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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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5月30日教會流行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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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公益微電影『拜耶穌的阿嬤』談起

這是William弟兄的分享,以及我的補充。

公益微電影『拜耶穌的阿嬤』

不知道大家有無看過這個短片?

裡面出現道教神祉、天主教的十字架(有耶穌掛在上面)、神父的衣著、最後一幕可隱約看見教堂的記號是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焚而不毀的精神。

有許多弟兄姊妹基本上認為,為了讓教會可以跨進華人佛道教文化,在某些層面是可以包容的;

或者會有種自發性預期的心態,覺得這個阿嬤以後一定會信耶穌、一定會做見證、一定會傳福音、然後也會除偶像、一定會在教會服事神……………….。

如果我是一個跟著潮流走的信徒,我也覺得OK啊(可是其實心裡會有些問號)!

但因著台灣的基督教媒體常以某些系統某些牧者團隊為主導,

所以他們若是做了一些過去教會所未曾去做的或說的事情,基本上眾信徒都會覺得理所當然———-對的!因為他們是"屬靈長輩"!"被神恩膏"!

如果你說了一些不認同的見解,通常會被貼上"不合一"的標籤,嚴重時便歸類成類似"聖靈學校"之類的破壞者(當然聖靈學校已經消失不見了)。

我自己在思考著,基督的救恩要如何才能以正確的角度切入華人儒釋道的社會,而不需要為了"信徒人數大復興"而開始用不同以往的 "教義包裝" 來掩飾 "不該妥協的妥協"。

大復興是以信徒人數多少做為最重要的依據,或充分條件嗎?

有一位曾經是我職場上的長官,每天炫耀出國出差玩過各地的美女,

當我表明我是基督徒時,他說:「我也是弟兄」。

當下我傻眼。

聖經描述著:外邦人會因著我的好行為而將榮耀歸神。(某些信徒甚至常拿來自我吹捧)

有誰會想到,聖經也暗示我們,信徒有可能因不好的行為而讓外人說:「你們耶穌都這樣哦?」,而讓神蒙羞?

有一位屬靈小領袖,當她聽完有人幾近被霸凌的故事後,不是教導受害者先尋求自保,遠離傷害,而是僅僅說:「唉啊!為霸凌者禱告信耶穌。」

這樣是叫人做濫好人嗎?整個教導過程可以跳這樣快嗎?

聖經教我們的輔導工作,是這樣簡單到用屬靈高調的一句話就可以完成?

當今,我們對信徒人數的看法,是寧濫不缺,還是寧缺勿濫?

上述這個輔導例子,這是當今著重在信徒人數衝高的結果。

其實,如果信徒因錯誤的信仰價值觀而離開教會,日後想要挽回這個人,比叫道教徒信耶穌更難,而當今主流教會正如此行。

所以有個教會前門開很大,後門也開很大,

然後自得其樂的說:「沒關係,我們是在幫其他教會栽培使徒。」

基督的救恩要如何才能以正確的角度切入華人儒釋道的社會,而不是教出 "兩種法碼" 、"濫好人"、 "高姿態" 的信徒?

前幾天無意聽到康來昌牧師傳達一個概念:

『信耶穌』不能完全等價成病得醫治、找到工作、成績變好、事情得改善。

不是神很吝嗇,而是不能完全等價。

不然有基督徒事情依然不順利時,他就有理由認為這個神不靈了。

我想信心僅能完全等價於一件事:

真實認知———耶穌的代贖——使我們罪得赦免,以至於樂意去愛人如己(信心是活的)。

以下是小小羊補充:

這短片很棘手,我要拆成幾個方向來看:

1.就鼓勵大家支持慈善事工而言

假使是這目的,其實不須扯上『拜耶穌偶像』這種觸犯聖經的故事,也不須把道教、天主教、基督教都扯進來。

事實上,根本就不用扯到宗教,單純訴諸慈善即可。

在這種情形下,我不相信沒有其他不觸犯聖經的故事可拿來講。

2.就福音預工角度而言

福音預工的目的是鬆土,使未信者的心能比較鬆軟,預備福音的進入。

福音預工可以有很大的自由,但不表示可以自由到觸犯聖經。

3.就個人信主而言

上帝本來就可以透過各種方式,來拯救罪人。

但是,那是上帝的憐憫,不是上帝的悅納,更不是上帝喜歡人去仿效、去推廣。

否則,假使有人生病去廟裡問乩童,乩童指示往基督教醫院去就醫,這人在基督教醫院裡因此信主得救,

難道我們認為可以因此就鼓勵人去廟裡求籤、問乩童?

難道去廟裡求籤問乩童,可以變成正式福音做法,值得推廣與仿效?

大衛姦淫人妻、謀殺人夫,然後生下偉大的所羅門王,

所以表示基督徒該努力去效法姦淫人妻殺人丈夫的模式,來生下偉大後代?

上帝對未信者的憐憫,不該成為推廣性的東西,更不須成為宣傳認同的傳講主題。

很多基督教慈善事工,有時,可能已經忘了自己到底在幹什麼。

是要純粹慈善(不涉及任何宗教宣傳性質)?

若是如此,那麼,其實不須要加上『基督教』這三個字,直接把協會名稱裡的基督教拿掉即可。

單純要做慈善,即使以基督徒為主要成員,也不須扯上基督教。

因為,反正不傳教,只單純做慈善,這時,是不是基督教,有何重大差別?

慈善就慈善,沒基督教三個字,就不能做慈善?

不信基督教、不認同基督教的人,就不能參與在有意義的慈善事情上?

那麼,是想藉機傳福音囉?

事實上,本來就該如此,不是嗎?

既然是要藉機傳福音,那何必扭扭捏捏、遮遮掩掩?

假使要遮掩,就如我前面說的,直接把基督教三個字拿掉,單純做慈善,不用傳福音。

基督教機構、教會做慈善的目的,本來就是想藉機傳福音,但又怕人家不認同,

結果,很多東西,就開始會產生嚴重混亂。

彰化長老教會的品格學校(註),就做得漂亮!

他們的品格學校,是才藝班+主日學!

他們根本就不扭扭捏捏、遮遮掩掩!

「開始自編教材,是因為嘗試過幾個教材都不適合,

國小老師退休的牧師娘郭錦凰表示:

「一開始用的品格教育教材,信仰的部分太少,而且範例都是外國人;

後來試過總會的教材,可能是為了進入學校,福音性還是不夠,」

牧師李智仁說:「既然孩子都來教會了,就不用怕強調信仰。」」

(彰化教會品格學校—–自編教材,無償提供各教會)

http://weekly-pctpress.org/2012/3138/3138_05.pdf

「透過才藝,搭建福音橋樑

品格學校的課程分為兩個部分,前一個小時學習品格,後一個小時學習才藝,品格教育依據聖經故事編寫教材」

「直接傳講聖經,福音不繞路

掃羅殺死千千,大衛殺死萬萬,千和萬,哪個比較多?

萬!

這是國小一年級的品格教育課堂現場。、、、、

走進彰化品格學校,老師直接講述聖經故事,你會以為他們正在上主日學。」

「我很清楚,既然小朋友可以跨過教會的門,家長就不會排斥你教什麼。

信仰不用包裝,也不用閃閃躲躲。」

「既然到了教會,福音就可以不用再「繞路」」

讓孩子到我這裡來———彰化品格學校

http://www.walei.tw/cef/magzine/20120708mag.html

『既然孩子都來教會了,就不用怕強調信仰』!

『信仰不用包裝,也不用閃閃躲躲』!

阿們。

註:

我對這教會不瞭解,對其教材也不瞭解,

我推薦的,是他們這種『在教會才藝班,光明正大傳福音』的理念與作法。

William,小小羊


現在的教會很多觀念都參雜了,福音不再單純了…
林前1:22-23 猶太人是要神蹟,希利尼人是求智慧,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

Posted by 卡勒布 at 2013年05月29日 15:18

約 4:23 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他。
約 4:24 神是個靈(或無個字),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
心靈和誠實又可以翻成"聖靈和真理"。
這支影片如果說有負面影響,我個人認為有可能會有幾個面向:
一、誤導未信者,原來信耶穌也和拜拜大同小異?實際上這支影片最弱化的地方也就在此,完全沒有將基督信仰有別於其他信仰的地方"表現"出來。當然,導演編劇這樣安排有可能是要更貼近"民間宗教信仰者"的習慣,但是,很可惜的是,卻大大的傷害了正統基督信仰的教導。更可怕的是,一般信仰根基不穩固的信徒,也大都認為這沒什麼(可以注意看影片下面的討論或回應,褒多於貶),可見,影響的面相甚廣甚深!
二、太過於簡單等化小朋友到陪讀班(教會)=品格會變好、成績會變好=阿嬤可以像耶穌神像求明牌=耶穌只是眾多神明中比較"靈驗"中的一位=隱約帶出阿嬤會選擇拜耶穌。這樣的推移和關聯性太過千強,更別說影片中完全沒有提到"福音"的要素。說白話一點,假若陪讀班效果這樣好,那我敢打包票,其他私人補習班安親班早就關門大吉了,更何況陪讀班還免費歐!
我不是反對救助協會的公益活動,但誠如小小羊兄長所言,若只是要做公益,那絕不需要牽扯"基督教",直接訴諸幫助社會弱勢之公益性質即可。但今天這部片子顯然要一魚兩吃,就是要顯出基督教的優越性(和其他宗教比較之下),又要強調基督教的"信仰",結果這樣一來就不倫不類了。
基督教和其他宗教相比有何優越性?我們比較靈驗?我們可以保證成功發大財?信耶穌可以科科都考一百分?信耶穌可以讓壞孩子變好孩子?……這些在其他宗教一樣一堆"見證"啦,而且比基督教更靈驗,這樣一來,基督教有何優越性?
另外,若要強調"基督信仰",這又陷入另一個模糊不清,曖昧不明的狀態,不敢直接訴諸聖經教導的真理,這樣的基督信仰"正確"嗎?如果沒有正確的基督信仰,算什麼基督教?
在影片討論中不難看出有許多"基督徒"和"天主教徒"與"未信者",但教人難過的是,很少有基督徒能站在真理的立場進行提醒或勸導,大多都是你好、我好、大家都好,反正"不錯啊"、"很有創意啊"、"有機會阿嬤會信主啊"、、、、、、等言論,這又和現今多數教會的教導有關,就是普世性的"合一"運動!
求主憐憫這時代的教會和基督徒!

Posted by 不配 at 2013年05月29日 16:55

看到這短片,讓我更相信完全做到整本聖經啟示的重要性。感謝主!!

Posted by Billows at 2013年05月29日 19:45

如何在一魚兩吃中取得平衡
實在是須要從神而來的智慧
我們教會的活動中心
有部份時段開放給會友打撞球
並邀約同鄉, 朋友來
已有兩三年
但仍只是預工
禮拜五晚上
開放給青少年朋友打籃球
也仍只是預工

Posted by 阿光 at 2013年05月29日 22:00

那個以焚而不燬為標誌的教派,新的一年宣教主題正是"雙福"--福音與社福,
在台灣,傳福音很難,做好事比較簡單,是藉社福讓福音傳出去,還是因為做社福而稀釋沖淡了福音?坦白說我很悲觀!
看看無名戒酒會的例子,雖然我不了解這個組織,但單看他們的AA戒酒12步驟,可以感覺創辦人當初懷抱的是以福音拯救人心的理想,而今,已完全變調了!
http://www.tcnn.org.tw/news-detail.php?nid=4325

Posted by 天路客 at 2013年05月29日 22:31

另外,這是教宗方濟剛說出來的言論,讓我覺得,行善也是一種試探啊!教宗不知世人的善都有如破布嗎?
「藉著基督的寶血,主已經拯救了我們每一個人,是所有的人,不只是天主教徒,而是每一個人!父親,不也是無神論者的父親嗎?包括無神論者。每一個人!主的寶血使我們成為神的孩子!我們是按著神的形象被造的孩子。耶穌基督的寶血已經救贖了我們每一個人!我們有責任行善。行善是給每個人的誡命,我認為這是通向和平的美麗道路。」
http://goo.gl/b8Dzd

Posted by 天路客 at 2013年05月29日 22:36

那個以焚而不燬為標誌的教派,新的一年宣教主題正是"雙福"--福音與社福,
在台灣,傳福音很難,做好事比較簡單,是藉社福讓福音傳出去,還是因為做社福而稀釋沖淡了福音?坦白說我很悲觀!
————
看到天路客弟兄的想法,我反而覺得都不是,是因為"主在我裡面,所以我要做"
看見需要、看見呼召,身為基督徒還能獨善其身的安逸生活嗎??
恩友中心負責人李政隆先生就是把福音帶進社福的榜樣
老實說現代的牧者可能還沒有很多做的比他好
我認為他也很老實的把福音傳揚出來
像是吃飯錢會帶領街友謝飯、每週主日和讀經、唱詩歌等等一樣不缺
在美國布魯克林區做兒童事工的比爾威爾森牧師認為呼召不是聽見神的聲音
呼召乃是看見哪裡有需要,就付諸行動去滿足那些需要
我認為呼召還是從神而來,但我對於他付諸行動的行為非常敬佩
做社福、看見未信者的需要、與他們拉近關係我覺得不難
但做的討神喜悅才是不簡單
現在很多教會的方式,我認為還是打開大門等哪個"幸運的"看到教會能幫助他
而不是"走出去"跟人說我可以幫助你
而那位"幸運的人",是否真的得到"至寶"呢??
小孩子還簡單,福音能從小植入他們心裡,但有多少大人能「聽到福音且不因主耶穌而跌倒」的呢??

Posted by Rain at 2013年05月30日 00:15

如果沒有宣教士在臺灣做過福音預工,誰又可以期待有人辦好移民簽證搭乘噴射客機去加拿大找到一間教會禮拜天去上「主日學」?
但是重點不是教育的內容或方法,而是上帝的揀選。一個國家的「教育部長」是在上作官掌權的,一個人重生得救卻不是經過那個途徑。
蘇格蘭長老會的「教育」傳統或許沒有臺灣的「國立臺灣大學」那麼「先進」,訓練出來的宣教士卻非常不一樣。誰認為自己是來教會「幫助上帝」甚至「拯救基督」,將因為自己的罪面臨審判。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3年05月30日 12:08

我看到這部影片時,基本上我很欣賞其中的「創意」,
我不把這部微電影定位成「傳福音」的電影,
它就是一個公益團體所作的公益「廣告」短片,
它的目的就是吸引人注意到有一個弱勢家庭課輔班,是教會舉辦的,非常有成效。
我很掙扎地要寫出這篇討論,
如果這部影片最主要想要呈現的,就是教會辦的課輔班是一個成效卓著的課輔班
可是如果這部片的幕後製作團隊是一群基督徒,那真的就增加了其複雜性
「一個基督徒演員,能不能演拿香拜拜的戲?」
「一個基督徒演員,能不能演作姦犯科的戲?」
「一個基督徒演員,能不能演欺騙、忌妒的戲?」
各位應該能看得出來前述三個問題有強度之別,如果第一個不可以,那麼後面兩個為什麼又可以?
這類的問題又可以推廣到:
「一個基督徒導演,在他所導的戲當中是否不能有異教的東西?」
…以此類推,我們可以問許多的問題…而當中又可能出現這個可以,為什麼那個不行?
如果戲劇所要呈現的,只是現實世界的現象,那麼我們回到這部片,我們當如何洽當地看待這部片的定位,才是今天爭議的重要議題。
今天各位如果都站在傳福音的影片角度來看,那當然裡面有太多不適妥的地方,但又回到小小羊曾經提及的,如果要作公益,大可不必把基督教冠上去。今天這部片難就難在,它用一位一般「外邦人」,不識神的角度來看教會所辦的課輔班,如果只是單純想要呈現「教會的課輔班成效卓著」而吸引人來,可不可以?但偏偏我們知道,福音預工很多的時候就是得先吸引人來,然後才將福音傳給他們。而此影片終極目的就是福音預工甚或是傳福音。那它到底算不算是遮遮掩掩呢?那麼福音預工怎麼樣才不算是遮遮掩掩呢?又或者,我們能不能把它只當作是一部公益廣告片呢?這都是我在其中有許多無法清楚定位的地方。也許各位弟兄姊妹可以賜教。
我拜讀過康來昌牧師的一本書(忘記哪一本了,基督徒的最後試探?流浪的神?),其中一篇有提到我們對於神的一般恩典,該如何成熟地看待?
所以我對於這部片,曾經對一位牧者這樣說:如果這只是一部公益為目的的廣告微電影,我們欣賞其中高度技巧地以幽默的手法對教會課輔班推崇的戲劇手法便是。如果要把它視為「用諸般的智慧傳福音」的福音影片,那大可不必,因為當中有太多不合教義的地方,傳福音不當用錯誤的方式傳。(後來那位牧者好像不理我了…嗚…)
我知道園中有許多弟兄姊妹比我要更嚴謹,我所表達的也有許多該被糾正的地方。只是我對我自己是這樣期許:盼望我的嚴謹,不致於成為我絕對化某件事的藉口。我所能畫的界線,大抵就是如此了…

Posted by enochhuang at 2013年06月2日 23:57

這部公益微電影『拜耶穌的阿嬤』給人的印象是「我們基督教也有在做公益」,而且是用一種嘲諷的方式製作呈現影片內容。
奉獻一棵白籮蔔是為了報答上帝,牧師只會說「哈利路亞」,坦白講,基層民眾不會不知道教會的目的是要人信教。
請問:上帝的歸上帝,為甚麼是耶穌?
所以牧師又說了一些別的甚麼?
肯定『拜耶穌的阿嬤』之選擇?否定『拜耶穌的阿嬤』之選擇?這才是重點。鬥爭耶穌沒有用,鬥爭牧師沒有用,最後又變成阿嬤被清算鬥爭,沒意思。不如製作一部「拜耶穌的名模」,還有點意思。
那個阿嬤演員看起來很精明,「耶穌」不一定能贏她。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3年06月3日 14:45

給enochhuang:
這次,我不能不出來發言,因為我沒辦法同意你的論點。
其實,我文章本體所提出的東西,就已經和你講的有很大差異。
1. 我看到這部影片時,基本上我很欣賞其中的「創意」
答:
『創意』是一回事,但是,扯到基督教信仰,創意就無法不受到限制。
否則,我也可以大搞『耶穌的愛情世界——和抹大拉馬利亞之戀』、『基督變身之謎—–耶穌與猶大的互換—-十架上受死的是誰?』之類的創意,不是嗎?
今天,假使我不具有任何『推銷基督教』或『反基督教』的用意,那麼,這樣的創意,未嘗不可,反正,就是創作。
問題是,假使我具有『推銷基督教』或『反基督教』的用意,那麼,不管這用意多低,難道我們會認為這樣的創意無所謂?使人對基督教教義不會產生觀念上的影響?
2. 我不把這部微電影定位成「傳福音」的電影,它就是一個公益團體所作的公益「廣告」短片
答:
我完全不同意這看法!
因為,文章裡我就表達過這觀念了———假使你只要是訴諸公益,你不須扯上基督教!
因為,
假使你只是要訴諸公益,你有很多議題可選,何必選『拜耶穌偶像』這類議題?
假使你只是要訴諸公益,你有那麼多議題可選,何必通篇以和基督教強烈相關的議題來做內容?
很多東西,不是「自圓其說」,就能矇混過去的。
畢竟,大家並非都是笨蛋。
我以最近一件令人痛心的事件來講好了——–拒賣菲勞便當事件。
由於台灣前陣子有漁民被菲律賓槍殺,所以導致台灣民眾群情激憤。
這時,網路上出現一個很重要的文章,就是有人宣稱親眼見到便當店拒賣菲勞便當,而這目擊者義憤填膺、非常好心,幫菲勞解決問題。
這樣的網路文章,甚至引起國際媒體報導。
結果,被查出主要來源有三,這三件來源都是在二天內由不同人發佈。
其中一個來源,當事人說自己是傳道人(或牧師),而且發佈在自己Face Book,使用第一人稱,並且沒有任何出處或轉貼的註明。
請問,任何人見到這篇FB內容時,會不會認為這是當事人在寫他親身經歷?
結果,被警察局調查時,當事人才坦承,他是『先』看到別人文章,然後才用第一人稱,採取寓言方式,要來提醒大家要有愛心。
這人,是神學生!
是未來要當牧師的人!
我們認為這樣的理由可以嗎?
我們認為這人不是抄襲嗎?
為什麼神學生可以敗壞到敢抄襲的程度?
事實上,別說是神學生,多的是牧師自己到處抄襲,還大刺刺說那是自己寫的文章!
以這種抄襲的神學生和牧師的例子而言,
很多東西,是他們自己價值觀已經壞掉,然後還以為自圓其說別人就可以接受。
事實上,這部『拜耶穌的阿媽』,製作者假使沒有任何呈現宗教觀念的企圖,打死我都不信!
事實上,該協會主事者,本身就是『大合一運動』的強烈支持者。
假使我們知道這樣的背景,對這部微電影裡面出現的那種宗教混和的畫面,就不會覺得太奇怪。
因為,主事者本身的教義信仰,就是這樣!
而且,透過這部微電影,他們也要推銷這樣的教義內容(或是要趁機宣傳他們心中的基督教)!
3. 它的目的就是吸引人注意到有一個弱勢家庭課輔班,是教會舉辦的,非常有成效
答:
前面講過了,假使他的目的『僅僅只是公益』,那麼,不須要用這種『拜耶穌偶像、大量宗教元素』的議題當主軸。
正如那個抄襲的神學生一樣,假使他只是要『喚醒眾人愛心』,他不須要抄襲!
註明自己只是轉貼、註明自己只是聽說、、、,都可以喚醒眾人愛心,不是嗎?
但不採取這種正確方式,反而使用第一人稱寫作,這怎可能沒有『推銷自己』的意圖?
正如這部微電影一樣,怎可能沒有任何推銷教義觀念的意圖?
4. 「一個基督徒演員,能不能演拿香拜拜的戲?」
「一個基督徒演員,能不能演作姦犯科的戲?」
「一個基督徒演員,能不能演欺騙、忌妒的戲?」
答:
這些通通都可以,園地已經講過很多次了!
問題出在哪裡?
出在『主題是什麼』?
這是『與信仰無關』的主題,還是『與信仰有關』的主題?
基督徒演員當然可以演『主題與基督教無關』的電影,在裡面拿香拜拜;
基督徒演員當然不能演『主題與基督教有關』的電影,在裡面演基督與抹大拉馬利亞戀愛。
基督徒當然可以捐款給慈濟,但基督徒就是不能去參加慈濟辦的宗教活動。
基督徒可以吃市場販賣的拜過偶像的東西,但基督徒不能去拜偶像的廟會吃。
這種分寸,會很難掌握嗎?
當然,你講的這三種例子,其實狀況不太一樣。
演拿香拜拜,這是直接涉及宗教事宜。
演作姦犯科、欺騙嫉妒,這只是所有人都有可能犯的普世的罪的部分。
5. 今天這部片難就難在,它用一位一般「外邦人」,不識神的角度來看教會所辦的課輔班,如果只是單純想要呈現「教會的課輔班成效卓著」而吸引人來,可不可以?
答:
在文章裡,我除了提過『假使只是單純訴諸公益,不須扯上基督教』這觀念以外,
還有一個重要觀念,就是『教會的課輔班,扯上基督教就吸引不到人?』。
我用彰化長老教會品格學校的例子來做示範,點出這個迷思。
他們就是名正言順、光明正大傳教,但人數一樣多得很。
我也講過,福音預工,本來就可以有很多方式,但不能違反聖經。
有人提起教會開放給社區居民來打撞球、打籃球,這種東西,不用扯到『拜耶穌偶像』這種違反聖經的東西,而且不須扯上基督教,一樣是可行的預工,不是嗎?
我還可以舉另一個也是教會辦的夏季學校的例子。
這是台北東門長老教會的模式。
他們的課程內容,基督教傳教成分比彰化長老教會的低很多,以預工為主。
他們選對台灣有貢獻的真實人物來做為教材(不限於基督徒),強調對這塊土地的愛心與貢獻,要大家愛鄉土。
這種預工,當然可以!一樣是很好的模式!
人家不用去扯這種『拜耶穌偶像』的違反聖經模式,難道就不能吸引未信者進來?
人家一樣吸引很多人哦!
要用預工吸引人,本來就沒一定方式。
問題是,根本就不需用『違反聖經教義』的模式去吸引人!
否則,正如我前面提的,我來搞『耶穌與馬利亞戀愛秘密』的主題,大講特講各種違反聖經的東西,以此來吸引人,可以嗎?
當我們陷入一種『以人數為衡量最主要標準』的錯誤前提時,我們就很容易陷入魔鬼對主耶穌的引誘裡去——-拜我一下,我把這一切都給你!
6. 我們對於神的一般恩典,該如何成熟地看待?
答:
園地講過很多了啊!
不再複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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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這部公益微電影『拜耶穌的阿嬤』給人的印象是「我們基督教也有在做公益」,而且是用一種嘲諷的方式製作呈現影片內容。
答:
這部分是針對基督徒弟兄的回應來回答。
事實上,『嘲諷』這樣的評論,我不太同意。
基本上,這部電影,是要吸引人來參加,所以,不會嘲笑某些人。
畢竟,『嘲笑』、『嘲諷』,是負面的,是被嘲笑者會不愉快的,這會違反拍攝本意。
我認為,這部電影是『搞笑』,用『輕鬆好笑』的方式,來做呈現。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3年06月3日 18:56

我同意影片製作者的動機是「詼諧」而無故意嘲諷,但是那個阿嬤的演技表現出來的是「寫實」或「暗喻」,結果還是有差。東西方文化不同背景的看這部影片也會有不同的解讀,牧師另外又說了甚麼,我覺得還是重點,這部影片處處是機巧,企圖以小成本換取大成功。
從「宗教合一」的觀點來看,給拜耶穌的阿嬤和他的乖孫一條生路,因為「拜耶穌的阿嬤是信上帝的」,這就顯示出一種立場的宣告,表明了鄉下人不必學習都市人凡事以金錢為衡量的標準,奉獻蔬菜是很「光明正大」的。
若是如此,就不是嘲諷而是以低成本製作通俗影片,又因為基督教義本來就難懂,突顯那個困難同時沖淡了影片本身的缺陷。
然而,參照小小羊所知的,這可能是藉口,或者甚至是「反對」或「控告」,因為在影片終了,「救助」、「恩典」、「行善」、「功德」,這些可以是很複雜的概念,在一個簡單的鏡頭之下被連結起來了,為這整個事工開了一條方便之路,這是危險所在。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3年06月3日 20:06

這樣的廣告片,看了讓我不舒服
不知道是因為我是基督徒,還是因為我太嚴肅看待信仰,總之看了這部廣告就是讓我不舒服,甚至有點憤怒
我想是因為它假借戲謔的態度,扭曲了或輕看了我們基督教的精神與基本教義,
這部片若換成是以佛教為主題,不知道他們會改編成怎樣的劇情來表達,但如果是同樣的荒誕不經,我相信佛教徒也會反對,更別提到回教徒
不信的話,他們可以做一齣類似的回教版的"公益"廣告在世界任何國家播看看,試試看下場會如何,引發的"回響"有多大

Posted by Steven at 2013年06月4日 00:19

『假使只是要做公益,根本不用扯到基督教』,
這樣的觀念,我用另一個例子來示範—-芥菜種會的廣告
http://www.youtube.com/watch?v=cgUzNAf5aZg&feature=youtu.be
整個廣告裡,坦白講,沒太明顯的基督教色彩,不是嗎?
事實上,基督教團體要做公益,本來就不一定要強調自己的基督教教義內容,
畢竟,慈善,本來就是普遍恩惠領域,不分宗教與信仰,大家都可以一起來參與,而且希望越多人參與越好的。
這時,太強烈的宗教色彩,反而會使捐款對象受限。
因此,假使目的只是『公益』,這時,不須要強調自己的基督教信仰,這樣才能爭取更多捐款對象。
芥菜種會的這個廣告,有像『拜耶穌偶像』那樣的違反聖經之處嗎?
沒有!
預工,本來就可以這樣,不用扯太多基督教,但用慈善、關懷、對社區開放、、、、,來吸引人的。
問題是,即使是預工,也不能做出違反聖經的事。
芥菜種會這廣告,只是個很常見的例子—-可以不提基督教,但內容一樣沒違反聖經。
這樣的行為,我想,不太有基督徒會反對。
起碼,我自己絕不反對。
但『拜耶穌偶像的阿媽』卻不同!
這已經涉及嚴重觸犯聖經,這就是我所反對的。
做慈善公益?很好!未必需要扯到基督教,不是嗎?
想扯到基督教?更好!但請不要做出違反聖經的東西來。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3年06月4日 00:41

我印象中,影片製作者應該不是基督徒吧?

Posted by 過路人 at 2013年06月6日 16:29

我印象中,影片製作者應該不是基督徒吧?
答:
[聯合出品]台灣大哥大基金會/中華基督教救助協會
看見沒?——中華基督教救助協會
管你導演、演員、劇本編寫者、、是不是基督徒,
反正這部電影,『中華基督教救助協會』是聯合出品者,內容是經中華基督教救助協會同意的。
而且,這廣告要叫大家捐款給誰?不是列出中華基督教救助協會的帳戶了嗎?
你救助協會如果堅決反對,他們敢拍攝下去嗎?他們敢不換主題與內容嗎?
『若有人見你、、、在偶像的廟裡坐席,這人的良心若是軟弱,豈不放膽去吃那祭偶像之物嗎?』(林前8:10)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
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
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
基督和彼列(彼列就是撒但的別名)有甚麼相和呢?
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甚麼相干呢?
神的殿和偶像有甚麼相同呢?
、、、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
(林後6:14-17)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3年06月6日 16:55

臺灣和華人世界存在一種信念,就是「因為愛而促成和平與現代化」,如今這個信念已經成為主流。
這是受到歐洲啟蒙運動思潮的影響,有別於基督教的因為信而有真知的「舊的」傳統。所謂的「後現代主義」是在尋求離開因信而致知的道路,退後一步想,就變成「現代化」。
唐崇榮牧師說有一次在飛機上鄰坐的人聽說他是牧師,又看見他使用電腦,就說他這個牧師「很現代化」,這即是一種直覺上企圖在宗教信仰與知識之間建立連繫,而信仰與理性、真理之間的關係,是很多人不明白的。
「對話」不是真理的保證。如果你對「爭戰」很反感,也並不因此保證對話的結果必有真理。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3年06月7日 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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