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圣经观点,已再婚的前夫妻,可以重新复合吗?从谢霆锋和王菲复合谈起
近日有个新闻,是据传王菲和谢霆锋可能复合。
他们当时是恋人,并未结婚。
但是,为了教导下面的问题,所以‘假设’他们当时有结婚:
假使他们之前曾是夫妻,后来离婚。
之后彼此各自再婚,然后又都离婚。
那么,他们二人现在能不能复合,并且重新结婚?
拿这事例,不是要来探讨八卦内容,请不要误解。
我不去探讨事件曲折,也不去探讨前因后果。
我只是单纯用这实际例子,要讲述一个圣经问题:
夫妻离婚后,假使有任一方与他人再婚,之后又离婚,
那么,这对前夫妻,可以重新复合吗?
这是一个棘手问题,
但是,圣经答案其实可能很简单,而且很明确。
然而,很多基督徒并不知道答案,没读过那句经文。
因为,我们常常只读新约,不读旧约;
也因为,面对旧约,很多人常以为无法应用在现今社会。
假使我们只读新约,那么,我们恐怕很难回答夫妻二度离婚后可否复合这问题。
因为,我们几乎都会很自然用爱心啦、包容啦、饶恕啦当唯一的思考,
却不知这样的思考,已经砍掉一半的圣经,因为另一半的圣经是在讲‘公义’。
当我们的思考只剩一半圣经时,我们很难产生整体性的思考。
另外,也请不要以为艺人间这种复合问题不会发生在基督徒身上,
因为,基督徒之间也可能发生这种事。
近代重要重申历世历代正统信仰的ICCP信仰宣言,就明确做出教导,
禁止这种‘离婚又再婚,然后又离婚,前夫妻复合’的行为。
ICCP 信仰宣言主题十六:关于婚姻、离婚、和再婚
第十八条
‘我们否认离了婚再婚,后来又跟其他配偶离婚的人,可以之后再跟他们原来的配偶再婚’。
圣经依据主要是:
‘(离婚)妇人离开夫家以后,可以去嫁别人。
后夫若恨恶她,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
或是娶她为妻的后夫死了,
打发她去的前夫不可在妇人玷污之后再娶她为妻,
因为这是耶和华所憎恶的;
不可使耶和华你神所赐为业之地被玷污了。’
(申24:1-4)
当离婚之后,假使再婚了,
那么,万一
1. 又再离婚
2. 再婚的配偶死了
这时,是不能再去找前配偶进行复合,重新结婚的。
圣经特别说这是‘上帝憎恶的’,会‘玷污’的。
当然,我们身在新约时代,使用旧约经文,要很小心。
因为,旧约经文,未必可以原封不动、完全照字面意思拿来放在现今。
毕竟,主耶稣已经成全律法,而且圣经一律要用新约来解旧约。
但是,反过来讲,我们也不能因为现今是新约时代,
就认为旧约都被废弃,都不须在意。
因为,主耶稣是成全律法,并非废弃律法。
废弃,是指通通不用;
成全,是要看状况。
原则上,在新约时代:
旧约的仪礼律都被主耶稣成全,废弃不用(如:现今不用杀牛献祭);
旧约的道德律都被主耶稣成全,用更高的标准来看待(如:心中淫念,就是犯奸淫);
旧约的法律类条文,只取其精义,未必照处罚刑度执行。
那么,这段申命记经文,要表达的是什么?
有很多可能,但其中之一,应该是禁止人的三心二意、对婚姻的随便。
圣经对婚姻的原则,一向是一夫一妻、至死分离、反对离婚(除极少数状况可离婚外,其他都不可离)。
但不管如何,由于人心的罪,还是很多人离婚了。
离婚,很多时候,都是因为对配偶不满意,
套句现今俗话说,就是‘个性不合’。
因为不满意,所以离婚,然后又再婚了。
既然再婚,那就该忠于第二段婚姻。
可是,一样又有很多人会变成习性,又对第二任丈夫或妻子不满意,
然后又开始外遇,或是又开始怀念起前夫或前妻了。
这时,又离婚,然后和前夫或前妻再婚。
这其实是一种淫乱的行为,不断混乱。
所以,圣经才会使用‘玷污’这种词汇。
离婚之后,假使前夫前妻双方‘都未’再婚,
那么,二人彼此复合是可以的。
‘妻子不可离开丈夫,
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林前7:10)
可是,假使离婚之后,前夫前妻有‘任一方’再婚了,
这时,前夫前妻已经不能再复合,重新结婚了。
小小羊
补充说明:
本文不讨论耶3:1的问题,以免篇幅过长。因为耶3:1虽然也是讲述类似经文,
但却是使用在人神之间,而且是探讨灵性的悔改问题,无法单纯使用在人与人之间的实际生活问题。就像‘耶和华说:背道的儿女啊,回来吧!因为我作你们的丈夫’(耶3:14)我们不可能以为这是指父亲可以娶女儿、父亲可以娶儿子,并且上帝认同这种乱伦还有同性恋的行为。所以,本文不讨论该经文。
我晓得小小羊的重点是在讨论已再婚的前夫妻,可以重新复合吗?
但您举的例子并不完全正确,
王菲和谢霆锋并没有结过婚…
他们当时只是男女朋友,
Posted by Larry at 2014年9月27日 04:38
非常感谢Larry弟兄的提醒,
我已经重新更正并改写第一段,使之变成假设状况。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4年9月27日 08:32
前阵子小组刚好讲到这段经文,结果女生看到"玷污"两个字都生气了,觉得这有性别歧视…是啊,怎么没想到这是要求男女双方的经文呢?重点是在禁止对婚姻的随便啊!谢谢小小羊!
Posted by 温和 at 2014年9月28日 18:54
结婚的夫妻并不就因为结婚了而除去罪恶,这世界并不缺少邪恶的夫妻档。
你明知一个人不信也不明白圣经,你还要反抗那个人强加在你身上的意见,你这不是在替自己找麻烦吗?
解决之道是不要总是问那个人最后的结局将如何,就算是最律法主义的人还是有可能得救,最反律法的人,也有可能得救。
一个人受了律法主义的好处,未必会变成律法主义者,同理,一个人受了自由主义的好处,也未必会成为自由主义者。
圣经不懂要问,没有人可以解答是另一回事。某人的结局如何,无论是你的父母子女,你的朋友同学师长,都不是该你管的。我指的不是权柄的关系,我指的是一个人最终面临上帝的审判,一个不信的人以上帝审判者自居,不但愚昧,也给人轻看。
为了你自己的尊严,不要任意审判人的罪恶。为了上帝国度神圣的使命,把握时机传福音给人,当然如果你自己不信,你对人的影响力是很有限的,就算你和你的爱人是模范夫妻,没有多少人会在乎的。
现在你该知道,一个传福音的人,不是如你眼中那样不堪的下等人,而你,是不配传福音的,不是你比传福音的基督徒更高贵。
人们遇见一个牧师好像就一定要谈论福音的事情,但是这个人和牧师都是不配的人。教会的长老,说实在的,人前人后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套标准审判教会的长老,没有谁比谁更高级。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4年9月30日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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