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8:3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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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6日圣经无误与释经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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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问:利未记四足的昆虫?昆虫不是六足吗?

问题:

利未记有一处经文我不懂解释。

上网查看亦发现这经文多被不信者攻击,暂未见有比较强的“支持”论点。

‘凡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你们都当以为可憎。

只是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中,有足有腿,在地上蹦跳的,你们还可以吃。

其中有蝗虫、蚂蚱、蟋蟀与其类;蚱蜢与其类;这些你们都可以吃。’(利11:20-22)

其中的“四足爬行”被指与昆虫有六足的事实不符。

这是翻译问题/抄本出错,或是有其他解释?

我真的解不通,烦请协助。

答:

我也不会呢!

我自己的想法是这样:

利未记的经文,主要是要让当时的人知道哪些可行、哪些不可行。

因此,对可行与不可行之事,做出了一些分类。

这些分类,并不求非常科学性的精准,而是要让一般人能一看就懂。

也就是说,是以‘实用易懂’为目的,而非以‘科学分类’为目的。

这不是说圣经不合科学,而是说圣经有很多描述是使用一般人描述,而非精确性描述。

我们一般人生活,也不可能每次讲话,都用很精准的科学定义来讲,不是吗?

好比说我们常说‘太阳从西边落下’,问题是,正确科学观念是‘地球绕太阳,而非太阳绕地球’,动的主体是地球,不是太阳,既然如此,怎会是太阳落下,变成太阳是动的主体?

但是,我们并不会觉得‘太阳从西边落下’的话有什么奇怪,不是吗?

反而一般讲话每句话坚持都要用科学定义与术语,那才奇怪。

所以,圣经以当时一般人习惯的用法来讲述东西,并不奇怪,也没有什么不对。

比方说:房子长大痲疯。(利14章)

房子会长痲疯病吗?

痲疯病是一种特殊的传染病,人会罹患,但房子不会罹患,就像房子也不会得肺炎、扁桃腺炎一样。

事实上,依据利未记对‘房子长大痲疯’的描述,根本就是在指‘房子长霉’。

但是,因为利未记不是要进行严谨的科学分类,而是要提供简易实用的分辨,

所以,用房子长大痲疯,来让当时的以色列人知道这种东西必须处理与洁净。

否则,细菌、霉菌的观念,要一直到显微镜发明之后才能知道这种微生物精准的科学分类与知识。

面对生活在显微镜发明之前的古老以色列人,假使你是上帝,你如何教导他们呢?

因此,不仅我们不能说圣经里‘房子长大痲疯’是错误;

事实上,圣经里描述的人罹患大痲疯(利13章),不少也都不是真正的痲疯病。

其实,很多这类的圣经描述,都是现今医学上的‘霉菌感染’,而非真正现代医学说的‘痲疯病菌感染’。

但当时的人,应该都用‘大痲疯’这种名称,来称呼这类的皮肤或房子问题。

所以为了让当时的人听得懂,知道要对这类问题进行处理,就迁就当时人的知识与习惯,用大痲疯来称呼。

假使我们能理解这种背景的话,那么,‘四足的昆虫’,应该也可能是这种背景。

我们看第十四章,应该可以发现,

不管什么动物,‘四足’这称呼常常都和‘爬行’相关连。

也就是说,用‘四足爬行’来称呼那些动物。

当时的人,可能就是这样分类或抱持这种看法的。

而为了帮助当时的人达成洁净的目的,

一样的,不是用来做精准的科学分类,而是迁就当时人的知识与习惯,

就用四足爬行来描述那些昆虫,而非真的指那些昆虫只有四只脚。

说真的,当时的人,医学知识上不发达,当然无法知道‘痲疯病’的正确医学知识,也不可能分辨各种痲疯菌、霉菌。

但是,昆虫有六只脚,当时的人难道不知道?

用眼睛看也知道那些昆虫是六只脚,不是吗?

(不可能今人眼睛较好才看得出六只脚,古人眼睛较差看不出来)

霉菌、细菌很小,肉眼看不见,要用显微镜才能看得出来,

问题是,

蝗虫、蚂蚱、蟋蟀、蚱蜢,这些昆虫一点都不小,用肉眼就可以知道有六只脚,

难道圣经作者不知道、当时的以色列人不知道?

圣经作者会犯这种明显肉眼可分辨的错误?

当时的以色列人会接受这种明显肉眼可分辨的错误?

当然不可能!

所以,我猜,‘四足’应该只是当时人的一种习惯用法,

用来描述用脚在地上爬、跳之类的动物的一种形容而已。

这样的解释,是我自己的想法,未必就是正确答案,提供参考便是。

小小羊


简单解释:
现代人一般看昆虫有六只脚。
要留心,蝗虫蚱蜢之类是用前四只脚(=前两对脚)来爬行(或握著猎物用),后两只脚是用来作长跳跃。
第二十一节的‘有足有腿’正是这样的区分。(前)四足是爬行用,(后)二腿是蹦跳用。
无论形状、大小和功能,前四足和后二腿都有明显分别。
还留意,希伯来原文用两个不同的字,regel 是足, kera 是腿。
圣经不独没有错误,反而对蝗虫的身体结构提供更多细节。

Posted by mark at 2013年08月6日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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