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不要再追求看見『天降金粉』了
『天降金粉』的現象與追求,是現今在不少教會裡,很流行的事。由於許多教會與信徒,均鼓勵這樣的行為,甚至就是這樣教導。因此,我們實在不能不認真來思索這件事。
『唯獨聖經』,是每位基督徒都必須謹守的原則。
一旦廢棄這個原則,我們事實上已經是在廢棄自己的信仰根基。
唯獨聖經、唯獨救恩、因信稱義,這都不是甚麼了不起的新發現,
這是歷代聖徒一律謹守的分寸與原則。
基督教從改教運動開始,馬丁路得與加爾文,以及之後的基督徒,大家一致堅持這樣的觀念。
因此,在『唯獨聖經』的原則之下,
我們開始能檢驗各種觀念與教義。
廢棄了『唯獨聖經』,我們就變成各說各話,無法知道何為對、何為錯。
這樣一來,我們的信仰,又有甚麼準繩與依據可以遵循呢?
遇到各種教義與學說,我們又如何去進行檢驗呢?
甚至,連我們所信的任何內容,都可能成為存疑。
所以,『唯獨聖經』,就成為很基本的觀念,人人都應遵守。
當我們遇到一個教導,遇見一種教義時,
我們必須用聖經來檢驗。
不能說『我們牧師就這樣教』。因為,牧師難道就不會教錯?
別忘了,連奧古斯丁、馬丁路得、加爾文都會教錯,都有理論被教會棄置。
不能用『別人都有這種經驗』。因為,信仰是建立在上帝的話上面。
否則,別的宗教裡,也有各種經驗,我們能因此就去相信嗎?
不能用『我親眼見過』。因為,我們信,是『憑信心不憑眼見』。
否則,沒見過就表示不存在?或是人人所見不同,因此信仰內容就變來變去?
這種流行的『天降金粉』現象,我只問一句:
請問,聖經依據何在?
如果有聖經依據,我們可以做進一步討論。
但是沒有聖經依據時,接下來的問題就嚴重了:
沒有聖經依據的東西,大家一窩風在追求些甚麼?
讓我們站在上帝面前,敞開自己的內心反省。
在神面前,沒有任何內心深處的事或想法,能逃避祂的面。
因為別人有看到,所以我也要去看?
若是如此,我的信仰,就成為追求眼見,而不是追求真道。
這樣一來,我和那些跟流行、湊熱鬧的社會現象,有甚麼兩樣?
但是,上帝是這樣教導我們的?
『猶太人是要神蹟,希利尼人是求智慧,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林前1:22-23)
因為別人有看到,我沒看到。為了避免低人一等被比過去,所以我也要追求?
若是如此,我的信仰,就成為和人比高低的信仰,而不是追求自己在上帝面前交差的信仰。
這樣一來,我和那些社會上到處比來比去、怕被人比下去的情形,又有甚麼不同?
問題是,上帝是這樣教我們的?
『耶穌對他說:我若要他等到我來的時候,與你何干?你跟從我吧!』(約21:22)
因為別人有看到,我沒看到。為了避免被人嘲笑,所以我也要看到?
若是如此,我的信仰,就成為怕被人笑、看人更重於看神的信仰。
這樣一來,我和社會上怕人笑貧不笑娼,所以去做一些事的情形,又有何兩樣?
聖經是如何教我們的?
『這是因他們愛人的榮耀過於愛神的榮耀』(約12:43)
因為我要看到,這樣才能榮耀主、見證主?
所以,沒看到的人就無法榮耀主見證主?
或是說,有看到的人就比較能榮耀主見證主?
上帝需要我們這種的榮耀或見證?
我沒看到金粉降下,少了我的見證,上帝的榮耀就會減損一分?
聖經如何說?
『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10:17)
主耶穌叫我們去傳祂的『道』,還是叫我們去傳『奇特的現象』?
是『道』比較重要,還是『神蹟奇事』比較重要?
或是說『主和他們同工,用神蹟隨著,證實所傳的道』(可16:20),
因此就以為,沒有神蹟奇事,道就不能被證實?
所以每次傳的道,都必須有神蹟奇事才可以?
這經文是這樣解的嗎?
我們將上帝的『道』,貶低成『神蹟奇事』的附屬品?
『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羅1:16),
『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約1:1)
『道』就是『上帝』。我們竟將之貶低成『有神蹟奇事才能證明上帝』?
上帝需要神蹟奇事來證明?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請捫心自問,追求『天降金粉』,目的何在?
趕流行?看熱鬧?追逐眼見?看重眼見?
沒有看見這種東西,自己的信仰就不夠堅定,信仰就無法更深?
我們是追求基督本身,還是追求各種現象?
我們把信心拿來追求看東看西,還是把信心建立在上帝的真理中?
親愛的肢體們,如果,我們追求的重點不是『道』,那我必須說:
您已經走錯路了,請歸回正道吧!
『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裏所出的一切話』(太4:4)
『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林後5:7)
『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詩119:105)
當耶穌在四處傳福音時,許多人跟隨祂。
有人是為了神蹟,有人是為了吃餅得飽。
但是,主耶穌希望我們是為了甚麼來跟隨祂?
『西門彼得回答說: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約6:68)
我們呢?是為了永生之道嗎?
當馬大在四處張羅,馬利亞卻在耶穌腳前聽道,
主耶穌如何說?
『馬大!馬大!你為許多的事思慮煩擾,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馬利亞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奪去的』(路10:41-42)
單單聽道,就已經是上好的福份。可是我們的選擇呢?
『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10:17)
聽甚麼道?就是聽基督的話。
基督的話,就是上帝的話。
上帝的話,就是聖經。
任何講解上帝的話,讓我們更明白聖經意思的道,這才是值得我們追求的。
『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詩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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