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只能順服政府?那麼,要順服哪一個朝代啊?
基督徒只能順服政府?
那麼,你該順服孫中山先生,還是該順服清朝?
對孫中山先生而言,他是『反抗暴政,合理不順服政府』;
對清朝而言,革命黨人是『暴民,違反國家法律』。
所以,你該不該順服清朝?
該不該嚴厲譴責孫中山先生這些革命黨?
該不該咒罵黃花崗這些人是該死的違反法律的暴民,而不是偉大的烈士?
假使你想順服清朝,那麼,順服清朝就夠嗎?
清朝以上呢?忘記清朝上面還有前朝嗎?
你該順服誰?
該順服明朝,還是該順服清朝?
對清朝而言,他們是『順天應人,推翻腐敗政權』;
對明朝而言,清朝是『暴民,違反國家法律』。
再往上呢?你到底要順服哪個朝代?
因為可以一直往上推,明朝、元朝、宋朝、、、,
而且,每個後來的朝代,都是武力推翻前朝:
對每個後面的朝代而言,都叫『合理不順服政府』;
對每個被推翻的前朝而言,後面的都是『暴民,違反國家法律』。
所以,你到底要順服哪一朝啊?
哪一朝的法律才是你必需順服的法律啊?
後面的永遠都是違反前朝國家法律的耶!
中華民國建立以後呢?
你要順服誰啊?
是不是該要求順服清朝?
否則你就是順服暴民政府了,是這樣嗎?
中日戰爭時,日本在中國佔領區成立一些政府,
我們叫『偽政權』。
問題是,那也是政府耶!
所以,該不該順服那些日本扶植的政府啊?
基督徒不是該順服政府嗎?
為何叫那些忠誠順服者叫『漢奸』呢?
為何叫那些政府是『偽政權』呢?
對於各種抵抗淪陷區政府的人而言,他們是『推翻侵略者』;
對於淪陷區的政府而言,那些人叫『暴民,違反國家法律』。
國共內戰呢?
你到底要順服誰啊?
對共產黨而言,他們的行為是『順天應人,反抗暴政』;
對國民黨而言,共產黨是『暴民,違反國家法律』。
所以,到底要順服誰啊?
假使我們不知道『基督徒順服在上掌權者』是一種『動態』而非『靜態』,
我們就會講出荒腔走板的話。
因為,現今很多譴責所謂「暴民」的,剛好就是身為孫中山這種「暴民」的國民,竟然還對孫中山這些革命黨「引以為榮」!
可是,假使建立起正確的『動態』順服觀,
我們就會知道孫中山先生是偉大的國父,而不是違反國家法律的暴民,
而且,對於任何反對政府者,我們也不敢隨便稱對方是暴民。
什麼是『動態』的順服觀?
基督徒要不要順服在上掌權者?
要!
問題是,這個順服,是包括『後來』取得政權的在上掌權者,一樣要順服!
因為,『沒有權柄不是神所命的』(羅13:1),
這包括『後來』的權柄!
也就是說,革命者推翻前朝建立的權柄,也是神所命的!
因此,孫中山的革命黨推翻前朝,我們一樣要順服這個革命黨所建立的政權,而不須去順服前朝。
但是,就只能順服中華民國,不能順服後來反抗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嗎?
當然不是!
正因為是動態的順服,所以,對任何權柄,我們都同時在進行『順服』與『不順服』,而這種狀態是會變動的。
基督徒永不變動的順服,只有對神,而不是對人,或一切人所形成的組織(包括政府)。
我們對人的順服,絕非永遠死忠的順服,而是不斷變動狀態的順服。
既然順服在上掌權者是一種『動態』而非『靜態』,
如此一來,我們還能隨便就說不順服者是暴民、是違反國家法律嗎?
當然不行!
否則,反抗中日戰爭時日本建立起的各政府,就會變成喪失信仰正確性。
大家應該可以發現,這種『動態的順服觀』,
比較可以合理解通各種信仰與政治問題,
而且對任何政府都是一種警惕———-
基督徒會順服政府,但當政府不好時,基督徒卻未必順服。
我們千萬不要忘記:
朝代是可以更替的!
政權是可以變換的!
法律是可以改變的!
正因為這些都是『動態』而非『靜止不變』的,
所以,我們不要以為拿『現在』的朝代、政權、法律,
就可以輕率定義『未來』的朝代、政權、法律。
而未來的朝代、政權、法律,以先知型態在要求現今在上者改革、反對現今在上者時,
我們最好不要太快就跟隨當今政府做出暴民、違反國家法律的定論,
否則,就很容易變成自己打自己的臉。
請注意,我不是叫大家動輒去反抗政府,甚至武力革命,請不要誤解!
我在講的是請不要隨便就認為反對政府者就是暴民、就是違反國家法律。
很多東西,話不要講太早!
否則,美國開國就是暴民,就是違反英國法律!
中華民國開國就是暴民,就是違反大清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國就是暴民,就是違反中華民國法律!
所以,通通都是暴民,我們都是暴民國家的暴民後代。
問題是,這樣的說法,對嗎?
當然不對!
難不成,我們以為二次大戰時,
假使我們身為日本國民,也必須順服日本政府,努力在七三一部隊裡毒殺中國人,不能積極或消極反抗?
假使我們身為德國國民,也必須順服德國政府,努力屠殺猶太人,不能積極或消極反抗?
難道我們以為基督徒努力順服政府,做出各種邪惡行為,才叫合聖經?
請不要告訴我政府不會做出邪惡的事!
請不要對我搬出政府各種冠冕堂皇的話!
因為,二次大戰時的日本政府,也會講出很合理、很偉大、很合法律的理由,來進行各種侵略、各種殘殺中國人的行為;
因為,二次大戰時的德國政府也會講出很合理、很偉大、很合法律的理由,來進行各種侵略、各種殘殺猶太人的行為。
畢竟,有哪個政府,會認為自己是邪惡的嗎?
有哪個政府,會認為自己哪項法律、行為、措施、、、,是錯誤的嗎?
民主國家的政府,就不會做出錯誤的事?
那黑人應該要一直當黑奴,而且黑人應該永遠不能和白人同車廂,
因為,當時的法律,這些都是正確的;
任何反對這種法律的,都是當時的暴民、都是違反國家法律者。
但是,歷史會告訴我們,誰才是真正暴民!誰才是真正違反國家法律者!
現今的美國,還有人敢說黑人民權運動的金恩牧師,叫暴民、叫違反國家法律者嗎?
歷史已經讓我們看見,這個當時所謂的「暴民」、「違反國家法律者」,
是偉大的良心的正確法律的爭取者!
反而當時那些嚴厲鎮壓所謂「暴民」、口口聲聲說「維護國家法律」的,
才是被歷史譴責與否定的人。
基督徒只能順服政府?
順服哪一朝啊?
基督徒不能反對政府?
要一起「奉公守法」,努力屠殺中國人和猶太人嗎?
弟兄姊妹們!
假使你對順服政府的觀念,解不通我的提醒,
那麼,該冷靜想清楚了!
因為,你會變成順服人而不是順服神了!
因為,對你而言,政府變成無罪無誤的神,你會完全順服,而不知用聖經來對政府各種行為進行檢驗了。
假使還是搞不懂,我再提醒一個更殘酷的實例:
南斯拉夫內戰時,身為基督徒的你,該不該努力遵行政府『種族清洗』的意志,
努力去殺你鄰居的小孩、槍斃你鄰居的丈夫、強姦你鄰居的妻子,
只因他們是回教徒?
我沒騙你,當時真的是基督徒在屠殺回教徒!
壞透了的,是基督徒,不是回教徒!
(*註)
動態的順服觀!
記住!
1.順服在上掌權者,是必需連後面的政權,也要順服
2.順服神而不順服人,是應當的
3.我們對於任何人的權柄,都同時在進行『動態的』『順服』與『不順服』
基督徒絕不輕易革命!
但是,萬不得已時,基督徒進行革命,也不是不行!
否則,你就是在咒罵黃花崗那些人是活該被殺的暴民!
對了,很多人恐怕不知道,美國開國和中華民國開國,
很多都是基督徒!
這些人都是當時政府口中的暴民、違反國家法律者。
而這些人,都被後來的美國和中華民國歷史,尊稱為先烈和開國先賢,
而不是遵照當時政府的說法,說這些人是暴民、是違反國家法律者。
*註:
嚴格說起來,南斯拉夫內戰時,對對方做出屠殺這類種族淨化(種族清洗)的行為,各種族、各宗教都有。
有基督徒對回教徒進行種族淨化,也有回教徒對基督教徒做出種族淨化。
但對我而言,身為基督徒,卻會對不同宗教、不同種族的人做出種族淨化這種令人髮指的事,
是非常嚴重且不可思議的。
除非我們不讀聖經、亂信一通,否則,怎會順服政府做出這種嚴重違反聖經的事?
納粹德國的基督徒屠殺猶太人、南斯拉夫基督徒屠殺回教徒,
這都是很嚴重且不能不令我們深思的歷史教訓——-
為何基督徒會順服政府到犯這種大罪程度?
基督徒順服政府的分寸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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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同但有地方不懂的,可以來信發問。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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