

第二句歌詞,不要愛慕「無你的事物」,我理解的就不要認為事物和上帝無關,為享受而享受。應該如小小羊說的「享受美食、看見美景時,內心感動,然後感謝上帝讓你能享受這一切的情形」。 但如果把「無你的事物」理解為讀經禱告靈修敬拜等等以外的事,那恐怕就比較狹隘了。

總的來說,我感覺這兩首歌表面沒有很大問題。但也可能是我的理解不是歌詞原意。

歌詞寫的和作者在主裡的經歷有關,也和所在的時代有關。如果要深究歌詞含意,恐怕要研究一下作者的背景。

 Posted by 學習 at 2014年12月12日 02:13

正好最近想到類似問題:

歸信前喜歡武俠小說,成為基督徒後,還能不能看武俠小說?
比如金庸寫的,裡面有不少異教內容:佛教、道教、拜火教明教等,
但裡面也有不少行事觀念,合乎聖經,也有對人性的思考。
往往作者寫作時未歸信(比如梁羽生晚年才歸信,金大俠至今未信,為他禱告),未歸回真道的作家很難(不可能?)寫出完全合乎聖經的作品。

還有電影也類似:
比如宮崎駿,和金庸類似,會涉及不少玄幻的日本神話內容,但也有不少合乎聖經的部分內容。

同樣,基督徒能不能看漫畫?
像哆啦A夢之類的,似乎還比較能接受;但火影忍者就似乎不太好說

這些能否用林前6:12說的:「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是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來解呢?

但林前6:14-18節又用與娼妓聯合來反對接觸異教有關的行為。

還是說閱讀觀影的時候,能結合聖經教導思考分析即可?

 Posted by 豬兒瘦 at 2014年12月14日 12:43

TO豬兒瘦:

其實類似的問題小小羊前輩有解答過了

發問:基督徒不能享受世界?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3393291.html

包含後面的討論,就可以正確地將基督徒如何在這世界上生活(包含享受)闡明。

 Posted by 迷惑的羊 at 2014年12月14日 16:35

信與不信者在同一個世界,也是在兩個世界。在同一個世界的人當中有信與不信者,一個世界裡可能還有另一個世界,在那當中又有信與不信者。

所以,問題不是有幾個世界,問題是信或不信。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4年12月17日 21:28

當我12/6第一次唱到〈主耶穌,我羨慕活在你面前〉這首聖詩時,感動莫名…

詞曲優美動人,且歌詞內容與旋律中透出的憂傷很深刻…唯求救主救我們脫離對虛空
俗世的愛慕,教我們只單單愛慕祂,使祂成為我們心裡唯一的滿足。

「知足」是基督徒的屬靈福氣,世物有限終為虛空,唯永恆的主能真正滿足我們內心
的空虛,而不再庸碌外求虛無的短暫福氣。

「你所揀選、使他親近你、住在你院中的,這人便為有福!
我們必因你居所、你聖殿的美福知足了。」(詩65:4)

「因他使心裡渴慕的人得以知足,使心裡飢餓的人得飽美物。」(詩107:9)

「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
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裡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約4:14)

「然而,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
因為我們沒有帶什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什麼去。
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提前6:6~8)

『我每次如夢想人生的善美,親愛主,我求你,必須也在內!
不讓我離開你去尋求快樂,不讓我憑自己去單獨選擇!』

『當每次我想到屬天的福氣,讓我心切羨慕早日會見你;
我今日所希望只有你再來,我那日所快樂只有你同在。』

看到這樣的歌詞,聽見這樣的曲調,只覺得:
〈主耶穌,我羨慕活在你面前〉有這樣的心真是美得無比的!
好愛這首詩! 😀

Posted by 韻安 at 2014年12月19日 22:32

這世界是天父創造與護理的這真理不會變,被造者並非永恆不變,我與世界的關係也不是永遠不變。為了知道甚麼而信也不一定就能信,不是信的動機決定能不能信。

如果你說你信的動機比別人信的動機好,所以你知道的比別人知道的多,你還是沒有解答誰才可能信的疑問。這是永遠掙脫不出的困境,永遠圍繞著關係人的圈子打轉。

因此我們必須呼籲無論是華人或非華人教會都不要再掙扎了,必須要找出逃避聖經的原因,突破傳講聖經的心理障礙,回歸聖經而不是又回到關係人的走不出來的迷宮。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4年12月24日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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