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如何跟一些初信的人談十一奉獻的問題?
問題:
有些人他們也很抗拒十一,有人覺得不給十一就不是/不能做基督徒。但最令我害怕的是,有些人跟初信的人說,如果他們不給十一就會被咀咒這類話。但最難的是,到現在,我還不肯定基督徒是否還須要十一奉獻 (雖然我有看過小小羊關於十一的文章,和我自己有做十一)。如果真的跟初信的人談十一奉獻的問題,應如何如談?
回答:
1.如何跟一些初信的人談十一奉獻的問題?
答:
告訴他們,用堅定而溫柔的態度:
1.上帝的命令,我們必須遵守。
2.現在做不到沒關係,繼續努力便是,有一天就能做到。
3.千萬不要因為很難做,或是做不到,就說上帝沒規定,或是扭曲上帝規定。
2.不給十一就不是/不能做基督徒?
答:
十一奉獻與得救無關,守十一不會因此就得救,沒守十一也不會因此就不得救。
但是,真正敬虔的基督徒,一定會努力遵守上帝的規定。
3.如果他們不給十一就會被咀咒
答:
這當然是胡說八道。
4.最難的是,到現在,我還不肯定基督徒是否還須要十一奉獻
答:
連你自己都不清楚的東西,你怎麼有資格對別人講呢?
你應該要先弄清楚要不要守,自己先弄懂,之後才有辦法教導初信者,不是嗎?
今天,我做出的一切教導,都是我知道的、確認的、實際信奉的、從內心相信的、真正努力奉行的。
我自己不相信的東西,哪有資格拿來教導人家呢?
我若傳講一些自己也不遵守的道,那我豈不是變成一種無力的宣講?
就像那些自己一邊抽煙,卻一邊禁止學生抽煙的言行不一的老師一樣罷了。
弟兄!
要教導人,自己就必需下功夫認真弄懂,而且自己真心信奉並實行。
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沒有真實生命支持的講道是假的。
假使我今天講的道還算有點力量,能感動人心,能幫助人歸正,
那是上帝恩典,使我這傳講者盡量傳講出言行合一的道。
這種道,才會有力量。
對我而言,我自己不懂的、沒有真心努力去做的,我根本就不敢拿出來教人。
所以,除非你自己先弄懂,否則,不用操心如何教導初信者,
因為,我認為自己不懂的人,沒有資格教導別人,
不管是教導初信者或信主很久的人都一樣。
小小羊
初信的階段正是最合適去談十一!因為這人剛開始走天路,好的開始是成功的一半,一重生就要打好根基,相比要糾正「老油條」容易得多。
如果信是真和清,他就必定知道和認同作基督徒是什麼的一回事:人願意認罪悔改籍信靠耶穌基督歸向上帝。一個必須的核心就是脫去自我,穿上基督。如果用奉獻來作類比,就是要把自己全然獻上,是一種徹底沒有保留的奉獻。態度如是,本質亦如是。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重生之後,新生命一無所有,卻是樣樣都有!是貧窮,卻是富足!
神要求的,不是十一這麼少,而是一個人的一切所有。
如果一個人願意把整個生命人生獻上,豈不更加願意把十分之一獻上?
在態度上,絕對沒有難處,亦沒有妥協的地方。但在實際個人理財安排上,有時有困難,但可以按部就班,具體地逐漸地達到十一。
十一不是十分之九點九九九就過少,十分之十點零零一就過多。過少,神不會向你追討叫你失去救恩,因為十一不是一種死守條文的一個動作,不是律法主義,不是形式主義。過多,神也不如欠你的向你償還,因為十一也不是功利主義。
Posted by mark at 2014年2月15日 10:51
但很多在郊野(鄉村)教會,信徒少,奉獻少(許多農村教友的奉獻常常超過十一),因此教會較窮困
有些大城市大教會的牧師,甚至禁止他的教友把十一捐款分一些去給別教會別的福音工作,他強調十一奉獻,衹作「我家有糧」(瑪三:10)之用。「我家」者本教會也。強解聖經,謬解聖經到這地步,另人震驚。
Posted by 蒙恩罪人1 at 2014年2月16日 02:10
個人經歷,能不能守十一,還是和有多重視神有關。過去薪水少,開銷也少的時候,從未守十一,因自己不重視這信仰。現在賺得多些,但開銷也大增,因為重視這信仰,反而在很短時間內可以基本做到守十一且無太多掙扎。
Posted by 魚兒 at 2014年2月16日 08:56
亂世有機會也有損失,承平時期不見得人人都可以富足安康,反而可能因為遠離神而遭致更大的災禍。所謂「我們低調做人不問鬼神與世無涉」的心態已經預設了神的主權在人的願望之下的前提,這從來就不是聖經的原則。
歐美的知識份子思想觀念未必都是「西方的」,但是儘管不少人是不相信的,卻可以分辨出東方中國是怎樣自作聰明拆解基督教的聖經,妄想從中得到智慧。上帝知道人是怎麼以詭詐的心思對抗神的旨意,出於上帝聖潔良善的本性指示以色列人要十一奉獻,這絕非上帝向人妥協,也不是上帝開銀行放高利貸,而是上帝打開天上的寶庫,信徒才有可能在這事上經歷祂的同在。
大山尚且可能遷移,人的信心太小了也不好,不是信心小就比較安全,聖經沒這麼說。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4年2月16日 22:17
從小在基督教家庭長大,自從領到第一份薪水後,就開始十一奉獻。當時賺得少,十分之一也少,每個月奉獻出去,沒想太多,也不心疼。
隨著薪水慢慢變多,生活開銷變大,每個月奉獻時也「肉痛」了,才慢慢感覺到能夠守十一奉獻實在是我們的恩典。每個月,都要提醒自己,領到的這筆錢其實不真的是我的,奉獻這微薄收入的十分之一,是自己對天父恩典的回應。
雖然有時候真的是很難!但這個月如果自律不嚴或意外開銷突然增加,沒辦法十一,下個月也要記著。或許,我就是這樣點滴學習對上帝的順服與信心……畢竟,能有十分之一可以奉獻,是天父「已經」供應!
願上帝繼續保守我們的信。
Posted by 39 at 2014年2月17日 16:32
最大的難處就是得到高報酬高利潤的人要再回頭承認十分之一本來就不是自己的,再怎麼想都想不通為甚麼那筆錢不該拿去投資得利。然後當教會的組織編制擴大,怎麼投資收入的奉獻,問題更大了。
搞到最後研讀一個章節的經文都是困難無比的事,然後聖經的講解必須交付給「先知」、「使徒」為具有合法權威的代理人,屬靈的權柄和世俗的政治權力更加混淆不清。
詩篇 19:1 (大衛的詩,交與伶長。)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手段。
這是非常重要的一句經文,中文翻譯是否精準,反應出當時中國信徒的神學水準,但是也和語言的使用有關係,所以我還是引用原來的翻譯。
保羅說創造主的永能和神性是誰可以知的?是你?是我?是他?不,既非你、我、亦非他,而是「明明可知」的。所以你可以知嗎?我可以知嗎?他可以知嗎?可以的。
這本聖經就是聖經,不是某某宗、某某會、某某堂的某某牧師送給我的才算。聖經可不可以花錢買?聖經不能花錢買,只能透過信徒介紹轉送?那請問基督教書房是不是不可以出售聖經給非教會會員?你聚會的教堂建築都不需要錢?喊出宗教改革口號卻回歸神祕主義的教會,有一天要自食惡果。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4年2月17日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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