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益微电影‘拜耶稣的阿嬷’谈起
这是William弟兄的分享,以及我的补充。
公益微电影‘拜耶稣的阿嬷’
不知道大家有无看过这个短片?
里面出现道教神祉、天主教的十字架(有耶稣挂在上面)、神父的衣着、最后一幕可隐约看见教堂的记号是台湾基督长老教会的焚而不毁的精神。
有许多弟兄姊妹基本上认为,为了让教会可以跨进华人佛道教文化,在某些层面是可以包容的;
或者会有种自发性预期的心态,觉得这个阿嬷以后一定会信耶稣、一定会做见证、一定会传福音、然后也会除偶像、一定会在教会服事神……………….。
如果我是一个跟着潮流走的信徒,我也觉得OK啊(可是其实心里会有些问号)!
但因着台湾的基督教媒体常以某些系统某些牧者团队为主导,
所以他们若是做了一些过去教会所未曾去做的或说的事情,基本上众信徒都会觉得理所当然———-对的!因为他们是"属灵长辈"!"被神恩膏"!
如果你说了一些不认同的见解,通常会被贴上"不合一"的标签,严重时便归类成类似"圣灵学校"之类的破坏者(当然圣灵学校已经消失不见了)。
我自己在思考着,基督的救恩要如何才能以正确的角度切入华人儒释道的社会,而不需要为了"信徒人数大复兴"而开始用不同以往的 "教义包装" 来掩饰 "不该妥协的妥协"。
大复兴是以信徒人数多少做为最重要的依据,或充分条件吗?
有一位曾经是我职场上的长官,每天炫耀出国出差玩过各地的美女,
当我表明我是基督徒时,他说:“我也是弟兄”。
当下我傻眼。
圣经描述著:外邦人会因着我的好行为而将荣耀归神。(某些信徒甚至常拿来自我吹捧)
有谁会想到,圣经也暗示我们,信徒有可能因不好的行为而让外人说:“你们耶稣都这样哦?”,而让神蒙羞?
有一位属灵小领袖,当她听完有人几近被霸凌的故事后,不是教导受害者先寻求自保,远离伤害,而是仅仅说:“唉啊!为霸凌者祷告信耶稣。”
这样是叫人做滥好人吗?整个教导过程可以跳这样快吗?
圣经教我们的辅导工作,是这样简单到用属灵高调的一句话就可以完成?
当今,我们对信徒人数的看法,是宁滥不缺,还是宁缺勿滥?
上述这个辅导例子,这是当今着重在信徒人数冲高的结果。
其实,如果信徒因错误的信仰价值观而离开教会,日后想要挽回这个人,比叫道教徒信耶稣更难,而当今主流教会正如此行。
所以有个教会前门开很大,后门也开很大,
然后自得其乐的说:“没关系,我们是在帮其他教会栽培使徒。”
基督的救恩要如何才能以正确的角度切入华人儒释道的社会,而不是教出 "两种法码" 、"滥好人"、 "高姿态" 的信徒?
前几天无意听到康来昌牧师传达一个概念:
‘信耶稣’不能完全等价成病得医治、找到工作、成绩变好、事情得改善。
不是神很吝啬,而是不能完全等价。
不然有基督徒事情依然不顺利时,他就有理由认为这个神不灵了。
我想信心仅能完全等价于一件事:
真实认知———耶稣的代赎——使我们罪得赦免,以至于乐意去爱人如己(信心是活的)。
以下是小小羊补充:
这短片很棘手,我要拆成几个方向来看:
1.就鼓励大家支持慈善事工而言
假使是这目的,其实不须扯上‘拜耶稣偶像’这种触犯圣经的故事,也不须把道教、天主教、基督教都扯进来。
事实上,根本就不用扯到宗教,单纯诉诸慈善即可。
在这种情形下,我不相信没有其他不触犯圣经的故事可拿来讲。
2.就福音预工角度而言
福音预工的目的是松土,使未信者的心能比较松软,预备福音的进入。
福音预工可以有很大的自由,但不表示可以自由到触犯圣经。
3.就个人信主而言
上帝本来就可以透过各种方式,来拯救罪人。
但是,那是上帝的怜悯,不是上帝的悦纳,更不是上帝喜欢人去仿效、去推广。
否则,假使有人生病去庙里问乩童,乩童指示往基督教医院去就医,这人在基督教医院里因此信主得救,
难道我们认为可以因此就鼓励人去庙里求签、问乩童?
难道去庙里求签问乩童,可以变成正式福音做法,值得推广与仿效?
大卫奸淫人妻、谋杀人夫,然后生下伟大的所罗门王,
所以表示基督徒该努力去效法奸淫人妻杀人丈夫的模式,来生下伟大后代?
上帝对未信者的怜悯,不该成为推广性的东西,更不须成为宣传认同的传讲主题。
很多基督教慈善事工,有时,可能已经忘了自己到底在干什么。
是要纯粹慈善(不涉及任何宗教宣传性质)?
若是如此,那么,其实不须要加上‘基督教’这三个字,直接把协会名称里的基督教拿掉即可。
单纯要做慈善,即使以基督徒为主要成员,也不须扯上基督教。
因为,反正不传教,只单纯做慈善,这时,是不是基督教,有何重大差别?
慈善就慈善,没基督教三个字,就不能做慈善?
不信基督教、不认同基督教的人,就不能参与在有意义的慈善事情上?
那么,是想借机传福音囉?
事实上,本来就该如此,不是吗?
既然是要借机传福音,那何必扭扭捏捏、遮遮掩掩?
假使要遮掩,就如我前面说的,直接把基督教三个字拿掉,单纯做慈善,不用传福音。
基督教机构、教会做慈善的目的,本来就是想借机传福音,但又怕人家不认同,
结果,很多东西,就开始会产生严重混乱。
彰化长老教会的品格学校(注),就做得漂亮!
他们的品格学校,是才艺班+主日学!
他们根本就不扭扭捏捏、遮遮掩掩!
“开始自编教材,是因为尝试过几个教材都不适合,
国小老师退休的牧师娘郭锦凰表示:
“一开始用的品格教育教材,信仰的部分太少,而且范例都是外国人;
后来试过总会的教材,可能是为了进入学校,福音性还是不够,”
牧师李智仁说:“既然孩子都来教会了,就不用怕强调信仰。””
(彰化教会品格学校—–自编教材,无偿提供各教会)
http://weekly-pctpress.org/2012/3138/3138_05.pdf
“透过才艺,搭建福音桥梁
品格学校的课程分为两个部分,前一个小时学习品格,后一个小时学习才艺,品格教育依据圣经故事编写教材”
“直接传讲圣经,福音不绕路
扫罗杀死千千,大卫杀死万万,千和万,哪个比较多?
万!
这是国小一年级的品格教育课堂现场。、、、、
走进彰化品格学校,老师直接讲述圣经故事,你会以为他们正在上主日学。”
“我很清楚,既然小朋友可以跨过教会的门,家长就不会排斥你教什么。
信仰不用包装,也不用闪闪躲躲。”
“既然到了教会,福音就可以不用再“绕路””
让孩子到我这里来———彰化品格学校
http://www.walei.tw/cef/magzine/20120708mag.html
‘既然孩子都来教会了,就不用怕强调信仰’!
‘信仰不用包装,也不用闪闪躲躲’!
阿们。
注:
我对这教会不了解,对其教材也不了解,
我推荐的,是他们这种‘在教会才艺班,光明正大传福音’的理念与作法。
William,小小羊
现在的教会很多观念都参杂了,福音不再单纯了…
林前1:22-23 犹太人是要神蹟,希利尼人是求智慧,我们却是传钉十字架的基督…
Posted by 卡勒布 at 2013年05月29日 15:18
约 4:23 时候将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灵和诚实拜他,因为父要这样的人拜他。
约 4:24 神是个灵(或无个字),所以拜他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拜他。”
心灵和诚实又可以翻成"圣灵和真理"。
这支影片如果说有负面影响,我个人认为有可能会有几个面向:
一、误导未信者,原来信耶稣也和拜拜大同小异?实际上这支影片最弱化的地方也就在此,完全没有将基督信仰有别于其他信仰的地方"表现"出来。当然,导演编剧这样安排有可能是要更贴近"民间宗教信仰者"的习惯,但是,很可惜的是,却大大的伤害了正统基督信仰的教导。更可怕的是,一般信仰根基不稳固的信徒,也大都认为这没什么(可以注意看影片下面的讨论或回应,褒多于贬),可见,影响的面相甚广甚深!
二、太过于简单等化小朋友到陪读班(教会)=品格会变好、成绩会变好=阿嬷可以像耶稣神像求明牌=耶稣只是众多神明中比较"灵验"中的一位=隐约带出阿嬷会选择拜耶稣。这样的推移和关联性太过千强,更别说影片中完全没有提到"福音"的要素。说白话一点,假若陪读班效果这样好,那我敢打包票,其他私人补习班安亲班早就关门大吉了,更何况陪读班还免费欧!
我不是反对救助协会的公益活动,但诚如小小羊兄长所言,若只是要做公益,那绝不需要牵扯"基督教",直接诉诸帮助社会弱势之公益性质即可。但今天这部片子显然要一鱼两吃,就是要显出基督教的优越性(和其他宗教比较之下),又要强调基督教的"信仰",结果这样一来就不伦不类了。
基督教和其他宗教相比有何优越性?我们比较灵验?我们可以保证成功发大财?信耶稣可以科科都考一百分?信耶稣可以让坏孩子变好孩子?……这些在其他宗教一样一堆"见证"啦,而且比基督教更灵验,这样一来,基督教有何优越性?
另外,若要强调"基督信仰",这又陷入另一个模糊不清,暧昧不明的状态,不敢直接诉诸圣经教导的真理,这样的基督信仰"正确"吗?如果没有正确的基督信仰,算什么基督教?
在影片讨论中不难看出有许多"基督徒"和"天主教徒"与"未信者",但教人难过的是,很少有基督徒能站在真理的立场进行提醒或劝导,大多都是你好、我好、大家都好,反正"不错啊"、"很有创意啊"、"有机会阿嬷会信主啊"、、、、、、等言论,这又和现今多数教会的教导有关,就是普世性的"合一"运动!
求主怜悯这时代的教会和基督徒!
Posted by 不配 at 2013年05月29日 16:55
看到这短片,让我更相信完全做到整本圣经启示的重要性。感谢主!!
Posted by Billows at 2013年05月29日 19:45
如何在一鱼两吃中取得平衡
实在是须要从神而来的智慧
我们教会的活动中心
有部份时段开放给会友打台球
并邀约同乡, 朋友来
已有两三年
但仍只是预工
礼拜五晚上
开放给青少年朋友打篮球
也仍只是预工
Posted by 阿光 at 2013年05月29日 22:00
那个以焚而不毁为标志的教派,新的一年宣教主题正是"双福"--福音与社福,
在台湾,传福音很难,做好事比较简单,是藉社福让福音传出去,还是因为做社福而稀释冲淡了福音?坦白说我很悲观!
看看无名戒酒会的例子,虽然我不了解这个组织,但单看他们的AA戒酒12步骤,可以感觉创办人当初怀抱的是以福音拯救人心的理想,而今,已完全变调了!
http://www.tcnn.org.tw/news-detail.php?nid=4325
Posted by 天路客 at 2013年05月29日 22:31
另外,这是教宗方济刚说出来的言论,让我觉得,行善也是一种试探啊!教宗不知世人的善都有如破布吗?
“借着基督的宝血,主已经拯救了我们每一个人,是所有的人,不只是天主教徒,而是每一个人!父亲,不也是无神论者的父亲吗?包括无神论者。每一个人!主的宝血使我们成为神的孩子!我们是按着神的形象被造的孩子。耶稣基督的宝血已经救赎了我们每一个人!我们有责任行善。行善是给每个人的诫命,我认为这是通向和平的美丽道路。”
http://goo.gl/b8Dzd
Posted by 天路客 at 2013年05月29日 22:36
那个以焚而不毁为标志的教派,新的一年宣教主题正是"双福"--福音与社福,
在台湾,传福音很难,做好事比较简单,是藉社福让福音传出去,还是因为做社福而稀释冲淡了福音?坦白说我很悲观!
————
看到天路客弟兄的想法,我反而觉得都不是,是因为"主在我里面,所以我要做"
看见需要、看见呼召,身为基督徒还能独善其身的安逸生活吗??
恩友中心负责人李政隆先生就是把福音带进社福的榜样
老实说现代的牧者可能还没有很多做的比他好
我认为他也很老实的把福音传扬出来
像是吃饭钱会带领街友谢饭、每周主日和读经、唱诗歌等等一样不缺
在美国布鲁克林区做儿童事工的比尔威尔森牧师认为呼召不是听见神的声音
呼召乃是看见哪里有需要,就付诸行动去满足那些需要
我认为呼召还是从神而来,但我对于他付诸行动的行为非常敬佩
做社福、看见未信者的需要、与他们拉近关系我觉得不难
但做的讨神喜悦才是不简单
现在很多教会的方式,我认为还是打开大门等哪个"幸运的"看到教会能帮助他
而不是"走出去"跟人说我可以帮助你
而那位"幸运的人",是否真的得到"至宝"呢??
小孩子还简单,福音能从小植入他们心里,但有多少大人能“听到福音且不因主耶稣而跌倒”的呢??
Posted by Rain at 2013年05月30日 00:15
如果没有宣教士在台湾做过福音预工,谁又可以期待有人办好移民签证搭乘喷射客机去加拿大找到一间教会礼拜天去上“主日学”?
但是重点不是教育的内容或方法,而是上帝的拣选。一个国家的“教育部长”是在上作官掌权的,一个人重生得救却不是经过那个途径。
苏格兰长老会的“教育”传统或许没有台湾的“国立台湾大学”那么“先进”,训练出来的宣教士却非常不一样。谁认为自己是来教会“帮助上帝”甚至“拯救基督”,将因为自己的罪面临审判。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3年05月30日 12:08
我看到这部影片时,基本上我很欣赏其中的“创意”,
我不把这部微电影定位成“传福音”的电影,
它就是一个公益团体所作的公益“广告”短片,
它的目的就是吸引人注意到有一个弱势家庭课辅班,是教会举办的,非常有成效。
我很挣扎地要写出这篇讨论,
如果这部影片最主要想要呈现的,就是教会办的课辅班是一个成效卓著的课辅班
可是如果这部片的幕后制作团队是一群基督徒,那真的就增加了其复杂性
“一个基督徒演员,能不能演拿香拜拜的戏?”
“一个基督徒演员,能不能演作奸犯科的戏?”
“一个基督徒演员,能不能演欺骗、忌妒的戏?”
各位应该能看得出来前述三个问题有强度之别,如果第一个不可以,那么后面两个为什么又可以?
这类的问题又可以推广到:
“一个基督徒导演,在他所导的戏当中是否不能有异教的东西?”
…以此类推,我们可以问许多的问题…而当中又可能出现这个可以,为什么那个不行?
如果戏剧所要呈现的,只是现实世界的现象,那么我们回到这部片,我们当如何洽当地看待这部片的定位,才是今天争议的重要议题。
今天各位如果都站在传福音的影片角度来看,那当然里面有太多不适妥的地方,但又回到小小羊曾经提及的,如果要作公益,大可不必把基督教冠上去。今天这部片难就难在,它用一位一般“外邦人”,不识神的角度来看教会所办的课辅班,如果只是单纯想要呈现“教会的课辅班成效卓著”而吸引人来,可不可以?但偏偏我们知道,福音预工很多的时候就是得先吸引人来,然后才将福音传给他们。而此影片终极目的就是福音预工甚或是传福音。那它到底算不算是遮遮掩掩呢?那么福音预工怎么样才不算是遮遮掩掩呢?又或者,我们能不能把它只当作是一部公益广告片呢?这都是我在其中有许多无法清楚定位的地方。也许各位弟兄姊妹可以赐教。
我拜读过康来昌牧师的一本书(忘记哪一本了,基督徒的最后试探?流浪的神?),其中一篇有提到我们对于神的一般恩典,该如何成熟地看待?
所以我对于这部片,曾经对一位牧者这样说:如果这只是一部公益为目的的广告微电影,我们欣赏其中高度技巧地以幽默的手法对教会课辅班推崇的戏剧手法便是。如果要把它视为“用诸般的智慧传福音”的福音影片,那大可不必,因为当中有太多不合教义的地方,传福音不当用错误的方式传。(后来那位牧者好像不理我了…呜…)
我知道园中有许多弟兄姊妹比我要更严谨,我所表达的也有许多该被纠正的地方。只是我对我自己是这样期许:盼望我的严谨,不致于成为我绝对化某件事的借口。我所能画的界线,大抵就是如此了…
Posted by enochhuang at 2013年06月2日 23:57
这部公益微电影‘拜耶稣的阿嬷’给人的印象是“我们基督教也有在做公益”,而且是用一种嘲讽的方式制作呈现影片内容。
奉献一棵白箩卜是为了报答上帝,牧师只会说“哈利路亚”,坦白讲,基层民众不会不知道教会的目的是要人信教。
请问:上帝的归上帝,为什么是耶稣?
所以牧师又说了一些别的什么?
肯定‘拜耶稣的阿嬷’之选择?否定‘拜耶稣的阿嬷’之选择?这才是重点。斗争耶稣没有用,斗争牧师没有用,最后又变成阿嬷被清算斗争,没意思。不如制作一部“拜耶稣的名模”,还有点意思。
那个阿嬷演员看起来很精明,“耶稣”不一定能赢她。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3年06月3日 14:45
给enochhuang:
这次,我不能不出来发言,因为我没办法同意你的论点。
其实,我文章本体所提出的东西,就已经和你讲的有很大差异。
1. 我看到这部影片时,基本上我很欣赏其中的“创意”
答:
‘创意’是一回事,但是,扯到基督教信仰,创意就无法不受到限制。
否则,我也可以大搞‘耶稣的爱情世界——和抹大拉马利亚之恋’、‘基督变身之谜—–耶稣与犹大的互换—-十架上受死的是谁?’之类的创意,不是吗?
今天,假使我不具有任何‘推销基督教’或‘反基督教’的用意,那么,这样的创意,未尝不可,反正,就是创作。
问题是,假使我具有‘推销基督教’或‘反基督教’的用意,那么,不管这用意多低,难道我们会认为这样的创意无所谓?使人对基督教教义不会产生观念上的影响?
2. 我不把这部微电影定位成“传福音”的电影,它就是一个公益团体所作的公益“广告”短片
答:
我完全不同意这看法!
因为,文章里我就表达过这观念了———假使你只要是诉诸公益,你不须扯上基督教!
因为,
假使你只是要诉诸公益,你有很多议题可选,何必选‘拜耶稣偶像’这类议题?
假使你只是要诉诸公益,你有那么多议题可选,何必通篇以和基督教强烈相关的议题来做内容?
很多东西,不是“自圆其说”,就能蒙混过去的。
毕竟,大家并非都是笨蛋。
我以最近一件令人痛心的事件来讲好了——–拒卖菲劳便当事件。
由于台湾前阵子有渔民被菲律宾枪杀,所以导致台湾民众群情激愤。
这时,网络上出现一个很重要的文章,就是有人宣称亲眼见到便当店拒卖菲劳便当,而这目击者义愤填膺、非常好心,帮菲劳解决问题。
这样的网络文章,甚至引起国际媒体报导。
结果,被查出主要来源有三,这三件来源都是在二天内由不同人发布。
其中一个来源,当事人说自己是传道人(或牧师),而且发布在自己Face Book,使用第一人称,并且没有任何出处或转贴的注明。
请问,任何人见到这篇FB内容时,会不会认为这是当事人在写他亲身经历?
结果,被警察局调查时,当事人才坦承,他是‘先’看到别人文章,然后才用第一人称,采取寓言方式,要来提醒大家要有爱心。
这人,是神学生!
是未来要当牧师的人!
我们认为这样的理由可以吗?
我们认为这人不是抄袭吗?
为什么神学生可以败坏到敢抄袭的程度?
事实上,别说是神学生,多的是牧师自己到处抄袭,还大刺刺说那是自己写的文章!
以这种抄袭的神学生和牧师的例子而言,
很多东西,是他们自己价值观已经坏掉,然后还以为自圆其说别人就可以接受。
事实上,这部‘拜耶稣的阿妈’,制作者假使没有任何呈现宗教观念的企图,打死我都不信!
事实上,该协会主事者,本身就是‘大合一运动’的强烈支持者。
假使我们知道这样的背景,对这部微电影里面出现的那种宗教混和的画面,就不会觉得太奇怪。
因为,主事者本身的教义信仰,就是这样!
而且,透过这部微电影,他们也要推销这样的教义内容(或是要趁机宣传他们心中的基督教)!
3. 它的目的就是吸引人注意到有一个弱势家庭课辅班,是教会举办的,非常有成效
答:
前面讲过了,假使他的目的‘仅仅只是公益’,那么,不须要用这种‘拜耶稣偶像、大量宗教元素’的议题当主轴。
正如那个抄袭的神学生一样,假使他只是要‘唤醒众人爱心’,他不须要抄袭!
注明自己只是转贴、注明自己只是听说、、、,都可以唤醒众人爱心,不是吗?
但不采取这种正确方式,反而使用第一人称写作,这怎可能没有‘推销自己’的意图?
正如这部微电影一样,怎可能没有任何推销教义观念的意图?
4. “一个基督徒演员,能不能演拿香拜拜的戏?”
“一个基督徒演员,能不能演作奸犯科的戏?”
“一个基督徒演员,能不能演欺骗、忌妒的戏?”
答:
这些通通都可以,园地已经讲过很多次了!
问题出在哪里?
出在‘主题是什么’?
这是‘与信仰无关’的主题,还是‘与信仰有关’的主题?
基督徒演员当然可以演‘主题与基督教无关’的电影,在里面拿香拜拜;
基督徒演员当然不能演‘主题与基督教有关’的电影,在里面演基督与抹大拉马利亚恋爱。
基督徒当然可以捐款给慈济,但基督徒就是不能去参加慈济办的宗教活动。
基督徒可以吃市场贩卖的拜过偶像的东西,但基督徒不能去拜偶像的庙会吃。
这种分寸,会很难掌握吗?
当然,你讲的这三种例子,其实状况不太一样。
演拿香拜拜,这是直接涉及宗教事宜。
演作奸犯科、欺骗嫉妒,这只是所有人都有可能犯的普世的罪的部分。
5. 今天这部片难就难在,它用一位一般“外邦人”,不识神的角度来看教会所办的课辅班,如果只是单纯想要呈现“教会的课辅班成效卓著”而吸引人来,可不可以?
答:
在文章里,我除了提过‘假使只是单纯诉诸公益,不须扯上基督教’这观念以外,
还有一个重要观念,就是‘教会的课辅班,扯上基督教就吸引不到人?’。
我用彰化长老教会品格学校的例子来做示范,点出这个迷思。
他们就是名正言顺、光明正大传教,但人数一样多得很。
我也讲过,福音预工,本来就可以有很多方式,但不能违反圣经。
有人提起教会开放给社区居民来打台球、打篮球,这种东西,不用扯到‘拜耶稣偶像’这种违反圣经的东西,而且不须扯上基督教,一样是可行的预工,不是吗?
我还可以举另一个也是教会办的夏季学校的例子。
这是台北东门长老教会的模式。
他们的课程内容,基督教传教成分比彰化长老教会的低很多,以预工为主。
他们选对台湾有贡献的真实人物来做为教材(不限于基督徒),强调对这块土地的爱心与贡献,要大家爱乡土。
这种预工,当然可以!一样是很好的模式!
人家不用去扯这种‘拜耶稣偶像’的违反圣经模式,难道就不能吸引未信者进来?
人家一样吸引很多人哦!
要用预工吸引人,本来就没一定方式。
问题是,根本就不需用‘违反圣经教义’的模式去吸引人!
否则,正如我前面提的,我来搞‘耶稣与马利亚恋爱秘密’的主题,大讲特讲各种违反圣经的东西,以此来吸引人,可以吗?
当我们陷入一种‘以人数为衡量最主要标准’的错误前提时,我们就很容易陷入魔鬼对主耶稣的引诱里去——-拜我一下,我把这一切都给你!
6. 我们对于神的一般恩典,该如何成熟地看待?
答:
园地讲过很多了啊!
不再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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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这部公益微电影‘拜耶稣的阿嬷’给人的印象是“我们基督教也有在做公益”,而且是用一种嘲讽的方式制作呈现影片内容。
答:
这部分是针对基督徒弟兄的回应来回答。
事实上,‘嘲讽’这样的评论,我不太同意。
基本上,这部电影,是要吸引人来参加,所以,不会嘲笑某些人。
毕竟,‘嘲笑’、‘嘲讽’,是负面的,是被嘲笑者会不愉快的,这会违反拍摄本意。
我认为,这部电影是‘搞笑’,用‘轻松好笑’的方式,来做呈现。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3年06月3日 18:56
我同意影片制作者的动机是“诙谐”而无故意嘲讽,但是那个阿嬷的演技表现出来的是“写实”或“暗喻”,结果还是有差。东西方文化不同背景的看这部影片也会有不同的解读,牧师另外又说了什么,我觉得还是重点,这部影片处处是机巧,企图以小成本换取大成功。
从“宗教合一”的观点来看,给拜耶稣的阿嬷和他的乖孙一条生路,因为“拜耶稣的阿嬷是信上帝的”,这就显示出一种立场的宣告,表明了乡下人不必学习都市人凡事以金钱为衡量的标准,奉献蔬菜是很“光明正大”的。
若是如此,就不是嘲讽而是以低成本制作通俗影片,又因为基督教义本来就难懂,突显那个困难同时冲淡了影片本身的缺陷。
然而,参照小小羊所知的,这可能是借口,或者甚至是“反对”或“控告”,因为在影片终了,“救助”、“恩典”、“行善”、“功德”,这些可以是很复杂的概念,在一个简单的镜头之下被连结起来了,为这整个事工开了一条方便之路,这是危险所在。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3年06月3日 20:06
这样的广告片,看了让我不舒服
不知道是因为我是基督徒,还是因为我太严肃看待信仰,总之看了这部广告就是让我不舒服,甚至有点愤怒
我想是因为它假借戏谑的态度,扭曲了或轻看了我们基督教的精神与基本教义,
这部片若换成是以佛教为主题,不知道他们会改编成怎样的剧情来表达,但如果是同样的荒诞不经,我相信佛教徒也会反对,更别提到回教徒
不信的话,他们可以做一出类似的回教版的"公益"广告在世界任何国家播看看,试试看下场会如何,引发的"回响"有多大
Posted by Steven at 2013年06月4日 00:19
‘假使只是要做公益,根本不用扯到基督教’,
这样的观念,我用另一个例子来示范—-芥菜种会的广告
http://www.youtube.com/watch?v=cgUzNAf5aZg&feature=youtu.be
整个广告里,坦白讲,没太明显的基督教色彩,不是吗?
事实上,基督教团体要做公益,本来就不一定要强调自己的基督教教义内容,
毕竟,慈善,本来就是普遍恩惠领域,不分宗教与信仰,大家都可以一起来参与,而且希望越多人参与越好的。
这时,太强烈的宗教色彩,反而会使捐款对象受限。
因此,假使目的只是‘公益’,这时,不须要强调自己的基督教信仰,这样才能争取更多捐款对象。
芥菜种会的这个广告,有像‘拜耶稣偶像’那样的违反圣经之处吗?
没有!
预工,本来就可以这样,不用扯太多基督教,但用慈善、关怀、对社区开放、、、、,来吸引人的。
问题是,即使是预工,也不能做出违反圣经的事。
芥菜种会这广告,只是个很常见的例子—-可以不提基督教,但内容一样没违反圣经。
这样的行为,我想,不太有基督徒会反对。
起码,我自己绝不反对。
但‘拜耶稣偶像的阿妈’却不同!
这已经涉及严重触犯圣经,这就是我所反对的。
做慈善公益?很好!未必需要扯到基督教,不是吗?
想扯到基督教?更好!但请不要做出违反圣经的东西来。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3年06月4日 00:41
我印象中,影片制作者应该不是基督徒吧?
Posted by 过路人 at 2013年06月6日 16:29
我印象中,影片制作者应该不是基督徒吧?
答:
[联合出品]台湾大哥大基金会/中华基督教救助协会
看见没?——中华基督教救助协会
管你导演、演员、剧本编写者、、是不是基督徒,
反正这部电影,‘中华基督教救助协会’是联合出品者,内容是经中华基督教救助协会同意的。
而且,这广告要叫大家捐款给谁?不是列出中华基督教救助协会的帐户了吗?
你救助协会如果坚决反对,他们敢拍摄下去吗?他们敢不换主题与内容吗?
‘若有人见你、、、在偶像的庙里坐席,这人的良心若是软弱,岂不放胆去吃那祭偶像之物吗?’(林前8:10)
‘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
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
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
基督和彼列(彼列就是撒但的别名)有什么相和呢?
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么相干呢?
神的殿和偶像有什么相同呢?
、、、你们务要从他们中间出来,与他们分别’
(林后6:14-17)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3年06月6日 16:55
台湾和华人世界存在一种信念,就是“因为爱而促成和平与现代化”,如今这个信念已经成为主流。
这是受到欧洲启蒙运动思潮的影响,有别于基督教的因为信而有真知的“旧的”传统。所谓的“后现代主义”是在寻求离开因信而致知的道路,退后一步想,就变成“现代化”。
唐崇荣牧师说有一次在飞机上邻坐的人听说他是牧师,又看见他使用电脑,就说他这个牧师“很现代化”,这即是一种直觉上企图在宗教信仰与知识之间建立连系,而信仰与理性、真理之间的关系,是很多人不明白的。
“对话”不是真理的保证。如果你对“争战”很反感,也并不因此保证对话的结果必有真理。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3年06月7日 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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