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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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26日政治与政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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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有沒有革命(或是反抗政府)的例子?(下)

那麼,話又要講回來了,聖經有沒有要人不准革命、要順服的啊?

有啊!

別的不講,單單耶利米書的例子就是啊!

猶太王國即將滅亡前,上帝透過先知耶利米的口,不斷要猶太人投降敵國巴比倫。

這叫叛國罪耶!

新約更別提了,主耶穌自己不推翻羅馬帝國,保羅書信也沒要基督徒推翻羅馬帝國。

很多經文,都要信徒忍受苦難,做消極性的逃避、躲藏,而非積極性的反抗。

可是,這就表示舊約那些革命的例子都可以作廢嗎?

若是如此,那麼我們都該效法羅馬帝國的基督徒一樣,

或是都該像耶利米時期一樣,

反正國家滅亡,就該順服,不能反抗,是嗎?

那日本侵略中國,大家也該投降,是嗎?

而摩西出埃及、士師記就通通都錯誤了?

所以乾脆國防與軍隊都裁撤就好,任何人來侵略我們都投降?

問題出在哪裡,知道嗎?

問題出在『所有權柄都是出於神』,這是包括後來的權柄,

也就是任何反對者建立的權柄,也都是出於神的。

換言之,這種順服,是一種『動態』的順服,而非『靜態』的順服。

再加上新約也講得很清楚——–順服神而不順服人是應當的。

因此,請注意我的提醒:

事實上,聖經並沒辦法給我們很簡單的原則,輕易就能套用在政治領域上。

正因為聖經並不是專講政治的地上國的書,而是著重信仰的天上國的書,

所以,我們無法在聖經裡找到太多可輕易套用在政治上的東西。

我們所擁有的,只有一些大概性原則,但並無太詳細內容。

所以,當我們要將信仰拿去和政治結合時,

我們無法輕易就說聖經說一定要如何如何。

以人民對政府的態度為例,聖經其實二種情形都有:

有叫人順服的,也有叫人反抗的。

其實,就連耶利米說的投降敵國,也是反抗當時尚在執政的猶太政府的命令的。

因為,當時的猶太政府,當然反對投降,而是主張抵抗,並且是非常努力抵抗侵略的。

結果,耶利米正因為反對政府,還被政府刑罰呢!

而且,就算可以革命,也不是人人都可以擅自出來革命,也不是每次革命都符合上帝心意。

以色列人在埃及受苦四百年,必須等到摩西才是真正上帝興起的革命者。

在這之前,假使有任何人受不了被欺壓的痛苦而反抗,都是自己找死,沒有上帝的指令。

上帝時間還沒到,就是只能等待。

上帝對於受苦的人民,一直有『給領導者帶領革命』與『忍受苦難』兩種做法。

何時、何地、何法,完全是上帝主權,非我們事先所能預期與僭越。

所以,對於受苦的以色列人,上帝可能給他們摩西、士師們,來進行革命,脫離暴政;

但是,對於受苦的以色列人,上帝一樣可能叫他們忍耐,忍受痛苦,不要抵抗,一如耶利米時期。

而何時使用哪種狀況,坦白講,我們很難明確於現今得知。

所以,要革命的人,必須自己反問:上帝真有呼召我進行革命嗎?

對於反對革命的人,也必須自己反問:上帝真沒呼召他進行革命嗎?

正因為很難確認,所以,我們最好盡量保守一些,不要太快下定論。

大家可以依據自己領受,去決定參與革命或反對革命,

但是,不要隨便就認為對方違反聖經。

因為,沒有革命者可以隨便拿聖經來宣稱一定要這樣做才對,

也沒有反革命者可以隨便拿聖經說一定要這樣做才對。

另外稍微提一下,在判斷革命陣營有無上帝呼召時,我們不能以參與者的宗教信仰來當成唯一判斷依據。

因為,在政治上,上帝本來就可以興起非基督徒來當上帝的僕人,執行上帝任務。

亞述帝國、巴比倫尼布甲尼撒王、波斯王古列、、、。

最後,我要提出一些簡單的結論(以下只講革命,但其實各種反抗政府的模式都包括在其中,只是我省略不提):

1. 我們無法輕易從聖經說基督徒一定要革命,或是一定不可革命。

2. 聖經裡,同時有基督徒革命與不革命的例子。

3. 假使有人要革命,我們不能輕易就說對方不合聖經。

4. 基督徒不能輕易革命,但萬一真的沒辦法而要革命,也不是不合聖經。

5. 然而,假使要革命,請先搞清楚自己真有上帝呼召嗎?

6. 同樣的,假使要反對革命,也請先搞清楚革命陣營真的沒有上帝呼召嗎?

7. 正因為很難確認,所以我們盡量不要太快下定論

8. 基督徒可以依據自己領受,決定是否參加革命。

9. 不管參加或不參加、不管同意或不同意,我們都該予以尊重。

10. 面對革命,我們可能盡量保守些,不要太快下定論會比較好。畢竟,上帝隱密的旨意,神聖可畏,我們常事先不得而知。

每個人有權利決定自己採取什麼立場。

假使有人反對革命,我絕對尊重,只要這人是前後一致即可。

好比說:

有人反對革命,所以,認為任何革命都是錯誤,連美國獨立、中華民國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都是錯誤。

假使真抱持這種態度,那麼這是可以的。

但很不幸的,很多基督徒,是雙重標準,

不敢說美國獨立、中華民國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是錯誤,只敢責備反對現今政府者是暴民。

那麼,這種雙重標準的態度,是很嚴重的錯誤,我們一定要改正。

有部電影——–『教會』(mission)——-裡面的一段狀況,可以拿來做為例子。

當地土著受逼迫時,駐守當地的兩位神父,剛好有兩種不同的觀念與做法:

甲神父主張和平,寧可受死也不反抗,所以他和許多當地信徒一起在政府攻擊下而死亡。

乙神父主張反抗,而且採取武力來抵抗。後來一樣和許多支持的信徒戰死了。

對這兩種模式,我們都該予以尊重。

信徒有權依據自己領受,決定要順服或反抗政府。

順服者,不應責備反抗者;

反抗者,不應責備順服者。

大家彼此尊重各自的領受,這樣才合宜。

畢竟,沒有人有權宣稱自己的決定就一定是上帝旨意。

另外,稍微提一下新派。

沒錯,很多時候,新派的解經與思想是錯誤的。

但是,我們不能因為新派多半主張可以反對政府,我們就反過來認為反對政府一定錯誤。

其實,這是很簡單的道理,但很多人卻常會忘記,所以我特別提醒一下。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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