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观:为什么信神?信什么神?
有人说,不管信什么教,信叫的人都是‘有所求’,所以才去信。
这种观念,确实有其正确性。
连基督教也一样,很多人是因为有所求或是有所感觉信教的。
我信耶稣(耶稣也可以换成妈祖、观音、、、、),因为我要大富大贵;
我信耶稣,因为我要病得医治;
我信耶稣,因为我要外遇的丈夫重新再爱我;
我信耶稣,因为我觉得在教堂中很快乐;
我信耶稣,因为耶稣对我显灵。
因为这些原因而信一个宗教,难道就是可耻的行为吗?
不!
我们本来就是有各式各样需求的人。
从出生开始,我们就必须倚赖各种外来的力量,才有办法活下去。
没有奶,我们如何活?
奶从何来?是我们自己生产的?
单单有奶,没有喂奶的人,奶就会自动跑进婴儿的口中?
即便我们长大了,我们依然依赖外界的人与物。
我们对这些,依然是有需求的。
即使是离世隐居,我们依然需要生存的食物,这些食物依然非我们自己身上跑出来的。
我们对这些外在的‘人’或‘物’,依然有所需求。
因此,对一个更高的力量(如:神),我们提出需求,并不是什么可耻的事。
但是,接下来的发展,就很耐人寻味了。
有些人因为有所求、有所感而信教,
但是,是什么样的信仰,才能让人愿意为这信仰而死?
为什么有些人在求了之后,依然破产、依然病不会好、依然终生贫穷,但却依然平静踏实、心无怨恨、平安喜乐地在坚守他所信?
为什么有些人在当初的特殊经历之后,之后再也没有经历、再也没有感觉,但却依然愿意无怨无悔、平静踏实、心无怨恨、平安喜乐地在坚守他所信?
我们不难发现,有些信徒,已经进入另一种层面了。
我们观察夫妻的情爱,也会有一些类似之处。
没错,当初彼此相爱结婚,多半是彼此有所感觉,多半是因为对方实在太美好了,令我爱不释手。
当然,有些人则是因为对方有钱、有名,因着特殊目的才结婚。
然而,我们也可以发现,
有一天,当对方的美好的部分(美貌、金钱、地位、、、)消失时,有些夫妻依然愿意彼此厮守,但是,离婚分手的,也一大堆。
问题是,为什么有些人,依然愿意坚守这段婚姻?即使当时对方美好的部分似乎都已经消失?
很多妻子年轻时美若天仙,但后来生重病,成为植物人,为何依然有些丈夫愿意不弃不离,日日深情照顾?
我们应该也可以同意,这些人,有些大概进入了不太一样的心态与境界。
不管什么宗教,都有很多信徒,终其一生都在‘要求这位更高的力量,来满足我个人需求’的阶段。
重点是在‘我’。
其他的‘人’、‘物’,连‘神’也一样,只是个配合‘我’的人。
但也有另一些信徒,进入了‘要求我自己去配合这位更高的力量,不为满足我个人需求’的阶段。
(有些人虽然要求自己去配合这更高的力量,但目的依然是为满足自己个人需求的,仍被我归入上一类,不属于这一类。)
这些人的重点是‘真理’(上帝、佛、、、)。
我是一个回归者、皈依者。
我们不难发现,二者之间,高下立判。
前者依然是在一种‘自利’,甚至就是自私自利的状态;
但后者已经具有惊人的力量,开始有那种‘利他’的可能性:利人、利物、利众生。
当然,后者也具有疯狂毁灭的力量,特别是误用误导的话。911事件那些回教激进份子,就是明显的例子。
我们再进一步来探讨那种‘要求这位更高的力量,来满足我个人需求’的信仰。
其实,这是渗透在很多人心中的真实观念。
在台湾,我们许多人都在传统信仰与观念中长大。
这些信仰观念,融合了佛、道以及许多东西,成为一种很奇特的体系。
台湾民间,是承认有‘神’的存在的。
但是,这个‘神’的观念,有一些特点:
1、‘神’是复数
2、伟大的人都可以成‘神’(如关公、妈祖)
3、可敬的物也可以成‘神’(如:石头公、十八王公其中那只狗)
4、虚构之物也可以当‘神’(如:孙悟空、猪八戒并非真实存在,而是虚拟小说中的角色而已)
5、只要想拜,几乎都能找到满足我个人需求的神,即使这些需求已经和别人的需求冲突(棺材店、妓女户,有些也在拜,他们在拜什么“神”?别人拜求长寿,他们拜求人死;别人拜求丈夫爱妻子,他们拜求男人要上妓女户;这都彼此矛盾)
6、只要想拜,几乎都可以把想拜的对象拿来当‘神’,即使这些对象彼此冲突。(台湾有人在拜蒋公,大陆有人在拜毛泽东,问题是这二人是大对头,水火不容)
7、死后的祖先,某种程度也具有‘神’的地位,也可以拿来拜
我们可以发现,华人的‘神’观,似乎是一种比较不具逻辑性,甚至有点矛盾的观念。
华人所谓的‘神’,是具有力量的…………可以赐福,可以降祸。
而且,神有大小之分、能力之别。
并且,‘神’有正神、邪神;‘鬼’有好鬼、坏鬼。
人有灵魂。
但是,灵魂、神、鬼,常常分不清,混杂在一起,变成‘神鬼不分’。
这种传统的观念,有其危险性。
我们若不仔细思索,常会落入许多陷阱中而不自知。
我们是‘尊敬’,还是‘祈求’?
‘尊敬’,大概大家都会同意。
尊敬孔子、孟子、妈祖、关公、祖先,是正确的,是好的。
但是,尊敬石头公?尊敬猪八戒?
我们会教导自己的孩子要效法祖先的好德行,效法释迦牟尼的爱,
但是,我们会教导孩子效法猪八戒?
‘祈求’,当然是对一个有力量的对象求。
而且,这力量是超过我们的。
否则,我们不用去‘拜’,去‘诚心祈求’。
我们在社会上做人做事,需要别人帮忙的地方很多,但是,我们不会去‘拜’、去‘祈求’他们。(你去请人帮忙,就会去把这人当神来拜?)
换言之,我们所拜所祈求的对象,难道不应该想一想?
如果‘神’有很多个,有大小之分,能力之别,
那为何不信最厉害、最大的那个就好了?
要不然,如果信到能力小的,彼此又矛盾冲突的,那岂不是看神之间吵架打架?
我个人觉得,如果宇宙间有绝对真理存在的话,
那么,这个真理应该是不会矛盾的。
换言之,这个真理不管放在那个国家、那个民族,其不矛盾性都依然存在。
问题是,很多民族传统的观念中,都有很多矛盾的神观。
因此,如果我要当个真心的寻道者,当个真诚寻求真理的人,
那我应该要小心,避开生长背景、传统文化中一些矛盾观念的干扰。
否则,我如何能寻求到那真理呢?
如果我让传统中的矛盾观念掌控,那么,就算真理在我面前,我也会被传统观念蒙蔽,因此拒绝了真理。
耶稣被当时的犹太人拒绝,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
当时的犹太人,除了旧约圣经之外,还加上许多传统。
这些传统,是后人加上去的,而且很多已经违反旧约圣经原本的意思,
但是,大家却非常遵守这些传统,反而没真心相信旧约圣经的真理。
耶稣就很严厉抨击这种现象:
犹太人传统教他们:安息日不准做事。
所以他们看到耶稣在安息日治疗病人,就指责耶稣违背传统。
耶稣却指出他们的伪善:
‘你们中间谁有一只羊,在安息日掉到坑里去,你们却不把牠救起来呢?’
‘人和羊比,人比羊贵重多了’
犹太人传统教他们:吃饭要洗手。
吃饭洗手是好事,但是,有人吃饭没洗手就被当成大逆不道、把吃饭洗手当成绝对的真理标准,这样对吗?
当时犹太人就是这样指责耶稣和门徒吃饭没洗手。
耶稣却斥责他们的伪善:
‘吃进肚子的,并不脏。人心中出来的恶念,才真脏。’
犹太人传统教他们:只要对父母说,我要给你的钱,已经捐献给教会了,所以就不用再孝敬父母。
耶稣严厉斥责他们大胆:
‘上帝明明在旧约圣经中规定要孝敬父母,甚至警告咒骂父母的要处死。
你们这些人竟敢大胆扭曲上帝的真理,把传统当成真理,把真理废除掉’
耶稣严厉责备犹太人:
‘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
你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
犹太人很重视传统,很重视圣经规定。
但是,他们却不断用自私的角度来看事情,不断扭曲上帝的真理。
耶稣则不断斥责他们扭曲真理的情形,要求他们回归真理,并讲解真理的含意。
比方说,耶稣就指出犹太人传统‘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观念的错误之处。
耶稣告诉他们,上帝的真理是‘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逼迫你们的祷告’,
‘因为,日头照好人,也照坏人。降雨给义人,也降雨给不义的人’,
‘你们若只爱那爱你们的人,那有什么可贵之处?连很多坏人也是这样做的’。
没错,旧约圣经有提到‘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但那是因为旧约时代,常常都是‘人伤我一眼,我就要他还一命。人伤我一牙,我就要打断他的狗腿’。
那是个‘扩大报复标的’的时代。
所以当时规定,不能任意扩大报复的内容,只能人伤你什么,你就只能报复他什么而已。
而圣经是属于‘渐进式的启示’。
为避免人类无法一下子就完全理解上帝真理,所以上帝启示真理时,会考虑到当时人类的理解能力。
到耶稣的新约时代及以后,耶稣已经讲明真正真理的意思,
所以我们遵守的,是新约的解释,因为这才是终极的启示,不再是旧约那时那种渐进的启示。
当我们去除了传统、文化、民族、、、的错误观念束缚,
这时,我们真心寻求不矛盾的真理,就很容易发现————耶稣基督,就是那个不矛盾的真理、就是那至高的神。
这个神,才能使人信了而得救。
小小羊
一个基督徒祷告求问上帝是否呼召他出来全时间传道,他心里怎么有平安?
上帝给他需要的东西?上帝要他像约伯那样?但是这两者皆可能造成人心中不平安,特别是当身旁的人都蒙受物质层面的祝福,受苦的经历很难被对应到上帝的恩典祝福。
因信而得救和因信而认识神,这两者的差别很大。一个人快死了,他最需要得救还是认识神?应该说是因着上帝的恩典而信,因着信而认识神,因着认识神而明白救恩,至于说“我得救了”这件事如果离开了这些前提,“得救”本身仍是虚空,“福音”也是虚空。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3年08月3日 23:19
每次看到小小羊的文章都有一种被破碎的感觉,也更能警惕自己,认真地跑属天的赛程,这篇文章比较得很清楚,可以跟弟兄们好好地分享分享!
Posted by Cloud at 2013年08月4日 17:25
关于‘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耶稣针对人对旧约的解释,有另外一种说法供参考。
出处:
http://old.thirdmill.org/seminary/chinese/format_scripts/CKOT1.pdf
择录:
“关于复仇的问题,很多人相信旧约允许人们复仇,耶稣却不允许。但是,最初在出埃及记21:24提到的“以眼还眼”的旧约律法,是用来指导以色列首领在正式法庭上的断案标准。简单地说,就是审判官应该按照犯罪事实,公正合理地给出他们的裁定和判罚。这个标准从来不是要应用于个人之间的事情。相反,在个人之间,旧约教导人们要有仁慈和怜悯。就如我们在利未记19:18读到的,
“不可报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国的子民,却要爱人如己。我是耶和华。”(利未记第19章18节)
在耶稣那个时代,“以眼还眼”已经被认为是神许可的个人之间的复仇方法,人们认为不论别人对你有什么伤害,你都有权给他同样的伤害。但是耶稣不同意这样对律法的曲解,而是肯定了旧约的教导,我们应该在个人关系上显示我们的爱心。”
Posted by 主里弟兄 at 2013年08月5日 09:42
不知道有没有人有在看第一剧场的,有时候不禁会心一笑。所谓的金鸡神会被人作法困住,需要人的解救,而被解救后,才有能力对救他的人报恩。所谓的花瓶女鬼,也是会被人下符困住,而需要道士一张张帮她解开,但她被解开后竟然成为了报应的掌管者,结局大逆转五分钟演完令人傻眼。民间信仰,有时候若深入探究,真的是有其矛盾性,而且非常矛盾。或许很多人真的是没有深入探究过,只知道隔壁商家每逢何时就拜,于是一定跟着拜,否则别人赚钱我不赚钱。
基督教中上帝的概念显得合理多了,地位、能力是真的比人高,而且意思高深难测。不过很多的不信者,也是咬著上帝若有大能,为何不救洪仲丘这样的议题来抨击。
Posted by Tim at 2013年08月10日 12:16
我试着回答Tim的留言中的回应:
[基督教中上帝的概念显得合理多了,地位、能力是真的比人高,而且意思高深难测。不过很多的不信者,也是咬著上帝若有大能,为何不救洪仲丘这样的议题来抨击。]
我认为,或许可以用小小羊园地中的一篇文章来当作解答:
被误解的‘神爱世人’
Posted by Israel Wang at 2013年08月12日 11:41
为什么我们要接受圣经的创造论?
这个世界上最感情用事的人都还可能相信自己是很理智的,更不用说我们日常接触到的人事时地物有多大的比例是以情感的好恶决定真理。
不信圣经的人对于宇宙万有的理解、对于创造之神的认识,是在一个层次之下,也就不知道自己还有不知道的真理,也不知道信神和不信神的差别。
很遗憾有人信的是教会,凡事皆由教会决定真假,结果教会的权威阶层贩卖赎罪券,信徒也必须要相信。这样的教会历史叫中国人更难信,所以回归圣经是必要的,我们花费最大的精神在圣经,也是必要的。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3年08月12日 18:39
‘很遗憾有人信的是教会,凡事皆由教会决定真假,结果教会的权威阶层贩卖赎罪券,信徒也必须要相信。这样的教会历史叫中国人更难信,所以回归圣经是必要的,我们花费最大的精神在圣经,也是必要的。’
回归圣经也是要回归正确的圣经和解经注释,
如果回归的圣经版本的注释都是灵意解经、寓意解经,
那到最后还是信教会的那套理论。
Posted by 功夫小子 at 2013年08月14日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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