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8:3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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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11日教会流行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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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连不信者都比基督徒更懂正确教义—-同性恋的灵?

我的零凉糖女友

她是一个美丽,敏感,纤细,善良,然而想结婚想得快发疯了的女人。我们认识多年,但直到最近她才突然热络起来。是身边所有人都踏入婚姻了还是实在被家里逼急?因为她做的太明显……而且,她明明知道我是gay啊。天下没别的男人可以动脑筋了?

先是邀我去看展,又去她家,又频频提及她的信仰。我心中暗自叫苦:她倒底想对我怎样?

果然不久我的电脑里便塞满她寄来的电邮,全是有关“前同志”(ex-gay)的讯息。“同性恋只不过被同性恋的灵捆绑罢了,可以‘矫正’过来的……”我们终于谈到重点,而她的想法竟是这样。

劝我去教会看奇蹟

那我一定是打娘胎便被同志的鬼附身了罢。我想:这样她还想嫁给我?

接下来她试图展现奇蹟:要我去看某国外牧师来她教会做祈祷治病什么的。“你是学医的,”她说:“一定会感兴趣的,会有很多病人来!”真的有人会从坐了几十年的轮椅上站起来?盲人又看见?

我满腹狐疑:圣经上耶稣当年行神蹟治病是很低调不加宣扬的耶。

我随她走进又走出教堂,完全没有被说服。也庆幸医生还会有饭吃。接着她说起她高中暗恋同班同学的故事,3个小女生间的三角恋爱:“前阵子我还遇见那女生,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不过得乳癌切除了一边乳房……”

显然她也不相信什么同志的灵綑绑。然后她的“前同志”电邮渐渐少了,终于停止。再半年我收到她寄来的喜帖。“她要结婚?”我半惊讶半松了口气。

地点就是她教会。我看过太多“急婚”女孩在教会里嫁给“弟兄”的例子,没想到她这么快。婚礼当天我迟到,到时只见门口涌出一群群人团团围住我看不到的新郎新娘。

祝妳幸福。从此我们不曾再联络。

陈克华《我的云端情人》

请注意不信者提出的两个论点:

1. 假使有同性恋的灵綑绑这回事,那我一定是从出生就被同性恋的鬼附身。

2. 国外来的神蹟与医病大牧师?可是,耶稣当年行神蹟医病不是很低调的吗?

有时,我读到某些不信者写的文章,会有很深的感慨:

唉!如果连不信者都比基督徒更懂正确教义,那基督徒到底在信些什么?

当然,我不是说不信者对基督教的每个教义认知都是正确的,

但是,也确实,不少时候,不信者对基督教教义的正确理解程度,还比很多基督徒高很多很多。

这就产生一种很奇特的吊诡:

不信者了解正确教义,

已信者信奉错误教义。

这是何等可悲的事!

多少基督徒,到底在信些什么?

以为自己很虔诚、很努力传福音,结果,信错了!传错了!

是啊!教会是很大啦!但一大堆错误教义!一大堆信奉错误教义的信徒!

这样的话,真有多少人能上天堂?

自爽而已,不是吗?

什么都是灵,什么都是附身,满天神魔,到处邪灵?

难怪观世音是什么灵这种话也可以出笼。

而且这样下去,医院诊所千万要在门口贴—-拒看和尚尼姑—-以免被灵附身!

护士千万要先声明—-拒绝为和尚尼姑护理—-以免摸到邪灵,被鬼附身!

基督徒千万不要干医师护士,因为医院的属灵空气不好,道行不高者会邪灵上身,或是被鬼侵扰!

日本京都的基督徒通通都要搬家,因为京都到处都是寺庙古蹟,邪灵满天,基督徒无法存活!

考古学家必死无疑,因为人人都摸过各种古代偶像相关器物,还有一大堆死人,早就满身邪灵附身了!

赌鬼、酒鬼、色鬼、、、绝不是拟人法,通通都是真实的鬼,通通都要赶鬼?

忧伤的灵、哭泣的灵、愤怒的灵、、、绝不是心灵与情绪的描写,通通都是真实的鬼,通通都要赶鬼?

真以为祷告,去参加神蹟特会,处女膜就会再生,而且已经在感谢上帝让我恢复处女了?

到处都所谓神蹟,真经得起检验的又有几个?

反正信者恒信、不信者恒不信,永远有人相信,会变成信徒,那样就可以了?

忘记耶稣所行的神蹟,是连反对者都‘无法否认’的吗?

忘记圣经里神蹟是特例,而非常态吗?

其实,这些基督徒,或许该回去中世纪天主教黑暗时代过生活、上教堂。

因为,这些现代基督徒,和当时黑暗迷信的天主教徒,

信奉的是相同的!信仰内容是相通的!

改教运动先圣先贤的努力,被这些乱信的基督徒,早就破坏严重!

改教运动历代圣徒所努力丢弃的垃圾废物,被这些乱信的基督徒当宝物!

连天主教都丢掉一大堆中世纪废物了,现今一大堆灵恩派基督徒却高兴得捡破烂当宝!

是的!我们是该圣徒相通!并且和历世历代众圣徒相通!

可是,我们是和哪种所谓的“圣徒”相通呢?

是和那些中世纪大量信错而根本没得救的信徒相通,

还是和那少数真正得救的历世历代先圣先贤相通?

当我们所信的内容,已经偏离历世历代先圣先贤传承的正统纯正信仰时,

难道我们都不怕自己信错了?

基督徒不怕被不信者当笑柄,只要我们是真照圣经而信而行。

但怕的是,基督徒被不信者当笑柄,假使是因为自己信错行错,那就羞辱主名,犯大罪了!

愿上帝帮助我们。


多少人发现自己的人生好像是在玩“一二三木头人”,玩到一半隔壁的小明跑来通知说你妈妈叫你回家吃饭,游戏就嘎然而止。
好像灰姑娘到了十二点就变回原来的样子,多少人的婚姻如同一场游戏一场梦,不过是换一个角色担任临时雇工。
既然我不是教宗,法国总统也不会以为我是在批判他,况且很多东西都是几百年前的事,冤有头债有主,无名尸还有检警负责处理。
这个世界有可能突然有很多人找到机会远离奇怪的圣诞老公公和拉雪橇的鹿,反过来问你为什么相信耶稣基督复活,到时候你怎能说我们去向上级单位登记借用一间教室,大家跪下来祷告就知道了?
如果是在纽约中央车站的答案就是答案,如果不是答案在雅加达祷告中心的也不是。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4年3月13日 22:25

没办法囉….
我想或许很多信徒对于信仰觉得只是一种祝福,然后花一些时间唱诗歌,花一些钱奉献….然后再花一些时间求神祝福事业兴隆身体健康…孩子读书好…
最多再加上"须力八八八…..犀利拉拉拉"的鬼叫
圣经讲什么…可能不是很有兴趣

Posted by 同行天路 at 2014年3月14日 21:06

想到这里,就让我有无限的感慨!
听我父亲口述:我的祖父在年轻时,就是爱主的人。当年老家在南部高雄的大树乡,而他必须走许久的路到楠梓长老教会做主日礼拜。在那交通不发达的年代,我的祖父在清晨三四点就必须起床,挑着扁担,一个框子是装食物、茶水(中午在教会煮饭吃,茶水是中途可了的饮水补充),另一个框子是装白话字圣经、圣诗,和一些衣物,流汗可以替换。就这样走上五六个小时,赶早上十点的主日礼拜。礼拜完在教会简单煮食、和会友团契、交通,接着再做下午场的礼拜,三点钟由原路回家,到家已经是晚上八九点了。数年如一日,都是如此!
我祖父的家道有比较好吗?没有。还因为家庭因素被继母欺负,被逐出家里、做生意被骗、经商失败,和我祖母结婚后则般到后山东部重新开始,日子更苦,我的父执辈一个个出生,有成功吗?有神迹奇事吗?有捡到钻石吗?通通没有!甚至,听我父亲说,还因为他们兄弟间经商上的金钱问题而仅存的家产都差点被法院查封拍卖,我的祖父最后在癌症中过世,年仅六十多岁。隔年我才出生。
这些在今天可以堂而皇之在教会成为见证吗?是好的见证吗?是对的见证吗?绝不,如果以今日的眼光而言,一定是有不信的恶心、贫穷的灵、先祖的咒诅……等必须被处理!
但每每当我听见我父亲说这些祖父的事蹟及对上帝的信心时,我心里都无比激动,主啊!我何等有幸能生在这样的家庭中,有这样敬虔的先人,他们的信仰成为我的榜样,没有神蹟,没有奇事,没有成功,但依然紧紧倚靠上帝,就如此而已。我从未见过我的祖父一面,但我深深知道上帝的信实和慈爱及公义与美好,祂让我们这后代子孙可以透过这些事蹟、行为、信心的榜样,学习到真正成为基督徒的样式。这才是真正的钻石,比黄金更可贵的宝物,而且更真实的神蹟是,上帝亲自保守我祖父的这些后代子孙,也就是我们,依然在上帝的带领中,上帝没有容让我们离开祂,这是何等大的恩典啊!
这位主内众肢体。请听我说,我今日不是高举我的祖父,不!我高举的乃是基督耶稣,因为我们的主应许过,属祂的百姓,一个也不失落。"约 6:39 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在末日却叫他复活。"而这些道理,却是当今灵恩派所完全不了解,也不想了解的功课,因为,很苦、可艰难,没有炫丽的效果、没有立即的神基奇事,不吸引人,灵恩派就以为这样人就进不了教会。反向思考之,如果因为上述那些原因进入教会的,是何等之辈?不要忘记圣经的警告:太 23:15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走遍洋海陆地,勾引一个人入教,既入了教,却使他作地狱之子,比你们还加倍。圣经又说:林前1:22 犹太人是要神蹟,希腊人是求智慧,1:23 我们却是传钉十字架的基督,在犹太人为绊脚石,在外邦人为愚拙。
这些话岂不印证今日灵恩派的光景,而叫我们要更加敬畏上帝,不要随从错误的教导?
愿主亲自保守祂的教会和百姓,阿们。

Posted by 不配 at 2014年3月16日 14:40

看到不配弟兄所见证的很感动,
我也从一些长辈口中听闻过类似的见证,
在那个贫穷的年代,他们没有辉煌的教堂,
在那个交通不便、教会不多的年代,他们必须远道才有聚会,
在那个知识、学问不若现在普及的年代,他们手头上只有白话字圣经与圣诗;
他们在世上亨通是少的,甚至因信还承担了许多的难处与不谅解,
这种信心与敬虔今天或许不是绝迹,但我们得承认是少了,
愿主激发我们的信心,使我们借着圣经所见证的脚踪奔走这条属天道路。

Posted by Arsone Lee at 2014年3月16日 20:04

“上层阶级”不一定都是很有钱的人,各个地区的上层阶级形成的原因也不一定都一样。但是上层阶级有一个特点就是有共同的语言情境,基本上可以说如果你曾经是那个阶级,你虽然变穷了,只要凑一些钱买一套衣服,还是可以互相沟通。好像电影“麻雀变凤凰”(Pretty Woman)男主角在极短的时间之内把他叫来的伴侣变造成上层社会的一份子。
“基督徒阶级”是个什么东西?懂希腊文的人?懂希伯来文的人?在中国内地各省份的人还没有来到台湾之前,台湾的基督徒共同的语言情境其实是农村、渔村、或是在殖民经济体制内的工人,大城市还没有庶民阶级的文化空间,受高等教育的程度和语言文化的归属并不是直接相关,因为台湾并没有欧洲几百年的大学知识传统,如果有贵族那也是出国留学回来继承家族的事业,大学校园也不是贵族的聚集场所,更不用说台湾并不是帝国的中心。
城市比较多商人,还有政府机关的办事员,所以进城的人可能是去买布料,或是找官老爷办事情。你看英国的戴安娜王妃去办什么事?如果她不是贵族的后代,她怎么代表英国?那台湾自从李安导演红到美国之后,又多了一种人叫做演员,官老爷们也爱演戏,这是题外话。
言归正传,上帝国度的签证也不是摇号码机抽奖的,有基督徒被圣灵感动大大的悔改,但是他并不因此就摇身一变成为大富翁,至于说你认为他是不是基督徒又怎样,究竟是怎么样也不是你决定的。基督耶稣在加利利找来的不是临时演员,这些人的事蹟后来竟然变成圣经的一部份,为什么圣经的作者们会想起拿撒勒人耶稣的言行?
我觉得这是问题的关键,我们是不是又想起了哪一个牧师说过什么话?有没有哪一个跟我们没有关系的人说过的话,使我们想起主基督耶稣?我们也不好把教会和神学院一刀切两半,但是有人听得见耶稣的声音,是不是后来这话传了几回,最后变成“决志受洗就可以听见耶稣的声音”,从此教会分成听得见的和听不见的两类人,现在我发现“误传”可能是原因之一。
传的人信誓旦旦,听的人宁可信其有,不然就一无所有。换做是你,你可以接受在教会一无所得吗?你没有能力分辨的时候,你只剩下人际关系可以选择,其实不一定是台湾人特别注重关系,荷兰人如果没有停泊在海港的商船和保安武力,照样需要和山地及平地的聚落谈判出一个大家都可以接受的结果。极少数的例子有传教士一个人进去部落,被杀了以后部落的后代延续这个信仰,还有一去就消失的例子,我们也不知道。
真正的传福音者没有是否被“剥削”的疑虑,这不是说他们不会被剥削,而是他们的目标不是政治经济的地位。上帝同在的力量超过帝国的战舰,碰撞的结果最终瓦解的是帝国的殖民经济,不是基督耶稣的国度。最可怕的不是战败,而是打一场看不见敌人的战争。
归正神学不是不懂女性主义、殖民地论述、全球化、后现代思潮,是不是引经据典,如果你仍然发现自己在教会一无所得,聘请神学院最有权威的教师作主任牧师,结果也不会改变,“信耶稣得永生”仍将是一句口号。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4年3月16日 22:07

这段时间经历这么多亵渎上帝的事件,让我想起旧约时代一堆亵渎神的批评,固然外邦人亵渎神的事情有之,但是以色列人亦有亵渎神的事情发生。对照近期的事件,让我感叹的不是外邦人,反倒是号称基督的门徒,亵渎神的事情一堆,且不认为所作所为是亵渎的。
个人没有什么好的解决方案,只求一言一行是主的荐信,是荣耀主的工具。
以赛亚书9:17 所以,主必不喜悦他们的少年人,也不怜恤他们的孤儿寡妇;因为,各人是亵渎的,是行恶的,并且各人的口都说愚妄的话。虽然如此,耶和华的怒气还未转消;他的手仍伸不缩。
耶利米书23:11 连先知带祭司都是亵渎的,就是在我殿中我也看见他们的恶。这是耶和华说的。
以西结书
7:21 我必将这殿交付外邦人为掠物,交付地上的恶人为掳物;他们也必亵渎这殿。
7:22 我必转脸不顾以色列人,他们亵渎我隐密之所,强盗也必进去亵渎。

Posted by confess at 2014年3月17日 13:43

赞成同性恋婚姻合法化是否即是有“同性恋的灵”?如果有同性恋的灵的人不支持同性恋婚姻合法化,这些人有没有同性恋的灵?如果没有,是不是只有同性恋者才有?那么,也爱同性也爱异性的人呢?
两个灵会不会打架?谁的灵来维持秩序?最终可能是灵恩派的人维持秩序,把有同性恋的灵的人赶走,包括不诉诸于国家法律的同性恋者。大家要知道毒贩不会给警察在街头盘查他的机会,毒枭集团的火力甚至比警方还强大。
有机会进去总统府成为头号贵宾的人,也有机会跟总统一样去坐牢。所以如果总统找你祷告,你怎么祷告?还是要把圣经拿出来不是吗?
各位在台湾的朋友们晚安,明天又是美好的一天。人活着需要食物,但是,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人活着需要神的话。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4年3月18日 23:32

今天读经时,读到路加福音这一段:
(路13:11-13)
有一个女人被鬼附着,病了十八年,腰弯得一点直不起来。耶稣看见,便叫过她来,对她说:“女人,你脱离这病了!”于是用两只手按着她;她立刻直起腰来,就归荣耀与 神。
也许是这样,有些人喜欢把疾病当成被鬼附。
不过也不是圣经中提到疾病都被解释成鬼附,
像 乃缦将军的痲疯病,患血漏的妇女,耶稣医治的瞎眼者和瘸腿者等。

Posted by andantechang at 2014年3月19日 08:53

个人是认同有邪灵的存在,然而话说回来,并非所有不好的状况都可以推给邪灵,相反的,个人卸责的状况则有之。若事情推给邪灵,则可以免除自己的罪责吗?恐怕很难。。。
创世纪
3:11 耶和华说:“谁告诉你赤身露体呢?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吗?”
3:12 那人说:“你所赐给我、与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树上的果子给我,我就吃了。”
3:13 耶和华 神对女人说:“你做的是什么事呢?”女人说:“那蛇引诱我,我就吃了。”
3:14 耶和华 神对蛇说:你既做了这事,就必受咒诅,比一切的牲畜野兽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终身吃土。
3:15 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为仇;你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也彼此为仇。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你要伤他的脚跟。
3:16 又对女人说:我必多多加增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
3:17 又对亚当说:你既听从妻子的话,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地必为你的缘故受咒诅;你必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
3:18 地必给你长出荆棘和蒺藜来;你也要吃田间的菜蔬。
3:19 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直到你归了土,因为你是从土而出的。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

Posted by confess at 2014年3月19日 09:20

给 andantechang:
鬼附当可以导致生病,
但生病未必就是鬼附。
这是很基本的逻辑问题。
事实上,圣经里,鬼附和生病连在一起的情形并不多,
并且,这种情形也常常都是先就医无效之后,才开始进行赶鬼处理。
这和当今灵恩派‘先’想鬼附、‘先’赶鬼再就医的情形是相反的。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4年3月19日 09:38

昨晚想起了这一段经文的叙述和意义,因为已经夜深就没有发表意见:
约翰福音 9:1-5 耶稣过去的时候,看见一个人生来是瞎眼的。门徒问耶稣说:“拉比,这人生来是瞎眼的,是谁犯了罪?是这人呢?是他父母呢?”耶稣回答说:“也不是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显出神的作为来。趁着白日,我们必须做那差我来者的工;黑夜将到,就没有人能做工了。我在世上的时候,是世上的光。”
这人不是被“瞎眼的灵”附着,而是有一个人,这个人被生下来,那时开始就瞎了眼。
我个人至今从来未曾听过有任何合理的科学上的解释,不去探究的原因是初信之时即已在未亲眼所见的情况下相信了,现在虽然还是可以再研究,也不认为还会有更多其他的证据提供支持科学的研究,无论是信的人或不信的人主持此研究计画。
耶稣基督自己宣示了他是从差他来的父神那里来到这世界,这不是世上的智慧人计画的宗教工程,在这个领域新派自由派神学没有办法制造出任何新的东西。
耶稣基督不是从小就没有了父亲,三位一体的神永远是三一真神,以我们在世上短暂的时日为条件决定圣经的真伪,这是很可惜的。
这个人因为眼曾经瞎了,被神蹟医治,是不是从此只能属于“神蹟派”?不是。神的作为彰显耶稣基督之为道路、真理、生命,这意义在人世间所有最高的智慧都找不到的。我们外表上把圣经高举过头屈膝敬拜,不如内心相信又深刻理解,否则,基督教会的主日讲道,人们看见的是这个牧师是哪一派的,有没有学问,是不是明明不懂还爱教训人,而不在乎圣经的意义。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4年3月19日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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