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1.在天堂的人,對自己在地獄的親友深感痛不欲生 2.好奇心是神聖的
這是我和一位弟兄姊妹好幾封信的回信。
我只刊登兩個問題,以及我的回答。
這兩個問題很常遇到,所以拿出來教導以幫助更多人。
基本上,假使屢勸不聽,我就不願意再浪費時間多講,會中止回信。
畢竟,時間太為有限,我只夠拿來幫助有心學習者。
至於聽不下我的勸的,那就好自為之,自己照自己想的去做便是,我無力幫助。
問題一、若是在天堂想起親人在地獄焚燒的那種痛不欲生的感覺,那麼這不是破壞天堂了嗎?
答:
聖經哪裡告訴你這些在天堂的人,會對親人的地獄火刑內心痛苦?
你怎麼知道天堂的人,會對自己親人在地獄被焚燒會有痛不欲生的感覺?
搞不好在天堂的人,會讚美上帝的公義審判。
請記住:
1. 天堂的人不會再犯罪,也不可能犯罪。
2. 天堂的人一切感情、感覺、理性、、、都已經被聖化、被潔淨,都完全不會犯罪。
3. 天堂的人,會以上帝之喜為喜,以上帝之怒為怒,以上帝之愛為愛,以上帝之恨為恨。
4. 天堂的人的感情、感覺,和今世地面上的感情、感覺,很多都已經不同。
5. 不要以為我們今世的感情、感覺,就會繼續帶到天堂去。
比方說,以性慾來講,在地上,性慾這種感覺一定存在,
但到天堂後,性慾已經消失,不再存在。
所以我們不能隨便拿今世地上的性慾問題,拿來探討天上的性慾問題。
對於到地獄去的靈魂,聖經不斷講述的,是上帝公義,上帝施展祂的憤怒,大家讚美上帝公義。
事實上,聖經根本沒有任何覺得地獄靈魂可憐的經文。
所以,你那種問題根本不存在,因為毫無聖經依據,連推論都通不過!
對這類沒有聖經依據,也無法推論的問題,不需浪費時間去想!
上帝封閉的啟示內容,人類不得擅自去碰觸!
有人問:
既然上帝在創造人類以前,祂就已經存在,那麼,
祂在創造人類以前,到底在做些什麼事呢?
智慧的人說:
祂在為問這些問題的人,創造一個地獄,以便來關這些大膽問上帝奧秘的人。
這是笑話,但請小心:
不要擅自去碰觸不該碰觸的上帝奧秘領域。
聖經不講的東西,我們不要去想去問;
聖經有講的東西,我們全部可講可問。
萬一問到不該問的,被提醒制止了,就該止步,不該再繼續下去。
什麼叫敬畏上帝?
敬畏上帝,是聖經的命令,人人都必須遵守,不得違反。
敬畏上帝,不僅要我們敬畏祂已知的部分,連對於上帝奧秘未知的部分,我們一樣要敬畏。
上帝沒有義務滿足任何人無盡的好奇心,切記切記。
問題二、但是我想,好奇心是神聖的,人很多知識和智慧上的長進都是好奇心的推動。
答:
誰告訴你好奇心是神聖的?
聖經裡哪一句話是這樣說的?
不要隨便就認為什麼東西是神聖、什麼東西沒有關係。
身為基督徒,聖經是我們行事為人唯一的標準與指引。
那我可不可乾脆問一些褻瀆性的問題:
上帝在天上會不會無聊,和天使一起做愛,而且和一堆天使一起做愛?
上帝看見人的女生很美麗,會不會因為無聊,乾脆下來和人的女生做愛?
所謂馬利亞從聖靈懷孕生子,就是上帝和她做愛,而且上帝非常爽,所以從她身上留種?
事實上,很多神話故事,就是上面這種觀念的。
像希臘神話,那些天神就是這樣荒淫的。
(願上帝赦免我為維護祂正道,不得已用這麼褻瀆性的問題來教你。)
這種問題,可以嗎?
未信者問這種問題,那也就算了,
基督徒可以問這種問題嗎?
因為好奇心,我就可以隨便亂想亂問,即使褻瀆上帝也沒關係,可以嗎?
誰告訴你好奇心是神聖的啊?
有些觀念錯了,沒關係,以後改正便是。
今天我已經教你提醒你,你還敢亂講,搞什麼啊?
研究發明,發現真理,都是好的,有益的。
但是,全部都必須在合乎聖經所定的分寸上來做才可以的。
否則的話,二次大戰時,德國和日本的醫師,因為好奇心,也把人抓來做殘忍的活體實驗,
並且獲得許多珍貴的醫學與人體資料,也是神聖的好奇心了嗎?
我在講什麼,知道嗎?
我講的是一個很簡單,但非常重要,又是基督教核心的教義——–唯獨聖經。
除非你接受這種基本教義,否則的話,我們根本不可能討論信仰問題。
不接受唯獨聖經,就表示你信的和我信的是不一樣的。
唯獨聖經,不是說只接受聖經直接回答的。
事實上,不管是聖經『直接回答』,還是可以從聖經『間接推論』,
都依然是在唯獨聖經的領域。
一旦聖經沒直接回答,也無法從聖經進行推論時,就喪失了討論的意義,
因為人人都可以各說各話,沒有標準可言。
我問的那些上帝做愛的問題,你問的人死後的問題,
答案簡單得很:
聖經沒講,所以不用浪費時間去問去想。
一切關於真神的事情,除了上帝願意啟示在聖經裡的部分以外,
我們是不可能知道的。
人的層次比神低太多,根本不可能知道神的事。
但上帝透過聖經,主動對人類做出啟示,所以我們可以知道神的事。
不透過聖經,沒有人能得知正確關於神的事,即使透過自然啟示都不行。
因此,越過聖經、離開聖經,而想探知關於神的奧秘領域,
都是緣木求魚,更甚至是放縱私慾。
這些話,你信也好,不信也好,對我都沒損失,
但卻嚴重牽涉到你所信到底是對是錯。
這是我最後一封回信,你自己好自為之。
真心想知道聖經答案的,我一定努力幫助到底;
至於不在乎唯獨聖經的,我無能為力,也沒有力。
小小羊
剛好最近看到這句:
撒上6:19 耶和華因伯示麥人擅觀他的約櫃,就擊殺了他們七十人;
什麼是"擅觀",好奇約櫃中放了什麼?好奇約櫃有什麼法力?在聖潔的神面前,難道不當謹慎戰兢, 好奇心人皆有之, 但在造物主面前, 人算什麼, 死的那些人是什麼人,就是以色列人, 神撿選的選民, 放在現今就是基督徒.
Posted by kay at 2014年2月18日 18:01
唯獨聖經,不是說只接受聖經直接回答的。
事實上,不管是聖經『直接回答』,
還是可以從聖經『間接推論』,
都依然是在唯獨聖經的領域。
請問 聖經『間接推論』,可以指也接受教會歷史中的信條`問答嗎?
Posted by ㄚ恆 at 2014年2月18日 18:01
請問 聖經『間接推論』,可以指也接受教會歷史中的信條`問答嗎?
答:
我所謂的間接推論,不是指這種。
我講的直接經文,就像:信耶穌才能得永生,不信耶穌不能得永生。
這是聖經清楚有經文講述的。
我講的間接推論,就像:聖餐能否帶來恩典?死亡嬰兒是否能上天堂?
這種東西聖經沒直接經文,但可以使用其他經文進行間接的推論。
信經、信條,這地位可比間接推論的那些東西高多了!
信經信條是全本直接經文的歸納整理,不是間接推論。
(只有少部分內容是間接推論,其他多半是直接經文的歸納整理)
要理問答也不是間接推論,而是類似講道,
是針對直接經文的歸納整理做講解。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4年2月18日 19:17
很久以前我買了一本英文聖經(大約是1992-94年間),用很典雅的英文翻譯的,外觀看似西洋文學名著,記不得是哪一個版本,只記得後來論斤賣給舊書攤了。
要破除「耶和華是惡神」的意識形態魔咒,這當中必須要有基督的角色,神是靈,要把神人二性聯合在基督的身上,這在中國文化傳統是沒有的,所以只能在人本主義的結構當中想像。
「去天堂」是不是先要有天堂?「在天堂」是不是先要有靈?既是如此,天堂是甚麼樣子,必須先有神的靈,而不是先有人的想像力。
約翰福音 10:7-9 所以,耶穌又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我就是羊的門。凡在我以先來的都是賊,是強盜;羊卻不聽他們。我就是門;凡從我進來的,必然得救,並且出入得草吃。
在海上漂流的人看見遠方有船的梶桿出現,還沒有接近之前先遇見海盜,因為記得地球是圓的,就盼望等候得贖的那一日。
然而,汪洋大海中的神話不能給人終極的救贖,基督來不是要為人「消災解厄」,快跑的未必先贏,在後的將要在前。只不過時間的先後並不能表述基督的生命歷程,任何人看見的都是基督必死的決心,所以基督的復活如果只是一個信不信由你的選項,整本聖經的意義是串連不起來的。
因此這整件事就不是人怎麼看天堂與地獄,而是神怎麼帶人去天堂。如果你求的只是聖經在你生活上的應用,面對拒絕聖經的人你是無能為力的。
這世界上多數人是為了仇敵而活的,是為了報復仇敵而活。只有耶穌基督講到天上的賞賜,要愛你的仇敵,為逼迫你的禱告。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4年2月18日 19:45
聖經有一處似乎可以來說明,但倘若解釋有誤請斧正。
關於問題一之親友分居於天堂與地獄,在路加福音16:19~31論下陰間的財主與在亞伯拉罕懷中的拉撒路,似乎是還蠻符合問題中角色與處境的配置,雖經文中未描寫亞伯拉罕對於財主親友的感覺是喜還是悲,但卻強調聽從上帝的話,也就是摩西與先知的話。
去臆測親友分居於天堂與地獄之感受有何意義嗎?能帶出什麼果效嗎?亞伯拉罕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裏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
Posted by confess at 2014年2月19日 23:20
在路加福音16:19~31論下陰間的財主與在亞伯拉罕懷中的拉撒路,似乎是還蠻符合問題中角色與處境的配置
答:
正確!
不過,我要做進一步講解與補充。
路加福音
16:19 「有一個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
16:20 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
16:21 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並且狗來舔他的瘡。
16:22 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
16:23 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
16:24 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裡,極其痛苦。』
16:25 亞伯拉罕說:『兒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裡得安慰,你倒受痛苦。
16:26 不但這樣,並且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
16:27 財主說:『我祖啊!既是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
16:28 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
16:29 亞伯拉罕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
16:30 他說:『我祖亞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到他們那裡去的,他們必要悔改。』
16:31 亞伯拉罕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
請注意:
1.他們是廣義的親屬關係,財主稱亞伯拉罕為『我祖』,亞伯拉罕稱財主為『我兒』。
猶太人對血緣關係非常看重,和華人類似,甚至還更看重。
他們對祖先,常會用『父親』來稱呼,而對自己的後代,即使是孫子、曾孫,也常用『兒子』來稱呼。
因此,這段財主與拉撒路的聖經,是非常適合作為探討親人間,一人在天堂,一人在地獄的相關問題探討的。
2.請注意,是地獄受苦的財主『先』呼求天堂的亞伯拉罕。
天堂與地獄的人,彼此可以看見,但是,天堂的靈魂,並未『先』主動去對地獄的靈魂表達關心、憐憫。
事實上,綜觀全本聖經,我們找不到天堂的靈魂、天使、上帝,憐憫地獄靈魂的經文。
一切的憐憫,都只針對『活人』;
一旦變成『死人』,上帝就不再憐憫了。
這觀念非常重要,請千萬不要忘記:
拯救、憐憫、救贖,通通只針對活人!
一旦人死了,上帝就不再救贖,也不再憐憫!
3.當地獄受苦的親人發出尋求協助、訴諸可憐的呼求時,
天堂的親人如何回應?
同表憐憫?感覺他們很可憐?
不是耶!
相反的,天堂的靈魂講的,反而是類似「你罪有應得」這種話。
16:24 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因為我在這火焰裡,極其痛苦。』
16:25 亞伯拉罕說:『兒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裡得安慰,你倒受痛苦。
看見亞伯拉罕的回答了嗎?
他覺得地獄的親人很可憐?所以安慰他嗎?
不是耶!
他事實上反而潑冷水,告訴地獄的靈魂—-你生前、、,所以你死後受苦。
任何親人,不管與我們多親,生前拒絕福音,死後下地獄,都是罪有應得,無可推諉。
這話很殘忍!但請認真想清楚!
我們太容易忘記我們自己親人也是罪人的事實,我們以為自己親人是義人,以為上帝有義務要拯救,
但我們卻忘記自己親人一樣是罪人,若拒絕福音,表示他們拒絕自己的罪被赦免。
既然不願自己的罪被赦免,所以死後下地獄,是自己該負責。
4.天堂的人,對於地獄的人的建議,不管是幫地獄的人,還是幫今世的親人,
都沒有積極的處理,而且不斷訴諸聖經。
請注意看財主與亞伯拉罕的對話,就可以理解我的意思。
亞伯拉罕對財主痛苦的口渴,不僅拒絕財主的提議,並告知現實上的不可能,
然後,就沒有更進一步的積極措施了。
亞伯拉罕沒去找上帝,去求上帝施恩,反而是冷冷告訴財主不可能,如此而已。
一般人在今世,對親人的苦難,會積極去尋求其他外援,
但天堂的人對地獄受苦的親人,卻是所謂「冷淡」的。
而地獄受苦的靈魂懇求天堂的親人幫助,去傳福音給的尚未信的其他親人聽時,
這種傳福音的熱誠,天堂的靈魂卻是潑冷水!
這時,呈現出地獄的靈魂拚命想傳福音,天堂的靈魂卻不太想傳福音的有趣現象。
事實上,不是天堂的靈魂不願傳福音,而是天堂的靈魂,各種感覺思想已經被聖化,是照上帝喜怒哀樂來運作。
上帝對於福音,本來就是要人回到聖經,而不是照地獄的建議。
綜觀以上,我們可以清楚看見,同樣是親人,一在天堂一在地獄,
天堂的親人,並不會有對地獄親人出現可憐的感覺,更別提什麼痛不欲生的感覺了。
事實上,「罪有應得」這種感覺與描述,反而才是全本聖經一貫對地獄靈魂的評論。
另外,有人提啟示錄。
在此,我也順便提醒這部分。
請注意這觀念:
啟示錄裡面的主耶穌,已經不是在世上可憐受苦的主耶穌那種形象了。
啟示錄的主耶穌,已經是末世大審判、各種大型罰、大災難的榮耀掌權者、執行者了。
啟示錄裡面,已經不是在提恩典、憐憫,而是不斷公義、刑罰、罪有應得、報應了。
所以,請對於依然在世的未信親人,憐憫他們,努力傳福音給他們。
對於已過世的未信親人,請停止憐憫,不需去多想,完全信任上帝公義即可。
我們千萬不要把各種人本思想的錯誤,拿來推想各式各樣的信仰問題。
一切問題,都必須回到聖經來。
天堂的人的感覺,和今世的人的感覺,很多都已經不一樣。
聖經這樣說,我們就必須這樣信,這樣改正原本錯誤觀念。
前面我已經提過,像性慾這種感覺,在天堂就不存在了。
在此我在提另一種感覺,就是愛情。
夫妻間的關係,在天堂已經消失,那種愛情的感覺已經消失,只剩弟兄姊妹之情了。
這不是說夫妻到天堂後,彼此不認識,不是這意思。
二人依然彼此認識,但是,二人彼此間已經沒有那種夫妻的愛情,全部都變成天使之間那種兄弟姊妹感情了。
所以,任何人只要拿今世的夫妻愛情去探討天堂的靈魂的愛情相關問題,都是錯誤、都不合聖經。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4年2月20日 09:34
竊以為,或許「一切的拯救、憐憫、救贖,通通只針對被揀選的人,一旦入陰間,上帝就不再憐憫了」會較恰當。
在以西結書37:1~12論枯骨的復甦,在 列王記4:32~37論以利沙使書念婦人的兒子復活,在約翰福音11:38~40論耶穌使拉撒路復活,使徒行傳20:7~12論保羅救猶推古。雖相關記載並未載明那些人死後到底去哪裏,然上帝拯救這些被揀選的人,使之於當時死裡復活。
有誤請指正。
Posted by confess at 2014年2月20日 11:49
關於親人信主,我以前壓力也很大,後來有一次想到我希望他們信主是因為私心,希望他們也能陪我,後來壓力就不會那麼大,神是慈愛公正的,只是我還是期待著他們能信主.
Posted by momo at 2014年2月20日 19:27
在管理學上有所謂的「決策模式」,生物遺傳學的應用有「基因晶片」相關的專利產品,這些快速爆發的高科技新發明的潮流把世界區分成不同的速度和目的之時空領域。
得救的問題向歷史時間的過去方向延伸並沒有多重要的意義,向時間的未來方向意義就比較大。一個人得救可以導致未來的世代與上帝國度發生關聯,過去的世代還在世上的也有機會得救,但是並不會發生已經離世的世代重新得救之後又反過來影響這個世界的情況。
這當中的差異在於時間是圍繞著一個人為中心轉動,或者是向前直線進行?一個悲傷的人下一刻鐘可能轉變為快樂,然後可能又轉變為悲傷,形成一個情感循環的狀態。一個絕望的人下一刻鐘可能因為重生得救而喜樂,並且是永遠喜樂,雖有悲傷卻不至於絕望至死。
「通靈」和「得救」是沒有直接相關的,人類在世界上的關係是透過「靈媒」嗎?上帝的主權就不見了。上帝並沒有設計一男一女永遠活在世上生出所有的後代,而是定出每一個人的年限,藉著靈媒統治國家的君王是鬼迷了心竅。
掃羅招喚撒母耳先知的鬼魂,撒母耳的靈怎麼出現我們不必研究,但是撒母耳說的話是耶和華神已經定的旨意,而且說到過去發生的歷史事件,未來怎麼發展不會再照著掃羅的願望,可見這個靈說出來的是神的旨意,這個解經的架構合乎聖經無誤的原則。
你寧願誰的靈統治這世界?這世界服在誰的手下?全本聖經不是那麼容易就被駁倒的。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4年2月20日 22:04
關於親人信主,我自己也掙扎許久,但一回與傳道提到這事,他告訴我不要輕易坐在上帝的寶座上,預先判定誰得救,因此在禱告時我向主表明,是的,我就是有私心,於是希望親人歸信主,雖我外表或行為看似虔誠,但事實上比起顯明犯罪的親人,同屬罪人的我以上帝的標準也好不到哪裡去,甚至,倘若主的旨意是親友不得救,軟弱的我也向主表明,我現在真的無法說出願主這旨意成就,對於察人肺腑的主,禱告的詞是實是虛,祂一清二楚,於是只求有豐盛憐憫的主,守約施慈愛,不以有罪為無罪,求主施慈愛赦免我們的罪孽。
民數記
14:18『耶和華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赦免罪孽和過犯;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14:19 求你照你的大慈愛赦免這百姓的罪孽,好像你從埃及到如今常赦免他們一樣。」
Posted by confess at 2014年2月20日 23:45
人類藝術追求的自由精神和保羅所講的「主的靈在哪裡,那裡就得以自由」是同一個東西嗎?耶穌基督是不是一個專業的決策者?
為了死的目的行神蹟,這是沒有的。為了復活的目的行神蹟,人人都想要。為了罪人得救贖而死,這是甚麼決策模式?魔鬼代言人可以成功地勝過耶穌基督的十字架道路嗎?耶穌基督的本質因為教會門徒的數量而改變了嗎?
主的靈所在的時空一定沒有死嗎?大衛殺死很多人,為自由而戰的結果是血流成河,不戰的結果還是死,總之就是非死不可。有很多東西並不保證就很安全,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只有荊棘做成的冠冕,那是被刻意羞辱而得到的裝飾,大祭司的衣冠權杖富麗堂皇,有了魔鬼代言人的權力看似在歷史的關鍵時刻得勝了。
當你說「我的存在就是上帝的得勝」,我不知道上帝說甚麼,但是我知道人們可以反問「你不存在上帝就失敗了嗎」。一個人因為群眾的喧嘩更堅定信心嗎?不,數量眾多的反對者更加深他的痛苦,在十字架上一個人到了這個地步只能說「你們都去死吧」、「我死了你們也活不成」。這是一種深刻的記憶影響人的心思意念,把一個人存在的意義捆綁在另一個人的身上。
耶穌基督是這種人嗎?不是。他的死成全了父神的救贖旨意,對於罪人來說非但不是咒詛,反而是祝福。一個專業的律師可以保證輸了官司就是得勝嗎?一個牧師不管是自己去死或是叫別人去死都算不上是專業人士。被選舉出來得到主教身份的傳道人,不會因為有官方的權威就更有能力傳道。同理,教會的福音傳給一個孩子,這個孩子的父母還是可以經由別的管道接觸基督的福音,上帝個別的揀選仍然有效,不是被教會或政府的行政區域限制。
一人得救可以合理期盼現有的家庭成員得救,後代子孫得救,已經離世的祖先不是我們要關懷的對象。基督徒的文化使命不是為了傳承祖先的遺產,而是為了榮耀神的目的。本來就一無所有的基督徒,為了榮耀神還要先傳承祖先的遺產,這個不僅矛盾,更是荒謬至極。
如果中國人只可以讀中文翻譯的聖經,「中華福音神學院」就不可以開設希伯來文和希臘文的課程,顯然這不是聖經的真理。同理,美國人也可以讀中文聖經,美國人可以傳福音給你的子孫,傳福音給你還活在世上的長輩,當然你就知道他們的目的不是為了傳承你的祖先的文化遺產,我們也不是。
比你年長20歲的人當中有人以後可能會更接近神,不是說年輕的世代就必然更接近神。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4年2月21日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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