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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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9日教會流行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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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基督徒可以借錢給人嗎?可以收利息嗎?

答:

借錢給『弟兄』,盡量不取利息;

借錢給『非弟兄』,可以取利息。

因為『生活困難』而來借錢的,盡量利息少;

因為『生意經營』而來借錢的,不在此限。

『你的弟兄在你那裡若漸漸貧窮,手中缺乏,你就要幫補他,、、

不可向他取利,也不可向他多要;、、、

你借錢給他,不可向他取利;借糧給他,也不可向他多要』

(利25:35-37)

『你借給你弟兄的,或是錢財或是糧食,無論甚麼可生利的物,都不可取利。

借給外邦人可以取利,只是借給你弟兄不可取利。

這樣,耶和華你神必在你所去得為業的地上和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

(申23:19-20)

『聖徒缺乏,要幫補』(羅12:13)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

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

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

(約13:34-35)

但是,對於『生活困難』的借錢,請注意一個提醒:

小心假弟兄!

小心動輒說自己生活很困難的人!

『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辭,就當向那應得的人施行』(箴3:27)

因此,對於真正貧困的弟兄,我們要積極伸出援手;

但是,對於要利用別人愛心的假弟兄,這是不應得的人,我們要有智慧拒絕。

至於教會裡的『商業性』金錢往來,則能免則免,

除非你打算救濟他——借了沒還也沒關係。

我們要小心,不要把『濟貧』和『借貸』搞混。

濟貧是不用還的,

借貸是要還的。

問題是,教會的人向你借錢而不還的時候,你要如何處置?

告他?

聖經禁止基督徒之間的事隨便上法院喔!

基督徒要小心,不要隨便幹羞辱主名的事。

算了?

錢回不來,你睡得著嗎?

你真的不在乎金錢損失?

要賺利息,請找銀行,或做其他投資。

不要在教會裡用金錢借貸賺利息。

你賺的,有時還不夠賠的。

基督徒要有智慧。

該幫的人,要認真施展基督徒的愛心去幫;

不該幫的人,隨便去幫,是沒善盡上帝管家之責。

請注意我一個提醒:

使用沒有智慧的愛心去幫助未信者、假弟兄、或是不應得的人,

你很難因此而為主贏得靈魂、帶對方真正信主、或是讓對方真心敬重你;

相反的,你反而會使自己和上帝被這種人在心中嘲笑——-笨!

這些人會洋洋得意自己利用了基督徒的愛心,並且暗笑基督徒笨。

這種人打死都不敢信基督教(就算信也不是真信),因為怕信了之後和你一樣越信越笨。

相反的,假使你有智慧拒絕,對方反而心中不敢嘲笑你和基督教。

小小羊


在路加福音6:34-35「你們若借給人,指望從他收回,有什麼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借給罪人,要如數收回。你們倒要愛仇敵,也要善待他們,並要借給人不指望償還,你們的賞賜就必大了,你們也必作至高者的兒子;因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中所提到的:「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我想是指要我們學習上帝,恩待忘恩的人,和作惡的人,而且這段經文直接提到「借給人不指望償還」。
請問這是否表示,上帝希望我們透過「不指望償還的借出」(其實幾乎是贈與)來恩待我們明知是忘恩的、作惡的人,就算他可能會嘲笑我們、嘲笑上帝?

Posted by 約書亞 at 2014年10月20日 13:17

請問這是否表示,上帝希望我們透過「不指望償還的借出」(其實幾乎是贈與)來恩待我們明知是忘恩的、作惡的人,就算他可能會嘲笑我們、嘲笑上帝?
答:
不是!
我們解經,必須考慮『全本』。
因此,當我們把舊約摩西五經說的『借錢給弟兄不要取利』的觀念一起放進來,
就會知道『貧困弟兄的借貸』,不要取利,甚至不要冀望償還。
『之後』,就算萬一對方忘恩與作惡,也沒有關係。
但是,這不表示『之前』明知對方會行惡、或是不須仔細去評估,也一樣借錢給對方。
道理很簡單,我舉個例:
假使你明知道對方借錢要去買毒品,你也該借錢給他,
然後說『善待忘恩與作惡的』?
聖經一定要『全本』解通,千萬不能單靠一句經文建教義,
否則很容易出問題。
最常見的問題,常出現在『愛心』、『傳福音』、、之類議題上,
幾乎都會使很多弟兄姊妹忘了智慧、順位、公義、、、和其他相關經文。
結果,使基督教變成愛心教、福音教,但其實是笨蛋教。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4年10月20日 15:28

看到這篇文章,實在是認同小小羊所說的;
特別是這段
最常見的問題,常出現在『愛心』、『傳福音』、、之類議題上,
幾乎都會使很多弟兄姊妹忘了智慧、順位、公義、、、和其他相關經文。
以致於一些假弟兄或假姊妹在各教會之中以網路團契為名義借貸合夥
到最後還是用詐欺甚至恐嚇的方式取財;經由幾位人證得知該人為累犯!
這是我血淋淋的親身經歷啊!後來想想,能怪別人嗎?
怪自己沒有智慧和分辨能力,選擇當自以為是善人,其實是濫好人罷了!
若寫的內容有不妥或偏離之處,煩請小小羊弟兄刪除之!!

Posted by 兔媽 at 2014年10月25日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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