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8:3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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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1月17日社会流行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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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可以定我罪,除了耶稣?

近日有位基督徒艺人,因为法律问题,被判处罚款。

他高喊:“没有人可以定我罪,除了耶稣!”

但是,这种观念,正确吗?

说出这种话,真的很糟糕!

因为,这表示说话的人,搞不清楚很多状况了!

上帝国 VS 地上国

灵魂的罪 VS 肉体的罪

来生 VS 今生

上帝荣耀 VS 自己的罪

基督徒是天上国国民,但这不表示基督徒就不是地上国国民,

更不表示地上国无权管辖基督徒。

基督徒是天上国国民,基督徒更必须在地上国也当良民,

否则,难道基督徒只要因为是上帝国国民,就可以不用遵守国家法律,杀人放火也无罪?

所有人的灵魂的终极审判,都是由耶稣基督来审判,

但是,这不表示地上国在今生,不能审判我们肉体的罪。

否则,难道法院都该废除,基督徒杀人都必须等到未来被耶稣审判,法院都不能审判?

有些东西,由于法令多如牛毛,我们未必所有法令都懂。

假使不小心触犯,修正便是,不要搬出上帝名号来神功护体,羞辱主名。

一个真正爱上帝的基督徒,一定很看重上帝圣名,尽量不要让自己行为去让人羞辱上帝。

有位伟大的圣徒曾说过:

‘一切荣耀,都是上帝的;一切罪过,都是我自己犯的’。

这种话,是何等的敬畏上帝?

只要自己有行出任何良善、得到任何人的称赞,他都认为自己毫无功劳,都把功劳归给上帝;

只要自己做错什么事,他都认为是自己不好,与上帝无关,以免推卸责任给上帝、甚至让人找到借口来羞辱上帝圣名。

这种态度与观念,不仅是圣经的教导,更是我们人人都该努力学习的。

有时,我们即使遵守圣经,遵守国家法律,但依然会因为对真理的传讲或坚持的缘故,被人辱骂、人家也趁机辱骂上帝。

对于此种情形,我们可以坦然无愧,因为这不是出于我们的罪,而是很多人拒绝真理、拒绝福音、恨上帝。

可是,更多时候,我们是真的做得不对,这时,请千万不要上帝、耶稣挂嘴边,来为自己行为脱罪、护航,甚至讲出荒腔走板到离谱的话。

这种以神之名神功护体的行为,是羞辱上帝圣名的行为,非常不好,我们千万不要效法。

小小羊


那位艺人说出这样的话
当下我也觉得非常不妥
这时候就不必说你是基督徒了
难道是基督徒就不用遵守地上的法律吗
做错事情谦卑认罪来到神的面前
承认自己的不对
求主赦免
这艺人如此羞愧主名!愿主怜悯
怜悯我们这基督徒却活出不基督样式的我们

Posted by jant at 2014年1月17日 09:39

同意小小羊所说
不过我去看那个新闻转播,宋先生是针对这个罚则觉得相当不公平…当然基督徒要遵守地上国的法律,也确实当地尚国的法律与圣经相违背时…基督徒选择圣经…如德国纳粹政府的时候…然而坦白说…也有很多法律其实跟圣经没多大关系却令人不适…如坐出租车一定要系安全带….
外劳帮遛狗…却罚锾3万元…实在有违人心的比例原则…而非法律上的比例原则….但是行政机关又不能不罚
因为法律不周时…行政机关没有太多裁量权可以选择时
公务员只能依法行政…免得自己被检举说放纵艺人
但是宋先生的问题是….他根本不需要拿主耶稣的名去辩驳此罚则…仅用身为人罪此罚则的不满提出看法即可…
因为就连法律针对这样小的罚则所设计的救济制度
会令人心力疲惫…不合成本……
其实我的发言并非要教导什么…因为小小羊教过,教导的要受更严格的审判…但是我在别的网站上面看到大家一面倒地认为基督徒就一定要遵守地上的法律此等思维,我认为太过狭隘….因此提出这些看法….
因为实务上,很多法要嘛是恶法…要嘛是不合圣经的法…
还是需要看看那些情况

Posted by 同行天路 at 2014年1月17日 19:08

最近一堆这类报导,我除了痛心和羞耻外,会想到这些感受更胜于我的,就是主了
一个社会生活已经经历那么久的成年人,会信耶稣信到头壳坏去,连最基本的都搞不清楚
假如他真是认为罚款太严重,大可针对这边发言,"处罚过重"和"定罪"分明就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他不是主耶稣,假如主耶稣被判的不是死刑只是被关,他一样是被定罪
这种不需很高深的神学就能了解的事,怎么会被他扭曲成这样?
于是我觉得,教会牧养真的很重要
究竟是怎么样的牧养,会让他的观念变成这样
这不应该是一个勤上教会、信仰坚定的基督徒会有的想法阿
如果我们被牧养的不是道,而是垃圾,那到底还有没有真正的生命在我们里面

Posted by Rain at 2014年1月17日 22:24

罗马书13:
1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 神的。凡掌权的都是 神所命的。
2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 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
3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
4因为他是 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的佩剑,他是 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
5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

Posted by 郭英绮 at 2014年1月18日 08:40

给 拒绝洗脑:
想必您并没有看清楚:
使用规范与说明
‘设立宗旨与说明’分类夹
这里从来就是"一言堂",不是给任何人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的部落格或脸书。另外,这是一个少数道理纯正,教导圣经真理的园地。若您只是想找人辩论或比武,这里也没有认有任何义务和您"辩论"或是"比武",您搞错地方了。

Posted by 不配 at 2014年1月20日 12:04

给拒绝洗脑网友:
你说“显然有人认为自己绝不会错”,
当你有更多时间留在园地上,你会读到版主清楚说过任何人都会犯错的话,请园友用全本圣经来检验他的文章有没有说错,你说"显然"如何如何,但没有具体例子,理据上比较不高明,到有真实例子,而得以"指正跟讨论一刻",也当谦卑聆听,直到清楚及理解,而不倒转来自认自己无错,版主有错!
彼此指正是讨论区才有的做法,这里,是蒙召受托要传讲纯正真理的一位弟兄的教导区,来的人是愿意听从真理者才得益处,不是被一个人来洗脑!
假若要用"洗脑"这词,那就是被圣灵来洗脑,被真理来洗脑,而不是任何人。
圣经本身从来就是一言堂,上帝说话,属祂的人要恭敬认识、留心、听从、遵行,而不是把圣经看为可随意讨论的一份材料,拿来任意解释,支持自己某些不合真理做法的依据!

Posted by 愿被真理来洗脑的园友 at 2014年1月20日 13:52

现在的新闻非常乱 捕风捉影
应该要了解当初情况到底是如何才对

Posted by T at 2014年1月21日 15:10

1.现在的新闻非常乱 捕风捉影
应该要了解当初情况到底是如何才对
答:
http://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109/35567134
他讲的话都被录下来了,你不知道吗?
我不在文章本文张贴这篇报导的网址,是要为这艺人留点颜面。
但既然你有疑问,我只好贴出来给你看。
其实,这人不管说什么,都与我们无关,只要他不要扯到耶稣就好。
他扯到耶稣,那就不同了。
2.给同行天路
答:
你讲的,表面上看好像很对,但其实是错误的!
首先,园地从来没教导基督徒不管三七二十一、什么国家法律都必须遵守。
事实上,当国家与法律与圣经冲突时,基督徒要顺服神而不顺服人。
再来,非关违法圣经的法律,是好法、恶法、处罚是否过度,那是另一回事,我们这里不讨论这种议题,因为那太复杂。
今天,在台湾,不合法律规定使用外佣问题,是一种很常见的状况。
我对此没有发表任何看法。
但是,假使自己不合规定使用外佣,请做好两件事:
1.自己低调点,不要到处张扬。
2.被抓了,请自己鼻子摸摸,该缴罚款就认了,别扯什么耶稣。
该位艺人这两点都没做到!
我文章讲得很清楚了:
“有些东西,由于法令多如牛毛,我们未必所有法令都懂。
假使不小心触犯,修正便是,不要搬出上帝名号来神功护体,羞辱主名。”
同样出状况,该位艺人搬出耶稣来神功护体;
另一个海关官员却是搬出圣经来认罪;
二者之间,高下立判!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111/35571555/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4年1月21日 15:33

给T
那么你又了解当初情况了吗?
他带父母外籍看护外出并当佣人使用,有人拍到实况,
他在劳工局吼那句话也被媒体录到声音,
这些难道不是我们今日批判的“情况”吗?
虽然媒体有值得批评的地方,
但就这件新闻,有凭有据。
确实,我们不该捕风捉影,
但请用同样的标准审查别人和自己。

Posted by 天路客 at 2014年1月21日 15:44

有时候觉得,人能够真诚地认罪悔改,向神向人承认过犯,几乎是个神蹟了。。。

Posted by confess at 2014年1月21日 20:21

哀…不了解
在电视上看他们说话 不都好好的吗?
为什么会这样…
难道又只是表面功夫

Posted by YEBON at 2014年1月22日 16:25

没有人可以定我罪,除了耶稣!
那么他在这个大吼的当下先认定自己是无罪的
既然是无罪的 他口里的 主基督 能定罪 又要定他什么罪?
你说我偷东西! 只有我爸爸可以说我有偷东西!
到底有没有偷东西 去问我爸爸的意思?
证据事实的查证在被怀疑者的心中还有优先次序上的必要性吗?
他是尊重自己的意思?还是尊重 神的意思?
整篇报导在观看的人心中,那瞬间的观感
又该怎样用
我不要捕风捉影的角度去看?

Posted by 贫乏 at 2014年1月22日 17:18

基督徒真实的生命,其实是必须有根有基的建造在基督,连结于基督,才有能力遵行神的旨意(真理),否则,一切都只是纸上谈兵,海市蜃楼,当考验来时,就显现个人的工程。这些事件其实也都是我个人的借镜,常常省察自己,是否也在某些地方犯罪还羞辱主名,求主保守和带领。
小小羊兄长在原地的某篇文章中提到过,原文我忘记了,意思接近这样:成圣没有捷径,乃是血和泪、有时成功、有时跌倒,有时被管教而伤痕累累,高山或低谷,一日复一日的累积的。
或许我们有时也正是如此,但不要忘记,爬起来,回到神面前,认罪、悔改,求主赦免,求主加力量。千万不要爬起来,出去,吊死了!真正神的儿女,神必管教,也必保守到底,上帝的恩典总是够我们用,这是我们确信的。
confess 弟兄/姊妹说得真对!但我想补充,不是几乎是事蹟,而根本上就是神蹟。最大的神蹟就是圣灵使人死亡的灵魂苏醒过来,可以知罪进而认罪,可以接受基督为救主。也因此才如小小羊兄长所引用的:‘一切荣耀,都是上帝的;一切罪过,都是我自己犯的’,因为在得救上,人一点功劳也没有,然而在成圣上,人的确需要尽本分,但要知道的是,连尽本分的能力都是上帝所赐所保守,如果连尽本分的能力神都不给,我们如何尽本分?因此,基督徒没有可夸的,为有基督是可夸的,这话一点都不假。
加 6:14 但我断不以别的夸口,只夸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因这十字架,就我而论,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论,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 阿们

Posted by 不配 at 2014年1月22日 17:19

我想他会有这种反应,是因为生命还未成热之故。
初时听到,只觉得匪夷所思,
但仔细回想,幼时我的反应,
也常如此荒腔走板。

Posted by 路程中 at 2014年1月23日 09:34

基督徒因为多元成家法案,成为媒体社会的眼中钉,肉中刺。
最近不只这位艺人,很多基督徒艺人都被围剿,放大检视,丢了代言工作等等。
上次某艺人丢了代言,网友:活该,反正你的上帝很行,不是吗??
(有没有觉得网友的话在圣经上读过?)
这样的社会气氛,只能安静不语。但明知法案会造成许多后患,却不告诉邻社,我们该如此的吗?

Posted by Jessica at 2014年1月23日 20:39

个人以为,这个艺人违法被罚款,
和因坚持道理而被围剿、丢工作的艺人,
实在不可一概而论吧?
前者是犯了错被抓了包还想以神功护体,
后者多多少少可以算是为义受逼迫了(虽然后来被迫修饰遮掩),
同样承担骂名,但本质是完全不同的。

Posted by 天路客 at 2014年1月23日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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