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 »
2013年05月8日成聖之路

12,141 views

見證分享:回家

這是A.C弟兄的分享。

在這裡,其實我想跟大家分享一件事,是我個人的"見證",我很少跟別人講,因為這並不光彩,但卻見證了上帝無比的慈愛與大能,並且讓我更確信,全然墮落、唯獨恩典與信徒永蒙保守等這些歷世歷代傳承的信仰,才是正確的。這是何等美好和安慰人的真理啊!

我是家中第六代基督徒,我們家在清朝末年根據家譜記載就已經信主,一直到我這已經是第六代,而且都是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會友(大家看到這裡可能會有人覺得我在吹噓或者炫耀,但是我的本意是要告訴大家,祖宗的上帝並不是自己的上帝,除非自己信了。信仰是自己和上帝的關係。另外一方面,也是要告訴大家即便在這樣基督教家庭長大的我,有多麼悖逆與邪惡,以及上帝的恩典有多麼浩瀚偉大,超過我所求所想,因為這樣,我更確定加爾文中的預定論是正確的路線)。

由於家中所有大小成員爺奶父母叔伯都是長老教會的基督徒,從小在這樣的環境下長大,我也自然地對教會非常熟悉,一切行禮如儀,該怎樣就怎樣,父親又是教會的長老,而我又特別有音樂上的恩賜,所以我從小就是教會的司琴,這些對我而言都再自然不過,但是我從未仔細思考上帝和我究竟有什麼關係,我只知道去做禮拜、去司琴就對了!我是個很乖的小孩(表面上),我不吵不鬧,也沒有青春期的叛逆,到高中時期已經當選青少年團契的主席,當時我覺得很得意,況且青少年團契中男生少,女生多,所以我自然就是大家目光的焦點。當然,我的初戀也是在這個時候萌芽,和團契中的一個同年齡的姊妹交往。高中時期?現在想來真不可思議,但是在當時卻是為之瘋狂!我們並不是純純之戀、乃利用各種機會做出敗壞與情慾的事情,只差沒有回本壘而已(如此敗壞的我,當時還是依然故我,而且神完全沒有出手阻擋,真的"任憑"我們敗壞下去,現在想來真的冷汗直流)。直到高三,我發現那個女生劈腿,一氣之下,也沒心思念書,整個高三都渾渾噩噩如行屍走肉一般,想當然爾,當年的大學聯考就非常的慘,話說那位女孩,竟然高中南部某大學!讓我心碎的是,教會中的大人們都知道我們在交往,(當然不知道我們其實早已分手了),居然閒言閒語說女生比較用功,我比較愛玩、、、等等(當然我要為自己的失敗負責),當下我就下定決心要重考了,也因為這樣隔年我考上北部還不錯的學校,某公立大學(其實我可以留在南部,但我一是不想再待在南部,二是想離家越遠越好,不想給父母管了)。就這樣,我到北部讀書了!

在北部異鄉求學的日子愜意極了,沒有人管,天高皇帝遠,我沒有一個主日有想去做禮拜的,雖然我父母總是諄諄告誡我要做禮拜,但是我就是非常叛逆,我覺得我不需要上帝了,況且我人緣佳、能力強、琴棋書畫雖不是樣樣精通但也都不差,要文要武也都遊刃有餘,真是如魚得水(其實當時我根本不覺得有什麼問題)。在大學多采多姿的生活中,很快的,我也談了另一次的戀愛,這次的對象是我同學,我們是班對,但是輪到我劈腿了!!我都利用她周末回家時,和另一個女生約會,就這樣持續了一段間~~~到暑假時,我才因為"良心"不安,而紛紛向他們提出分手,因為我知道紙包不住火,又都是同班同學,我會死得很慘,所以就想用分手來化解(大家看我有多麼敗壞),但是,我真正的女友卻要我想想,我們的感情(當時我欺騙她,所以她並不知情,只覺得莫名的分手很可惜),所以我又心軟就和她繼續交往。但另一位,我就毅然決然斷開了,想也知道,對方恨死我了,從此後,我們兩人在班上變成全民公敵,我覺得很對不起我的女友,因為她不知情,我也沒有勇氣承認,只好隱瞞下來。那對另一位,只好下定決心從此不再聯絡。就這樣,直到畢業!畢業後,我當完兵,我女友也等我回來,所以我一退伍,當年就結婚,因為我很感激我的太太。結婚這檔事在過程中有沒有禱告呢?當然沒有!!上帝早已被我遺忘了!我基本上已經忘記我是一位"基督徒",或者說,我根本和一般異教徒沒什麼兩樣,只差我沒有去廟裡拜拜而已!

上帝的恩典往往就在我們想不到的時候臨到。婚後由於不適應,所以常常覺得痛苦,一切都和幻想的不同,我們都有穩定的工作,生活步調一致,所以應當很好協調,哪知,我在北部工作,她也是北部人,所以我回南部的機會就少之又少,除了逢年過節外,這又成為我們爭執的點了,就這樣,我覺得很痛苦,很失敗!有一個星期天,我突然有一個很深的渴望,我想去教會做禮拜,不知道為什麼,就是很想!但是婚前,我老婆已經和我約法三章,(她知道我是基督徒歐,我們也在南部老家的教會舉行婚禮的),她不會成為基督徒、星期六日是家庭日,不可以做其他事情,大家也知道,在沒有信仰的情況下,為了哄女友,什麼鬼話說不出來?是的,我都答應了!問題來了,我現在很想做禮拜,我就問她,可以嗎?得到的回答當然是"不行"。就這樣我被擋了大約好幾個月,每個周日都有活動,不是出去玩就是載我岳父母去進香,我沒有進去拜啦,純粹當司機~~但是我心裡還是好想好想回去教會做禮拜!就這樣,我想到,我可以禱告,小時候主日學有教,耶穌聽禱告。我也就每天晚上為自己能上教會禱告,求耶穌幫助我,也幫助我太太能放我出去,就兩個小時就好!很奇妙,某一個星期日早上,神應允我的所求,當天早上大約九點多,我在客廳看電視,心裡還是想出去,老婆在拖地,她看我非常不順眼,居然跟我說;別在這裡礙眼,你要去教會就趕快去!當下我聽到,以為我聽錯了,於是我就出門了~~在茫茫市區中要我到哪找間教會?我向神禱告,求神幫助我可以找到教會,神奇的是,就在我禱告完,我抬頭一看,路口就看到xxx教會的招牌,(當初的 xxx教會比現在純正許多)。我還記得,當天我坐在最後面的椅子上,我躲得很遠,也不想被介紹,但是我心裡好滿足,眼淚一直流一直流,因為我知道這是上帝回應了我的禱告,祂帶我回家了,我流淚還有一個原因是,當時我就深深感到自己的骯髒和下流,我不敢望天(就好像聖經中的描述一般),我只是坐在那裏唱詩,聽道,就好滿足。因為我從來不敢奢望神還認我這隻羊,然而現在我居然可以坐在教堂裡!!我當時除了感謝還是感謝,就這樣,我每個星期日都可以去做禮拜了。但上帝的恩典豈止於此?我開始認識到,如果我沒有一個基督化的家庭,我的婚姻生活是不可能幸福的。因此我開始大大向神求,求神也施恩憐憫我的家,施恩給我的太太。就這樣過了兩年,有一天的主日,我太太居然主動要和我一起去教會,(我猜她是想看看教會 到底在做什麼?我會不會假借做禮拜實質上是去外面亂搞~~)!我開心極了,就這樣,我們夫妻就同行了!過了兩年,我太太居然也願意受洗,當年她信誓旦旦的說她不會成為基督徒的,如今居然願意受洗,這實在是我想不到的,因為她個性非常獨立自主,不受別人影響。所以我滿心歡喜感謝神。

故事到這裡想做個結束(當然後續還有非常精采的,但礙於篇幅,所以有機會再說)。我想告訴大家的是,我這樣可惡又骯髒根本不配成為主羊的人,主居然沒有放棄我,我除了感激涕零的接受這偉大恩典之外,我還能怎樣呢?我除了將我的餘生全部交給祂之外,我還有什麼盼望呢?我感謝這位偉大的主,沒有放棄這樣的我,沒有丟棄這樣本該下地獄受永刑的我,居然還救我,揀選我,還賜我豐富的家道,太太也歸主,我還能說什麼呢?一切榮耀都歸主!! 阿們!!

A.C


這位弟兄好謙虛喔,不過也太自貶了 一直說自己骯髒…
不過神是偉大的,祂沒有放棄你,也帶領你回到家了
感謝主
amen

Posted by tin at 2013年05月7日 14:38

給tin:
我並不謙虛,也不是太過自貶,如果有一天把我生命中的每一分每一秒,包括我暗地裡的一切心思意念都呈現出來(我相信在審判那日就會是這樣),我不知道除了說自己骯髒下流之外還有什麼可以承認的!也許這還不足以形容我的罪惡深重啊!正因為聖靈的光照,我才能體會自己的罪有多麼的重,也才能體會耶穌基督的救贖有多麼的浩瀚偉大,這寶血有多麼寶貴,是叫我感激涕零,深感不配,因為我憑什麼得著這樣的"恩典"?恩典就是我不配得,但是白白得到的!
照理說我在這樣基督教的環境下長大,應當比眾人更加虔誠、更認識主,更榮耀主名,但是,沒有!我沒有,我所做的一切都只是羞辱更加羞辱主名,這樣的我不是更該死嗎?我哪有什麼臉面見主呢?如果不是主深深憐憫我,不伸手攔阻我繼續做惡,用聖靈的大工使我重生,看清自己的罪惡,然後可以回到上帝面前認罪悔改,今天的我在哪裡呢?不是應該在外面黑暗之處繼續往地獄永火之處狂奔而不自知嗎?
我有能力自覺自救嗎?斷乎沒有。就如水往低下流一樣,犯罪是我的本性,除非上帝恩典臨到,伸手阻擋我,拯救我,使我死亡的靈魂活過來,否則,我哪有機會悔改?因此,我所言一點都沒有矯情,也沒有誇大,這是事實,這就是一個重罪之人所經歷最大的神蹟的事實。這才是福音的大能,這才是基督的愛與恩典,和永不放棄的恩約!
諸位主內弟兄姊妹,主所愛的必管教,這是真實的!不要以為這樣就沒事了,我認罪悔改,從此就不犯罪了嗎?沒有,我是軟弱的,但在我還沒真正重生前,神幾乎沒有懲罰過我,但很奇妙,當我真正歸主後只要我做錯事,緊接而來的就是管教,而且是立即的管教!讓我清清楚楚知道,我不能順性而為,不能任意妄為!因此,我非常感恩,上帝仍然管教我,代表我還是祂的孩子!

Posted by AC at 2013年05月7日 20:01

阿們

Posted by 阿光 at 2013年05月7日 21:09

是的,正如使徒保羅說自己在罪人中是個罪魁。大衛王說但我是蟲不是人。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
真正認識福音的人、真正認罪悔改的人,都會自覺不配得救而更感謝主的拯救!
根本這世上沒有義人,一個也不配得救,都是主的恩典!
千百年來基督教都是傳[悔改的道、認罪悔改、脫去舊人穿上新人],
在末世卻有些只傳[自由快樂、自尊自愛、釋放包容],
為了吸引人和受歡迎而更改福音內容,因為上帝看不見、世人卻在身邊,
討好人會有歡呼掌聲和利益,得罪人會有謾罵指責和拳頭。
但主的羊聽主的聲音!
主說:「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太 7:13)

Posted by 謝主恩 at 2013年05月7日 21:58

髒!一定髒…在神的聖潔光照下我也是深感同受,我絕對比A.C弟兄骯髒十倍,髒到不敢做見證,雖然我不是原生基督徒家庭,受洗前15年就進教會,但做禮拜同時也做爛事,髒事且跟喝開水一樣自然,一直到神感動我….記的受洗前10分鐘牧師叫我寫下自己以前犯的種種罪,寫完後做個禱告祈求神憐憫赦罪,當時我的便條紙一面竟然寫不完,你們看多麼骯髒,多麼瑕疵…..每每我讀到或想到"因為祂從創世以前,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得了永生..是什麼因素?是什麼原因?..我真不知道,我只知道我被揀選了….每每到這裡我就進入了一個無法用人類文字言語來形容的非常感動的狀態,除了感恩還是感恩

Posted by 喜羊 at 2013年05月8日 00:18

看到這內容,我也是過來人,要不是神在創世以前在基督耶穌裡預定揀選了我
賜給我悔改的心回到他面前,我現在可能跟非基督徒ㄧ樣,做神不喜悅的事,
我也不知道他為什麼這麼愛我,每次想到我真的不配做神的兒女,因為我真的太骯髒
太誣蔑,只因他愛我賜白白的恩典給我

Posted by 不配的我 at 2013年05月8日 07:52

我也常有軟弱的時候 都是主 我才能提起精神
感謝主愛我們!

Posted by tin at 2013年05月8日 09:01

在下雖是在基督教家庭長大,但也是現在才體認到自己的罪孽何其深重,全靠 耶穌基督寶血赦免才得以認識神。 唉要不然以前在XXX教堂還真的以為自己是「君尊的祭司」(既不是利未人又沒受膏,這種想法根本僭越)

Posted by 浅水罪人 at 2013年05月8日 09:14

人老了會躺下去不再起來,被聖靈充滿沒有向後倒下去的。佈道的人在仇敵環伺的景況下,不是要跟群眾「對話」,而是要爭戰!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3年05月8日 23:05

是的!感謝主!我也是如此!不但是做了許多錯事,甚至許多人以為好的事,在神的光中,仍然是污穢的!若不是主耶穌施恩拯救,我不曉得我除了下地獄還有別條路嗎?感謝這位弟兄的見證!願榮耀歸予神!

Posted by tangfs88 at 2013年05月8日 23:21

Ac弟兄你好:
看了你的見證,決定回覆給你,請先看舊約撒母耳記上第8章1-5節: 撒母耳年紀老邁,但他的兒子卻不行他的道,因他們收受賄賂,屈枉正直。以色列的長老都聚集,來到拉馬見撒母耳對他說:你年紀老邁了,你兒子不行你的道,現在求你為我們立一個王治理我們,向列國一樣。
撒母耳記上第2章12節: 以利的兩個兒子是惡人,不認識耶和華。
第2章12 -31,33,34節: 以利年紀老邁,兩個兒子胡作非為,「不認識耶和華」。他們濫用祭司的職權貪取祭物,又與婦人苟合行淫。以利警告他們但沒有採取任何制止行動。 神 的刑罰臨到以利家並警告説:你家中必永遠沒有一個老年人……. 你家中所生的必死在中年。你的兩個兒子何弗尼、非尼哈所遭遇的事可做你的證據,他們二人必一日同死。
讀完上面的兩個例子,祭司的身分是多麼聖潔神聖的職分,然而他們的後代行為…?值得深思。慶幸的是 我們活在新約時代, 神並沒有採取現世報,否則我們都會死得很慘。(羅馬書6章1-4節)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着呢?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
Ac弟兄 神把你帶回教會完全是出於祂的愛和憐憫,我不想多說其他不重要的事,我要說的是懺悔之後的行為,才是真正符合悔改的實質意義,你有義務和責任帶領你的家人回到 神面前,重新過一個真實的基督徒生活,把 神託付給弟兄的屬靈職分,大丈夫(不是大男人)的角色落實在家中
以弗所書5:25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26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27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汙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28丈夫也應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29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體,總是保養顧惜,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30因為我們是他身上的肢體。31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結合,二人成為一體。32這是極大的奧秘,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33然而你們個人都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妻子也應當敬重她的丈夫。
Ac弟兄懺悔並不難,把自己形容的有多麼悖逆、邪惡、汙穢,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活出耶穌基都督的新生命改變舊的行為,才能算真正的悔改。這裡有一篇信息講道和你分享。
主題 : (婚姻的目的)保羅華許 The Purpose of Marriage – Paul Washer(Chinese)
http://www.youtube.com/watch?v=URnYjrBzz1w
現在有太多太多的男人缺乏被教導,甚麼是家中的屬靈領袖? 神所賦予他在家中擔任的重要角色?
現在的女人代替男人的職權,男人逃避自己當承擔的責任,以至於罪惡的世界惡貫滿盈。
希望藉著這個分享,你能真心活出耶穌基督的樣式,去影響更多在靈裡缺乏,不願意效法基督的弟兄悔改認罪。這樣 神把你帶回教會的意義更顯為大,而不單只是享受在被愛的裡面,活出基督的樣式就是回應對主的愛。
上帝祝福你和你們全家
願我們都在今生還來得及的時候做新造的人。
和風

Posted by 和風 at 2013年05月9日 01:50

阿們,不能再同意更多了,看著也深深為自己覺得慚愧,就如AC弟兄所說,我每每自我發掘,就只會發現自己敗壞、墮落的本性,而且總是毫無辦法的羞愧,但我仍需到 主的面前,這絕對是不好受的,就像自己是完全張開那般,沒有隱瞞、沒有謊言、沒有因為、沒有所以,只有真實的坦然面對自己的羞恥,在 主的面前求 主幫助,至少我是常常在這樣的過程循環著。
AC弟兄的見證對我受益良多,願 主祝福你,並你的一家。

Posted by pork at 2013年05月9日 01:50

彼得前書:
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 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所以別擔心自己既不是利未人又沒受膏,這種想法是否僭越。
論及我們有罪的天然舊人,當然不配成為祭司,只配釘死。
但基督的靈所重生的新人,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 神的子民。

Posted by 新人 at 2013年05月9日 09:14

關於『尊君的祭司』,問題不是出在我們不是祭司,而是靈恩派與成功神學扭曲了這詞彙意思。
靈恩派與成功神學,大量把聖經詞彙意思進行扭曲,
這樣一來,事情會變很嚴重。
因為,同樣的詞彙,靈恩派與成功神學的意思,已經和純正信仰與聖經原意截然不同。
好比:敬拜讚美,靈恩派搞成那一套唱唱跳跳的搞法,才叫敬拜讚美,但聖經原意根本不是這樣。
好比:聖靈充滿,靈恩派搞成『沒方言、沒擊倒、沒嘔吐、、、,就不是聖靈充滿』,但聖經原意根本不是這樣。
『尊君的祭司』也一樣。
當我們信主得救之後,人人皆祭司,都可以服事上帝,都可以來到上帝面前,都可以直接與上帝面對面,不需透過中間人。
但靈恩派與成功神學卻不是這樣,他們的搞法類似『我們是王子』的搞法,
用來支持他們的理論:
我們是上帝兒子,上帝是國王,所以,我們是王子,身為王子,當然可以大富大貴、吃香喝辣、穿金戴銀,因為我爸爸是國王,我是王子,那是我應得的。
所以,尊君的祭司也一樣,靈恩派與成功神學會搞成:
我是尊貴的祭司,高你們一大截,我配得尊貴、榮耀、大富大貴、吃香喝辣、穿金戴銀,因為我的身分高貴,配得這一切,也必須用這一切來配我。
淺水罪人弟兄所抨擊的,主要應該是我說的這種靈恩派與成功神學錯誤的搞法。
因為,靈恩派與成功神學這種對『上帝兒女』、『尊君祭司』的錯誤定義,確實是一種很嚴重的僭越。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3年05月9日 10:29

給和風:
感謝您的提醒和指教
您說~:Ac弟兄 神把你帶回教會完全是出於祂的愛和憐憫,我不想多說其他不重要的事,我要說的是懺悔之後的行為,才是真正符合悔改的實質意義,你有義務和責任帶領你的家人回到 神面前,重新過一個真實的基督徒生活,把 神託付給弟兄的屬靈職分,大丈夫(不是大男人)的角色落實在家中
回應~:的確,這是神給我的恩典和憐憫,我也深知悔改後的行為才是爭正符合悔改的實質意義,因此,我深知我必須更謹慎更小心,但不諱言地,當聖靈在我身上動工時,五恨惡我以前所以所愛的一切罪中之樂,此時我便知道,我已經不是我了,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否則我的生命怎麼可能180度的改變?這是神超自然的改變,不是出於我。當然,再成聖的範圍我必須繼續努力奔跑,靠著神的恩典努力再努力。我的家人其實都不知道我的狀況,他們都是虔誠的信徒,只有我是迷失的那隻,因此我也深知我虧負我父母親對我的培育和期待!他們在信仰上是沒問題的。
真的謝謝您的教導和提醒,讓我知道我不能隨意虧負主恩!
願上帝祝福您!

Posted by AC at 2013年05月9日 14:35

馬丁路德九十五條論綱,開頭就講悔改:
『當我主耶穌基督說「你們應當悔改」(馬太4:17)時,衪的意願是希望信徒們畢生致力於悔改。』
從現在教會行銷學的角度來說,這是『太負面了』。講道咩,說些正向思考的內容,認罪悔改的題材,就藏在背景裡,要不就根本不提了。哪有像改革者這樣,整篇講悔改,還不止一時悔改、居然要人家畢生致力於悔改?!
可是,有比畢生奔向『更放下自我、更認識基督耶穌』還正面的事嗎?

Posted by 小強 at 2013年05月9日 21:17

對AC弟兄的見證深有同感
越活越覺得自己不配
越看自己越覺得真是虧缺了 神的榮耀
真的感謝 神光照我讓我知道自己有多骯髒
有多麼需要倚靠 神
因為憑自己根本無法行善
只能懇求主賜我力量 遠離試探
再努力去實踐真理
但至今仍是不夠聖潔
在下也是出生自基督徒家庭
可是成長過程中也是不夠敬虔
真的是蒙神保守
曾經想放棄信仰
是 神將我這個不配的罪人找回來
曾經自以為聖潔
後來才知道那是 神的保守
甚至也去過天主教社團和已經變成靈恩成功神學的長老教會幾年
雖然學到很多組織的技巧
卻完全的盲從領袖無法思考
因為在某種機緣下來到此園地
我才知道我被洗腦
所以後來離開靈恩的教會
現在對任何組織沒有辦法很信任
目前只作禮拜
心裡對團契小組之類的有點恐懼
至今很多觀念還在修正
感謝小小羊弟兄提到君尊的祭司
坦白說我以前的教會教的觀念我今天才知道原來是錯的
太好了
又有一個錯誤觀念被矯正

Posted by nobody at 2013年05月10日 00:42

謝謝小小羊的解說,
雖然都是引用同一本聖經,
但有人卻能解釋為他們想要的意思,
可見我們多麼需要真理的靈啊。
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

Posted by 新人 at 2013年05月10日 08:58

過去在靈恩教會成功神學校會也常常教導人為了基督的緣故放棄父母妻子小孩房子在今生必得百倍來世的永生,所以大家要順服屬靈領袖,努力服事…其實最近我慢慢體會這節經文…這節經文並非要你不顧小孩老婆房子父母..而是當你得到您領域上的權柄時…能否做光做鹽,而過程中可能因為老婆小孩父母的信仰程度不同而有所衝擊,例如假使你是一個大型開發案的審核官員,你能否保持依法行政為民服務不收undertable的去持行分內之事,就如同這次的悠活開發案事件…可能為了做光做鹽擋人財路…考績被打得很慘,10幾年後才能有所平反…
又如同以前的周人槮電玩弊案,從電視看到幾乎整個刑事局辦公室的人都被約談,僅有一個沒問題的小警察…哀….這個小警察肯定要被同儕懷疑有否偷偷去告發…在一個黑色的大染缸裡要做光做鹽基本上如果有老婆有小孩有父母要養有房貸要繳…實在很考驗信仰…跟大家分享一個事情 ,近年來泰國的警察收入約在7000~9000泰銖/1月,可是大學生新鮮人收入大概在12000~15000之間…所以警察貪污舞弊包庇吃案…太多了…甚至拿毒品栽贓遊客來收錢…之情事層出不窮。
大家想想…如果您是一個基督徒…是否願意為了基督的緣故…..所以我從新得到對聖經的更深認識….信主就是有與主同死的勇氣才有那麼一點能力可以做光做鹽…而做光做鹽的過程中…是一條宰門…痛的不得了…也因此不知道我說的對不對…我認為教會是傳福音…不是比人多
因為當教會釋放出這樣位主作光作鹽..會很痛苦的情況下,我很懷疑成功神學教會還能那麼多人嗎…神明明的說..這是一條窄路…..我現在想起那些在初代教會願意跳羅馬競技場的前輩…以及小小羊所說的…口裡承認心裡相信的真正意義….

Posted by 同行天路 at 2013年05月10日 16:08

我所在的教會「人人皆祭司」,就是要在主日的時候起來講話(此週的讀書進度和這禮拜的見證),然後喜歡講的或是有準備講的就很好,不喜歡講只喜歡聽的就會覺得壓力很大,主日去聚會應該是要很喜樂,結果因為要起來講話而搞得去聚會有壓力,這點還蠻奇怪的。

Posted by 艾力克斯 at 2013年05月10日 16:18

這不是教導只是參考,雖然有些不自在…但是沒有說我想也沒甚麼關係,因為每個人信仰的路程,與時間本來就不一樣,成聖之路走的也未必一樣,但是藉由每個禮拜的主日,多讀聖經我想對於認識信仰還是有所幫助的…或許你可以從別人的討論中理解上帝的恩典與管教,您也可以學習小小羊園地的教導然後再比較您教會的教導或許你就有更多的能力判斷教會是否有成功神學或是斷章取義的內容

Posted by 同行天路 at 2013年05月10日 18:45

to 艾力克斯:
關於你們教會會請眾人在主日起來講話,我覺得這部份就是各個教會各自的管理風格不同,很難說對與不對,或好與不好,畢竟教會有沒有出現不符合聖經的教導比較重要,至於若對教會有任何疑問,我想應該可以試著跟教會的相關人員溝通一下,畢竟若不是在教義上有錯誤的事情上,還是要尊重教會的執掌。
另外,關於主日崇拜是不是一定要很喜樂,我覺得這要看喜樂的定義是什麼。就像真理不是總能討好所有人一樣,某些教會為了怕會眾無聊,就喜歡讓聚會或主日崇拜敲鑼打鼓非常熱鬧,或許這不是絕對,但有沒有可能讓主日崇拜時的"真正主人"變成客人,反而是去討好眾人呢?這樣講很嚴厲,卻非常值得思索,畢竟,若喜樂是建立在讓會眾覺得很愉快,那我想像 耶穌時的聚會恐怕不是這樣的,要是我,搞不好壓力還大得不得了呢(笑)。
希望在這事情上你能有一個很好的出口,假如在這方面真的很有壓力,不妨適當地說明自己的壓力,畢竟自己若真的不願意做某些事情,那麼勉強而來的必定也不會有好的發展,加油,以上是小弟兄的一點看法~

Posted by pork at 2013年05月12日 02:49

關於主日時要起來講話,我們要分一些狀況:
1.這是『禮拜』,還是『會後分組』?
2.這是『人人』,還是『少數』?
3.這是『強制』,還是『鼓勵』?
基本上,『禮拜』進行時,是不應人人都起來發言的。
林前
14:26 弟兄們,這卻怎麼樣呢?你們聚會的時候,各人或有詩歌,或有教訓,或有啟示,或有方言,或有翻出來的話,凡事都當造就人。
14:27 若有說方言的,只好兩個人,至多三個人,且要輪流著說,也要一個人翻出來。
14:28 若沒有人翻,就當在會中閉口,只對自己和 神說就是了。
14:29 至於作先知講道的,只好兩個人或是三個人,其餘的就當慎思明辨。
14:30 若旁邊坐著的得了啟示,那先說話的就當閉口不言。
事實上,照聖經,即使是『聚會』而非禮拜,
也不是很合適『強迫』『人人』都要發言(雖然這很常見)。
鼓勵大家聚會時發言,不是壞事。
鼓勵聚會時人人都發言分享,也不是壞事。
為了訓練,強迫聚會時人人都要分享,我不太認同。
假使是禮拜時,強迫人人都要發言,我就強烈反對了。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3年05月12日 17:00

日志信息 »

评论已关闭。        

相关日志 »

1条评论

  1. 知罪悔改的人说道:

    我願一生跟隨主,用心學道,天天歸正,討主喜悅!奉主名求,阿門!

抱歉,评论被关闭

返回顶部