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為何要生小孩?
問題:
您覺得基督徒為什麼要生兒育女呢?
我們在基督徒的追思禮拜都會說逝者「息了世上的勞苦」
如果出生在這個世界是勞苦,為什麼要製造生命讓他經歷苦難呢?
答:
為什麼基督徒必須生兒育女?
因為這是聖經規定啊!
聖經這樣說,我們就必須這樣做,
因為,聖經就是上帝的話,上帝的話就是聖旨啊!
『雖然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單造一人嗎?為何只造一人呢?
乃是他願人得虔誠的後裔』(瑪2:15)
上帝要人透過婚姻來生兒育女,培養上帝國敬虔的子民。
很多人都很愛講『傳福音』,沒錯,傳福音給其他人是很重要,
但是,很多基督徒卻忘了,上帝的計畫裡,祂的子民並非全部是透過傳福音而來,
事實上,有相當大的一部份,是要透過基督徒夫妻『生育下一代』而來。
這個重責大任,幾乎沒多少基督徒懂的啦!
生多少?沒有一定,每對夫妻自己要去尋求上帝心意。
但是,要生孩子(除非生不出來),這卻是上帝規定,每對夫妻都必須照做。
現今『頂客族』(double income,no kids)觀念的流行,並不合聖經。
事實上,近年集合全世界數十個國家福音派神學家,針對當代各種偏差做出提醒,要求回歸歷世歷代正統教義的ICCP信仰宣言,還特別針對此種『可以生,但不願生小孩』的近代觀念,做出批判:
主題十六『關於婚姻、離婚、和再婚確認和否認』
第五條
「我們確認生育孩子通常是婚姻不可或缺的一部份,並且要把孩子當作是一個婚姻渴望的結果,並當作是主的祝福來歡迎。
我們否認結了婚的伴侶應因著選擇而永久地不生小孩,或結了婚的伴侶應嚐試以
不合聖經的方法在賜他們孩子的事上去限制上帝的手。」
有誰不希望上帝的祝福嗎?
有誰會拒絕上帝的祝福嗎?
平常我們不是求祝福求得半死嗎?
可是,為何連聖經明明說兒女是上帝的祝福,我們卻寧可親手拒絕呢?
至於如果這世上是勞苦,為何要讓孩子來承受勞苦呢?
因為勞苦之外,別忘了,這世界也帶有快樂!
雖然,『這世界非我家』(歌名),
可是,『這是天父世界』(歌名)。
並且,上帝又透過地上的生活,來訓練祂的兒女,使他們能在天上過更美的生活。
難道我們會以為什麼都不會,空空上天堂,
會比有一身滿滿成聖的工夫,帶著金銀寶石上天堂更好?
你覺得,婚姻是一種痛苦,還是一種快樂呢?
甜蜜的痛苦,痛苦的甜蜜,不是嗎?
除非上帝不給,或是明確有獨身的恩賜,否則,我們何必拒絕婚姻?
在婚姻裡,即使有痛苦,但依然有很多甜美的快樂。(我說的是合聖經的婚姻)
同樣的,除非上帝不給,否則,我們何必拒絕生小孩?
兒女雖然會帶給我們痛苦、他們自己也會經歷世上的痛苦,
但是,依然會帶給我們很多安慰與快樂,他們自己也會在世上獲得很多快樂。
努力盡本分,敬畏神主權!
除非不能生,否則就要生,這就是人應盡的本分。
願上帝旨意成全,都該是我們衷心的期盼。
願上帝幫助我們。
小小羊
人類不必有偉大的動機也可以生育後代,是不是產生偉人,不是一個人敬虔與否的自由意志可以決定的。
就是說信的人願意敬虔,照著聖經的應許,可以期待產生敬虔的後裔,但是這和「優生學」在動機與方法上都有差別。
基督教會的崇拜有聖經的前提,但是阿民念派和承襲加爾文教導的教會傳統,到了這個紀元開始顯現出更大的相異特徵。「教會合一」如果採取人工基因合成的方式,以後還是會遇見神的預定與人的自由的疑難雜症,結果並沒有超越自然。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4年3月9日 10:51
除非上帝不給,或是明確有獨身的恩賜,
否則,我們何必拒絕婚姻?
在婚姻裡,即使有痛苦,但依然有很多甜美的快樂。
(我說的是合聖經的婚姻)同樣的,
除非上帝不給,否則,我們何必拒絕生小孩?
請問
如何確定上帝不給;
沒有拒絕生小孩與婚姻,可以一直求嗎?
Posted by ㄚ恆 at 2014年3月9日 19:08
做 試管, 算妄求嗎?
Posted by Ray at 2014年3月9日 19:52
1.如何確定上帝不給;
答:
大問題沒有簡單答案。
請自行閱讀尋求神的旨意相關文章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1372345.html
2.沒有拒絕生小孩與婚姻,可以一直求嗎?
答:
什麼都可以求,但是不是妄求,就比較複雜,沒辦法簡單講清楚。
弟兄!
你不管是來信,還是公開發問,請不要常常只簡單一、二句話,
就問複雜大問題。
多講述你自己想法、多講述實際狀況與困擾,
我才有辦法針對你真正的困難點來回答。
以你的問題而言,我舉幾個例子,
同樣都是問『可以一直求小孩或婚姻嗎?』,
你覺得我對這些例子的回答都會一樣嗎?
狀況一、
男性得嚴重梅毒,尚未痊癒,具有高度傳染力。
你覺得,我會告訴對方可以一直求婚姻與小孩嗎?
是要對方去害女生(使對方罹病)、害小孩(小孩會罹患先天性梅毒)嗎?
狀況二、
夫妻有一方具嚴重遺傳性疾病,有很高機率生出嚴重畸形或遺傳疾病的小孩,
而且已經實際生出這樣的孩子,夫妻已經照顧得很辛苦,
但依然很想拼一個正常小孩。。
你覺得,我會告訴對方可以一直求小孩嗎?
常常,我看到很簡短問題的弟兄姊妹的發問,
真的會嘆氣。
多講一些自己想法、多講一些實際狀況,有那麼困難嗎?
3.做 試管, 算妄求嗎?
答:
試管嬰兒,是可以的。
因為,這是中性的人工生殖科技,和使用藥物類似。
聖經並未禁止基督徒使用藥物以及其他科技。
但是,必須合聖經。
請注意我接下來講的:
試管嬰兒,當然是不孕症夫妻才會進入的領域。
這時,假使是丈夫的精子、妻子的卵子,這是可以的。
假使使用的,
不是丈夫的精子、
或是不是妻子的卵子、
或是完全非丈夫或妻子的來源,
那這種試管嬰兒,是不行的。
捐精、捐卵的這種,通通都不行。
找認識的人的精子或卵子,通通都不行。
找其他人來當精子來源或卵子來源,通通都不行。
假使夫妻沒有進行避孕,
而且已經盡自己能力範圍內能行的努力去治療不孕症問題,
但依然無法生子,
那就是上帝不給。
請注意我說的『能力範圍內能行的努力』。
不孕症治療,常常是很花錢的。
有時,經費已經超過自己能負荷程度時,我們不合適傾家蕩產繼續去處理不孕症。
但是,反過來講,沒有去就醫、或是沒有積極去治療不孕症,這也不是真正盡本分。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4年3月9日 22:10
標題發問者的問題,我過去也曾經思考過…我的答案如同小小羊前輩
同時…請要有個觀念….決心信主的人…努力成聖的人..肯定會吃一些苦頭
肯定要背十字架….肯定會有某些層次上的苦難….生下的小孩…除非他不是神的孩子…他也一定要背自己的十字架與罪爭戰…..
這個原因…是因為神愛我們…要熬煉我們….要我們擁有得勝的冠冕而不是只會吃喝玩樂的垃圾…..
我記得以前有個很有名的宣教士隸法醫生…隸醫生是先生法醫生是妻子…都可以執行外科手術…在清末民初的時候到中國做醫療宣教士….生了三個孩子…但是夫妻兩人…都過於勞累…很年輕且孩子很小的時候就過世了…死之前法醫生問她的三個孩子….長大後願不願意來中國當宣教士…老大哭著說同意,老二也說同意….只有老三哭著跑出去不敢答應媽媽…因為他知道…在中國實在太苦了….夫妻死了之後…由他們的姨母照顧他們…老大因為喜歡植物..對植物學有興趣….而他們的姨母非常有錢…也有個大莊園…老大就跟上帝禱告說他不想去中國了….他只想好好研究植物學…也答應上帝她會在家鄉賺錢奉獻
也會持守信仰….但他就是想快快樂樂地在美國過他開心的人生
後來這個老大在台灣成為牧師且是台大植物系的教授…而據他當時的回憶說
他禱告完了之後….上帝回應他說…."我不勉強你,如果你不願意去中國
只想快快樂樂地在美國研究植物學…也沒有關係,但是…你將會失去我會你安排的上好福分"上帝回答之後…這個老大就非常猶豫….因為實在太苦太難了
到當時的中國當宣教士…是一個悲慘苦難的人生…..
可是在這個老大最後還是順服地去過世人所謂的苦難人生…最後在共產黨拿下大陸之後…他來台灣當牧師也已經老死了…..我想他已經得到天國的賞賜
因此…跟發問者分享….人生確實是苦難…但是有了基督信仰…這類苦難都將成為成聖的果子…同時呼應小小羊前輩之前的文章…上帝是會訓練祂的孩子
祂絕不會只是給祂的孩子世人眼中幸福美滿的人生…然後讓他的孩子被成一個無用的垃圾…..上帝絕對會熬煉我們….免得我們不成材…
Posted by 同行天路 at 2014年3月9日 23:59
原本我太太只打算生一個,但從我父母傳統家庭的觀念,希望有第二個,於是雖然第一個是男生,但還是希望有第二個,不論是男還是女都可以。然而有鑒於我是比較怕太太一族,於是遲至我太太覺得老大太孤單,於是才生一個妹妹給他。
得知妹妹出生後,恰好接近聖誕節,於是在教會(早先在偏靈恩派的教會聚會)的晚會,我痛哭流涕的喜悅,類似哈拿的感謝一樣,女兒如同撒母耳名的意義,從上帝那裏求來的。說也巧,女兒出生後約一個月,我太太受洗,真的是感謝主!
固然,不論是我這裡的長輩,或是我太太那邊的親戚,或多或少仍保留著對小孩子功名利祿的期許,例如看到識字很強,或是數學不錯,就希望小孩好好唸書上台大,或是做大老闆等等之類。
但我老早就看開了,台灣與各國的教育都有優點與缺點,我只是誠然希望,且親身去做去教,無論小孩長大做什麼事情,縱使這社會仍以功名利祿為標準,但這標準的適用,不能超過第一個最重要的標準,那就是以榮耀主爲目的。
現在人少生或不生,或多或少是來自於經濟壓力,於是我先前還會認為一枝草,一點露,或是小孩子會自己帶財來的傳統想法,然而上帝給我的恩典早已蓋過這樣的想法。
上帝不欠我什麼,但是這兩個小孩卻是上帝給我重大祝福的其中之一,於是我能夠做的,是培養小孩能有敬畏上帝的態度:「耶和華呀!請說,僕人敬聽」
Posted by confess at 2014年3月10日 00:08
一個民族經歷大覺醒之後會想要拯救自己的同胞,這當然是很好的,因為如果自己都不想救自己的國家,也不必期望別人來救。既是這樣,人類為甚麼不能拯救人類?
我想了很久,終於發現了上帝行祂旨意的原則,也可以說很簡單,就是差祂的獨生兒子耶穌基督道成肉身降臨人世間。不是在人間製造,而是從父神那裏出來,來到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
我不知道約翰福音的作者是在怎樣的情況下得到這啟示,但是我想這是歷世歷代眾聖徒包括那些殉道的,都承認相信的永恆的真理。在主基督耶穌裏,我們不是歸入一個宗教的組織門派尋求庇護,而是耶穌基督流血買贖了我們的罪債。
很神祕嗎?如果要用人類墮落的理性探究,就會遇見很神祕而玄奧的境界,但是如果從上帝啟示的道出發,所禱告的就不再只是想像,而是明明白白相信也知道可能成就的。
從此道成肉身的基督,受苦、受死、埋葬、復活的基督,有尊貴、權柄、榮耀、得勝的基督,就和這些問題有了聯繫,而這也是父神的得勝,是三一真神的得勝。阿們!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4年3月10日 00:23
現在人少生或不生,或多或少是來自於經濟壓力
答:
對!
確實因為經濟問題,很多夫妻不敢生或很生很少。
因為經濟問題,有生育,但生不多,這樣是可以的;
因為經濟問題而不生育,這樣就不行了。
其實,養育小孩,有錢有有錢的養育法,沒錢有沒錢的養育法。
孩子並不是那麼看重金錢,而是在於父母有沒有用真心。
很多因為家暴、各種家庭問題,被送去寄養家庭,或是家扶中心之類的小孩,
即使自己的家很窮,他們依然還是期望回到自己家裡。
(我指的是幼稚園階段的小孩)(國小,特別是中高年級以後,受污染情形已經嚴重,已經沒有幼稚園階段的純真,狀況就不同了)
其實,即使粗茶淡飯,經濟艱困,孩子一樣樂意和父母一起同甘共苦。
不過,比起因為經濟問題而不敢生小孩的基督徒夫妻,
現今教會,特別是大都市的教會,還有不少夫妻,確實是頂客族。
我自己就遇到不少這種的。
夫妻都擁有高薪,或是都是公務員,衣食無虞。
但是,就是不要有小孩。
不是不能生,而是不想生。
或是怕身材變壞、或是想玩、或是不想被小孩綁住、或是只專注在工作與事業、、。
他們一樣可以熱心在教會服事,但卻不知道自己觀念已經錯誤。
除非我們真正認識聖經教導,否則,面對當今社會各式各樣的思潮與觀念,
我們很容易就被污染了,一點也不知道這些觀念是錯誤的。
願上帝幫助我們。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4年3月10日 00:51
排除無法生育的人以外,個人觀察不想生的朋友(教徒或非教徒都有),大致上可以分為三種想法,顧自己,不想讓孩子進入世界受痛苦,另一個是經濟壓力的問題。關於第一個顧自己,小小羊兄已於上述做了說明,於此不再贅述。
至於不想讓孩子進入世界受痛苦,其實也是剝奪了孩子進入世界受上帝恩典的機會,因此這種想法,說到底也是個藉口,
傳道書7:14 遇亨通的日子你當喜樂;遭患難的日子你當思想;因為 神使這兩樣並列,為的是叫人查不出身後有甚麼事。
論及經濟壓力,我是誠惶誠恐,深怕落入不體恤人,但是後來想想,為何我們不體恤我們父執輩當時篳路藍縷走過來的辛勞呢?我外婆為了張羅家用,厚著臉皮去向隔壁大戶的姨太太借可能是還不來的錢,父親小時候挑糞,或是挺著十歲左右的身軀背著剛出生的小妹。那時代有不得不然而產生的韌性,主內的父執輩應當有類似的故事,說不定還比我父執輩更為刻苦。
社會上流行的養小孩要千萬元,或是貧窮有世襲的觀念,但是google一下也知道人口紅利,屆時少子化的受害者還是我們自己。曾聽聞有個新聞,歐洲也經歷過少子化,因此當少子化時的青年成為主要生產動力時,他們的怨懟是,要拿稅金奉養自己的父母可以,但是為何要奉養那些當時不生小孩的老人,他們當時沒經歷過自己父母之育兒的辛苦。
總覺得養小孩,需要的不見得是千萬,但確切需要的是上帝的帶領。
Posted by confess at 2014年3月10日 10:09
延續自我的生命價值是人類生存的最大動力,一個人從這世界消失,不知從哪裡來,也不知往哪裡去,虛無的生命只剩下偶然的暫時存在,除了極少數有超強的存在意志力,絕大多數都難以活下去,特別是在戰亂當中遷移的人們,需要意識到生命的存在,這也是上帝有智慧的設計。
有一些人雖然產生後代,卻仍然延續那一種追尋自我存在意識的狀態,所謂「流浪的理性」,好像舊約創世記該隱殺了人之後被放逐。另外有一群人無論人生有何遭遇,禮拜天總是會聚集聽上帝的話,可以不必為了任何特殊的目的。
所以世上人可以分成兩種,就是信與不信的人。我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只能說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裏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
這是歷久而彌新的觀點。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4年3月10日 21:52
請問,用丈夫與妻子的精卵,但聘請代理孕母符合聖經的教導嗎?
Posted by TK at 2014年3月19日 03:14
代理孕母
答:
爭議問題,醫學倫理上目前尚無定論。
目前我也無法說一定可以或不可以,但是,我個人認為不可以。
主要原因是懷孕時,懷孕者的身體與荷爾蒙會有明顯劇烈變化,
並且時間很長(十個月)。
懷孕者的生理、心理,都會有重大變動。
醫學倫理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則,就是『不傷害』。
我實在很難認為這種代理孕母的模式,是一種不傷害的模式。
並且,代理孕母會讓『生母』的定義,產生重大變動。
這又是一個大問題。
坦白說,剛開始代理孕母只是想要錢,不想要小孩,
可是後來在懷孕期對胎兒產生感情,想要保留這個自己懷孕十個月生出的小孩,
這種事情並非不存在。
這時,小孩到底要屬誰?
誰才是這小孩的生母?
誰才是合理、合法的小孩母親?
近年數十個國家福音派神學家集體制定的ICCP信仰宣言,
在第二十二章『論人類生命神聖』裡,明確判定代理孕母不合聖經。
第十九條
我們確認優生學(現今已擴展到精子銀行的科技與使用、捐贈者的人工植入、代理孕母、體外受精、基因工程、人工腦神經技術、奈米科技等等)是對人類生命神聖的違反。
We affirm that eugenics (now expanded through the technologies and use of sperm banks, artificial insemination by donor, surrogate mothers, in vitro fertilization, genetic engineering, cybernetics, nanotechnology, etc.) is a violation of the sanctity of human life.
在此我稍微提一下體外受精部分。
我不是很清楚ICCP為何反對這種技術的詳細理由,
但以我個人立場而言,我覺得要分成兩部分:
1.體外受精
2.減胎
體外受精技術,價格昂貴,而且不是隨便就會成功。
因此,常常會一次就製作『多個』受精卵,
並且一次就植入『多個』受精卵進入母體。
等確定順利懷孕後,假使多個受精卵都成功,那就開始進行減胎技術,
去除其他受精卵,只保留一個。
依照最合聖經的定義,生命是始於受精。
因此,任何製造受精卵的行為,都是在製造生命;
而任何去除受精卵的行為,也都等同於墮胎。
因此,現今的體外受精狀況,確實不合聖經。
但是,假使可以製作『一個』受精卵,植入『一個』受精卵入母體,
我不認為這樣有違反聖經。
只是,這樣一來,金錢的花費、時間的花費、身體的辛苦,都會大幅暴增。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4年3月19日 09:33
謝謝小小羊這麼認真地回覆。
我跟丈夫已經結婚十年,一直都沒有小孩。
也做了試管,受精卵也都很正常健康,但是沒有辦法著床。問題出在於我的子宮不是很健康。
由於我們居住的地方代理孕母是合法的,所以這個問題一直在困擾我。
非常謝謝小小羊的回覆,讓我知道應該怎麼面對接下來的路。
Posted by TK at 2014年3月20日 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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