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可以礼仪性跪拜,非敬拜性跪拜吗?
民间习俗常有跪拜父母的仪式,特别是婚礼,跪拜父母更是重要仪式。
拜师学艺,也常见跪拜之礼。
至于对皇帝的跪拜,那更不用说,这是几千年历史传统了。
这些跪拜,其实比较属于‘礼仪性’跪拜,表达‘敬重’之意,而非‘敬拜性’的跪拜,不是真的去把对方当神。
这样的话,基督徒可以做这种礼仪性的跪拜动作吗?
其实,这一直是个争议性问题,而且历史悠久。
当初所有基督宗教传入中国时,天主教与基督教都面临这问题。
代表性争议点就是‘祭祖’、‘跪拜’。
天主教刚开始采取禁止态度,下场当然很惨,甚至被禁教。
后来天主教由教宗决定,各教区可以‘因地制宜’。
所以这成为后来天主教在各地区的策略。
在中国,天主教可以祭祖、可以跪拜;
在拉丁美洲、在菲律宾,则天主教大量与当地异教混和。
效果是显而易见的,在很多地区,天主教教势大量增长,甚至到成为全国最主要宗教。
但副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严重异教化的天主教,甚至异教化到几乎看不见真正能使人得救的部份。
但有趣的是,天主教对中国这种祭祖、跪拜文化妥协的结果,却没有使天主教在中国教势大增长。
即使在台湾,天主教依然教势远比基督教低。
基督教进入中国较晚,而采取的策略是‘禁止’。
下场当然很悲惨。
但由于基督教进入中国,是清末列强时期,所以清朝已经无法禁教。
可是,这种‘禁止’的作法,确实是很多人拒绝信耶稣的重大原因,甚至很多基督徒因此遭受许多逼迫。
有趣的是,这样的结果,反而使信基督教的,都是愿意背十字架、甚至殉道的。
结果,基督教在中国产生坚强的教势。
假使讲更早的话,唐朝时的景教,也可以给我们一些思考空间。
当时景教在中国非常流行,甚至有‘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
景教是当时一个被西方判为异端的泛基督教分支。
不过,由于其异端程度并非非常严重,所以我们先不管此异端背景,单纯视之为一个泛基督教的状况来思考。
景教当时采取的策略,是‘几乎和当地文化同化’的策略。
所以,教堂外观和寺庙很像、教堂称为‘寺’、教士称为‘僧’、皇帝甚至赐号给宣教士叫‘镇国大法王’、教堂挂历代唐朝皇帝像、教义甚至逐渐佛教化、圣经翻译也采取佛教词汇(好比四福音书作者都被称为‘法王’)、、、、。
每一次和当地文化妥协的结果,都带来更好的皇室、民间和景教的互动,化解冲突,
但长期的结果也很有趣,就是景教后来从中国消失(就算有人认为未完全消失,但也和消失没多大差别)。
其实,很多传统文化,都是被罪污染的文化。
基督徒当然必须尊重传统文化,但是,尊重不表示全盘接纳。
我们必须把传统文化重新放在信仰中进行检验。
以中国传统的礼仪性跪拜文化来讲,坦白说,这已经不是单纯礼貌,而是对人已经高举到很高的程度的一种仪式,而且仪式方式和对于神明的跪拜已经几乎无法区分。
有时,单单圣经,我们确实无法简单看见清楚的答案。
但是,历史的资料,可以给我们很多思考的空间。
我不会说礼仪性跪拜就一定是违反圣经,
但是,我自己认为,历世历代正统信仰的众圣徒,确实是只跪拜上帝。
而且以全本圣经而言,旧约初期确实会出现‘礼仪性跪拜’现象(创世纪很多,用‘拜’可以搜寻到很多经文),但到了旧约后期,甚至新约,已经不再出现礼仪性跪拜的行为;
正如多妻现象,到旧约后期、新约时期,都已经不再出现。
另一个很重要的圣经事例,是外邦将军乃缦(王下五章)。
元帅乃缦信主后,他只有‘屈身’,而不是‘跪拜’,
但即使是屈身,他都已经担心得罪神了。
王下
5:17 乃缦说:“、、、从今以后,仆人必不再将燔祭或平安祭献与别神,只献给耶和华。
5:18 惟有一件事,愿耶和华饶恕你仆人:我主人进临门庙叩拜的时候,我用手搀他在临门庙,我也屈身。我在临门庙屈身的这事,愿耶和华饶恕我。”
5:19 以利沙对他说:“你可以平平安安地回去!”
当然,我绝对承认,违反传统文化,很可能会带来很大的冲突与压力。
面对各种压力,我也不敢说自己就能勇敢挡得住,毕竟,我也是很软弱的人。
但是,求主加添我们力量,赐我们勇气与信心。
以上 是我多年来思考‘礼仪性跪拜’议题之后,现在所采取的立场,提供大家参考。
小小羊
弟兄姊妹平安
请问,新约里敬拜耶稣是礼仪性跪拜或是敬拜性跪拜呢?我是认为是后者。
因为,我以前用这点跟耶和华见证人争说。约翰在启示录里要跪拜天使时都被制止了,而且跟他说你应当敬拜神。而拜耶稣却并没被制止。我说,如果耶稣是大天使米迦乐(他们的观点)那拜耶稣应该也会被耶稣制止,不过那耶证牧师说,那是因为耶稣复活得胜了,神已赐他荣耀尊贵,所以能被敬拜。
我说。那耶稣复活前也有被拜,像是三个东方博士,或马太福音中耶稣平静风和浪,被拜。14章33节,船上的人都拜他,说,你真是神的儿子。等等还有蛮多例子。(当初忘了举那个例子)。而我觉得他那跪拜根本是敬拜,所以说明主耶稣不是天使是神。不过他说圣经里也有很多人拜人的,像是亚比该也有拜大卫(撒母耳记上25:23)所以说我的看法不正确。我觉得好像也有理。
不过,看小小羊弟兄这篇文章,想如果礼仪性跪拜在新约那时已经被废掉了,那我的观点是不是还是合理的?
不知道我这样说对不对,愿请指导。
谢谢。
愿 平安。
Posted by 陈建文 at 2013年07月9日 13:01
请注意,圣经具有‘渐进式启示’的性质存在,
也就是说,启示是越来越清晰。
而当启示越来越清晰之后,相对的,很多东西,也变得越来越严格。
最明显的就是‘多妻’。
旧约初期,多妻现象非常常见。
王国时期,多妻依然存在,像大卫就多妻。
但是,这种情形逐渐减少。
在新约时候,已经清楚的禁止多妻了。
假使我们去看跪拜,也会发现这种现象。
单单用新约来看好了,经文记录里面,跪拜的,几乎都是主耶稣或上帝。
那些跪拜者,他们可不是跪拜一般人,而是跪拜‘弥赛亚’。
东方博士、牧羊人、、、、他们可不是跪拜一般国王一样来跪拜耶稣。
讲难听点,当时世界上的新生国王一大堆,又不是只有主耶稣而已,
而且犹太地区又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国,干嘛东方博士要千里迢迢来拜?
弥赛亚是什么?
弥赛亚就是‘救世主’。
那些拜主耶稣的人,很多会称祂是‘大卫的子孙’,
但这词汇,可不是一种一般性词汇,而是‘弥赛亚’的同义词,不是每个大卫的子孙都可以用这词汇的。
当时的犹太人都很清楚旧约的弥赛亚经文,他们在等那一个伟大的、超越众人的救世主出现。
当然,他们未必清楚知道各种三位一体、神人二性问题,
毕竟,当时启示仍在进行中,尚未完成,所以当时的人无法清楚知道全貌,
但他们可不是把耶稣当一般国王来拜。
至于‘拜人’,不管是不是礼仪性还是敬拜性,
我们注意新约这三段经文:
使徒行传
10:25 彼得一进去,哥尼流就迎接他,俯伏在他脚前拜他。
10:26 彼得却拉他,说:“你起来,我也是人。”
启示录
19:10 我就俯伏在他脚前要拜他。他说:“千万不可!我和你,并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是作仆人的,你要敬拜神。”
启示录
22:8 这些事是我-约翰所听见、所看见的;我既听见、看见了,就在指示我的天使脚前俯伏要拜他。
22:9 他对我说:“千万不可!我与你和你的弟兄众先知,并那些守这书上言语的人,同是作仆人的。你要敬拜 神。”
有趣的是,最后的上帝启示—–启示录——竟然对这拜天使的事做出两次记录,而且透过天使的口,讲出很重要的观念:
1.不准拜人(连先知、使徒都不可拜)
2.不准拜天使
3.只准拜上帝
请注意使徒行传和启示录这些记录,
我们很难看出哥尼流、使徒约翰到底是用什么态度去拜人或拜天使。
但是,不管如何,圣经就是禁止。
在使徒行传里,被审判的保罗,并未有任何跪拜王或长官的纪录。
在四福音书里,被审判的主耶稣,并未有任何跪拜王或长官的纪录。
罗马帝国大逼迫时期,殉道的弟兄姊妹,他们可以被打趴在地上、皮破肉绽、血肉模糊,但他们不跪拜任何人。
其实,假使他们肯跪,很多逼迫都没了。
因为,他们可以说‘我是仪礼式跪皇帝,心里毫无敬拜之意’,不是吗?
类似的还有圣徒坡吕甲,他也可以在罗马士兵叫他踩圣经时,反正就是踩下去,
然后心中说:“这只是一本书,和我踩一般书一样”,不是吗?
坡吕甲当时的反应,或许可以给我们一些思考空间,
他说:
“那个你们拒绝的耶稣,在我这一生,从来没有一天对不起我,
现在,我也不愿对不起祂。”
这些,应该都可以给我们很重要的思考依据。
其实,让我们扪心自问,这世界上,有哪一个人,伟大到我们该行跪拜礼的?
我们的父母?国王?、、、
他们和主耶稣一样,配得这种跪拜的最高礼仪?
西方国家后来受到基督教影响,对于国王,是采取高跪姿势(只有一膝跪,像求婚那种姿势),不是中国的双膝跪。
其实,很多时候,我们对人下跪,是因为那种社会习惯压力很大,
而未必是因为那是真理,我们必须顺服。
我用一个很不入流的传说来结束:
听说,妓女不与人接吻,因为她要把自己身上最后一个干净的地方,留给自己丈夫。
假使连卑贱污秽的妓女都会有这种保留一个地方要献给丈夫的心态,
那么,身为上帝儿女的我们,浑身是罪、无以为献的罪人,膝盖是否也只留给主?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3年07月9日 16:29
谢谢楼下兄姊和小小羊的回答,我消化完回应后自己的想法是这样,若有误请再指正:
1.圣经里的跪拜就像渐进式的,神并没有出声禁止,但到后面就会越来越有明显的界线知道该怎么做
2.礼仪性的跪拜对人,可看文化或心态
ex:韩国的行大礼就很像跪拜,主要是对父母。其次是长辈,或感谢敬重的对象;台湾我记得也是有跪拜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主要的心态就是感谢,但如果是对古代皇帝或现代的国家元首之类,因为不是感谢,而是把人太过高举的程度,所以不可以
3.另外对已过世的人,我们不敢确定跪一定不行,(因为可能无其他意思,只是表示哀悼)
但拜一定不可以,对异教偶像甚至连弯腰都不行
Posted by Rain at 2013年07月9日 17:51
其实仔细想想,近代高举的民主、自由、平权,算什么思想创举呢?
因为,圣经里早就是这样“启示”的啊。神的旨意绝对、不变,虽然引导是因着人类文化与历史的进程而形成。
“有趣的是,最后的上帝启示—–启示录——竟然对这拜天使的事做出两次记录,而且透过天使的口,讲出很重要的观念:
1.不准拜人(连先知、使徒都不可拜)
2.不准拜天使
3.只准拜上帝”
哈利路亚!
Posted by Shirley at 2013年07月9日 22:00
给Rain:
不对!
你讲的,很多都和我讲的相反!
2.礼仪性的跪拜对人,可看文化或心态
答:
我讲的,不是这样,
我讲的是‘(不管是仪礼性还是敬拜性),不管如何,圣经就是禁止’
西方文化的‘高跪姿’,一点都不是东方那种双膝跪。
不管是韩国的、中国的、台湾的,那种跪拜仪式,都是不宜的!
3.另外对已过世的人,我们不敢确定跪一定不行
答:
对活人都不能跪了,对死人怎能跪?
哀悼不表示就要跪。
‘哭倒在地’不表示‘跪拜’。
前者可以,后者不宜。
4.对异教偶像甚至连弯腰都不行
答:
不对!
这已经比圣经还严格!
乃缦的例子,就是弯腰。
类似的,还有对国旗敬礼、对遗像鞠躬,这都不是跪拜。
敬礼、鞠躬,都可以从宽;
但跪拜则不同,圣经对跪拜是一律从严。
发问:可以对祖先牌位敬礼吗?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3年07月9日 22:34
我想提供一个小想法给Rain。
跪拜就是跪拜。
我们只能对上帝跪拜(神权)。
世俗有许多种跪拜,可能受限于当时历史或不同文化,所以不得不做出妥协,以尊敬和对神的祈求为判断标准,区分出是“礼仪性”或“敬拜性”。前者在历史进程中暂且可行,而后者万万不可。不过,前者虽然可行,但只是过渡阶段。
“跪拜”这个动作,就是意味“完全屈服”、“绝对臣服”(这可以用仪式象征来理解),而我们只有一个对象能够享有此等尊荣。
Posted by Shirley at 2013年07月9日 23:40
刚才我在基督教论坛报的网站中,看到了一篇报导,其中就有一个错误的例子。
http://www.ct.org.tw/news/detail/2013-01816
七月3-6日举行的2013香港亚洲回家聚会,聚会第二天的早晨,来自八国联军中的英、美、日、法、德、意、俄、奥基督徒代表上台,面向在场华人基督徒跪下,为他们国家在一百多年前,在历史上对华人的伤害、侵略道歉;华人教会的团队也向列国代表跪下,接受对方的道歉,并为过去祖先曾经杀害宣教士而认罪,也感谢过去宣教士对中国人的爱心,将福音带给中国,双方互相拥抱。
真让人担心这样做会不会让会众效法跪拜的行为…
Posted by Israel Wang at 2013年07月10日 09:24
七月3-6日举行的2013香港亚洲回家聚会
答:
这叫‘认同性悔改’,是灵恩派搞出来的东西,我们直接丢垃圾桶即可。
由于这篇文章不是在讲认同性悔改问题,所以不多讲这种东西的谬误。
这种‘认同性悔改’,和‘祖先咒诅’理论,有异曲同工之妙。
我只简单点一下:
1.代表谁?
答:
日本几个基督徒向中国基督徒认罪,就表示日本国向中国认罪?
连社会上都知道这是胡说八道!
因为,你能代表谁?
只能代表自己啦!
国家的东西,要不是政治领导人级的层次,讲的认罪悔改,有什么用啊?
假使能这样搞,外交部都可以废了!
反正发动战争,之后派一些笨基督徒去对对方说我们是认同性悔改,代表全国来向你们认罪,这样就可以了,不是吗?
在玩比家家酒还笨的家家酒吗?
2.圣经里,尼希米、但以理、以斯拉,是什么身份?
答:
是当时犹太人最高或重量级政治层级或宗教层级的啦!
随便一个基督徒就要出来代表?代表谁啊?
高举自己!
3.圣经里,尼希米、但以理、、、的为祖先罪行认罪,是今天这种跑去和人家道歉的吗?
答:
他们是自己祷告、对自己群体带领认罪祷告,不是跑去和人家认罪祷告。
今天这种认同性悔改的搞法,简直像家家酒一样,而且是鸵鸟心态,并且是作秀。
4.我们的国家、民族,是上帝选民?
答:
我们国家、民族,是像以色列人一样,是上帝选民?
全世界,只有一个民族被上帝拣选,就是以色列!
其他没有了!
所以,我们不要往自己脸上贴金。
因此,圣经里以色列民族的为祖先犯罪的悔改,不表示可以这样随便应用的。
5.以爱为名,废弃一切正义
答:
国与国彼此饶恕、民族与民族彼此饶恕、群体与群体彼此饶恕,这是好事。
问题是,这是很复杂的东西,无法用一种很简单的程序或方式就能解决。
灵恩派搞出来的把戏很多,其中一种很严重的问题就是,喜欢把复杂议题简化到愚昧程度。
简化是好事,简化到愚昧,那绝对是大坏事!
在这种认同性悔改里,追查凶手不用了、调查真相不用了、记取教训不用了、教导过去错误使下一代避免犯错不用了、、、。
突然间,天下太平,彼此相爱。
这种愚昧的搞法,其实应该去建议上帝把最后审判废除,因为公义是不必须的,有爱就可以了。
愚昧的爱,会使世界天下大乱!
强盗进你家要强暴你太太,你也可以很有爱心对他说:请用!
强盗犯强奸并虐杀你太太,你也可以很有爱心对他说:没关系!不用叫警察、也不用送司法。
是这样吗?
真正的爱心,是饶恕,但该做的法律与刑罚,就是要做!
饶恕,不是去办个活动你抱我我抱你,这样就叫饶恕。
真正饶恕,不用搞活动一样是饶恕;
要搞活动,请找大只的官方重量级人士出来。
否则的话,比小孩的家家酒还可笑。
认同性悔改的错误,错得一塌糊涂!
但当今灵恩派大大小小,却一大堆都傻傻跟,殊不知这已经是越走越偏的东西,而不是合圣经的东西了。
所以,这活动的彼此相跪,和认同性悔改的神学思想错误相比,不过是小巫见大巫而已,没什么值得多说的。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3年07月10日 09:57
灵恩派“认同性悔改”确实是错得离谱,根本就是毒药,害死人了。
有哪一个作教师的和学生互相跪下请求宽恕,就可以双方都逆转胜?以前不会的以后还是要重新学过,而且基本上离开学校之后,师生之间如果维持关系,就是另一种关系,在学校就没有关系的,离开学校更不会自动产生新的关系。
这世界上人际之间行为的因果关系和权利义务,并不决定上帝的救恩和人的回应,救恩在于上帝的主权,不在于国家社会的公平正义。至于说怎么促进国家社会的公平正义,那又是另一件事。上帝有眼可以观察,有手可以拦阻那些假藉祂的名义作恶的人,假使徒们免不了要沦为跑龙套的角色。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3年07月10日 10:59
谢谢Shirley和小小羊,这样让我更加了解了
因为从没听过有哪位信仰纯正的前人或长辈表达过这种观念,所以我一直以为我所想的是可行的
刚点了Israel Wang所提供的连结,实在让我大为咤异
为北韩祷告,跟约瑟要求兄长必须带便雅悯同行到底有什么关系,这不是应当的吗??
不过跟本篇无关,只是纯粹对灵恩派老是把一些事情跟完全无搭尬的经文硬扣在一起的光怪陆离的做法感到摇头罢了
Posted by Rain at 2013年07月10日 16:43
这算是题外话,但是聂斯托留系统的教会,用现在的观点来看,很难说他们是异端.聂斯托留被斥为异端,主要的论点是两个,一:反对称呼马利亚为[上帝之母],也就是反对将马利亚神格化.二,耶稣有神人二性,也就是神性和人性.
马丁路德后来也替聂斯托留翻案,说他被判为异端完全是冤枉的.
http://tw.myblog.yahoo.com/jw!HyYj.1qXHhhK51N.1GSMrN.2Uw–/article?mid=92&sc=1
聂斯托留的思想事实上是十分符合正统基督教思想的,他的神学思想是立基于,福音书所展示的历史的基督,基督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在这样神人二性之中耶稣位格有完全的合一性。马丁路德在读过聂斯托留所有的著作之后,也确实认为其中没有异端之说,更证明聂斯托留只是因为政治上的因素,被对手陷害被判为异端。[xx]
Posted by 奇瑞 at 2013年07月11日 10:48
在此稍微讲一下好了。
涅斯多留是当时的一个主教,区利罗是另一个反对阵营的主教。
当时,二阵营产生争论。
这两派的争论其实已经历时很长。
在涅斯多留时代,争论的引爆点是——涅斯多留反对‘Theotokos’这词汇。
什么是Theotokos?
简单说,就是‘生神的人’,也就是指马利亚。
涅斯多留主张,基督的人性当然是马利亚生的,但基督的神性不可能是马利亚生的。
他认为可以称马利亚是‘Christotokos’(生基督的人),但不能说是‘Theotokos’(生神的人)。
以目前来看,这样的说法,并没有什么不对,不是吗?
但问题不是那么简单。
1.涅斯多留并未真正写出大型论述性作品,反而多半是冗长的信件,
而且言论很杂乱、内容模拟两可。
所以,当时的争论发生时,涉及的学者,就已经注意到涅斯多留与区利罗的争论,
会不会只是‘同样观念,不同词汇,不同表达方式’而已?
也确实,他们发现不少真的是这样。
后来我们所信奉的正统信仰,也确实都有从他们二人的论述里,获得重要观念建立。
但是,也真的,二者确实有些地方,是真正截然不同的教义。
2.不管是涅斯多留,还是区利罗,这两边阵营的人都有耍手段、参杂政治动机的情形在里面,没有哪一边就真正纯真无邪在探讨神学议题。
3.另一个令人头大的地方是,二人的思想与教义,似乎都一直在改变。他们并不是从头到尾都抱持同样神学主张,反而会发生变化,甚至做出修正*(注)。
特别是,涅斯多留后来有一本书,内容的表达,坦白说,并无真正大问题存在。
也因此,我们必须留意,就是后来被判为异端的‘涅斯多留主义’,未必就是‘涅斯多留’这人的主张。
*注:当然,也有学者主张,他们立场并未改变,只是讲解更清楚而已
当时复杂的争论,我们就不多提。
我们只能说,以现在的眼光来看,从正统教义的传承而言,‘表面上’来说,涅斯多留的主张,并没什么大问题。
但假使更深探讨的话,其实涅斯多留主义的主张,并不是那么理想。
因为,正统思想认为基督的神人二性,是融合为一质的(一位,二性);
但涅斯多留主义的基督神人二性,却是分开的(二位,二性),二性只是联合在一起而已。
换个方式来讲,正统教义主张‘神的儿子真的成为人’(道成了肉身);
可是涅斯多留主义的主张,却很容易变成‘神的儿子并未真正成为肉身,只不过与肉身结合而已’。
结果,这种主张,其实不过是另一种异端‘嗣子论’的复杂变形罢了。
虽然涅斯多留未必就是这种异端思想,但是他自己以及涅斯多留主义的论点与观念,确实就是很容易会变成这种路线。
什么是‘嗣子论’?
这是一个基督教历史上很早就出现的异端,
他们主张基督只是人,由于上帝所特别拣选,所以由童女所生,时间到了被圣灵赋予超然能力,后来复活而取得神格。
因此,这是一种‘收养’的观念,被称为‘嗣子论’。
这种思想,当然是异端!
因为基督本来就是神,不是人变成神。
回到一开始的地方,涅斯多留反对‘Theotokos’(生神的人)这种词汇,表面上当然没有什么不对,
问题是,当时的人,他们很清楚‘Theotokos’(生神的人)这种词汇并不是说‘马利亚具有神性’,而是表达‘神的儿子道成肉身’、‘耶稣是真神’的同义词。
当然,后来天主教在‘Theotokos’(生神的人)这词汇上乱解、大做文章,开始建构马利亚的神性教义,那当然不对。
可是,起码当初涅斯多留时代,人们对此词汇的使用,并不是后来的天主教那种错误思想,但涅斯多留却对此词汇大开砲(真正动机不明,但可能与政治动机有关),后来引发大纷争,也不是那么无辜。
所以,涅斯多留后来被判定为异端,确实有其道理在,而不是单纯政争之类而已。
其实,涅斯多留未必就真的有多异端,
毕竟,假使能好好讲解与分析,并针对反对者的疑惑做出更详细的讨论的话,大家应该会发现并没什么大问题,只是有些易误解之处和小偏差而已。
但是,毕竟当时二派已经闹得不可开交,而二派的说法又都很激烈,常采取激怒对方的方式来表达论述与观念,并意图置对方于死地,而非真正想确认是否误解对方意思,结果无法冷静下来做正确沟通,双方都出现意气用事的情形,导致一方被判定为异端、落败方被倾轧,这是很可惜的事。
但是,涅斯多留很多言论,也确实很容易引发误解,这也是事实。
有时,换成现今角度来讲,就是台语的‘白目’(本来没事,却硬要去做出惹人生气的事)。
白目者,很容易被人家钉、被人家修理,这种情形自古至今,不分地区,大概都差不多。
由于本篇文章主题是在讲基督徒跪拜问题,虽然景教与涅斯多留主义有关,但涅斯多留主义并不是文章重点,所以只简单提一下,大家就此打住,以免偏离主题。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3年07月11日 17:46
弟兄姊妹 平安
根据Shirley(弟兄或姊妹)的分享。
我有个想法。
对人的跪拜被允许,是因为要串连到"主 耶稣基督"的人性。
因为即使我们的主 耶稣基督复活了,仍然具有人性。
所以在主 耶稣复活后,某种程度上可说是唯一一位能被敬拜的"人"。
所以,在神人二性的启示完成后。
对人的敬拜就完全被限缩到,唯一"主 耶稣基督"。
以上一点想法分享,若有错误。愿请指导。
感谢在先。
愿 平安。
Posted by 陈建文 at 2013年07月13日 16:06
昨天,看见一张照片:
“一群慕道友在讲台上,跪在某位大牧师面前,认罪悔改,决志信主,而牧师为他们按手祷告祝福。”
可以说,这些人是跪在上帝面前,而不是这位牧师面前吗?
这样的方式,妥当吗?
Posted by Annie at 2013年07月26日 20:37
给Annie:
你说的这种,和我们说的,是不同的东西。
你说的这种,原则上当然是可以的!
因为,跪的对象是上帝,不是跪牧师。
类似的还有洗礼时、婚礼时、、、,有些教会会采取跪的方式,
这东西大家都很清楚,不是在跪牧师,而是跪在上帝面前。
我们反对的,不是这种跪上帝的跪。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3年07月26日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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