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8:3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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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28日成圣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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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问:一个人平常生活不合理,后来遇到经济困境,基督徒该不该帮忙?

问题:

如果一个人平常的生活开销不合理,但他突然遇到一些问题,例如

1.他家人(或他自己)生病, 他要为家人(或自己)给一点住院的开销

2.他突然失业,无饭吃

这类情况下,那基督徒应否帮他呢?

答:

我觉得,这要看个人感动。

假使是我,对这类的,我不会给私人的帮助。

但是,我认为教会可以用教会名义,进行急难救助。

由教会群体出面处理,而非个人处理。

但是,我认为,这种帮助,是必须要求对方付上代价的:

该改正错误生活习惯,就必需改正,并且必需持续接受教会辅导监督。

假使对方没有明确改正行动,教会就必需终止补助。

那些自作自受型的,有些,后来会悔改,但是不多。

其实,多数都不会悔改的。

因为,要改正错误观念与行为,是很痛苦的事。

很多这类的人,会选择继续留在原本的观念与生活习惯里,

而不愿真正付出血汗去改正。

这种话,看起来很没爱心。

但是,酒鬼能存活,就是因为有太太在给钱,否则酒鬼早就没钱买酒,

早就自然因没酒喝而戒酒成功了。

酒鬼要等太太死了、没人给钱了,才勉强有机会戒掉酒瘾。

同样的,很多这类生活开销不合理的人(包括基督徒),

就是因为他们可以从别人那里借到钱(其实,借了也不会还),所以他们也不会想改。

基督徒的爱心,其实是很多人的重轭。

因为,在爱心口号下,很多人不敢不借。

可是,圣经讲的,是借给那‘应得的’。

这种自作自受型的,很少是应得的。

这是我个人看法,提供参考。

有篇文章,可以参考一下:

请务必训练自己看重反合性经文

小小羊


其实,就了也不会还)有错字
———————————————

版主回复:
感谢提醒,已更正
小小羊 敬上

Posted by 郭丁丁 at 2014年5月28日 23:29

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辞,就当向那应得的人施行(箴3:27)
爱心,亦要有公义、智慧
发问:基督徒跟滥好人的分别是什么?
酒鬼很可恶,但酒鬼背后的妻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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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 ‘发问:成年后,兄姊对弟妹间有权柄吗?’的回应说,“圣经规定,爱亲人必须优先于爱教会的人(包含照顾、经济、、、)”
(若理解无错)我理解是家人生活不合理,有经济困境,需帮助;其他人,看个人感动,请问我理解对吗?谢谢

Posted by 无名 at 2014年5月29日 21:00

我理解是家人生活不合理,有经济困境,需帮助;其他人,看个人感动,
请问我理解对吗?
答:
不太对耶!
‘家人生活不合理,有经济困境,需帮助’这句不对;
‘其他人,看个人感动’这句可以。
帮助的优先顺位:
家人 > 基督徒 > 非基督徒
但是,别忘了,向那‘应得的’。
家人 ≠ 应得的
我举例而言:
1.你是父母,你的儿女未成年,但生活不合理,有经济困境
答:
你有责任帮助,但是,你更有责任管教!
因为,你若不管教,表示你放任儿女生活花费不合理。
2.你是哥哥,已成年,已成家,父母仍在,弟弟未成年,但生活不合理,有经济困境
答:
你没有义务帮助,也未必有权柄管教弟弟。
责任与权柄是在父母身上,不是你身上。
(当然,假使你是养家者,而父母授权给你管教,另当别论)
3.兄弟均成年,均已成家,但弟弟生活不合理,有经济困境
答:
哥哥并无义务一定要帮助弟弟,也没有权柄管弟弟。
随便举些例子,应该可以理解观念才对。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4年5月29日 21:56

感谢小小羊兄长回答,否则可能不知已错

Posted by 无名 at 2014年5月29日 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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