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8:3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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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10日罪、得救、因信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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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问:1.说谎对神认罪后,也必须对人认罪吗?2.离婚认罪悔改后,依然处于罪的状态吗?

发问:怎样才算叫认罪“悔改”呢?是只要在主耶稣认罪悔改就好了吗?

(我这里是指那种真正真心认罪悔改,甚至是痛哭悔改、 对罪很痛苦、很敏感)

(那种轻轻松松认罪的,我个人觉得不算,不过当然这要由神来判断)

假设某人犯了说谎的罪,也跟主认罪悔改了,

那他需要跟人澄清说“某件事我向你说谎,我求你原谅”吗?

即使是善意的谎言?

(像是心里觉得某人很丑,但还是说“不会,你不丑,你有你的特色与魅力”)

(这是否算心里不诚实?)(像雅各欺骗,夺了长子的祝福,我想还是罪吧?)

另外,像离婚的罪,那离婚的人是不是一直处在罪的状态中呢?(即使已经认罪悔改)

又或者他认罪悔改后,又再婚了,岂不是又犯新的罪?

那假设他又再为再婚之事认罪悔改了,仍处在奸淫罪中吗?

答:

你问问题的方式很好,尽量多讲一些,我比较能知道你真正困惑之处,

然后做出比较能贴近你问题的回复。

我最怕的是问问题时,只丢出问题,简单几句话,

但却不多讲一些发问者自己的想法与疑惑,

那我会很难回答。

因为,很多问题本身就已经可以写成一篇大文章,甚至可以写成一本书,

那种问题,真不知叫我从何答起。

以下开始回复你的问题。

1. 假设某人犯了说谎的罪,也跟主认罪悔改了,

那他需要跟人澄清说“某件事我向你说谎,我求你原谅”吗?

即使是善意的谎言?

答:

你问的这是一个很实际也很困难的问题,

我自己也不知道答案。

我的想法是这样,你参考一下,不表示说这就是真理。

我认为,整体圣经的原则有很多,其中一个,就是‘不伤害人’。

假使我们对某人说谎,特别是善意的谎言之类,通常,会造成对方有什么实质上的伤害吗?

一般来说,不会有伤害,不是吗?

这时,我们事后有对上帝认罪悔改即可,我不认为需要再去对当事人讲。

否则,人家现在过得好好的,你又跑去讲,这反而造成人家的伤害,不是吗?

但是,假使当初我们的谎言,就算是善意的谎言,结果竟然造成对方很大的伤害,

这时,就不能只对上帝认罪悔改而已,而是必需对当事人认罪,请求饶恕,并寻求补救了。

2.像离婚的罪,那离婚的人是不是一直处在罪的状态中呢?(即使已经认罪悔改)

答:

不是!

认罪悔改之后,罪就已经得赦免,不再有罪了。

但是,请注意,‘罪’是已经被赦免了,但‘罪的后果’可没那么简单,

有时,是会持续一辈子,带来很大的痛苦的。

大卫王犯奸淫与杀人,他认罪悔改了,所以罪得赦免了。

但是,‘刀剑不离你的家’这个罪的后果,却是跟他一辈子的。

另外,认罪悔改包括两点:

1.认罪:承认自己有罪。

2.悔改:改正罪行,不再去犯同样的罪。

只有认罪,没有悔改,通常是假认罪,不是真认罪。

真正的信心,必定带出真实的行为。

3.他认罪悔改后,又再婚了,岂不是又犯新的罪?

答:

是的!

4.那假设他又再为再婚之事认罪悔改了,仍处在奸淫罪中吗?

答:

没有!一样被赦免了。

但是,随着犯罪的次数越多,后果也可能越严重,而这是认罪所无法消除的。

并且,不断反复离婚再婚,这时,假认罪悔改的机会也越高。

小小羊


即使是善意的谎言?
(像是心里觉得某人很丑,但还是说“不会,你不丑,你有你的特色与魅力”)
…………
我明白提问者的重点在于认罪,但我另外想到的是在说谎之前,是不是还可以做些什么,让我们可以不要说谎?
我完全可以同理这种出于善意的谎言,我绝对也说过善意的谎言。
但我想成圣之路上,仍不要放弃思考如何才能"凭爱心,说诚实话",
以上面这句话为例,我们是不是可以多思想自己对于美丑的判断是否过于肤浅,
若果能打从心里改变对美丑的看法,
那么,“不会,你不丑,你有你的特色与魅力”就不是谎言了。

Posted by 哈大沙 at 2014年4月10日 11:24

如果有恩赐的人就可以做朋友,先做朋友就有机会结婚,结婚之后就可以事奉神,有恩赐的基督徒男女都可以成为“福音双人组”。如果人人都可以团购“福音套餐”,恩赐变成是一种资本,耶稣基督所拥有的是被杀羔羊的恩赐,所谓背自己的十字架就不可能了,变成只有耶稣基督一人是基督徒。
我看这个问题只有这样解:救赎赦罪是出于神的主权,人的慈悲怜悯可以是神手中的工具,不是绝对的条件。使徒保罗在罗马书讲到政府掌权的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不是指凡是属与政府范畴的都必然是公义的,而是指在政府之外领域的并不具备这个任务与特质。
这是阐述约略的概念,希望不要引起争论。亚当和夏娃最先面临的是善恶知识来源的诫命,如果男女婚姻只出于亚当和夏娃的聪明能力,或是自然环境和祖先的遗传,善恶的问题被忽略了,人的私欲和魔鬼的计谋就要得逞。所以婚姻受到政府法律的保障,并非因为不能除去人的罪就不合圣经,虽然法律条文保障的可能是不合神心意的婚姻。
基督徒的婚姻不是“投资移民”,虽然也有投资也可能需要移民。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4年4月11日 17:50

小弟做个回应,个人想法
1.认罪悔改不能单单只停留在“我错了,下次不再犯”的状况。如文中的例子,虽然出于不想伤害人而说了唯心之论,但是更要追究的是“我的审美观对吗?和耶稣一样吗?”上帝看他宝贵,为他钉十字架,如果我们无法看出他哪里宝贵,那么也许是自己的审美观错了,我们只看外表不看内心,这才是要悔改的地方。如果只停留在“我不该说谎”,但是我们自己连何为真何为假都不知,又如何判断自己说的是真是假呢?2.关于婚姻的部份,是许多现代人会碰到的状况,基督徒也不在少数。我以为,若是双方离婚后,仍然单身,那么有一方认罪悔改后应该以彼此能再度复合为目标。但是不能只基于“对不起,离婚是错的,是上帝不喜悦的”为唯一基础。至少认罪的一方要重新在圣经里好好思想过去的婚姻中自己的观念上有哪些不合圣经需要丢弃的。然后自己改变,相信对方会看到的。但若不幸,有一方结婚了,可能自己一方面认罪悔改,一方面尽力守独身吧。但我相信那是很艰难的!愿上帝祝福。如果自己再婚了,才悔改,那么就以悔改后的新生命好好经营现在的婚姻吧!最重要的,不要再以各种理由侵扰,强迫过去的配偶。婚姻这件事,正好说明“神的意念高过人的意念”!好好用圣经的原则对待配偶,终会发现,配偶是上帝的祝福。愿上帝祝福各位!

Posted by Thomas at 2014年4月13日 23:22

我的审美观对吗?和耶稣一样吗?
答:
关于这部分,我们要小心,不要往过度“敬虔”的路线走。
否则,就会变成另一种重轭。
坦白说,外表的美丑,虽然很主观,
但是,依然有其客观性在。
我想,我们都会承认,某些人的外表确实比较漂亮或是比较不漂亮。
这是事实,不须否认。
圣经并没有否认人、物品的外在美丑,也没有反对外在的美丽。
上帝反对的,是指专顾外在,而不在乎内在的那种情形。
至于长得英俊、美丽,并非错误,只需归荣耀给主即可。
人见到英俊、美丽的人,心中觉得他们很英俊很美丽,这一点也不是犯罪。
雅歌里对爱人的身体的美貌的称赞;
约伯记最后上帝的祝福里还特别提起约伯后来生的三个女儿,美貌到当地无其他女生能及;、、、
如果上帝完全不在乎外在美丽与否的话,
那么,祂不须创造出各式各样美丽的花朵、颜色、香味、、、。
让全世界都一模一样的人物动物、颜色、味道、、即可。
不是每个人,我们都有那么多时间去发掘他们的优点,来让我们做出诚实的称赞。
有时,就只是短时间的接触,外貌的美丑就是那样,自己内心的美丑感觉就是那样,不须硬要去否认,然后变成一种过度敬虔的硬要去看出长相不美的对方美在哪里。
其实以原发问者的状况而言,根本就不用说‘你不丑’这句话,
直接说‘你有你的特色与魅力’即可。
更多时候,假使没办法用爱心说成实话+合宜如金苹果的话,
那么,闭口不言,也非坏事。
我不是说要以外在为主,请不要误解。
我一样看重内在,因为上帝也是这样看重。
但是,我们一定要记住:
上帝并没有否认的东西(如外在的美丑),我们也不要做出过度偏离圣经的敬虔,否则那会变成重轭。
基督徒姊妹可以化妆、戴首饰、妆扮自己吗?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4年4月14日 00:21

耶稣基督说他若不去保惠师就不来,圣灵来是要施行基督成全的救恩,不单是显出基督救赎的记号,而是救恩施行在人身上绝对不可没有的凭借。
所以罪人受苦是不是称义的必要条件?或者圣父也要受苦?加尔文在基督教要义驳斥了基督的神性和人性混同的异端,因为罪人称义乃是借着信基督而被算为义的。
各位弟兄姊妹们,世上的法律保障你认为最不合理的婚姻,因为婚姻的神圣包含了生育后代,这是上帝有智慧的设计,以至于无论何种不公义的政权都必须至少在神的许可之下才能成立。异端教派在十字架前见证的婚约和异教徒组成的政府法律公证的婚约,何者更顺服神的主权?
各种假设的状况我们不必非编造出答案不可,事实上不信的人可以分辨出哪些教派有特别的规约,以至于产生各种奇奇怪怪的双人组合,各位所属的教会宗派在圣经之外添加了什么,为了应付上面的政策而采取怎样的对策,教外人士有时候头脑比基督教的神学家更清楚。
美国德州大卫教派悲惨的结局呈现给世人观看,在台湾的众教会今日是怎样在罪恶的捆绑中挣扎,需要请外国公正的教会人士讲解圣经,虽然这本来就是合乎圣经的神国度事奉的角色职份,却仍然反应出长久以来不把回归圣经视为优先选项,为了教会人数增长而妥协真理的后果。
重点不是去哪一间神学院听谁讲道,而是所听的道是不是圣经真理,所信的道是不是圣经真理,所行的道是不是圣经真理。很多人还是以神的宝座在哪一个牧师的教会,而以那个标竿为信仰生活的准则,这实在是相当遗憾。台湾众教会必须认真思考为什么需要归正福音运动,一个人说了一句话你听了不爽,那是很小的事。
福音是在基督徒被丢进猛兽竞技场的景况下向外传开的,不是因为罗马帝国的皇帝是基督徒。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4年4月14日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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