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8:3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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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23日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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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问:基督徒不能避孕,必须生养众多,遍满全地?

问题:

1. 生养众多,遍满全地?

2. 不能使用任何避孕工具来人为阻止自己怀孕,因为这样就是剥夺了神对造人的主权?

3. 无论生多少,神都一定会看顾?

4. 避孕措施的发明是主要是出于满足人的淫欲,好滥交而不致产生怀孕的后果,所以属于违背神旨意的发明,而其发明的结果真的是贡献了这个世界的败坏?

1. 生养众多,遍满全地?

答:

请问:现今人类尚未达成上帝这旨意吗?

现今全世界可以住人的地方,还有哪里没有人的吗?

人类现今违反上帝这旨意的,不是‘生养众多’,因为现今已经生养过多了;

人类违反的,是‘管理大地’,没有善尽管家职责,好好管理地球。

另外,不要忘了,始祖‘犯罪前’的情形和始祖‘犯罪后’,已经不一样。

罪,已经入了世界。

所以讲上帝旨意,就不要忽略罪的问题。

假使亚当没犯罪,人类生养再多,也不会与动物相争、也不会破坏地球、也不会没善尽本分;

但当始祖犯罪之后,人类生养过多,会破坏地球、会影响其他动物生存。

2. 不能使用任何避孕工具来人为阻止自己怀孕,因为这样就是剥夺了神对造人的主权?

答:

嗯,很好,请不要使用任何科技产品,因为这都是剥夺上帝造人的主权。

上帝给你两只脚,就是要自己走路,当初伊甸园就是这样,你怎么可以乘车?

上帝没有创造冷气机,电视机,所以你不可以使用,因为圣经没有这些东西,不是吗?

其实,这些主张者,更核心的问题,其实是连‘避孕’都反对,而不是单纯反对使用工具避孕而已。

但是,这样合理吗?

不管有无使用工具,基督徒都不能避孕吗?

我们要小心,因为,基本上,做爱次数达一定的次数才比较可能怀孕,不做爱一定不怀孕,而夫妻之间的性爱,是只为怀孕而做,还是可以不为怀孕而做?

我们不要忘了上帝给人的两种重要特性——–‘性欲’和‘快感’。

‘性欲’和‘快感’,只是为了让人怀孕而创造?

夫妻之间不为怀孕而做爱,就是犯罪?

那么那些确定不能怀孕的夫妻,他们假使做爱也不能怀孕,所以他们做爱就是错误?

假使我们同意上帝并未禁止夫妻不为怀孕而做爱,那么,难道夫妻就不能避孕?

这时,假使不使用工具,那么,除了‘体外射精’之类不稳定性的避孕方式外,

难道主张者只用‘禁止性爱’、‘减少性爱’来达成避孕?

忘了圣经说的夫妻不可分房,以免魔鬼趁人克制不住性欲来引诱犯罪?

‘夫妻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两相情愿,暂时分房,为要专心祷告方可;以后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着你们情不自禁,引诱你们’(林前7:5)

天主教规定神父修女不能结婚,结果历史显示导致大量败坏的悲剧,难道不够我们警醒?

五百年前改教运动就已经严厉驳斥这种错误做法与思想,难道我们要重蹈错误的覆辙?

上帝赐给人类理性与智慧,不是要人类放弃不用,才叫尊重上帝主权。

让理性、感情、意志、、、全部回归正道,才叫尊重上帝主权。

‘废弃理性’或是‘废弃感情’,都是愚昧、都是违反上帝主权,而不是尊重上帝主权。

使用科技方法‘堕胎’,那是杀人,当然违反上帝主权;

使用科技方法‘避孕’,那一点都没有违反圣经,一点都没有违反上帝主权。

(违反圣经的避孕方式例外)

3. 无论生多少,神都一定会看顾?

答:

上帝当然看顾,但上帝未必喜悦,而且上帝管教与刑罚有时会很严厉,因为那是‘试探上帝’。

你走路不注意看车子,上帝当然会保守,但上帝可没义务要保守你不被车撞伤撞死。

你每天不工作赚钱,上帝依然会保守,但上帝没义务让你不饿死渴死穷死。

基督教不是消极不做事才叫敬畏上帝,那种是愚民、迷信、宿命信仰。

基督教是‘积极尽本分’的信仰,这才是正确的。

一直生,不避孕,这是尽本分吗?

这是愚蠢!将一切责任推给上帝去负责,是试探上帝,哪是什么尽本分!

4. 避孕措施的发明是主要是出于满足人的淫欲,好滥交而不致产生怀孕的后果,所以属于违背神旨意的发明,而其发明的结果真的是贡献了这个世界的败坏?

答:

嗯,很好,讲这话的人用不用汽车?

自己开车、搭别人的车、乘火车、、、?

难道自己都用自己的脚走路?

汽车的发明,带来多少车祸,因为求快,所以发生多少伤害,

这种发明,违背上帝旨意,贡献这世界的败坏?

有些东西,确实是犯罪。像:毒品、迷幻药。

但也有很多发明,本身是中性的。像:汽车。

基督徒当然可以使用这些发明,不能因为这些发明带来副作用,就彻底否定这些发明。

基督教信仰要求‘正用’,不准‘误用’,而不是要人动辄‘不用’。

搞不清楚重点,会害死人的哦!

至于为了满足人类淫欲的错误观念,我前面已经讲过了:

夫妻间的性爱,难道只能为怀孕而做,不能不为怀孕而做?

避孕来做爱,就是违反圣经?

所以,夫妻间无法导致怀孕的做爱,都要尽量禁止、抑制,让魔鬼来引诱?

正确的信仰,一定会让我们越信越有智慧。

错误的信仰,只会让我们越信越笨。

当一个信仰使人越信越笨时,就要小心了,因为常常是信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

小小羊


感谢小小羊弟兄提出这样的教导,这是非常非常非常实际的应用!尤其是医疗人员,有些比较亲的弟兄都会私底下探询,可是每次自己讲了都觉得心虚,因为我自己也不敢确定提供给弟兄的资讯到底合不合圣经@@
以下的发言若有冒犯之处,请大家不吝指正!
想请教小小羊弟兄,哪些避孕方式是基督徒可以放心采用的呢?
1.防止精卵结合的(禁欲、安全期、男/女用保险套、子宫帽、杀精剂)可以吗?我觉得可以。
那结扎呢?这样会不会违背"身体是圣灵的殿"的教导?
2.引产、堕胎(D&C、D&E、Miso*******、Mife********)可以吗?我觉得不可以。
那如果是输卵管子宫外孕呢?(不处理母体一定会死、胚胎也不可能发育成胎儿)
如果是其他位置的子宫外孕呢?(母体/胎儿皆有较高的死亡率,但是挺过去就有可能母子均安)
如果是anencephalus的胎儿呢?(胎死腹中或出生后数日就会死亡,但母体可以存活)
3.防止受精卵着床的呢?(口服/贴片式避孕药、子宫内避孕器、事后避孕丸)我不知道。
更进一步来说,诗 139:16 所说的“我未成形的体质”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精子/卵子是吗?我觉得不是
受精卵zygote是吗?我没有答案。我觉得不是,但是找不到经文佐证
着床了,囊胚blastocyst是吗?我觉得不是,但是找不到经文佐证
那么到底什么时候才是?是24周吗?我觉得没有那么晚,但是一样找不到经文佐证…

Posted by Grant at 2013年07月23日 02:29

高龄了又曾有并发症, 还不能避孕 要一直生吗

Posted by JK at 2013年07月23日 08:48

兄姊平安。
为大家列出先前曾有过讨论这个议题的类似文章。但关于Grant提出的问题,若有再更细致的补充,仍需仰赖小小羊兄的说明。
ICCP 信仰宣言:关于婚姻、离婚、和再婚的讲解与说明(有提到节育避孕)
发问:基督徒可以人工受孕、保险套、避孕药吗?(含回应,回应很精彩)

Posted by Shirley at 2013年07月23日 10:53

感谢JK弟兄(姐妹?)的回应。我的提问里面其实有包含两个问题:
1.避孕方法?让受精卵不能着床、甚至让已着床的受精卵流掉的避孕法也可以吗?怎么做才不会触犯十戒的杀人罪?
2.哪种状况可以堕胎?都不行还是有条件放行?
您贴的这篇我也读过,不过我没能找到答案。那篇文章我抓到的重点是:
1.这是相对领域
2.圣经里有规定(明文或归纳出来的都算)的以圣经为依归;圣经里没有规定的以圣灵带领与理性判断
那么,会不会有哪种“避孕法”(属于相对领域)其实触犯了“不可杀人”(属于绝对领域)?
另,堕胎算是绝对领域还是相对领域?
不知道方不方便请您作更详细的解释?

Posted by Grant at 2013年07月23日 11:05

烦请站长将我回应中“避孕法”的部分删除。我不知道原来站上已有作出教导,在此向站长与各位弟兄姊妹致歉。

Posted by Grant at 2013年07月23日 11:13

关于Grant弟兄所提的问题,由于上述弟兄姊妹提供的文章网址(含回应)已经有很清楚说明和资料提供,所以我就不再复述。
只要抓住大观念,就比较能知道大方向:
1.生命始于受精卵
因此,任何在精子、卵子‘结合前’的避孕方式,都合圣经;
但在精子、卵子‘结合后’的避孕方式,就要很小心。
2.胎儿依然是‘生命’,但不等同于成人。
所以,杀害胎儿依然属于杀人,但处罚与赔偿的程度不同,
这是在解读这部分圣经经文时要留意之处。
不能因为杀害胎儿的处罚较轻,就因此认为胎儿不是生命;
但也不能因为胎儿是生命,就认为处罚可以等同于杀害成人。
这样的观念,可以给我们在思考此类问题时,有些亮光与方向。
3.由于胎儿是生命,所以多数的堕胎都不行。
极少数状况是例外,没有定论,这些也无法一一列举,必须视状况而定。
另外大家可参考ICCP信仰宣言提出的主题二十二‘论人类生命的神圣’(英文)
http://www.churchcouncil.org/ICCP_org/Documents_ICCP/English/22_Sanctity_Life_Appen_Elliot.pdf
里面有大量附录与更进一步说明。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3年07月23日 11:46

给pork弟兄:
不好意思,由于我之前就已经把这捣蛋者定位成垃圾信的情形,
所以我就不愿意让这人的各种垃圾回应出现在这园地里。
因此,也一并删除你驳斥他各种错误言论的回应。
这不是因为你讲错,而是因为我不愿让他各种垃圾回应在这里有机会出现。
因为,既然定位成垃圾信,那他的回应就只需直接删除,连看都不用看。
发布垃圾信的人,他们会千方百计想让垃圾信被人阅读到,
所以不须理会、直接丢垃圾桶,是对他们这种回应最合宜的处理方式。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3年07月26日 16:02

to 小小羊 弟兄:
没关系,这我是明白的,不用介意。

Posted by pork at 2013年07月26日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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